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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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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思考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是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为使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内化为全党的自觉意识,并进一步转化为各级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建设形成一整套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一、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从思想上强化群众观念

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是基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式,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1.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

行动上的自觉来自理论上的坚定,因此要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宣讲团的职能作用,并利用远程教育等资源,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意识、经典理论、基本路线及方针政策的教育活动,尤其是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要分期分批分层次地举办各种培训班,采取专家讲座、专题研讨、主题发言和互动交流等形式,有计划地进行系统教育,避免对党的理论的碎片化理解,使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拓展群众观念教育途径。

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并构建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方式等方面定期开展讨论;把群众路线与改革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观念教育融入整个教育体系。在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教育、警戒性的预防教育和激励性的典型示范教育中,渗透进服务群众的理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党组织主导的教育引导机制

1.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活动。

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员谈心、党员思想汇报、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要经常性听取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心理和观念变化,不断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理念。

2.巩固党员活动制度。

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员活动制度。要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要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以此来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纠偏。

二、创新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从行动上落实为民服务

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创新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是根本。从行动上落实为民服务才能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凝聚更多力量。

(一)优化沟通机制

重视群众作为沟通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渠道建设。尤其要在互联网上构筑起一个互动交流平台,一方面将党的方针、政策、倡议等及时传递给群众,另一方面又要利用网络资源倾听群众诉求,征求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逐步建立起县、乡镇、村(社区)、村民组(片区)四级服务网络,更好地提供服务。

(二)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要把驻点联系作为融洽党群关系、历练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在县以上机关全面实行领导蹲点联户、机关企业与帮扶村双联共建、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家庭等制度,并且规定党员干部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到联系点驻点,与民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真正做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谈心。

(三)加强党员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调查研究是了解民情、化解民怨、寻求民智的有效途径,所以要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关键是党员干部必须放下架子,深入实践,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拜群众为师,虚心向群众请教,做到认真梳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难题,并根据调研查问题、出政策、定措施,确保调研出实效。

(四)巩固党员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

要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约访、下访、回访以及定期信访接待制度。尤其要大力推进接访工作常态化,有关单位要定期安排相关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接访领导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落实首办责任制,接访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协调、督促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并处理。对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要以疏导为主,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信访秩序。要善于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小处”入手,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创新社会群体心态监控调解机制

要积极收集有关的舆情信息,揭示、判断和预测舆情状况及其变化,在其中发现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而进行及时的调节疏导,会有助于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这是我党获取与大多数社会成员共识的理性路径,也是正确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前提。

三、优化科学决策机制,从设计程序上保障民意的充分表达

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优化科学决策机制是关键,要确保党的每一项决策都能适应并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

(一)坚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对重大民生决策必须做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可以采取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方法让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科学决策。

(二)坚持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重大决策通过咨询论证、协商对话、邀请座谈等方式,请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把关,是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杜绝决策失误的有效方法。

1.公开聘请专家。

重大决策从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部门咨询专家库选定专家参与咨询论证。专家库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要求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要健全专家库运行管理、诚信考核和退出机制。

2.充分论证把关。

专家应当从正反、利弊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执行条件,对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必要时要面向社会招标,由中标的咨询机构或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咨询论证。咨询专家的论证意见要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跟踪反馈制度

决策执行中,由专门的机关对照决策标准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偏差及时报告并预警信号,进行适时地完善和调整。决策执行后,采用抽样问卷、定量分析、群体访谈等方式对决策造成的影响、实施成本与效应、群众的反馈意见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止。

(四)坚持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真正做到权责统一。在决策评估的原则上,要明确以人民群众是否认可作为决策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制度体系上,要建立起包括决策失误行政处分制、决策失误赔偿制、决策失误辞职制、决策失误法律追究制等法律法规体系。在责任追究主体上,要建立包括上级行政或党务部门对下级的追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官员的追究、各级党代表大会对党委系统官员的追究、司法机关对决策机关及其决策者的追究等制度,并且保障公众在这个过程中的知情权。

四、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从防范上增强联系群众的自觉性

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是必然之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受到严格的约束和规范,才能确保践行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内监督机制

首先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党委要全程介入人才的选拔、使用和培养,对可能出现的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针对性预防。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能,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对贪污腐败分子的处分力度。再次,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包括党员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委成员之间的监督和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约束作用。

(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

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和检举等权利,完善群众监督员制度,推行“下评上,民评官,企业、社区、乡村评机关”的工作办法。还要充分促进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发展,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多层次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

(三)健全舆论监督机制

舆论监督既扩大了监督主体、又延伸了监督触角,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部署,要利用报刊、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曝光力度和深度调查,扩大监督影响力。同时促使舆论监督获得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心理上的广泛认同,通过无形而有力的监督,使党员干部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司法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等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主体的力量,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和科学完备的监督网络,促使广大党员自觉矫正自己的权利观事业观。

五、健全科学考评机制,从奖惩上提高践行群众路线的实效性

践行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健全科学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保障。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能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责任感,从而推动群众工作的长效发展。

(一)强化群众认同机制

1.强化政绩考评中群众的主体地位。

要使党员领导干部由被动联系群众转化为主动联系群众,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由人民赋予的体制,要增加群众评价在党员干部考核中的分量,把群众的认可度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使人民群众对干部的任用、选拔有更多的参与权、选择权。

2.以群众工作实效作为基本评价标准。

对党员干部政绩评价的基本标准应包括群众工作能力、群众工作状况、群众满意度以及党群关系密切度等。群众工作评价可以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角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进行评价,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媒体公示、民意调查等方式,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行网络评议。这些评价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对群众工作的关注度。

(二)完善激励机制

把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效能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要使上级部门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考核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考评结果,并把评价结果作为选拔干部、优胜劣汰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还要通过创新激励形式和开展“树榜样”“学典型”等活动营造争相为民服务的良好环境。

(三)健全党员干部惩处机制

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四风”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惩罚机制加以防范和制止。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作风不正的萌芽状况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免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惩。通过规范惩处机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敬畏制度、敬畏群众。

作者:王菲 单位:中共聊城市东昌府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