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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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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正文】

近年来报章杂志上发表了不少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性质、特征、体系、历史、现状与前景的文章,我也写了好几篇文章来讨论这些问题。去年12月中我参加“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创新理论研讨会”,受到了很多启发,感到我过去那些文章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讲清楚。下面谨就三个有争议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关于板块结构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常常受到一种指责,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是一门哲学,而现在却是两个主义,即机械拼凑起来的两块,这种板块结构是不合理的。我认为这种指责是难以成立的。是不是任何板块结构都不合理呢?显然不能这样说,地质学的板块结构说认为地球表面的刚性岩石圈由六大板块构成,即欧亚板块、太平洋板块、印澳板块、非洲板块、美洲板块和南极洲板块。地球的陆地被分割为约200个大大小小的国家或地区,也就是约200个板块。谁也不说这些说法不对,因为这些板块说符合事实。科学的分类所形成的结构也是一个板块结构,自然科学是一块,社会科学也是一块,精神科学也是一块,而每大块又分为若干小块,如自然科学分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等等,而每一小块又可分为更小的若干块,如物理学分为力学、声学、光学、电学等等,以此类推,科学形成为层层叠叠的大块小块的板块结构。这种板块结构是比较复杂的,大的板块包括小的板块,板块之间有很多交叉,板块之间的界线有的很不清楚,它实际不是一个平面的板块结构,而是一个立体的十分复杂的网络结构,各门科学之间的关系只能按照各门科学的对象的情况加以具体分析。

按照这种理解,如何认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板块结构呢?首先得弄清楚它们的对象是什么。从“辩证唯物主义”一词看不出它的对象是什么。当然我们可以说它是一种哲学思想,但哲学的对象又是什么呢?从“哲学”一词也看不出它是研究什么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不像其他学科如物理学、生物学、经济学、政治学那样,顾名而知其对象。因此我们只能从其具体内容来了解其研究对象。古今中外的哲学家的哲学花样繁多,无所不包,很难定于一尊,但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使我们称之为哲学,那就是对整个世界的整体把握与根本理解,或者说是对某一个领域的整体把握与根本理解,后者有的逐渐从哲学中分化出去,但前者是不会分化出去的,前者就是我们常说的世界观或本体论,后者就是我们常说的应用哲学或部门哲学,显然世界观或本体论就是哲学的核心或哲学本身。辩证唯物主义实际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世界观,一是认识论,世界观研究作为整体的世界,后者研究人类社会的认识现象,是一种部门哲学。可见,辩证唯物主义是两门学科,它们之所以混在一起是因为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既是世界观问题(要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不能不涉及意识统一于物质),又是认识论问题(物质与意识,或者说,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就是认识,当然还有实践、评价)。因此,辩证唯物主义不是一种科学的名字,而是两门科学的特征,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的和唯物主义的,它的认识论也是辩证的和唯物主义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就比较清楚,即历史或人类社会历史,但从文字上讲并不清楚,因为“历史”在英语中是historical,是唯物主义的一种特征,不是对象。它原来的名称是“唯物主义历史观”(MaterialistConceptionofHistory),从这个名称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它研究的对象是历史。把唯物主义历史观改称历史唯物主义是恩格斯提出来的。1892年他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写了一篇导言,并以“论历史唯物主义”为题把导言发表于当年的《新时代》杂志上,这篇导言追溯了近代唯物主义的起源和发展以及马克思为何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唯物主义进入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过程,他说:“我在英语中如果也像在其他许多语言中那样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我希望英国的体面人物不致于过分感到吃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04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说明“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同义语,“历史”指的是对象,不是特征。那么,它的特征是什么呢?不言而喻,仍然是辩证唯物主义。

这个板块结构从称呼看显然有不合理之处。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块从名称上看不出它的对象是什么,实际上又是两块:世界观与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块从名称上可以看出它的对象。所以这两块不大协调。不仅如此,“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也易于被人误解为特征,不像“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的“历史”那样只能理解为对象。这三块的顺序也不合理。认识是一种社会现象,摆在历史观之前在逻辑上与历史上都不顺。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是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观,“世界”虽然包含“社会历史”,“世界观”与“历史观”仍然是两门学科,作为两块来论述当然是合理的;由于历史观对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意义,把它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抽出来与世界观并列,也是合理的。

总之,分析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板块结构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之处是可以的,必要的,指责它有板块结构就不对,那就过分了,它的板块结构并不妨碍它是“整块钢铁”。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元结构

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两个”主义受到指责,能不能采取“一个”主义的形态呢?应该是可以的,因为它不过是在形式上表现为“两个”主义,实质上仍然是一个主义。许多学者都作过这种努力。据我所知,按时间顺序,自马克思和恩格斯转向唯物主义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曾被他们自己或后人称为:a.现代唯物主义或新唯物主义;b.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c.唯物辩证法;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e.实践唯物主义;f.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g.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等一共七种,其中六种都是“一个”主义,只有一种是“两个”主义。今天怎样看待这些称呼呢?古话说,名者实之归也,名称问题决不是一个无所谓的问题。

现代唯物主义或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的称呼,主要是为了区别于费尔巴哈及其以前的唯物主义,但“新”或“现代”这类概念是很笼统很抽象的,缺乏确切的含义,现在不宜采用来指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比较确切的概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其中当然也包含了他们关于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观点,而且他们已用了这个概念。他们说:费尔巴哈认为“宗教幻想是世俗世界的幻想”,但他没有回答“人们是怎样把这些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这个问题甚至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1页)他们虽然没有系统地提出这种世界观的基本观点,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两文中已指出这条道路。有趣的是他们系统地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却没有提出“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完整的概念,只是多次提到“这种历史观”,例如他们说:“我们从上面所阐述的历史观中还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0页,人民出版社,1995)这些结构就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的系统叙述。又如“这种历史观就在于:……”,“这种历史观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同上书,92页)。马克思在1858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最完整的叙述,其中也没有现成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词。据我的查找,恩格斯在1859年写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才第一次出现“唯物主义历史观”一词(同上书,第2卷,38页)。后来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一致承认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许多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都写有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专著,如梅林、拉法格、拉布里奥拉、普列汉诺夫、考茨基等人。因此,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决无疑义的。但是能不能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呢?当时许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是这样看的,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二者不能等同。

前面已提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不限于历史观,除提到唯物主义世界观这一概念而外,还有许多论断超出了历史观,但没有形成体系,因此,我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其历史观的思想体系是40年代提出来的,其世界观的思想体系是70年代提出来的,虽然在40年代他们已经有了唯物主义世界观作为其历史观的前提。例如他们,特别是马克思,当时已从黑格尔那里经过唯物主义的改造汲取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尽管他们多从思想方法的角度谈论辩证法,但他们也肯定辩证法是来自外部客观世界,而不是什么绝对理念对人脑的赐予。终其一生,唯物辩证法不绝于书。因此,我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决不限于唯物主义历史观。但是,由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系统性和它对革命运动的重要性,在马克思主义学者中形成了一种观念,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缺乏世界观(本体论)和认识论,而由于西方哲学界往往把哲学等同于本体论,以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根本没有哲学。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就是世界观即狄慈根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这种情况在恩格斯逝世之后在马克思主义者中间引起一场思想混乱,许多人从西方哲学中去寻找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西欧学者找到了新康德主义,俄国学者找到了马赫主义。这时列宁的哲学工作对于澄清这种混乱思想起到关键作用,明确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及其整个学说,包括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世界观和认识论基础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论证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此外,普列汉诺夫、德波林等人对此也起了积极的作用。苏联哲学家在20至30年代逐渐建构起来的“两块结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过程形成的,这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创新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是作为世界观(和认识论)摆在前面,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观摆在后面,前者是一般哲学,后者是特殊哲学;前者是世界整体哲学,后者是最重要的部门哲学(人类社会整体哲学)。二者形式上是并列的,实质上是有机地结合着的一个哲学,一个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是两个哲学,两个主义。

主张以实践唯物主义的称呼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称呼观点在我国颇为流行,我过去曾持反对意见,现在仍以为不妥。很多人都说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提出的,根据是他们说过“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同上书,第1卷,74页)的话。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并不等于实践的唯物主义,只是从之可以引申出实践的唯物主义。我没有查找过是谁作这种引申并认为应该以之取代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我想不会早于30年代。但是谁这样命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命名是否妥当。我认为问题在于“实践”是指特征还是对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之一无疑是实践,实践性使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特别是直观唯物主义区别开来,甚至同一切旧哲学区别开来,但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不只是实践,还有科学性、辩证性、革命性等等,而独以实践冠于其上,是因为在这些学者看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我认为这个观点似是而非,下面再作专门分析。如以实践指对象,则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局限于实践哲学(实践论),不仅世界观被抹杀了,历史观也被抹杀了。如果实践指对象,实践唯物主义又是世界观,换言之,唯物主义中的“物”就是实践,那么,实践唯物主义就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唯物主义成了唯心主义。

近年来有的学者为回答板块结构的指责,更充分地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元结构,主张以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来取代两块结构。我不太赞成这个称呼。如果“辩证的”和“历史的”指的都是同一个唯物主义的特征,统一起来讲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当然是应该的,但正如上面所说,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合起来显得有点不协调,因为“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中“辩证的”指特征,“历史的”指对象,不仅如此,“历史”指对象,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就只是历史观,世界观被消解了。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历史的”理解为特征,但其内涵已包含在“辩证的”之中了,而且历史观作为一门独立的部门哲学也被消解了。

有的学者主张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做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个称呼的问题同上面那个称呼相同,而且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上面已谈过“实践唯物主义”的问题,这里就不重复了。

在我看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既是一个两块结构,又是一个一元结构,因为这两块是一个有机整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核心,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等为具体部门哲学的科学群,它的最根本的思想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就其本来的含义讲就是世界观,即关于作为整体的世界的最一般的观点,它回答了世界是什么和世界是怎样的等根本问题,包括了世界的本质和一般特征、世界的主要构成部分和世界的变化发展及其规律。辩证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正因为如此,所以历史观、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等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并列起来有历史上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它的重要地位,即它是辩证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桥梁,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的出发点、核心和归宿。因此,这种形式上的两块结构是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观点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已非常流行,似乎已得到公认,许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都把它列为全书的最根本的指导思想。但是,只要认真推敲一下就可发现这个观点是似是而非的,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真正贯彻,而是对实践观念的夸大。请问,如果实践观点是首要观点,唯物观点、辩证观点算是什么观点呢?有的教科书一方面讲实践观点是首要观点,另一方面又讲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说实践观点是首要观点,是不是承认先有实践,后有外部世界,物质世界是实践的产物呢?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就我所读到的文章来看,这种观点大致有以下一些理由,但我认为这些理由都是难以成立的。

一个理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据是全部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近代工人阶级的革命实践,其真理性、科学性是经过人类实践检验的,并在实践中发展;它又是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它的实践性。这些论断本身都是正确的,但是以这些论断来作为这种观点的根据则不充分,因为这些论断对于一切科学都是适用的,例如物理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都是在实践基础产生的和发展的,难道能说实践观点是物理学、天文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吗?

另一个理由是: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直观唯物主义以及旧唯物主义根本区别所在。这个论断也是正确的,但也不能成为这种观点的根据,因为这里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就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比较而言,而是一般地说实践观点是不是它的首要的观点。唯物观点作为唯物主义的一般观点当然为旧唯物主义所有,但不能因此就说唯物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承认外部世界的优先存在,即先于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切观点的前提。马克思从来没有批评过旧唯物主义的唯物观点,而只是批评旧唯物主义仅仅有这个观点,例如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同上书,第1卷,54页),他批评的不是旧唯物主义的一般观点,而是它“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他要求新唯物主义不仅从客体,而且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有的人把马克思的这句名言理解为马克思完全否定直观唯物主义,认为直观唯物主义同新唯物主义完全对立,显然是夸大的,片面的。

第三个理由是:实践唯物主义的“物”就是实践,也就是世界,或者说外部世界就是以实践为基础、依赖于实践的世界。这种说法是赤裸裸的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有人说这才是马克思的哲学。在我看来,这是唯心主义,根本不是唯物主义。这种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已经有不少文章对这种观点作了有力的反驳,我这里就不赘述了。

“生活、实践的观点是,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103页,人民出版社,1995)我国理论界都认可这个观点,问题是这个观点是否可以拔高呢?我认为应该拔高为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原体系只把实践概念看作认识论范畴,是一个缺点,它应该是一个历史观范畴,实践论应该是历史观中的首要组成部分,因为人类社会的历史不外是人类实践的总和,实践是一切社会现象之源,社会的本质是实践的。所以,列宁这个观点可以拔高为“实践观点是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但是拔高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就过分了,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以世界观为核心的科学群,这个提法就包含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就夸大了。“实践”不是世界观范畴,但具有世界观意义。世界观范畴是指那些表征在整个宇宙中普遍存在物的范畴,如存在、物质、时间、空间、联系、运动、规律等等,社会、人、人的实践等等在宇宙中不是普遍存在物,据今所知只存在于小小的太阳系中小小的地球上,但是要完整地系统地说明世界,描绘整个世界的现代图景,却不能不涉及人类社会及其主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实践,因此,实践显然不是世界观范畴,却是对于说明世界有重要意义的。因此,由于实践是一切社会现象之源,没有实践或者说没有劳动(劳动是最根本的实践)就没有人类社会及其一切,在人类社会范围内谈实践观点是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必要的科学的;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围内,实践观点无疑是基本观点之一,至于说到首要观点,那就要让位于唯物观点和辩证观点了。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目前许多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争论都来自对于其对象和组成部分的不同理解,在中外多种哲学中也有这个问题。这是一个两千多年来或者说自有哲学以来就存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现使它有获得解决的可能,但150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仍未解决。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不是循着哲学应该成为科学这个途径前进,而提倡哲学的个性化,哲学爱讲什么就讲什么,爱怎么讲就怎么讲,不是在求真中求新,而是为求新而求新,全无真假是非可言,那么,任何争论都是多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