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唯物史观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所在,列宁把它称之为“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由此,过去在历史观和政治观方面占支配地位的那种混乱性和随意性,被极其完整严密的科学理论所代替。无疑,随着时代的前进,唯物史观也要丰富和发展。发展首先要在坚持它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重新回到被马克思所消除了的以往历史理论的主要缺点上去。倒退不是“创新”。唯物史观又只能在将其基本原则运用到社会历史实践中去、运用它们来分析和解决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才能丰富和发展,而不能对它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当前,世界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正确地理解、阐释和发展唯物史观,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科学地分析现时代的本质和特征,揭示当今社会深刻的矛盾冲突及其根源,把握其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认清我们的历史地位和责任,已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这里发表王锐生同志的文章,希望推动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蒋大椿先生的论文《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2001年,以下简称“蒋文”)从关心马克思主义史学未来命运的角度出发,评论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现状,提出超越唯物史观,另创新的历史观的任务。这样一篇文章不能不引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的关注。
蒋文在概述新时期史学思潮的现状时说:“就史学思潮而言,唯物史观的影响在下降,多种思潮竞争,史学思潮的多元化正在逐步形成。这应当是我国史学发展并促成它继续发展的征象。”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遇到了新的情况,面对着新的问题,这是人们熟知的,不只是发生在史学领域。究其原因,除了客观环境的改变,当代唯物史观研究不能说一点缺陷也没有。哲学也应当在自我批判中发展。但是,我怀疑,唯物史观真的到了“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的”地步了吗?抛弃唯物史观,代之以蒋文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路吗?
本文作者并非以史学为专业,所以对于蒋文中关于史学思潮的评述不拟置喙。但对蒋文有关唯物史观评价部分有若干困惑,拟求教于蒋先生。
一、代替唯物史观的历史观“新”在哪里?
蒋文宣称,“马克思的历史视域及其历史洞察力,在我们时代是无法超越的,但唯物史观却是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的。”对前一句话,我同意;对后一句话,我有异议。
在蒋文中,唯物史观与传统唯物史观两个提法并用,具有同一含义。众所周知,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观历来被称为唯物史观(有时也称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一词来自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序言中所说的:“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惟一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9页)
目前,世界上有人批评唯物史观,但他们是把唯物史观当作马克思的历史观来批评的。他们不会在否定唯物史观之后,再宣布确立一个与唯物史观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因为他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历史观除了唯物史观外,不可能是别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者队伍中也有人批评唯物史观中的这个或那个论点,并主张用某些新的内容来丰富、补充或发展它。但丰富和发展了的这个历史观仍然是唯物史观——当然,可以称之为当代的唯物史观。
总之,蒋文把用来否定唯物史观的那个历史观叫作“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这对我来说是很难理解的。
蒋文宣布:用来代替唯物史观的那个历史观是具有如下特征的:(1)唯物辩证的;(2)以实践为基础的;(3)系统的。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在原来被人们公认的唯物史观诸特征中,是否有蒋文所列举的这些新东西。
首先,在哲学史上,唯物主义是因唯物史观的出现而第一次在社会历史领域获得了“唯物辩证”的特征的。
马克思以前的唯物主义是机械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恰恰因为不懂得辩证法而在社会历史领域陷入唯心主义,因而完全没有“唯物辩证”可言。只有在自然领域,它才坚持了世界的物质性。但旧唯物主义离开自然辩证法依然很远。唯物史观的出现首先是因为这种新唯物主义是辩证的,所以它才能够把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唯心主义驱逐出去,实现了对社会生活的唯物主义解释。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由于把“自觉的辩证法”“用于……历史观”的结果,就有了唯物史观,即第一次有了对社会生活作出唯物辩证的解释的哲学。
其次,只有真正的唯物史观才是“以实践为基础的”。
说用来代替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新特点是“以实践为基础”,这等于说,原来的唯物史观是排斥实践的。这样的“唯物史观”当然是冒牌的。唯物史观之所以能够在社会历史领域做到对事物作唯物辩证的分析,就是因为马克思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社会历史的研究。哲学家吴江认为:马克思不是先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颠倒成为唯物辩证法,然后才把它运用于解释社会生活。恰恰相反,“辩证法真正变成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是在唯物地阐发历史发展的原因和历史本身的辩证法之后,是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上确立科学的实践观之后”。“单纯的逻辑改造不能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倒过来”。(吴江,第19页)可见,这里的关键是有无实践观。旧唯物主义者依靠感性直观去观察人,所看到的只能是生物学的人、受本能支配的人。用这样的抽象人和他的抽象人性解释社会生活,当然只能陷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泥淖。社会是人的社会,而实践就是人的存在方式。社会生活本来就是社会人的物质实践活动所创造的。而人的社会本性也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形成、并不断获得新的素质。这就是人创造环境与环境创造人的辩证法。所以马克思说,一切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离开实践的观点就不可能对社会生活做唯物的和辩证的解释。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观只能是唯物史观。
再次,唯物史观并不排斥所谓系统论思想。唯物史观历来就把社会看作“社会有机体”,就是说,把社会看作一个系统。当马克思应用唯物史观去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系统的思想是十分明显的。甚至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也承认,在《资本论》里可以找到系统论的思想萌芽。
既然如此,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建立在否定或超越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实在是很费解的。
二、到底是谁的缺陷?
同唯物史观研究中的缺陷作斗争是对的,在这一点上,我与蒋文有共识。问题在于,这些缺陷绝大部分是唯物史观自身固有的,还是被人为地附加到唯物史观上去的,是唯物史观的被扭曲?换言之,缺陷的“账”应当算到谁的身上?这是我的另一个困惑。
如果归罪于唯物史观,那就要像蒋文所主张的那样否定它,并用所谓“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取代它。如果不能归罪于它,那就是另一种做法——恢复真正唯物史观的本来面目。或者说,回到马克思,并加以发展。
在人类思想史上,一种影响深远的学说在后人传承过程中,除了学说本身获得新发展外,也会在特定情况下被人为地附加上背离学说本质的某些消极东西。这种情况在马克思在世时就已经出现过。19世纪70年代末,法国的“马克思派”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但存在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对此马克思说:“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98页)在马克思离开人世后,类似情况再次在前苏联的30年代出现。蒋文列举的所谓“传统唯物史观”的缺陷,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前苏联占主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前苏联也有一些有真知灼见的哲学家,但不为官方所重视)。该类文本是这样介绍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先于它出现的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运用。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以物质本体论贯彻始终。所以作为它所推广、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就不可避免地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精神实质有了距离。差异集中反映在如何对待实践观上。我们知道,在哲学中引入实践观是马克思使以往哲学得到革命变革的关键所在。然而在苏式哲学读本(唯物史观部分)中,实践的观点长期得不到充分体现。实践的观点只是被安排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中,作为认识的来源与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历史是人们创造的,是人们的实践创造的。然而在“历史唯物论”中,实践观却基本上消失了。其结果是:与实践相联系的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历史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人在历史活动中的主体性的发挥等等问题都从哲学读本中消失。难怪历史学家对这种“传统唯物史观”感到失望了。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初是来自前苏联的。加上长期革命与战争环境以及建国后多年的哲学对政治的紧密依附关系,哲学工作者的独立思考空间极其狭小。这就使得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义被附加到唯物史观中去的消极的因素长期得不到清理。如果马克思在九泉之下得知这种情况,他会像当年那样愤然说:“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这就是导致人们把背离唯物史观本质的缺陷归罪于真正唯物史观的主要原因。
不过,在20多年前,情况已经起了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新时期思想解放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术环境有所宽松。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蒋文所说的“传统唯物史观”的内容,展开了一场清理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本质相背离的消极成分的论争。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争论开始,经历80、90年代的无数次有关各种唯物史观问题的激烈辨论,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看作是清理附加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种种缺陷的努力。比如说:
历史唯物论是先于它出现的辩证唯物论在社会历史领域推广和运用的直接产物吗?实践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一般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物质与意识关系问题,是如何在社会历史领域转变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对唯物史观来说,实践是它的本体吗?实践本体论、实践唯物主义的提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接受的提法?当马克思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
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时,他是否肯定了“实践唯物主义”的命题,并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承认实践,就不能不承认历史主体与客体、人的主体性发挥等主客体关系问题。而主体性问题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80—90年代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人的问题在唯物史观中同样是新时期的热门问题:人性、人道主义、异化、人权等,还有热衷于企业文化的企业家们也深感兴趣的“以人为本或中心”的问题。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模式争论相关联的历史决定论与选择的关系问题也是新时期的热点。新时期不但重新提起人生哲学、思考人的价值,而且把价值论移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提出历史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一致的问题。此外,人们在改革开放的启示下,重新发掘出马克思的历史观中长期被埋没的许多珍贵思想,如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都不能是地域性的,而必须是“世界历史性的存在”。这难道不是今天人们不断谈论的全球化、全球意识的先声吗?而且,在新时期思想解放的鼓舞下,人们还大力拓宽唯物史观的研究视域,把对生活方式、社会哲学、文化哲学、生存哲学等新问题的研究都纳入唯物史观研究课题之内。
以上这些长达20余年的讨论不但使“传统唯物史观”的缺陷得到清理,同时也使它得到发展。过去20年唯物史观所取得的进展,我认为大体上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实践、人与价值。这不正是蒋文认为“传统唯物史观”缺乏的那些东西吗?其实,在马克思的文本中,这些在“传统唯物史观”中失去的内容人们都可以找到。所以过去的20年对唯物史观来说,首先是回到马克思,同时也有很多发展。如果不首先回到马克思,发展是无从谈起的。在当前,如果一个严肃的学者要评述唯物史观,他就不能无视这20余年人们做过的回到马克思和发展马克思的工作。然而蒋文对唯物史观的评述的出发点却是停留在20多年前的那种严重背离了马克思文本的所谓“传统唯物史观”,并把它当作真正的唯物史观来批判。蒋文宣布:它从所有唯物史观著作中所概括出的6条内容当是“涵括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核心及其最基本原理”。我敢断定,蒋文所说的“所有”,肯定不包括有关最近20年的论争内容的著作。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要求一位史学家十分熟悉哲学界的论争,也许是苛求。但在他着手评论另一个领域的学术时,是否应当大体上了解一下那里的基本状况呢?
三、可以商榷的问题
蒋文要求超越唯物史观,也并非完全由于对近期哲学界情况的生疏。从他对下面三个唯物史观基本问题的批评来看,他确实与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1.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唯物史观认为,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蒋文却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是普遍的。文章质疑说:“社会意识也可以超越社会存在,当条件具备时,会经过新的超越意识支配下的社会实践而创造出新的社会存在。从这个角度看,社会意识也可以经过人们的社会实践而决定社会存在。这种情况并非特例,而是相当普遍的。社会历史进程中不断创造出新事物,便是社会意识经过人的实践而决定社会存在的明证。”“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样,都是普遍存在的。由上所述,传统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关系这个被唯物史观称为的‘基本问题’、‘根本观点’,显然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这个批评是对的吗?不对。
蒋文的论证是把社会本体论上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与认识论关于“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语)相混淆了。在社会领域中,行动着的人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的结果往往在人开始行动之时以及整个行动过程中,就以观念的形式呈现在他的头脑中,并作为意志支配着他的行动。创新的事物(存在)往往以行为者的创新观念为前提。但这个观念的根源仍然是来自实践、现实。因此反映客观世界的人的意识又可以创造客观世界的道理,并不能证明社会意识普遍地决定社会存在。就社会总体来说,作为一个有机体、系统的社会依然是受某种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支配的。承认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就必然否定历史决定论。但是历史决定论是不能否定的。因为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
社会生活虽然是由有意志、有目的的人所创造,但是社会生活的结果却不是取决于哪个人的意志、目的,而是服从于一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统计决定论。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各种意志最后“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至于蒋文所说的单个人的创新意识的作用,恩格斯也没有忽略:“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7页)
不管蒋文怎样宣布他的目的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只要他否定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就是从根本上拒绝马克思在历史观上的贡献。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哲学史方面的伟大功绩就是第一个在社会历史领域使唯物主义获得胜利。在他之前,唯物主义已经在自然领域确立起来,但是这种唯物主义一旦运用到社会历史方面,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的陷阱。原因无非是:在这里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所以许多具有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人往往在社会生活方面仍然认为:是某种观念(人生而有之或上帝赋予的)决定社会的发展。马克思却认为,对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从根本上说,就是承认社会意识的本原在于社会存在,换言之,是人们的社会实践(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社会意识。近代社会的平等意识、竞争意识、人格独立意识、个体和个性解放意识之所以成为社会生活和社会思潮的主流,如果不是近代工业社会商品经济占居统治和支配地位的产物,又是什么呢?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实践(社会存在)便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谁能在没有多少商品货币关系的古代社会里找出像近当代那样的在社会生活中占居支配地位的市场经济意识来?
2.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蒋文说:“以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规律’来说,在人类历史实际进程中就不存在,找不出任何一条历史事实来支持这个规律的存在,因此它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蒋文论证其观点的方法是:把生产力归结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要素,认为作为要素的劳动资料也好,劳动者也好,都不可能决定生产关系。蒋文的结论是:“没有生产力要素以外的社会支配力量的实践活动,生产力自身并不能决定出新的生产关系。”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可以从经济学角度或哲学的角度来探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规律首先是历史规律,属于哲学范畴,蒋文却偏要把生产力当作经济过程的生产要素来分解开,然后分别论证作为“物”的劳动资料和作为“劳动力”的劳动者都不能决定生产关系。这哪里是在讨论作为人的活动规律的历史规律呢?
在唯物史观看来,生产力并非单纯是什么“物”的因素。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一起,都是人的活动的不同方面(生产力表征人驾驭、支配自然的活动方面,而生产关系则表征在人驾驭自然的活动中所必须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即这种活动的实现所需要的社会形式)。与蒋文把生产力同人的实践活动割裂开相反,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既得力量、以往活动的产物和实践能力的结果。这种生产力的存在和进一步发展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而二者的相互作用则要通过人的利益这个环节来实现。举例来说,在近代工业社会中,工业革命所创造的生产力体现在工业资本家阶级运用与配置工业生产过程的种种资源的能力及其活动成果上。当然也体现在工业无产阶级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能力上。而这种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要求的社会形式,只能是近现代的、受市场机制所支配的、通过契约形式实现的雇佣劳动关系,而绝不可能是封建性的等级关系。后者不能满足大工业生产的要求,从而使工业资产者得不到应有的最大限度利润。它同样不能满足刚刚从封建领主庄园解放出来的农民获得人身自由和法律上与雇主平等关系的需要。正是“利益之神”帮助生产力获得了与它相适应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在这里,资产者与无产者作为经济范畴的人格化,都是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着的个人,但是支配这些范畴的规律仍然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客观历史规律”。
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问题。蒋文认为,这“是一种关于社会构成的带有艺术性的形象说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发展的一个阶段,现在应当结束其使命。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应该代之以经得起推敲的严格的历史概念和术语,对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包括其中的社会历史环境,做出更加严密的科学的历史的分析”。不错,新阶段的史学理论应当有更加严密的历史概念和术语——我完全赞成这个意见。但是蒋文批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概念不属于“严格的历史概念”、不能有助于“严密的科学的历史分析”却未免过于苛求了。因为在马克思那里,这对概念的用处其实仅仅限于在经济与非经济领域(主要指政治与精神领域)之间贯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则。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艺术形象类比,也正是为了达到这个很简单的目的——没有经济做基础来支撑,观念形态之类东西是难以为继的。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极其简单的道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既然马克思当初并没有赋予它们以帮助历史学家对具体历史问题“做出更加严密的科学的历史分析”的功能(如果有历史学家拿它们来代替艰苦的严密的历史分析,那是他本人的误解),所以现在也无须“结束其使命”。除非上述恩格斯所说的那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不再起作用了,那么我们就确实应当抛弃它们。但我认为不会如此。蒋文之所以主张废除这对概念,其实是与他否定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根本立场相关的。
蒋文说,“我当然不是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而是指出探求历史规律应当改换思路亦即改变认识和研究历史的方式。”如上所述,在对三个最基本的唯物史观的规律作了彻底否定之后,蒋文的新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还能剩下什么历史规律?
至于在探求历史规律方面改换思路(改变认识和研究历史的方式)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蒋文反对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来谈论历史规律是对的。但他不应该为此而把上述三个历史规律同人的实践活动看作是相互排斥的。
综观全文,我认为,蒋文的动机和出发点是想摆脱那种被教条主义的、极左思潮所扭曲的唯物史观,扭转唯物史观在史学研究中影响日益下降的局面。这是应当肯定的。但是他在泼“洗澡水”的同时把“婴儿”(真正的唯物史观)也泼掉,就不对了。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仍然只能是唯物史观——与当代实践紧密结合、根据当代的情况加以发展了的唯物史观。
【参考文献】
蒋大椿,2001年:《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载《历史研究》第4期。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吴江,2001年:《社会主义前途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命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