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民主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场讨论进行得如何,往往要看其参加者决定不说什么。为了避免破坏性的冲突,我们就不谈论那些有争议的话题。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老朋友们对有关以色列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免得伤了和气。当然,掩盖有分歧的问题,可以视为一种预先审查,是逃避而不是交流。然而,羞于交锋不能简单地被视为懦弱,因为它能够促成积极目标的实现。对敏感的问题保持缄默,我们就能够维持某些形式的良好合作和伙伴关系;反之,则不能。
人在各种场合,从国际高峰会议到夜半幽会——或许也包括少有的健忘病患者,都会出现策略性自查。在集体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不能提及。犯忌讳,在任何群体中都会引起普遍的震惊和难堪。毕竟不应有人当众洗涮肮脏的内衣。在全体教职员会议上,即使爱饶舌的教授也不会没完没了地唠叨他们的酗酒或婚姻关系。这种免谈之受到如此广泛的赞赏是容易解释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哪一个群体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无限的。人们不能同时谈论每一件事情;生命是短暂的;为了减轻认知的负担,不同的群体在不同的时间集中讨论不同的问题。
自缄其口的其他原因则不太普遍,但与民主理论的联系比较密切。有时,某个问题“说不得”,是因为泄漏出来会冒犯重要人物或小集团,并且会极大地损害团体组织的合作精神。相反,如果一个群体避开了某一令人厌烦的问题,它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其稀缺的资源。只要盖紧闲谈的话匣子,讨论会的主持人就能够防止其生动的内容吸引每一个人的全部注意力——至少在当时。换言之,尽管大众心理学提出了一些警告,但克制可能是极有益于健康的。
若干初步的例证
在法律上,时效制度使历时已久的犯罪免受追诉。与此相似,不受法院裁判原则(nonjusticiabilitydoctrine)使最高法院对疑难的法律问题保持沉默。所谓“政治问题”原则,以及,“案件与争议”、“成熟性”和“诉讼资格”都是“为决定不作出判决而设计的方案”,(1)这是一种策略,借此,最高法院的法官们限定了他们必须表态的问题的范围。每一个机构在解决某些难题方面都有优于其他机构的条件。通过缩小自己的管辖范围,最高法院可以改善其整体功能。通过拒绝对某一政府行为作出支持或推翻的决定,最高法院可以避免作出可能损害其信誉且使其有限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负担过重的判决。
学术团体同样要对可讨论而又相关的言论的范围进行调整。例如,大学通常被认为是职能有限的机构。大学究竟应不应当发表政见,争议很大。保守派人士宣称,让不让公司在南非做生意这个问题不适合大学职员讨论。自由派人士虽然对他们认为逃避道德责任的作法应加以斥责,但也同意,教职员会议的议程应当以某种方式加以限制,例如不得把时间花在对员工的配偶进行评头品足上。
1.英格尔斯的观点。相比科恩的“成人化”的政治人格,英格尔斯更强调公民的参政行为,关注公民对自身、他人、权威、社会团体和价值的态度:(1)对自身;对自身价值和尊严的信心。(2)对他人价值和尊严的信心。(3)对权威:注重个人自由,与强大的权威保持一定的距离,甚至不予信任;与权力主义者相比,不需要统治和服从。(4)对社团:开放,准备接受差异,意愿妥协和改变。(5)对价值:追求多元化,倾向于与人分享。(6)政治参与:关心国家和国际政治事务;随时了解重要的国内外大事和政治人物;同政治和政治团体保持经常的接触;参加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活动;参加投票选举;关心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制度和实施。
2.科恩的观点。在这方面的研究中,科恩的研究最为细致。他把民主政治能否实施与其社会成员的素质和心态相联系,认为在建立一个民主社会所需的各项条件中,心理条件是最基本的。而心理条件就是社会成员实行民主时必须有的性格特点和思维习惯与态度。如果这些气质在公民中达不到一定的普遍程度,教育机构也好,新闻媒介也好,交流艺术也好,都不会得到很到的发展机会。
具体来说,民主心理条件包括以下内容:(1)相信错误难免。在实践中,绝不认为任何有关实施、主义或道德原则的见解是绝对正确的,无改善的余地。(2)重视实践的验证。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重视实践。公民必须乐意把各种各样的提供选择的解决办法付诸检验,首先是辩论的检验,适当时也诉诸实践的检验。(3)持批判态度。民主国家的公民对待他们的领导人应该持批判态度。成功的民主要求公民在于民选官的信任中掺和一些批判精神,即对当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目的是为了市政府和官员免于常出错误,为了必要时可迅速挽回一些有害的影响。(4)要有灵活性。公民一方面在思想上应作好对各种改变的准备。而且更应积极地愿意看到社会处于不断改变之中,乐于使自己的生活与之协调。(5)要有现实的态度。必须要认识到,社会问题不会有一了百了解决办法,调整与改进人类制度将继续不断,永无尽期。民主是建基于并非毫无瑕疵的人与制度之上的。(6)愿意妥协。民主国家的公民需乐于以妥协办法解决他们的分歧,民主的所有条件中,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7)能容忍。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容忍。首先,最基本的是要容忍不守成规。既要保护社会中少数人的不合常规的行为。第二个层次,民主国家的公民不仅乐于让别人过他们自己的生活而不加干涉,而且必须容忍别人直接反对自己的信念和原则。在第三层次上,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容忍甚至是怀有恶意或出于愚蠢的反对。(8)要客观。它包含着社会成员要承认社会内部不同种类的利益集团。考虑他们任何具体争端时,必须权衡有关的不同层次的利益。(9)要有信心。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需相信他们的集体能力能管理自己。社会成员作为个人,作为一个社会,都必须对他们自己有怀有信心,必须乐于依照这种自信采取行动。
总之,科恩的民主心理主要从公民的政治理性出发,强调公民重理智、重客观的意识行为,冷静考虑,不固执成见,要求公民都具有成熟的政治心理。
3.拉斯韦尔的观点。拉斯韦尔更关注与公民的政治宽容度。他认为“民主主义者”性格包括:(1)一个“开放的自我”对他人的热情儿管容的态度;(2)一种与他人拥有共同价值观念的能力;(3)一种多层次的而非单一的价值取向;(4)对于人类环境的信任和自信;(5)免于忧虑的相对自由。
4.以孙中山、梁启超为代表的中国近现代社会改革家的观点。他们往往以改变国人在中国传统文化浸染下的劣性因素为出发点,要求“冲决罗网,倡兴民权”,重塑国人的现代政治人格。包括:拥有自由平等自主自治的主人翁意识;具备最基本的现代政治认知,拥有政治活动能力;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爱国心;积极参与政治,并且拥有依靠个人而非他人的内控态度;有“乐观之精神”、“坚忍之毅力”,“一往向前去做”的行动;有团结互助的精神;拥有开放心态,同时又不附和盲从。
一、内生型民主国家民主制度
1.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市民社会的形成
英国早在13世纪就已经开始了其商业化的过程。14~15世纪,带着对东方世界的极大向往,对金银、对财富的强烈渴望,西班牙、葡萄牙派出了航海者去探求到达东方之路。而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加快了对美洲的开发。新航路的开辟,引起了欧洲社会的巨大变化,引起了商业革命,促进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世界地区市场格局,使欧洲成为世界市场的一个中心,使得海外贸易的路线由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由于英国恰好处于大西洋航运中心线的位置上,促进了英国商业化的迅速发展。英国的港口、市场、集镇随之发展起来,并进而引起了英国固有的阶级关系的变化,不仅促进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而且逐步形成了发达的市民社会。
同时,英国的商品经济在农村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5世纪晚期,英国土地市场的形成,土地买卖的出现,标志着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随后的殖民扩张中,英国加快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本,也促使了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开始日益注重法制的调节作用,法治的理念也不断深入人心。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达市民社会的形成是英国民主政治产生的法治基础与社会基础。
2.议会的形成与完善
摘要:公民文化与民主制度是互为因果,相互推动的关系。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包括有限的民主、非国家形态的民主和非政治形态的民主——是培育公民文化的摇篮。公民在民主制度下的生活经历使他们学得民主的规范,接受民主价值,养成民主的行为习惯,实现从权威主义人格向民主人格的转变。所以,通过民主制度来教育和训练公民,是促使公民文化发育成熟的必要环节。
1.民主制度与公民文化的互动
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一般人都认识到,公民文化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公民文化的支持,民主制度便不能健康地运作,也难以巩固和维持。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问题的另一方面:没有民主制度架构下公民的经历和体验,没有民主制度的教育和训练,公民文化也不会发育成熟。一个社会的公民文化不仅源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遗产,孕生于现代化社会的诸种条件和氛围,还由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锻造和再生产出来。
民主文化并不是现代化过程(工业化、城市化、人均收入的提高、教育水平的提高、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等)的自然产物,也就是说,并不是社会发展的诸条件具备后,民主就会自然到来,公民文化就会自然成熟。一个社会较高的现代化水平构成民主的重要前提,但不是充分必要的前提。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公民文化的形成有其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无论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多高,民主文化的成熟必须经历自己必经的诸阶段。
世界范围的民主化历史告诉我们,成熟的公民文化不是民主制度建立的必要前提,而民主制度以及公民的民主生活经历却构成民主文化成熟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在没有成熟的公民文化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民主制度,但没有民主制度下的经历,公民文化不会真正成熟。一个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往往有某种初级形态的民主文化相伴随,所谓初级形态表现在民主意识和态度主要分布在部分公民中并处于较为浅表、局部和粗糙的状态。正是在民主制度下公民的经历、生活、经常性的行为和所受到的教育,使公民学得民主的规范和政治游戏规则,接受民主的信念,养成民主的行为习惯,并将民主制度内化为自己的价值体系,从而使公民文化发育成熟。而民主文化的发育和成熟,又巩固和推动着民主制度。所以,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并非时间序列上的简单因果关系,而是互为因果,互相推动,相得益彰。
2.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公民文化的摇篮
[摘要]英国被认为是典型的西方民主国家,但其民主制度又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具体表现为“虚”“实”结合的立宪君主制和以两党制衡为核心的议会内阁制,它们都散发着浓厚的英国文化气息。文章以阿尔蒙德的政治文化理论为基本框架,在考察了英国政治发展史的基础上认为,源自贵族文化的顺从型政治态度、理性精神与实用主义相结合产生的渐进主义行为方式是英国政治文化的两大基本特点,因此也成为了具有不列颠绅士气派的英国民主制度的重要文化成因。
[关键词]英国;政治文化;立宪君主制;内阁制
英国被认为是典型的西方民主国家,但其民主制度又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无论是君主制、内阁制还是两党制,都体现着浓厚的英国文化气息,为人们从文化视角研究政治制度提供了典型案例。政治文化的提出者阿尔蒙德认为,人们对于政治现象所形成的态度类型影响着政治生活中正在进行的活动,并构成这些活动的基础,同时也被这些活动所影响。因此,研究任何一种具体的政治体系都应该对文化和结构两者进行考察,既简明扼要地勾画出一幅其政治文化最基本的轮廓的图画,从而发现文化的态度类型,同时也应该相应地勾划出一幅其结构和功能的图画。这一理论观点构成了本文写作的基本框架,即先对英国民主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的描述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引人英国政治文化的特点并对其进行分析;再以英国民主制度的历史演变为背景,探讨这种制度本身是如何在政治文化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的;最后就英国民主制度的整体特点与政治文化的关系做一简要结论。
一、英国民主制度的特点
(一)“虚”、“实”结合的制度设计
英国民主制度最大的特点概括起来就是“虚”与“实”的结合,这首先表现在其立宪君主制的政体上。英王虽然在政治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其权力要么只能按法律和惯例行使或受到别人牵制,要么必须在有关大臣的“忠告”并连署下行使,实际上是虚位元首,处于临朝不临政的地位。议会和内阁虽掌握实权,但也都是“虚”“实”结合的机构。议会是立法机关,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议员由宗教贵族、世袭贵族、终身贵族和上诉审贵族等组成。它和英王都只有象征性的权力,而议会的立法、监督、财政等大权实际握在下院手中。下院是议会的主体,也是代议制理论的真正体现,这不仅表现在其议员通过普选产生、定期更换,而且表现在它是内阁制的基础。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这是“实”的一面。“虚”的一面表现在,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当执政党大选失败后,反对党便可迅速取而代之,“影子内阁”成为“执政内阁”。这充分体现了“虚”与“实”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