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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历史方法与现实逻辑相统一
任何一种价值观念,都是在既有文化传统基础之上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成果为基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要扎根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价值的精华,表现出鲜明的中华文化精神印记和浑厚的历史韵味,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风格和宏伟气派。《意见》要求,“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要着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认真挖掘、梳理和提炼中华文化中的思想精华,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赋予其时代内涵,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其成为符合时代要求与人们现实需要的价值理念与行为规范。要重视民族传统节日、典型文化符号、特殊文化形式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形成与历史文化传统相承接、与时展相一致的新民俗,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依然成为中华民族的血脉和根基。任何优秀核心价值观都是本民族文明个性与全人类文明共性的统一,内在地蕴涵着人类对真善美的价值诉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要着眼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价值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人类最美好的目标理想和价值追求。“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实践,不仅创造了令人信服的实践成就,同时也在不断探究和阐发自已的价值观。“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面对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根本性价值遵循,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提供价值支撑,从而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性的精神保证。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精神追求和物质利益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性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基础,也不能使市场在整个社会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把精神追求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重视利益问题。“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都涉及对利益关切的回应。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对准群众利益的交汇点,找准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从而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复杂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手持利益这把“双刃剑”,如果把精神、信仰一概物化,把诚信、道德统统放弃,就会使整个社会陷入危机。诚如一位国外学者所言,有效率的市场制度,除了需要有效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合作、公平、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意见》要求:“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都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统一
在解决认识问题上,“公民对价值观念的认同和接受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主体反思性行为。”宣传教育要着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消除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排斥价值观心理。有学者认为,近代以来,中国在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作为文化灵魂和核心的价值遭受了“五重消解”,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信仰、伦理、道德等崇高价值,导致崇高的、终极的价值在现实中不自觉地被排斥和否定,从而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了价值观“假大空”的思维定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对价值观的认识问题,消除现实中的消极干扰和影响,弘扬价值的正当性,使追求价值、信仰价值和遵循价值成为理所当然。二是内涵解读的科学性。宣传教育是理论掌握群众的方式和手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解读关乎理论的彻底性。要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既要准确科学地阐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深刻内涵,读出中国特色、中国气派,更要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何和何以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为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又一重大成果,为何具有鲜明的真理性、合理性和针对性,为何能够引导国家、社会和公民进行积极正确的行为选择。三是宣传教育方式要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打动人们的心扉并获得广泛的认同,首先必须让人们愿意听、听得进、能理解。要改进宣传教育的话语叙事方式,学会讲故事,通过鲜活的生活叙事和行动故事显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光辉和思想力量。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形成体验式、日常性的宣传教育模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求躬身践行、实践养成。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实践养成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日常生活、落实到人们生活习惯中,实现核心价值观从观念形态向现实形态的转化,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和个人的价值追求、价值标准,成为人们思想行为的坐标和指南,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和人们的自觉行动。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个人层面分别提出基本价值观念,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个层面的价值观念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共同规定着国家、社会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价值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重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协同推进,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推进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整体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实际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抓好途径上的“融入、贯穿、体现”的协调一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精神文明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等各个环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谋划重点突破,在重点领域、重要群体、关键环节中抓出成效,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从而形成理论魅力、实践效益、示范效应、说服力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带好头、立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要抓好青少年的奠基工程,遵循和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完善教育方法,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我们的青少年从小以德润心、以文化人,从小就知道崇德向善,从小就具有辨别道德是非的能力,就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力军。公众人物特别是一些艺术明星,有着众多粉丝,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产生社会影响。要加强引导,使他们加强自律、提高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示范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领域。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好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深层次问题,在教育实效上下功夫、谋突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是一个新领域、新载体、新阵地。要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
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价值引领与制度规范相统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需要价值观本身真理力量的彰显和引领,也需要社会政策的保障、制度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核心价值观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制度精神’,它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一个国家运作模式赖以立足、借以扩展、得以持续的灵魂。”制度化是其实现的重要途径。价值系统不会自动地实现,而要“依靠制度化、社会化和社会控制一连串的全部机制”。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致力于将其转化为制度精神,体现在各种制度设计之中,以制度体现和保障价值观的实现。要建立国家、社会和个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制度与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意见》强调,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要通过制度、政策等奖惩手段,鼓励正确的价值观,抑制消极的价值取向,抵制腐朽的价值观,惩罚错误的价值观。要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在日常生活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旗帜鲜明地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
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统一
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由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所构成的利益共同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这种利益共同体的集中反映,立足全部社会关系的三个层次———国家、社会、个人,从三个层面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既凸显了核心价值,又关照了不同层次和对象的具体价值观,构成了个人、社会、国家和谐共处、协同发展的精神纽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准确把握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互动关系。“我们要努力把‘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准则渗透到群众的意识中去,渗透到他们的习惯中去,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常规中去。”尤其要着力调节共同利益、公共利益与基本利益的相互关系,使共同利益寻求和公共利益培育及时转化为基本利益的增进,成为人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坚实保障,从而创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受的个体条件,不断增进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利益认同。
作者:张兆文杨建义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篇
一、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制度层面的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表明,制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存在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制度是核心价值观的载体,核心价值观是制度之魂。一方面,任何制度都是以一定的价值取向为基础形成的,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下确立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总是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构成了制度的内在精神和品格。另一方面,制度一旦形成,又对人的价值判断起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凝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制度层面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社会主义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基础上实现有机统一。因此,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靠思想教育、实践养成,而且要靠制度机制加以保障、固化和定型,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实现价值观建设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始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守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此,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使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下逐步内化为全体国民的自觉意识,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致性。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广泛支持。要进一步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始终,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合理、高效运转,从而不断提升制度自觉,坚定制度自信,树立制度权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法律保障
马克思说:“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告诉我们,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任何社会要使其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认同并保持稳定性、连续性,都必须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司法行政行为等很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应当在具体制度的设计安排、政策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坚持科学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着立法价值追求,规定着政策制度制定、法律法规的性质和方向。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律制定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直接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落实到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第四,要全面守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具体制度建设,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有章可循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除加强法规建设外,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管理之中,“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为此,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用制度形式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具体要求是,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形成有利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要建立完善适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
第二,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
第三,要从制度上保证教育战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通过制度安排,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拓展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四,要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制度。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其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坚决杜绝为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对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推进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使网络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型平台。要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加强对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
第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制度,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各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作者:秦宣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