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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第二形态兼知识生产和创造历史观和价值本体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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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第二形态兼知识生产和创造历史观和价值本体定位

【正文】

中图分类号:A81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594(2000)06-0024-06

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即人所共知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我们把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的“原生态”即工业经济时代形态称之为“第一形态”,而将其“次生态”即知识信息经济时代形态称为“第二形态”。如果把马克思的第一发现(唯物史观)视为社会历史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那么他的第二发现(剩余价值论)则可以理解为经济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恩格斯认为,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这当然也包括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哲学和经济哲学唯物主义形式(形态)的必然改变。

一、历史维度:第一形态·体力劳动·工业生产

1.第一发现的一般劳动本体(或本质)。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的第一发现,由于它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它的本质(或本体)必然是一般的。我们知道,劳动创造了人类,这是人们公认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结论,也是我们立论的“公理”前提。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劳动、劳动者、劳动人民的历史。劳动创造了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创造了人类一切社会的价值。但这里所说的劳动是人的类活动,而不是也不能是单个人的劳动。劳动是人类、人类历史、人类社会一切价值的创造之源,人是人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因此唯物史观的本体(本质)就是或首先是劳动本体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马克思语)。历史的起点也就是我们立论和分析的逻辑起点。作为人类生命、生存、生活之本的劳动,是人类一切开始的地方。

自劳动创造了人类以来,人类的劳动历史过程在时间上大致可以分两个时期,即体脑未分工时期(相当于原始文明时期)和体脑分工时期(相当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至今)。具体又可以分为三个大的历史阶段,体脑分工前时期可视为体脑力、体脑劳直接同一(统一于劳动主体自身、一身)的第一阶段;体脑分工后的前一时期(直到知识信息经济出现前)为体劳主导的第二阶段;而体脑分工后的后一时期即知识信息经济开始时期(最发达国家始于50年代脑力劳动者超过劳动者总量的50%以后)为脑劳主导的第三阶段。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看到无论是体脑分工前还是分工后,人类的脑力和脑力劳动都与其体力和体力劳动一起参与了人类劳动的全过程。因此我们不能只承认体劳而不承认脑劳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在唯物史观的劳动本体中,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应该包括脑力劳动。劳动起码是体力和脑力不同程度的同时支出。只不过我们要研究和区别两种劳动形式在人类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地位和作用罢了。

2.第二发现的特殊劳动本体(或本质)。作为马克思第二发现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揭示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经济特有(或固有)规律的,因此它的本体(或本质)就不能限于一般性(或抽象性),而必须深入其特殊性(具体性)。或者说,没有经济学的历史观是“无效的”。一般地说,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但具体地说,是原始氏族成员的劳动创造了原始社会的历史,是奴隶的劳动创造了奴隶社会的历史,是农民的劳动创造了封建社会的历史,是工人的劳动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马克思的第一发现正是通过对截至资本主义社会为止的各个社会的全部劳动作出概括(或抽象)而使其唯物史观获得一般劳动本体并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历史的普遍规律或本质的。但这并不能具体回答和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经济)规律和本质。于是有马克思的第二发现。它所要研究的不再是人类(各个)社会(历史)的一般劳动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的劳动即工人的劳动。正是通过对当时的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等的科学研究,马克思发现了由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而被资本家所剥削的剩余价值的秘密。从历史哲学层面说,是当时的工人劳动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从经济(哲)学层面说,是当时工人的全部劳动(包括剩余劳动)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价值(包括剩余价值)。因此可以说劳动既创造历史又创造价值,正是在这个根本意义上,我们看到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在劳动本体上的根本一致性,二者既是广义的(人类全部历史的)和狭义的(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的)劳动历史观,又是广义(人类各个社会)的和狭义(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论。区别只在于第一发现的一般劳动本体与第二发现的特殊劳动本体。

3.两大发现的共同体劳本质(形态)。众所周知,从经济型态上说,马克思的两大理论发现产生于工业经济时代。从社会形态上说,则是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阶段)。如前所述,由于脑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及总量过半的比例)在最发达国家也仅仅是20世纪50年代才刚刚出现的,所以马克思所处的(及其以前的各个)时代基本上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导形式的时代,也就是前知识信息时代。作为马克思第一发现的唯物史观,虽然正确地科学地确认了劳动创造人类和人类历史的一般本体地位及其作用,但无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成员,普遍的或主要的劳动形式是体力劳动。尽管脑力劳动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不可否认,然而它毕竟不是当时主要的或绝大多数劳动成员的劳动形式。因此唯物史观作为实事求是的历史观也就必然如实地承认和确立体力劳动形式在当时的主导地位及其作用。以至于我们不得或不能不承认唯物史观的劳动本体论(在劳动主导形式上)基本是体力劳动本体(或本质)论。其表现之一就是我们过去曾经一直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当做“唯心”或“英雄”史观来批判。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依据当时(及其以前全部历史)体劳为主的史实确认劳动本体及体劳本体,是完全合理和科学的。但在公有制建立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还把“知识分子”即“劳心者”当做“臭老九”,那就是马克思所播下的“龙种”不该收获的“跳蚤”了。

同样,作为马克思第二发现的剩余价值理论,也是体劳为主阶段即工业经济时代的产物。按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在以工人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业经济中,当时从事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生产的劳动应当说主要是体力劳动。劳动的结果表现为有形的(有使用价值的)实物产品,实物产品(商品)的价值也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时间的凝结。虽然并不排除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并且马克思当时就远见卓识地提出科学也是生产力,但当时工人的劳动毕竟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因此剩余价值理论本质上或主要地是(工人)体力劳动价值论和(工人)剩余体劳价值论。可以说,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的共同本质(或本体)是体劳本质(或本体)。也就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第一(历史)形态,即体劳(本质或主导)形态或工业经济时代形态。

二、现实维度:第二形态·脑力劳动·知识生产

1.二态理论建构的客观基础。既然我们已经确认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及其第一形态的劳动本体(或本质),那么人类劳动发展(全)过程的历史规律(或趋势)就成为我们建构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第二形态的客观基础。我们知道,自劳动创造了人类以来,人类的劳动及其体劳与脑劳两种形式的关系过程简单地划为一个公式即单一体劳阶段—体脑分工及体劳主导阶段—脑劳主导阶段。脑劳主导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56年美国出现的白领工人数量超过蓝领工人现象,由脑力劳动者组成的白领工人达到总数的50.2%。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美国的脑力劳动者比例已超过总数的95%,而体力劳动者已不足5%(最发达国家的今天也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明天)。这是有非常意义的。虽然大多数国家尚未达到这种状态,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已被普遍接受,科教兴国已成众望,这表明脑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已在理论或观念上被确认。假如我们设体脑劳者总数为100的话,以坐标的纵轴标出二者的数量(比例),以横轴表示时间(跨度是从人类产生到1999年),那么原始的单一体力劳动阶段,体劳者为100(脑劳者为0),中间的体脑分工及体劳主导阶段到1956年(以美国上述数字为例),脑劳者数量为50.2%,而体劳者数量为49.8%,到1999年则其脑力劳动者数量达95%,而体劳者为5%。这样我们在坐标上就会看到体劳者数量及其变化从开始的100到49.8(1956年)再到5(1999年),而脑劳者数量及其变化则是从开始的0到1956年的50.2再到1999年的95。假如用A线表示体劳者数量变化,它便是从坐标的左上方到右下方的一条曲线。而表示脑劳者数量变化的B线则是一条从坐标左下方到右上方的曲线(形如“区”字无上面的一横)。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类体脑力劳动者数量(比例)关系变化的(如英文字母的"x"形)“双曲线”。它表明了人类体脑力劳动者数量(比例)关系及其变化的趋势。我们认为,人类的劳动从原始的单一体劳阶段开始,中间虽然经历了漫长的体脑分工及体劳主导阶段,但脑劳主导的历史阶段毕竟已经开始,脑劳主导化(及其最终归一)的客观历史大趋势毕竟已经呈现,知识信息经济必将取代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而成为主导经济型态。所以,我们必须适应历史的时代的客观要求,确立和建构以脑劳为本体的二态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

2.二态理论建构的主体条件。这里所说的主体即脑劳主体(或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生产和创造主体),也可以视为知识信息经济主体。如果说体力劳动主要生产和创造社会实物产品的话,那么脑力劳动则主要生产和创造社会虚物产品即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社会虚物,其生产和创造本体是脑力劳动(这也是我们对社会虚物主导性的本体论回答),主体即脑劳者。社会实物产品因其有形有重等,生产时当然要付出体力即“劳力”。而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社会虚物产品因其无形无重等,故生产时则主要付出脑力(“劳心”)。在劳动主导或主要形式上,可以说工业经济(及其以前的经济)是体劳经济,而(完全的)知识信息经济则是脑劳经济。科技知识信息等社会虚物生产对社会实物生产的主导性、知识信息经济对工业经济等的主导性,归根结底是脑劳对体劳的主导性。虽然目前脑力劳动者的比例在绝大多数国家尚未达到95%的高度(更没实现100%),但脑力劳动及其主体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却已成事实。其最精彩的表述就是邓小平所说的“中的老九,现在看来是老大”。具体说来,由于科学技术生产力(或知识生产力)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其创造主体即(生产力的劳动者要素)脑力劳动者因此而成为第一生产力主体。同时,在传统上所说的生产(或经济)实践、阶级斗争(或政治)实践和科学(实验)实践三大社会实践活动(形式)中,科学实践即脑劳实践成为经济(或生产)实践的先导前导。它在三大实践(形式)中显然占有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科学实践已经成为现实社会的第一实践形式。其实践主体即脑力劳动者因而成为社会第一实践的主体。科学知识作为认识源于科学实践即脑劳实践这也是认识论的劳动本体论(与历史观价值论“三位一体”)。另外,我们常说的知识经济时代也是信息时代,“知识爆炸”与“信息爆炸”往往相提并论。那么在这“爆炸”一样的当代信息中,究竟什么信息最重要呢?理所当然是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它是当今社会的第一信息,其生产和创造主体即脑力劳动者则成为社会第一信息主体。松田米津说,信息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是大量生产知识。那么脑力劳动者也就是知识生产主体。至于托夫勒在他的《权力转移》一书中所说的权力或力量将由金钱向知识转移,以及丹尼尔·贝尔在他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所说的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是(后现代社会即信息社会)的社会基础和领导层,人们已是耳熟能详。这可以视作脑力劳动者的权力(或政治)主体地位与作用。在帕森斯的社会行动体系理论中,不仅认为文化子系承担着维模的功能,而且认为它是控制和操纵其他子系变迁的主要决定因素,处在最高控制层。而知识和信息文化的创造主体将是脑力劳动者。显而易见,脑力劳动与脑劳主体这种时代社会历史(及其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和作用,必须有不同于体劳本体的新态(即脑劳本体的二态)社会历史观和劳动价值论作出科学和哲学的回答。

3.二态理论的脑劳本体(或本质)。先看价值论方面。可以说,马克思当年所看到的是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的转变,实质上是一种体力劳动(农业劳动)向另一种体力劳动(工业劳动)的转变。而当代工业经济向知识信息经济的转变,则是从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主导化的转变。所以人们说知识信息经济即智力经济、智能经济、智慧经济。所谓科技生产力、知识生产力,也即智力智能生产力。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高级的脑力劳动将逐渐代替体力劳动,脑力劳动的成分及其作用越来越大,并日益成为主要的和先进的劳动形式。其最终成为惟一劳动形式的趋势起码在最发达国家已初露端倪。当然体脑差别最终消除的途径只能是“工农”知识化,而不能是“知识分子”工农化(通俗说即“镰刀斧头”要“钢笔眼镜”化,而不能相反)。由于科技已成为第一生产力,因此社会价值财富的相当大(或绝大)部分将要由脑力劳动来创造,即奈斯比特所说的价值的增长不仅源于体力劳动,而主要来自知识。据统计,目前世界64%的财富依赖于人力或智力资本。科学技术知识信息产品(商品)的价值也主要表现为脑力劳动时间的凝结。脑力劳动将是创造社会价值的主要劳动,脑力劳动者也将成为社会主要的价值创造主体。按脑劳分配必然成为按劳分配中的重要内容。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确立脑力劳动价值理论,建构脑力劳动经济学。

再看唯物史观方面。劳动人民作为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是不成问题的。但“人民”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社会“人民”的主体是不同的。在农业社会,劳动人民的主体是农民阶级,他们是创造农业社会历史的主要动力和主体。在工业社会,劳动人民的主体是工人阶级,他们是创造工业社会历史的主要动力和主体。而到了知识和信息社会,劳动人民的主体就应该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主体(即脑力劳动者),劳动人民的大部及全部最终都将如此。他们则将是创造知识和信息社会历史的主要动力和主体。而当这种新社会真正建成时,当脑力劳动(即“劳心”)成为人类主要的甚至惟一的劳动形式时,体劳者(或“劳力者”)将不复存在,这时也就再不会有什么“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所谓“唯心”或“英雄”史观了。既然脑力劳动者将是新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脑力劳动最终将是创造新社会价值的(惟一)劳动形式,那么二态唯物史观和价值理论也就必须或必定是以脑劳为本体的。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未来维度:两态转移·劳动归一·生产升级

1.两态的历史性(时代性)。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两种形态不存在对与错的区别,它们都是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经济时代以及不同劳动形态的理论反映。工业经济及其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是体劳形式主导的时代,它必然也只能产生以体劳为本体的第一形态历史观和价值论。而知识信息经济时代则是脑劳形式主导的时代,它当然要求建构以脑劳为本体的新形态即第二形态的历史观和价值论。我们不能说前人没有关注或不重视脑力劳动。不可能有非历史的历史观。前人不可能在没有出现知识信息经济时研究知识信息经济,也不可能在科技没有成为第一生产力时就提出和研究第一生产力。我们认为,两形态的历史观和价值论的劳动本体或本质是一致的,区别只在于二者所研究的劳动形式不同(即“一劳二态”)。它们都植于或生于劳动之根,是一棵劳动大树上的两条枝,所以才有“原生态”和“次生态”之称。“次生”只能生于“原生”,树枝只能长在树干上。如果我们把人类劳动的全部历史划成一条直线而分为AB两段的话,那么A段即体劳主导段,B段则是脑劳主导段。第一形态的劳动历史观和价值论是A段的理论反映,它有自己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第二形态的劳动历史观和价值论则是B段的理论反映。它也有自己的历史性和时代性。唯物史观仍是“唯物”史观,只是两态所“唯”之“物”有社会实物与社会虚物生产之不同。劳动者永远是历史创造者,只是今天的劳动者不同于昨天的劳动者。劳动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只是两态所反映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形式不同(劳动主体不同)。迄今为止人类一切社会的一切价值,不是体力劳动所创造就是脑力劳动所创造,没有什么既不动“手”又不动“脑”的“超劳动”、“非劳动”的所谓“价值创造机制”。我们不认为劳动价值论已“陷入困境”(大量的体力劳动仍然存在,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它的“科学性”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并非“悬而未决”。使我们“陷入困境”的是如何认识脑力劳动的“价值创造机制”以及脑力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这才是真正“悬而未决”的问题之一。总之,劳动创造了人,人也创造了劳动的各种形式。我们要研究的是各种形式的劳动,而不是否弃劳动本体(本质)。如果放弃了劳动的本体地位和作用,那就不只是放弃价值创造之源,而且还会失去人类(及其历史)的创造之源。

2.两态的现实相关性。现实是:在世界范围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种形式仍然存在,知识信息经济与工业经济(以及农业经济)并存。因此以体劳为本体的一态历史观和价值论当然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体力劳动为主要劳动形式的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而我们所缺少的或需要的是以脑劳为本体的二态历史观和价值论的研究和确立。现实态即二态只能源于延于历史态即一态,而历史态则必须必然发展为现实态。在两态理论之间的关系上,我们应当坚持“两点论”的“重点论”。这不仅因为我们已有体劳历史观和价值论而尚无脑劳历史观和价值论(应该重点研究后者),而且也是现实关系的客观要求和正确反映。就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劳动主体而言,体力与脑力内在或同在其自身。主要地付出体力还是脑力,在二者分工条件下这取决于劳动主体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但不管从事什么劳动,内在于每个劳动主体自身的体力与脑力的关系,总是脑力支配体力的。也就是说每个劳动主体的体力与脑力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或主导的方面总是脑力。尽管体力劳动者主要通过支出体力来完成劳动(而脑力劳动者主要通过支出脑力来完成劳动),但这并不改变每个劳动者自己的脑力对其体力的主导地位和支配作用。脑力也即智力、智能。脑力化劳动即智力化、智能化、智慧化劳动。显然我们不仅要研究劳动主体的有限体力、体能,而且更要重视开发其无限智力、智能。不同劳动主体内在的体力和脑力如果外化为社会分工,那就表现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以及“劳力者”与“劳心者”间关系。我们知道,前知识信息经济各时代是体劳主导的时代,而知识信息经济时代则是脑劳主导时代。在体劳主导时代,劳动历史观和价值论要重点研究体力劳动。而在脑劳主导时代则应重点研究脑力劳动,这是不言而喻的。而体劳终究是要脑力劳动化的。就是说两种不同劳动形式及其主导地位和作用的转化是客观历史的必然规律或趋势,我们要承认、研究和遵循这一客观历史规律,不断促进原有工业经济以及农业经济的知识信息经济化,最终实现全部劳动全体劳动者的脑力劳动化。而脑劳成为新的主导性劳动形式,既是新情况、新问题又是理论研究的一个“空白”,理应成为理论研究的重点。再比如在脑劳实践活动即科学实践与体劳实践活动即(工农业)生产实践之间的主次关系,在脑劳产品即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社会虚物产品(或者说脑劳的精神生产及其精神性产品)与体劳产品即粮食布匹机器等社会实物产品(或者说体劳的物质生产及其物质产品)之间的主次关系等等,都是现实的“两点论”与“重点论”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辩证社会历史观方法论。不能只讲两点不讲重点,也不能只讲重点不要两点。总之,现实的体力与脑力、体劳与脑劳、体劳者与脑劳者、体劳实践与脑劳实践、体劳生产(及产品)与脑劳生产(及产品)、体劳经济(工农业经济)与脑劳经济(知识信息经济)等客观关系,既表明了两态劳动历史观和价值论的现实性(适用性),也显示了二态劳动历史观和价值论研究和建构的重要性(迫切性)。

3.两态转换的过程性。首先,不同理论形态或范式的转换,这不取决于理论本身及人的主观愿望而决定于理论研究对象的客观变化。以劳动为本体的历史观和价值论所以有从一态向二态转换的必要,只是也仅是由于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劳动的两种形式(即体脑劳)及其地位和作用的客观历史变化。我们知道,从劳动创造了人类到20世纪50年代在一国内首先出现脑力劳动者超过50%的现象(权作脑劳主导性的“一国首先出现说”罢),体力劳动主导的历史是多么漫长,而脑力劳动主导的时间又是多么短暂。以至于我们还来不及提出对脑劳主导的知识生产的历史观和价值论,现在能做到的仅仅是界定体劳本体论的历史态而提出脑劳本体论的现实态问题而已。这里起码有两个过程:一是客观上脑力劳动主导化(和知识生产主导化)的全面(世界范围)实现过程;二是主观上脑劳本体论的历史观和价值论的建构过程(也是两态的范式转换过程即体劳本体论向脑劳本体论的转换)。前一个客观过程可能是这样,即由一国首先出现脑劳主导化而逐渐扩大到世界各个国家。在一国之内则是脑力劳动者数量由少到多最终全部脑力劳动化。实现速度在不同国家会有不同,首先在最发达国家然后是发达国家最后是发展中国家。越发达的国家脑力劳动化会越快。反之则越慢。但是由于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全球化)以及知识的共享性和知识信息经济的加速度,所以脑劳主导化过程肯定要大大短于工业化实现过程。不过考虑到世界政治因素,穷国和富国知识两极分化也不是不可能(而且更可怕)。至于脑劳本体论的历史观和价值论的建构过程则受制于或依赖于脑劳主导化的客观历史进程。最发达和发达国家可能率先脑力劳动化,但未必接受马克思历史观和价值论的指导,所以这方面不会比我们先进。而在技术层面的知识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虚拟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等领域可能比我们发展快。在我国,脑力劳动化过程虽然起步较晚,国民整体的脑力劳动化受制于底子薄人口多,不过有政府的高度重视估计速度也不会太慢。这就是说,当我国尚未实现全面脑力劳动化而体劳仍然存在时,体劳本体论的历史观和价值论就会继续发挥作用和影响,并依据它对体力劳动和体力实现劳动者制定相关社会政策,也就不可能完全实现向脑劳本体论的事实上的范式转换。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根据世界范围的脑力劳动化进展情况进行(对我国来说)真正意义上的超前性学术研究。首先实现指导思想和观念的转变。因此现在提出研究和建构脑劳本体论的历史观和价值论并非空谈。

其次,二态理论建构既必要也可能。恩格斯说得好,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里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脑劳主导的知识信息经济时代与体劳主导的工业经济(及其以前的)时代当然是两个不同的时代。而作为每一时论思维的历史观和价值论,肯定会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和内容,据此才有我们所谓的“第一形态”与“第二形态”之说。同时,研究马克思也许更需要学习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我们知道,马克思当年在工业经济时代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时,是以当时工业革命早发而商品经济又较为发展的英国为样本的。他并没有等待商品经济(以及工业化)在世界各国普遍建成和实现后再去研究。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到今天也无法开始研究,《资本论》也就无法诞生了。因为时至今日世界上仍有为数不少的发展中国家既没有实现工业化也没有建成商品(或市场)经济。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表明,对人类社会历史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现象领域的研究是可能(甚至必须)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样本来进行的。这是由于世界各国不可能齐步同速发展。按马克思本人的看法,英国的当时就是其他国家的未来。用现代全息论的方法和逻辑来理解,就叫部分包含整体全部信息。这就告诉我们,虽然知识信息经济在我国刚刚起步,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知识信息经济最发达的典型国家来进行真正的前瞻性研究(而不是乱炒知识经济或“新经济”)。正是马克思依据他所选择的工业经济(及商品经济)典型国家而作出的理论发现,启示我们今天对知识生产和“知本论”或“智本论”的研究也应以先发的典型国家为例。借口知识信息经济不发达(恰更应该研究)而忽视甚至否定对它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政治上都是短视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没有马克思的两大理论发现即第一形态劳动(体劳)历史观和价值论,社会主义就不可能由空想变为科学。同样,如果没有第二形态的劳动(脑劳)历史观和价值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理想也不会由设想变为科学。因为整个工业经济时代既没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更没有实现按需分配。而只有可持续可无限发展的知识化科学化信息化物质精神大生产才能满足人类无限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脑力劳动化的最终实现才能消灭“三大差别”,人也只有通过发达的知识和信息社会才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类的最高理想也只有靠最发达的可不断高级化的劳动即脑力化智力化智能化智慧化劳动创造来保证。可见,二态理论建构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当然,我们也只是提出了问题,然而却不见得等于解决问题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