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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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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理论创新

摘要:

邓小平国家利益观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利益观与中国客观实际相结合的产物。邓小平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又超越前人,从而实现了理论的创新。邓小平国家利益观既体现了改革开放时期的我国利益现状,也反映出了新时期我国的利益需求。在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的指导下,中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始终能够把握正确的方向,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国家利益。

关键词: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理论创新

恩格斯说过:“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邓小平国家利益观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利益观在新时期的丰富和发展,洋溢着鲜明的民族精神和强烈的时代特色。

一、将国家利益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最高准则

在建国初期,由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政权的敌视,提出了联苏抗美全方位“一边倒”的外交战略;到了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末,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都与中国为敌的局势下,又提出了建立世界范围反帝反霸统一战线的国际战略;到七十年代初,在面对主要来自苏联霸权主义的现实威胁下,提出联美遏苏的“一条线”外交战略。可以说,我们经历了从联苏抗美到反帝反修再到联美抗苏这样一个艰难过程。在这样一个演变过程中,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采用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来划分敌友,从而在外交策略上表现出来的是近乎于结盟的一种做法。这样做法受冷战思维的作用,片面强调阶级斗争,过分强调意识形态,使意识形态分歧的表面现象掩盖了深层次的国家利益矛盾,也使中国的对外政策打上了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甚至有时国家利益要服从意识形态的需要。它造成了我国在较长时期里十分不利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发展。对于这样一种做法,邓小平进行了尖锐批评,认为这实际上是作茧自缚、画地为牢、自设障碍,自己把自己孤立于世界之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他抛弃了冷战思维方式,开始从国际和平和国内发展的高度分析和思考问题。他总结了建国以来我们处理国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制定外交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国家利益,确保本国在国际上的有利地位,谋求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早在1981年初,邓小平就对来访的美国人说:“认为中国政府信奉的意识形态旨在摧毁类似美国这样的政府,这样的观点至少不是八十年代的观点,也不是七十年代的观点,而是恢复了六十年代以前的观点。”这就向全世界表明,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不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为依据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到了80年代末,邓小平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以国家利益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最高准则。1989年10月,他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明确指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的自身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他说:“我知道你是反对共产主义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在这样的大问题上,我们都是现实的,尊重对方的,胸襟开阔的。”

二、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前提下,强调国家的经济利益,把它作为新时期主要的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是具有一定的次序性的,是不断发展的。在特定时期,对国家利益各方面的政策维护是有轻有重的,需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适时调整。邓小平坚持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问题,既继承了时期的注重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观点,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发展了的观点。

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主权丧失独立,在百余年时间里任人宰割,国家利益被西方列强践踏无遗。饱受列强欺侮的中国人对主权问题异常敏感和重视。新中国成立后,主权获得独立,但同时面临着以美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直接或间接威胁和干涉。等新中国领导人也意识到了这点,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邓小平继承了对待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思想,认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1982年邓小平在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时,“铁娘子”提出历史上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坚持用香港主权交换香港治权等。对此,邓小平立场坚定地说:“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同时,邓小平的国家利益观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他认为国家利益的次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后,在50年代面临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战略包围,60年代又面临苏联霸权主义的军事威胁,加之国内领导人极“左”思想的泛滥,对国际形势的判断过于严重,安全利益自然成了中国国家利益的最主要考虑。甚至出现一味注重安全利益而忽视国家经济利益的现象,致使中国忙于“备战”,错失了一段发展经济的良机,而且造成了中国长久的封闭状态。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国际国内局势发生巨大的变化,外部对中国的直接威胁开始减弱,而中国内部随着“”的粉碎,的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路线的终止,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明确提出将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利益、最根本的利益。”1980年他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强调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但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发展才是硬道理”。

三、坚持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高度统一,并赋予国际主义新的内涵

邓小平国家利益观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那种狭隘民族主义的国家利益观,是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高度统一的国家利益观。它继承并发展了国家利益思想中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思想,将二者结合的同时,更侧重于爱国主义,并把二者的统一点主要放在自身的发展上。这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精神的新发展。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政府就坚持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方针,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1952年在中国驻外使节会议上明确了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关系,他说:“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在国际主义指导下的加强民族自信心的爱国主义。”但在当时,由于我们在国家利益上的许多看法都受苏联的影响,因此继承了列宁的一些关于国际主义的思想,从推进“世界革命”的愿望出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支援世界各国人民反帝、争取民族解放的革命斗争,应该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民族经济。同时也批评了斯大林过于强调苏联利益高于一切,把维护苏联的国家利益作为各国坚持国际主义的标准的大国沙文主义的思想。尊重别国的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独立自主权利,把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当作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对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给予了大量的无偿的物质援助和军事援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明确了时代主题的转换,进一步发展了关于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统一的思想。在对待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问题上,他比更加现实了。

首先,邓小平认为中国的国际主义贡献不再局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支持和提供无偿援助,他认为中国自身的发展和稳定本身就是对世界人民的最大贡献。他更加侧重于爱国主义并把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统一点主要放在中国自身的发展上。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而且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中国的发展就意味着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摆脱了贫困,就意味着制约战争的力量和和平力量的发展。邓小平说:“我们现在还很穷,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义务方面,还不可能做很多,贡献还很少。到实现了四个现代化,国民经济发展了,我们对人类特别是对第三世界的贡献可能会多一点。”“如果说中国是一个和平力量,制约战争的力量的话,现在这个力量还很小。等到中国发展起来了,制约战争的和平力量将会大大地增强……..那时中国对于世界和平和国际局势的稳定肯定会起比较显著的作用。”;在邓小平看来,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全世界的利益并不是对立的,中国人民的利益是世界人民利益的组成部分。

其次,邓小平认为中国的利益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70年代,明确提出了“第三世界”的概念,他对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十分重视,认为中国在制定外交政策时要把加强和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基本立足点。邓小平继承了的这一思想,并将这一思想发扬光大。一方面他承认并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利益,不以损害他国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己国家的利益。1989年他对当时的泰国总理讲:“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发展中国家的平等互利合作关系。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一些国家希望中国挺身而出,在斗争中起带头作用,邓小平在关键时刻指出,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很多朋友说,中国是第三世界的头头,我们说,头头不能当,头头一当就坏了。”邓小平认为,“兄弟关系、朋友关系比那个牢靠得多。”另一方面,邓小平认为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中国的利益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由于中国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有着非常类似的历史遭遇,面临着相同的任务,在许多问题上都有共同语言。中国国家利益的维护也离不开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正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共同努力下,中国才于1971年恢复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1984年,邓小平对巴西总统菲格雷多说:“中国现在属于第三世界,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仍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和所有第三世界国家的命运是共同的。”

四、承认国家间利益的冲突性,主张寻求共同利益,以和平协商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在国际社会,国家之间难免出现利益的分歧和争端,解决的方式也无外乎和平和武力两种方式。邓小平认为,国家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冲突不可调和,解决冲突的方法也不一定非得采用武力不可。邓小平强调,处理国家之间利益冲突的较好方法应该是寻求共同点。双方寻找共同利益,进行友好协商,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利益上的冲突,并进行合作。在和平解决方案中,要互相照顾,互谅互让,平等互利。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和平地解决国家之间的利益分歧和争端。

基于上述考虑,邓小平针对一些具体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在中日关系上,他建议“把中日关系放在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来发展”,要认识到“合作不只对一方有利,而是对双方,对两国,对两国人民都有利”。1988年在谈到关于如何解决中印关系的矛盾时,他指出,“中印关系其实很简单,只要尊重双方利益,不要追求单方面利益”就能解决。对于中美关系,他认为,“两国相处,要彼此尊重对方,尽可能照顾对方,这样来解决纠葛。只照顾一方是不行的,双方都让点步,总能找到好的都可以接受的办法。恢复中美关系要双方努力。”

邓小平以他作为政治家的敏锐思维,不仅提出寻求国与国之间的共同利益是和平解决国家利益冲突的关键,并在次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时期解决国际争端的有效途径。邓小平说:“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否则始终顶着,僵持下去,总会爆发冲突,甚至武力冲突。”“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我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在邓小平这种战略设想的指导下,不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主张,而且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设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五、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来维护世界各国的利益,尤其是弱小国家的利益

国际秩序的本质问题也就是国家间利益关系的地位问题。二战以后的国际秩序是在雅尔塔体系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本质上是以抹杀和践踏别国主权、控制和剥削别国为主要特征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强国和弱国在国际关系上的不平等。在这种国际秩序下,弱国的国家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经常会遭致强国的侵犯。80年代中后期,世界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旧的世界格局已经打破,新的世界格局尚未定型。这时候各国都从自己国家的利益出发,寻求建立体现自己目标和模式的国际新秩序。霸权主义国家企图继续主宰建立不平等的国际秩序,这自然遭到许多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反对。我们可以看到,由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继续存在,加剧了全球的矛盾和冲突,恶化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形势,给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巨大的痛苦。因此,从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必须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邓小平一向认为,国家利益是一种平等的利益,实现国家利益的前提之一应是承认其他国家也有合法的国家利益,而不能把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建立在牺牲他国利益的代价之上。早在1974年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发言时就倡导建立国际新秩序问题。1988年他再次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他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并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由他所倡导的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战略内容包括:改变不公正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代之以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关系,求得共同发展和繁荣;各国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协商解决世界事务,摒弃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和由一两个大国或几个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各国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反对干涉别国内政,把某种特定模式强加给别的国家;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国际争端应通过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反对武装入侵和用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

邓小平所倡导的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设想,虽然不能立即变成现实,但它适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体现了世界各国的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必将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所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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