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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带动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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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带动作用的发挥

党政机关在创建实践中不容忽视的四种倾向

(一)“活动思维”

“活动思维”是目前中国的党政机关推进工作的一种政治文化现象。现实生活中有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在经历了各次活动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上级在展开一个时期的工作时,往往以活动方式发起和推进,使之成为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并很快形成高潮。但当活动告一段落时,上级的注意力又往往转向另一项中心工作,该项工作任务就逐渐趋于低迷。于是这些党员干部在参与新的活动时,很多都会抱有热闹一阵子完事的心理。这种“活动思维”使为数不少的组织和个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抱有“阶段性”的想法,认为也会热闹一阵子就转冷,其来也骤,其去也速,导致创建工作的“阵风”现象,缺乏常态创建意识和长期打算,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这是目前文明城市创建中急需认真克服的问题。虽然不同机关之间会有差异,但机关在这方面比街道、社区等基层严重些,是受访者公认的。

(二)被动参与

现实工作中,一些机关干部对党政机关“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抓好机关本身的创建,又要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创建工作的落实”这一特殊地位认识不清,思想狭隘,从责任单位的角度出发,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工作视为“文明办”、街道办事处的事情,认为与自己的关系不直接,因此,对创建工作缺乏主动精神,有的甚至把创建工作当成额外的负担,精力投入严重不够。在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大背景下,虽不能表示不参与,但愿不愿花费精力,因此采取被动应付的策略,有的是把本机关的一些业务性工作简单地贴上“创建”标签,以应付检查;还有个别党政机关的创建工作基本是靠上级领导机关的推动和强调,靠各级专门工作部门的提醒和督促,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三)简单应对

一些党政机关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真谛缺乏深刻领悟,总担心投入创建的精力过多会影响本职工作,简单地把两者对立起来,在把创建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上缺乏积极的态度。一是不深度参与,不作有价值的探索和努力,而是以不变应万变,以应付检查为目标,比如对创建中的一些内容,简单地公布一下,没有落实的具体措施,也不准备检查。二是没有把创建作为提升自己工作效能的契机,使工作更能体现出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内容,只是简单地把一些工作性的安排贴上“创建”的标签,使创建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流于口头和文字。三是存在形式主义倾向,一些党政机关在创建工作中重形式、轻内容,存在“花架子”倾向。比如有的单位创建的“台账”做得非常到位,而实际行动却相形见绌,能简化就简化。

(四)关门运作

文明城市创建的各主体之间应该是良性互动的,这就要求所有创建主体的创建工作必须是开放的。但在目前的创建工作中,一些党政机关存在着关门运作的问题。具体表现是:忽视对社会创建工作的引领责任,仅仅立足于本单位的视角考虑问题,没有看到文明城市的文明,就是社会建设的文明,因而自然包括不同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良性互动。因此,在创建工作中放不下自己的身段,忽视或不屑于和其它创建主体进行互动,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在创建工作中党政机关有优势,凭自己的条件就可以了,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去借鉴其它创建主体的做法,把创建工作搞成了关门运作。由于开放姿态欠缺,导致在创建工作中主要是单向引导,无疑影响了创建主体之间的互动共进。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内在动力不足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参与者要保持积极投入的姿态,离不开内在动力的支撑。调查发现,在现实中确有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诸多误区。一是重经济指标而轻创建工作。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认为文明城市创建没有提升经济指标更实在、解决不了经济发展转型问题,甚至有简单追求经济指标的倾向,导致视野相对狭隘,把创建文明城市当成实际效益不大的“虚”任务,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张扬”,认为投入大量精力搞创建不实惠,因而不愿意在创建方面投入应有的精力。二是认为如果在文明城市创建上投入过多,会影响本机关的业务工作。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创建工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急功近利倾向,虽然没有把两者对立起来,但是也没有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在工作中不能摆正两者的关系,因而在创建方面显得动力不足。三是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来考虑,而是根据政治利益、个人利益或个人的喜恶倾向作判断。一些人认为而创建工作要显现其成效,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而自己的任期有限,短时间内未必能看到成绩和效益;需要一定的精力和财物投入,而回报如何,很可能是自己不能掌控的,因此,不愿意在这方面花工夫。

(二)外在压力不强

目前现有的外在压力还不足以深度激活一些党政机关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一是推进方式的不适应。目前对机关和领导干部普遍实行的是目标考核。而在创建问题上,却不是把创建工作纳入日程性的目标管理,主要还是靠活动推进,依靠传统的运动方法来推进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依靠行政手段,用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手段,来解决社会性的问题。这其实是在用计划经济时的手段来解决现代文明环境下的管理问题。二是文明测评的作用没有达到充分发挥。实践证明,目前宁波市实行的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指标测评,是调动创建主体积极性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其测评对象有局限,覆盖面有限,主要是对各区,尚无对各个党政机关的测评,因而难以使之产生创建的紧迫感、压力感。三是社会舆论压力也明显不够。党政机关的公众关注地位,使得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对各创建主体也形成一种压力,也会激发党政机关投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尽管这种积极性可能包含被动的成分。但目前的社会舆论还不够强劲,对一些党政机关聚焦不够,媒体大都只是在面上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成就进行系列报道,还没有对那些创建不主动、不积极的单位进行批评性曝光,使一些党政机关缺乏创建的紧迫感。

(三)文化支撑不够

上述存在的问题,从深层分析,其实质是化文层面的问题,是创建文明城市所需要的文化支撑不够。一是“活动思维”方式,使创建的常态投入成为问题。把文明城市创建视为一项活动,周期性的理念根深蒂固,确定阶段性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形成高潮——活动告一段落——注意力转向另一项中心工作,这已经成为一些人习惯的套路。于是,现实生活中有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以“活动思维”应对文明城市创建,因此,创建中的形式主义、花架子、刮风倾向难以避免。二是急功近利心态,不愿意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花费功夫。务实、重视看得见的实效,是宁波特有的文化传统。但这种文化传统若不恰当地过于放大,则有可能产生消极的短视倾向。受这种文化的影响,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总认为创建工作属于“虚功”,从长期看会有价值,但短期内效益不明显,作为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还是应该出实效。因此对创建这种短期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形式上看起来也重视,其实内心想法却是应付过去就行了。三是机关优越感,不屑于借鉴其它群体的作法。由于党政机关处于行使权力的中枢地位,使得机关里的某些干部有一种相对于社会其它群体的优越感,自认为掌握信息全面及时,个人素质和能力相对较高,不需要借鉴其他群体的作法,于是一些机关的创建工作往往是关门运作,对下级和社会群体是单向引导,使互动共进大打折扣。

进一步强化党政机关发挥示范带动用的机制保障

(一)完善创建工作的文化支撑机制

基本思路是:动力的深层根源在于文化观念。因此,要进一步激发党政机关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在动力,完善文化支撑机制是最根本的举措。具体设想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转变传统的工作推进理念。厘清革命运动工作方式和长期执政工作方式的区别,消除机关干部思想深处存在的有悖于常态化的“活动思维”,改变过分依赖活动推进工作的固有习惯,实现由依靠周期性的“活动”推进向依靠长效机制的转变。二是对传统文化观念进行提升。重经济效益的务实文化是值得肯定的,但要防止可能带来的简单化和短视倾向,必须适合时代的变化特点,与时俱进,及时提升。要使广大党政机关干部认识到,在当今开放的环境下,文明城市创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它关系着城市的竞争力。而且,营造文明的城市环境,也是当代人提高生活品质的要求。三是树立平等开放和互动共进的新理念。引导党政机关的干部正确认识在当代政治文明建设中党政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改变机关干部自我感觉良好的优越感,适应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要求,虚心向社会各界学习,重视借鉴各方面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创新性做法,自觉营造社会各方面互动共进的氛围和环境。

(二)完善科学的评价监督机制

基本思路是:发挥科学的评价监督机制的作用,组织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开展制度审计,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和分析,该废弃的废弃,该修改的修改,该添加的添加。通过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运行制度,制造可控的外在压力,用以激发党政机关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在动力。具体设想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分级点评制度。让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利用上级对下级的权威,在初始阶段督促下级机关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行上级组织定期对下级机关在创建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情况进行点评。二是建立群众评议制度。让社会力量成为党政机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外在压力,由群众定期对机关的创建工作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督促党政机关不断改进和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完善评估监督机制。由市“文明办”牵头,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方面参与组成创建工作评估委员会,以群众评议制度为基础,参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的细化指标,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和创建工作实际,形成对同级党政机关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的制度体系,实现考核模式由主观印象评价向客观科学评价转化,使其具有长期性、稳定性。

(三)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基本思路是:根据现阶段多数人的思想水平,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并重的办法,激活党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在动力。具体设想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进行宣传,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分析、破解文明城市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舆论氛围,尤其是要针对党政机关的创建工作有选择地进行系列报道,及时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宣传比学赶超的创建工作氛围,鼓励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的干部在创建中积极作为,自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在精神激励的基础上还要考虑人的其他需求,不能忽视实在的内容支撑。虽然文明创建是精神层面的,但精神层面的工作不能只靠精神手段来解决,从组织者方面看,还要警惕“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的唯心论倾向。目前,在这方面尤其要加大力度,以形成强有力的机关干部行为导向。要把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评选、推荐和表彰优秀组织,相关人员评选、推荐和表彰优秀工作者等的重要依据;把考核评估结果和党政机关的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对在创建工作中获得市级先进称号的党政机关,可在目前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以此来更好地激励党政机关及其广大干部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特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本文作者:刘彦昌作者单位:中共宁波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