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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文明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应该在何种程度上理解“生态文明”?单单强调“以人为本”,似乎容易使得深厚的理论成为空中楼阁;单单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业文明,就会落入制度之争,使得问题失之过简。文章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分析“生态文明”的若干内涵。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文明;自然观
在2019年召开的四中全会上,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了重要指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生态文明以及环境建设。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管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
一、简单的批评是否有效———评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
应该说,对生态文明的关注与“环境运动”的发起,首先缘起于西方先进的工业社会对环境问题恶化的反思。以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为例,这份报告认为地球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过冲”———意外而不是有意的超出界限。理论上说,《增长的极限》明确表达了人对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深刻焦虑,然而其指出的对于治理环境问题的可能结论却又陷入了某种悖论———在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限制增长似乎非常困难,改变增产模式却是一个可行的措施。总结起来,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有以下四个固有的内在逻辑缺陷。其一,人与自然两分法为特征的二元对立;其二,将金钱与世界盲目统一的同一化;其三,盲目相信理性的进步逻辑;其四,盲目追求生产和消费的最大化。帕森斯在1978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论生态学》一书中对于以上观点做出了更加集中的论述,他认为在马克思的视阈中“环境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剥削性结构,它的彻底解决方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转变,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服务于所有人的利益,并通过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带来自然的人化,以及合理化、生态化地改造人类社会关系。共产主义社会中历史性地解决资本主义时代的人与自然的矛盾”。然而,将生态文明的问题诉诸于“制度”之争似乎失之过简。环境恶化的根本责任难道都可以追究到工业文明自身所带来的逻辑缺陷上吗?如果是这样,如何解释当今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生态问题?
二、人学立场下的生态文明
谈及生态文明,不能不谈及人的立场。事实上当生态文明的“人类中心主义”这个名词出现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出,这其中关键的问题有二:一是如何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二是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合理性反思。这两个问题彼此有区别,如果我们试图将人看作是自然界中的主体,那么前者关涉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问题,后者关涉作为主体的人的行为的价值意义和可能结果。在主客体划分的问题上,生态中心主义恰恰走向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另一个反面极端,它是通过否定人的主体地位而得出的。仅仅看学界对“环境问题”的定义:现代意义上真正的“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自身的活动而引起的问题,具体地说,是指由于人类自身的活动所造成的自然界的某些非自然本身力量而引起的变化,这些变化超出了自然界本身的自我净化、修复和调节能力,从而导致了妨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消极后果或反主体性效应。一个“反主体效应”就指明核心了。真正的问题在于将主体的地位与作为主体的人的行为的价值意义和可能结果相混淆,生态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的主体性发展到了极致。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制度和现代工业文明承接的传统精神核心,并不能轻易批判,事实上任何社会制度下的人,当其处于自然界之中,都可能滥用自己作为主体的权能,我们当然是要对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业文明对于生态文明的破坏做出批判的,然而我们需要更加细致的分析,在我们对“人类中心主义”提出批判的时候,关键不在于人的地位问题,而在于这个“类”能不能真正代表人类全体?事实上是不能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主导生产,转移生产垃圾的受害者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真正要受到批判的是资本家的良心,扩大收益并不意味着可以丧失掉为人的起码的道德水准。以目前的价值观分析,生态自觉似乎可以归入到道德规范之中了。换言之,对于生态文明的反思,最终并不必然落实在社会制度下,而是能够落实在更为普遍的人的层面上。我们应该深入挖掘的恰恰是作为我们的制度的精神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效的思想资源,而不能沾沾自喜于自己挂着马克思的名号。
三、马克思哲学中的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观与其一整套世界观相互印证。欲理解马克思的自然观,首要是理解其世界观以及在哲学史上实现的重大变革。世界,是由自然界、人类社会、人及其主观精神世界构成的。这个说法背后有一个极为严重的困难,它似乎暗示了,在由自然、社会和思维构成的世界整体之间,他们又似乎是彼此并列和互相外在的。而这三者之间真的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关系吗?更重要的是,这在内涵上规定人们将关于世界的“根本观点”视为“世界观”。这在核心上倾向于某种“整全哲学”。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恰恰是某种“哲学终结”,在现实生活开始的地方,言说其真正的“思想”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本体论形而上学,在当代条件下,只有科学和实践经验才能去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哲学无法给出答案,无法以超越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的方式来回答“整个世界”的本质和规律问题。当唯物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世界观”而非传统哲学的时候,马克思眼中的世界既不是“绝对观念的自我展开”,也不是“应该被抛弃的尘世记忆直到荣福直观”,也不是“和人、社会断然分开的孤立的自然”,而是真真切切的“现实生活世界观”,这体现他在反对异化的思想历程中———反宗教异化,反对在哲学理论支撑下的政治和法的异化,直到最后反对资本异化。而这个“现实生活世界观”中,借助交往的观点和实践的观点,自然界、人类社会历史和人本身是不能分割的三大维度。恰恰是借助人的实践的双向作用,人在自然界中打下了人化的烙印,而人化的自然又成为新的实践的物质基础。人在人化的自然中直观自己的劳动成果和本质,根本上就是人与自身、人与他人的交往。因此,所谓生态文明,其本质依然是人与人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关系。在这里,我们不打算仔细谈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因为如果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原则而加以重视,确实是摆脱了“物质的本质主义”的陈旧观念,但是也极容易产生其他问题。因此,建设生态文明的唯一可行路径是:纠正人类在实践活动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实现人与自然的正向互动。从而既保护自然的生态平衡,保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抑制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破坏,又可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长远生存的需要。而这一要求实际上是内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之中的,如同我们真正继承马克思主义,便不能不重视其深刻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深度融合。我们必须把生态文明提升到它应该具有的高度,否则任何对此提出的措施都具有滞后性———先发生问题,再进行治理。实际上生态文明建设在理论上的高度应该不亚于经济建设,当我们的政策真正具有这种自觉性的时候,我们才能得到真正解决生态问题的办法。
四、“生命共同体”的概念对马克思自然观的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坚持自然进化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辩证统一。在四中全会上,提出“生命共同体”的论述,更多地从主客交互性而非主客二分的视角来思考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摆脱为生产值的提升而牺牲环境生态的理念,将生态维度引入使用价值生产的过程,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统一。“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根植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和发展经验,是对新时期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内涵的补充。这一论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为应对当下中国乃至世界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的,它系统地回答了在资本主义现代性仍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有效应对和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德内拉·梅多斯,乔根·兰德斯,丹尼斯·梅多斯.增长的极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
[2]余谋昌.环境哲学: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作者:谭晓男 徐军 单位:国防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