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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变革还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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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变革还是继续

【正文】

随着本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新女权运动的深入,为寻得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女权主义者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希望能从中找到答案。甚至有些女权主义者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和术语装点一下门面,以达到使自己的分析合法化的目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相结合的最佳状态是融和二者优势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出现。

尽管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声称崇奉马克思主义,但她们却不赞成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妇女受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关系的产物,它起源于私有制并将伴随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而终止。另外,她们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也有其局限性:比如,葛兰西认为无产阶级文化霸权的政治工具是工会——工厂中的民主自治。他忽视了在家中受丈夫奴役的妇女在工厂中不可能得到平等对待的事实。葛兰西没看到有着性别区分的无产阶级不只是文化霸权的牺牲品。事实上,男工对妇女实施霸权的同时也受资本家霸权的支配。因此,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一改初衷,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并向其提出了根本的挑战:“劳动分工、阶级关系的再生产以及社会关系的商品化等传统马克思主义关注的问题全部被女权主义理论‘性别化’”。而“生育权以及生育权的被剥夺,不付报酬的家务劳动,充分的儿童看护以及可比较的价值”等问题,如今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理论分析和政治斗争的对象。(注:(美)安东尼奥·克拉里等:“世界新秩序中的马克思主义:危机与可能性”,见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通过不断地借鉴、批判及自我批判,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成熟。

在20多年的发展中,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建构呈现出两条对立的发展主线。第一条主线着重探讨了经济因素对妇女受压迫地位的影响,它被认为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延伸,因为它基本上使用同样的生产与再生产、资本主义、经济等概念,但又试图表明,对于妇女的状况和家庭领域有必要做更仔细的分析。1969年,玛格丽特·本斯通在《妇女解放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应用马克思的经济概念把家务劳动定义为生产的一种形式,在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内部激起了一场长达10年的“家务劳动”争论。这场争论围绕着三大问题而展开:家务劳动是否创造剩余价值?家务劳动的性质是什么?是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家务劳动能否工资化?经过争论,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达成的共识是:无偿的家务劳动构成妇女压迫的物质基础;劳动力再生产是妇女压迫的根源;家庭是性别压迫的主要场所等。总之,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借用马克思主义生产与再生产等理论,对妇女工作给予了新的定义,将被忽视的家务劳动揭示出来,指明它是妇女经济落后的关键,强调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和妇女作为劳动力后备军的特殊意义。可是,以上论点已受到一些女权主义者的有力驳斥。米歇尔·巴雷特(1980年)声称,这场争论没有回答妇女受压迫的原因,没有解释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是妇女在家中做家务,而不是男子或一些其他类型的人们充当处于依赖、从属和受剥削地位的家务劳动者和雇佣劳动者后备军。事实上,性别分工和妇女的从属地位在资本主义以前就已产生。安吉拉·迈尔斯则指责家务劳动的争论滑向了经济主义。

受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建构的第二条主线倾向于探讨非经济因素与妇女解放之间的关系。这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是朱丽叶·米切尔。1966年她在《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一文中,首次对论述妇女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进行了批评。她把妇女的劳动分为四个部分——生产、生育(再生产)、性生活和儿童的社会化——并且指出解除妇女的压迫必须从这四种结构上进行革命。这篇文章在新女权运动发展中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预示着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对经济决定论的批判。1971年,米切尔在《妇女的地位》一书中确立了一个决定性的开端——主张用精神分析科学解释妇女的思想意识。米切尔(1974年)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解释了历史和经济状况,而精神分析学与用辩证唯物主义所已获得的意识形态概念相结合,是理解思想意识和性的手段”。(注:转引自(美)罗伯特·戈尔曼主编:《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辞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99页。)米切尔重新运用精神分析学,是向把家庭和思想意识解释为物质基础之反映的传统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挑战。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巴雷特(1980年)也主张用意识形态来解释性压迫和阶级压迫。她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问题在于意识形态而不是经济基础。从阿尔都塞反对把意识形态基本简化成单纯经济条件的机械反映的观点出发,巴雷特把妇女受压迫理解为社会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把女权主义理论看作是向传统的经济简化论全面挑战的一部分。她认为,家庭是维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手段。家庭中渗透了产生于社会整体的家庭意识形态,妇女做家庭主妇和男子养家糊口的性别身份正是在家庭意识形态内并通过现实家庭的社会化而建构和再生产的。意识形态在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巴雷特试图摆脱决定论解释的限制。然而,评论家们指责巴雷特在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性别分工时抛弃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同时,巴雷特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社会性别的主观性——意识形态——是如何产生的。

还有相当多的人试图在经济论和意识形态论之间找出一条折衷的途径。1979年,海地·哈特曼在《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不幸婚姻》一文中指出,把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性盲范畴和激进女权主义的阶级盲范畴嫁接起来的“婚姻”远不是成功的。他提出了修补它的“二元制理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是相互强化、相互依赖的制度,妇女解放取决于两方面的斗争。同时,齐勒·爱森斯坦的“资本主义父权制论”、安·弗格森的“性——情感生产论”以及琼·凯利的“经济和性别系统互动论”都持有类似的立场。而艾里斯·扬(1981年)则对二元制理论提出了批评。她认为,二元制理论倾向于把妇女受压迫的问题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问题的一种单纯的补充,这种“婚姻”也不可能是幸福的。扬提出用“性别分工”作为核心范畴的“一元制理论”,认为资本主义本质上就是父权制的。因此,反对压迫妇女的斗争本身就是反资本主义的。

总起来说,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变化并不是孤立地形成的,它的发展不但有其历史背景,而且也受到其它理论的影响。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建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伴随新女权运动和新左派的渐渐消退,保守主义浪潮的高涨,再加上东欧的政治变化,使得许多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陷入迷惘之中。有人甚至认定“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的蜜月早已结束”,到了该“离婚”以了结这个漫长而“不幸的婚姻”的时候了。如巴雷特就已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轨道。此外,由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对女性内部差异(阶级、种族、民族、年龄、性倾向等)和后现代主义研究方式的强调使得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危机重重、前途未卜。这一切都证明了把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融合起来的困难性。因为两者在本质上是互不相容的;马克思主义要求工人阶级团结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女权主义者不可能将自身融入这一革命事业中去。艾丽森·扎嘎(1983年)指出:说必须废除阶级和性别是一回事,说如何完成这个任务又是另一回事。这里的“必须”表明女权主义者改变压迫妇女和剥削工人的社会关系的决心,但它也证明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已陷入死胡同。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确实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思想,但也只不过是一种思想而已。如何摆脱困境?如前所述,许多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未能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对待,往往抓住一点而走极端,既不注重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也在重新解释、重新修正马克思主义时,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威力,使其相对化了。因此,要找到出路,最根本的是需要解决一个理论上以及实践上的自相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