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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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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的讨论

一、农业文明与自然主义发展观

人们深受此观念的影响,认为所谓的社会发展也必然是循环、轮回的,受此观念支配的人们自然把历史上曾出现的某时段视为定可再求的理想,而不认为未来必定越来越好。循环、轮回也意味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一种也许只有直觉才能把握的内在力量支配着的命运。最后,“自然主义发展观”强调社会的发展应是“天人合一”甚至是“顺天”的。它强调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必须尊重最高本体的运行规律,做到天人和谐,这在中国古代的思想中尤其明显,即便是在西方的社会发展理论中,也曾多次出现过“大一统”的学说(其主要代表便是斯多葛学派)。大一统的前提是人人皆为自然之子,都秉有一份自然本性。人是自然这个大宇宙中的小宇宙,是大宇宙神圣火焰飞溅出来的一朵火花。这些理论都崇尚自然法则,承认自然的客观性及其发展变化,并把它引入发展理论。这样一来,“自然主义发展观”使人们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树立了朴素的生态意识,对自然也常常是倍加呵护。

二、传统工业文明与物本主义发展观

自然主义发展观所引发的问题几乎微弱到可视而不见,从而导致人类在那个阶段缺乏对发展问题进行认真严肃思考,直到工业文明开始之后,发展观问题才真正提上议事日程。由农业经济时代转变为工业经济时代,是人类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次伟大的变革。在这个阶段,发展主要体现在对“物”的关注上。早在20世纪20至40年代,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之一的法兰克福学派就提出了不同于“农业文明观”的“工业文明观”,他们主张应当以工业产品的量的增长作为衡量是否发展的唯一标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被理论化与逻辑化,并得以迅速传播且得到普适性认可。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经济增长”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指针性尺度并非肇始于法兰克福学派鼎盛时期,工业革命较早的英国最先以此作为价值尺度,随之18世纪的法国、19世纪的美国无一不步其后尘;发达国家走过的轨迹和由此取得的成就,似乎使人们达成了一种“工业文明共识”,只要经济发展,其他一切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就都会顺势得以解决;再次是二战后新独立的民族国家,基于追赶的压力,迫切希望国力强大,并且普遍性认为“经济决定政治”,因而也把发展的核心等同于经济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工业文明时代的发展观是一种经济主义发展观,同时也是“物本主义”的发展观。这种“以物为本”发展模式的主要表征为:一是在众多社会子系统中,经济子系统的增长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处于不可动摇的基础性地位,高投入、高产量、高消费是其主要特质,过度放大经济在整个社会发展理论体系中的作用。二是这种发展观把第二产业取代第一产业与工业现代化程度作为社会是否发展的指示器,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国民生产总值是否增加和企业经济利润是否增长,人的主体性、物质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协调、社会公平等这些问题在整个社会发展系统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三是这种发展观把人看作是无论在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相对于自然界都具有绝对优先的地位,这种发展观所秉持的自然哲学是:自然是无“内在价值”的,它只具备工具性价值,自然作为人的目的性生存,可被人类粗暴简单地征服与利用、无偿掠夺与宰割。由于“物本主义”发展观把发展着眼于经济的增长与扩张上,因此,这种发展观实际上是以GDP为核心来进行构建的。不是说“科学的”发展观不重视GDP,问题是在“物本主义”发展观视域下的GDP考评本身也是存在先天缺陷的。在传统GDP那里,“好”的与“坏”的GDP不问是非的全部统计在国民财富之中,无法准确看到实实在在的真正推进社会与人进步的GDP数据;在传统GDP那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不证自明、为我而“客观存在”、“无需付费”的财富,资源的耗竭与生态的退化不但没有从GDP报表中体现出来,而且因“生态补偿”等方案的实施扩大了GDP数字;在传统GDP那里,看得见的、能进行价格化或货币化的劳务得到了统计,而某些对社会或许有更大贡献的劳务或服务却因为无法量化被摒除在GDP统计之外。因此,传统GDP无法真正反映生态成本、社会成本,无法反映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经济增长的效率、效益和质量,无法反映经济发展的科技贡献率,无法反映社会财富的总积累,无法衡量社会分配和社会公正,无法反映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生态发展的匹配程度,相反却助长了一些部门和地区为追求高数量的GDP而不惜破坏环境、耗竭资源、漠视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行为。相对于农业社会自然主义发展观,工业文明时代以来的大部分国家秉持的都是以物质财富与产品数量增加、拉抬消费情势为目标的物本主义发展观。在这里,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被短视地归结为经济增长。这种发展观导致出现了诸如分配不平等、道德伦理危机、生态危机全面爆发等问题,使人们感觉到“经济发展了,我们的幸福指数却下降了”,“经济增长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却每况愈下了”,等等。我们并不是否认经济发展、物质生产在整个社会发展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马克思指出:“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去照顾其他事情。”“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因此,传统发展观在某一特定时空阶段具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合理性”是可持续的,因为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取向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人、社会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发展。而物本主义发展观把人的价值异化为物的价值,把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为物质性关系,把“物”当作决定人的命运的终极因素,发展的根本动力反而是作为手段的“物”。人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这是这种发展观的致命性缺陷。

三、发展观的新革命:

从可持续发展观到科学发展观由此可见,GDP至上主义的发展观的一个致命的缺陷在于,它对于如何快速实现物质增长与经济的关注远远超过“为了什么、为了谁而发展”和“什么方式的发展才是真正好的发展”。如何在发展观的问题上实现“事实”与“价值”的有机整合,成为发展理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开始对传统的发展观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综合发展观”和“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美国学者丹尼斯•古雷特提出要重新界定“发展”,要将伦理因子嵌入发展理论。他在加入发展伦理学因素后,重新提出了发展的三个核心价值:生存、自尊与自由。在他看来,那种以增加人类痛苦和忽视人类长远未来为代价的发展实际上是“反发展”,它与人类发展的价值本质背道而驰。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发展应包含的五大基本向度是: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学者们对传统发展的反思,在学理上催促了“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针对工业时代人类面临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问题,特别是人类社会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和广泛的生态破坏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失衡,布伦特夫人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即发展应该“满足当代人的要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是关于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一种主张,是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一种理性选择。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它发表的《1996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曾指出过五种“不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一是无工作增长(joblessgrowth),即经济增长并未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无声增长(voicelessgrowth),即经济增长并未伴随着政治参与和民主的扩大;三是无情增长(ruthlessgrowth),即经济增长的好处大部分落入了富人手中,贫富分化加剧;四是无根增长(rootlessgrowth),即市场化、全球化导致了本土文化的危机以及民族冲突的发生;五是无未来增长(futurelessgrowth),即经济增长破坏了生态环境。除第五种“增长”外,前述四种“增长”均与“人态环境”的恶化有关。相对于传统的“以物为本”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建基于人类社会的整体价值和长远价值,立足于“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内在联系反思发展问题,强调发展的代际性与持续性,在价值哲学层面上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实质与内涵,从时间维度上看,是人类发展社会价值取向轨道变迁。有必要指出是,可持续发展观确实针锋相对地对“物本主义”发展观所展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战术层面的回应,从发展的“不可持续”衍变为发展的“可持续”,因而它尤其注重“社会系统—自然系统”的吻合与对接。但是,发展的终极价值是什么这一战略层面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答。从这个角度而言,历史地看,虽然可持续发展观较之“物本主义”发展观,毫无疑问是一种崭新的进步,但两者都是在“就发展论发展”,缺乏对发展的形而上的终极价值思考,“实然”与“应然”的整合问题仍然悬而未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对传统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理论上的不足的理性回应。科学发展观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来的。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相对于已有的发展理论,它的理论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价值归宿。这样,它就不仅回答了可持续发展观的“怎样发展才是好的发展”这一手段性与技术性问题,而且它还坚定地回答了可持续发展观遮蔽掉的“为了什么与为了谁而发展”的这一价值性与战略性问题。它深刻地揭示出,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人文、人性和价值才是其真正的精髓。发展的结果,应该是在人的“物质家园”变得极其丰富的同时,人的“精神家园”不会越来越荒芜;发展的价值,光有物质维度的全面提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人的价值”与“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全面提升。基于此,我们也把科学发展观称为“人本主义”的发展观。尽管“以物为本”的发展观仍在继续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仅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而且也符合当今时代的潮流。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发展史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理论表达。它吸纳了发展哲学理论研究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的优秀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在这里,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科学,而是意味着在发展问题上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统一、真理与价值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即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把握其固有的内在规律性,把它作为行动的价值指针。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事求是”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具体表达方式。如果把科学发展观本质上理解为一种社会发展层面的价值观,那么,科学发展观是高举了价值理性的大旗,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添加了张力因素,避免了工具理性的肆意横行。科学发展观追求的“以人为本”,体现了价值理性至上的长远与终极关怀原则,在具体实践层面上,科学发展观运用基于价值理性之上的工具理性,追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生态发展”内在协调与统一,以及“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深度吻合与匹配。其次,“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也纳入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视野。科学发展观批判了“效率至上”原则。在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同时关注诸如公平与正义、民生、自然生态环境等一系列不仅仅是从“效率”维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在思维方式上,科学发展观反对还原主义或过度的分析主义,强调整体主义思维方式。在这里,集体逻辑与整体逻辑远远胜过个人逻辑,提倡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因而它主张发展不是为了某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价值的实现,它强调的是“个体社会”相协调、“个体利益整体利益”深度统一性。基于此,可以理解为科学发展观的意义在于用价值理性的张扬抗衡了工具理性的无原则性的膨胀,用全面发展抗衡了片面发展,用经济、社会、人文与生态的协调发展抗衡了“发展等于经济增长”,从而防止了发展中出现价值偏离。

作者:傅如良张丰盛李进兵单位: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