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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八大确立的哲学范畴,而它的确立却有一个理论上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有过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重点论思想及隐含于其中的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思想。列宁发展了他们这一思想,提出了帝国主义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并成功地领导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这些思想及理论是主要矛盾理论形成的极为重要的思想资料。但是,不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直接地指明这个问题,当然也没有提出主要矛盾的概念,更没有确立起社会主要矛盾范畴。从主要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概念的提出到这一概念上升为社会矛盾系统中的一大范畴,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矛盾原理的独特贡献。
一
创立了辩证法关于矛盾问题的系统学说,把事物矛盾问题的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为主要矛盾范畴的确立创设了理论环境。
西方哲学史上有古希腊本体论、近代认识论和德国古典哲学等几个重要的阶段。在这些阶段中,辩证法虽古已有之,但黑格尔以前却没有形成系统的辩证法体系。黑格尔集人类辩证思想精华之大成,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构建了一个系统的辩证法理论大厦,然而却没有形成一个从微观上系统研究矛盾问题的理论体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列宁试图从微观上建立一个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系统理论体系。为此,列宁潜心研读了哲学史上几乎所有有关的经典著作,作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在《辩证法的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等文章中,列宁把辩证法视为研究对立统一规律的学说,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而且已经拟定了一个专门研究辩证法特别是矛盾规律的提纲。可以说,在辩证法的发展史上,列宁的这一思想就是当时辩证法关于矛盾规律发展的一个制高点。但列宁的这一思想仍然只是一个提纲,他自己也表达了这一提纲需要进一步说明和发挥的愿望,但由于种种原因,列宁在有生之年,没有实现这一愿望。
实现了列宁的这一愿望。《矛盾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部系统阐述矛盾问题的著作,而且也是整个哲学史上从微观角度系统研究辩证法关于矛盾规律的第一部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接过列宁试图解决但又没有来得及解决的理论命题,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宇宙的根本规律,从两种对立的宇宙观入手,详尽地解剖和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以及对抗在矛盾斗争中的地位等一系列关于矛盾的问题,全面考察和系统阐发了辩证法关于矛盾规律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把辩证法关于矛盾问题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正因为在《矛盾论》中对辩证法矛盾问题作了一个系统的阐发和总结,构建了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的系统学说,于是主要矛盾作为矛盾范畴系统中的一大范畴,它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了。
二
创造性地发展了经典作家关于矛盾不平衡性的思想,提出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概念,为社会主要矛盾范畴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可以说,的《矛盾论》既是辩证法关于矛盾问题的系统阐发,又是矛盾不平衡理论的发挥和发展。关于矛盾问题的理论是建立在矛盾系统和矛盾诸方面发展不平衡性这个基点上的。
在看来,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或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如果“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注:《选集》第1卷,第326、322、326~327页。)当然,也不完全否认矛盾双方在力量、规模和发展速度上的某种暂时的和大致相当的情况,即存在着矛盾暂时平衡的情况。然而他坚信,平衡只是相对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所以,《矛盾论》所涉及的每一个问题都体现了矛盾不平衡的思想: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和同一是不平衡的,对立是绝对的,而同一则是相对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作为反映事物矛盾问题精髓的基本特性,二者也是不平衡的,抓住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就抓住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作为事物矛盾的两大基本性质,二者也是不平衡的,同一性是相对的,而斗争性则是绝对的,等等。
当用这一矛盾不平衡性的思想来对事物的诸多矛盾和矛盾诸方面的关系作考察的时候,他就水到渠成地看到: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矛盾就是这一事物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在矛盾系统中“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注:《选集》第1卷,第326、322、326~327页。)不仅如此,还发现,在各种矛盾之中,不论是主要的或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又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至此,关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思想就形成了,而且主要矛盾在哲学中的范畴地位也就被正式确立了起来。
三
运用矛盾不平衡理论成功地指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使主要矛盾理论经受了实践的检验,从而完成了理论形成的最后一个环节。
与列宁一样,在研究和探讨哲学问题时,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哲学问题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他的矛盾不平衡理论既是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总结,又反过来用以指导中国革命实际,以至将其规定为中国共产党从事革命战争的战略和策略。他说:“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注:《选集》第1卷,第326、322、326~327页。)根据这一策略,正确地分析了,当着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侵略战争的时候,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包括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在内的其他矛盾则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地位;当着帝国主义不是采用对我发动侵略战争,而是用政治、经济和文化压迫的时候,人民大众和封建主义的矛盾就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当着我国国内战争发展到危及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反动派存在的时候,帝国主义就与国内反动派站在一起,与人民大众构成主要矛盾。正是由于矛盾不平衡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正确运用,我们党才在革命的各个不同时期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及其变化,并实行了相应的战略和策略,才赢得了各个不同时期革命的胜利。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依据矛盾不平衡理论,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与封建军阀的矛盾,革命的主要任务是打倒军阀。为此,我们党广泛地开展了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结成了包括国民党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叛变后,我们党正确地分析了中国当时的社会性质和革命的主要动力,及时地把革命力量转向农村,开辟了革命根据地,保存了革命力量。在日本帝国主义大举进攻中国后,中国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社会的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易位于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矛盾。我们党及时地分析了这一矛盾,正确地解决了“西安事变”等重大事件,促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抗日战争的胜利,标志着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矛盾最终解决,中国人民大众与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矛盾又一次上升成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打败,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并领导全国人民顺利地取得了全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
事实一再证明,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矛盾不平衡理论指导的结果。这一理论不仅指导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也为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
创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为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创立准备了理论前提。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列宁曾有过“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的著名论断。当社会主义制度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以后,人们发现,正如列宁所预见的,新的社会制度并非是太平盛世,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在本世纪30年代,苏联理论界就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但在斯大林的错误导向下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具体说,斯大林自1936年宣布在苏联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后,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经历了一个从“完全适合”到“也有矛盾”的认识过程,但他对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什么的问题,终究还是没有搞清楚。
1938年,斯大林出版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认为当时苏联社会的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他宣称,苏联社会已不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政治上、道义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种一致就是苏联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但“完全适合”论显然不符合当时苏联社会的实际,以致于迫使他在这个问题上不断地改口,甚至自相矛盾。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谈到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时对他的这一论点作了重新解释,说“完全适合”这种说法是不能在绝对意义上来理解的,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仿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决没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增长的现象。生产力是生产关系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无可争辩地走在生产关系的前面。生产关系只是经过一些时候,才被改造得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从“完全适合”论到承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也有矛盾”论,显然是斯大林认识上的前进。但是,诚如所说,斯大林这里是不彻底的,是“羞羞答答”的辩证法。这说明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是犹豫的,甚至矛盾的,最终还是没有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当然更没有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艰苦探索却为中国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后寻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乃至主要矛盾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思想资料和实践上的直接借鉴。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新中国在完成“一化三改造”而全面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社会主义的中国还有没有矛盾?马克思主义对事物矛盾分析的方法还是否适合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如果承认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存在矛盾,那么主要矛盾是什么?不承认中国当时社会上还存在着矛盾,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找不到前进的动力;抓不住主要矛盾,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就找不到工作中心。因此,“八大”前后,围绕着社会矛盾问题,中国共产党和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将经典作家所创立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运用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规定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重大理论问题的解决,为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矛盾理论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因为社会基本矛盾必然要转化为主要矛盾。那么中国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呢?
五
在领导下,党的“八大”正式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概念,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总方针,使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得以形成。
从具体时限上说,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认识是在党的八大上取得的,而这次会议之所以能取得这一认识,又与此前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建设社会主义总方针的确立密切相关。
在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之后的1952年底,按照的建议,党中央就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要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要充分地发展社会主义工业,把现有的非社会主义的工业变为社会主义工业,使社会主义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成为起决定作用的领导力量,使我国从一个工业不发达的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发达的先进的工业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的和社会的经济基础,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导下,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顺利地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将基本任务确立在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建设,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从此,我国进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尽管存在着同高岗、饶漱石阴谋活动的严重的政治斗争,但进行经济建设的总任务始终没有变,并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和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强国的奋斗目标。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在开幕词中明确提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业国家,这是一个很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用全力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我们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这里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我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们国家的生产力。这次大会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而且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规定在这部宪法中。
到了1956年,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实行了三年,不仅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绩,而且积累了自己经济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深刻教训。在国际上,苏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因此,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已是当时的迫切任务。为了更好地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党中央和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在党的会议上发表,重点解决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及时地回答了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9月,党的“八大”召开,这次大会总结了党的“七大”以来,特别是建国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正确地估计和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规定了党今后的主要任务,加强了执政党的建设,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正确的道路。就是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党庄严宣告,我国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几千年来的剥削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上结束了,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我国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至此,我们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范畴正式确立起来了。
总之,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范畴的确立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以上从对这一问题的独创性贡献的角度探讨了这一范畴的确立。正如本文开头所指出的,如果要挖掘这一范畴的思想渊源,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那里就有着关于这一问题的丰富的思想资料。但是,从这一理论产生的具体时限上说,从主要矛盾概念的提出到社会主要矛盾范畴的确立以及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创立,毫无疑问,对此的贡献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是最为杰出的。当然我们知道,在中共“八大”确立了这一范畴后不久,这一正确认识就丢失了,而且发生丢失的主要原因仍然在身上,以致于到20年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一正确认识才重新恢复起来。但这是另一个问题,并不影响对社会主要矛盾以及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理论所作出的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