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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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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完善和创新

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省进程的推进,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也与时俱进。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执法检查的方式在创新,影响在扩大,实效在增强。

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执法检查,从1998年食品卫生执法检查算起,到今年上半年的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和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执法检查,已走过五年的历程。上下配合的执法检查,已成为全省各级人大每年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大事。

深入,保证实效

浙江东部的温岭,曾经有一座岌岌可危的建筑——购物中心东角楼。那里的住户们和经营户可能永远都忘不了2001年初夏,省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二进危楼的感人场景。

2001年6月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建筑执法检查组,在李泽民主任的带领下,专程来到这座大楼进行实地检查。

大梁开裂、电线裸露,污渍斑驳的墙面上出现的裂缝能伸进手指,几十根加固用的钢管支撑在楼面上。

李泽民一行一到东角楼,几年来担惊受怕的群众激动地围了上来,诉说怨言。离开东角楼后,群众还把检查组的面包车团团围住,并递上一封有20多名住户签名的上访信。李泽民在车上拿出上访信。越看神情越凝重。这幢楼到底能支撑多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带着这些疑问,李泽民对坐在旁边的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丽英说:“必须再回去看一下,多听听住户的反映。”

一刻钟后,杨丽英带领检查组的同志再次来到东角楼。在二楼工商所,检查组临时召开了住户和经营户的座谈会。住户们你一言我一语,把几年来的苦水全倒了出来。

听完群众的诉说,杨丽英斩钉截铁地说:“我们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省人大常委会一定会监督到底。”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当天下午,温岭市政府就召开常务会议,下了拆除该楼的的决心。

正是有了这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作风,监督,才有雷霆之威。

执法检查,顾名思义,是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督促执法部门加以改进,以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问题是否抓得准,关键在于是否对执法工作了然于胸。因此,省人大常委会不但在检查中保持深入群众的作风,而且还强化前期的调查研究工作,让每次检查都有的放矢。

在陆续开展的食品卫生法、水土保持法、产品质量法、建筑法等执法检查中,为了摸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事先都专门组织调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广泛征求当地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主任会议正是在有关专委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并作出总体部署的。

1999年初,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全省的水土保持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发现我省水土保持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9%。在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新的人为的水土流失面积还在增加。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江河淤积,河床抬高,行洪不畅,洪涝灾害加剧。

在湖州,东苕溪导流港两岸有许多石矿,一面给青山“剃头”,一面把大量石粉砂排入河道,造成严重淤积;

在兰溪市灵洞乡,由于无序开采石灰石,苍翠的青山已被劈去一半,优美的风景被破坏殆尽,而沿山的溪沟早已被废弃的土石塞满,如遇暴雨,将严重威胁山下村庄数百群众的生命安全;

在嘉兴,河岸塌损十分严重,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每年达1000-1200亩,相当于一个中等村所拥有的土地……

主任会议在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后,经过反复酝酿,明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重点和难点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小流域治理和标准海塘建设,并列出了应重点督促查处的44个案例。

2000年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检查组整装待发前,也是胸有成竹。因为,通过事先的大规模调查,排出了10余个比较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和典型案件。开化的伪劣灯管、慈溪质量低劣的液化气减压阀、瑞安的经常让工人断指的机械压力机等,都已经列入重拳出击的目标。

2001年,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建筑法执法检查准备阶段,掌握了全省18个重点违法工程和一批优秀建筑项目。在常委会领导带领检查组进行检查时,既有督查,又有表彰,通过鲜明的对比,以案说法,据实论理。

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实效,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创新,拓展深度

——这些年,我省水土流失和洪涝灾害之所以日趋严重,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太低,与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连水利部门的水利项目也不依法编报水保方案,又何以要求其他工程?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已经8年了,执法工作还没有摆上省水利厅工作的应有位置。在去年5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时,发现许多水利建设单位还不知道有部水土保持法,因此也就不知道自己在违法……

如此尖锐的话语,出自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水利厅长张金如的述职评议会。

之所以能够在评议中提出这样有理有据的意见,与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尝试是分不开的。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把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与对省水利厅厅长的评议结合了起来。在组织发动、调查研究、开评议会和向省政府反馈执法检查意见、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上,两项工作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

对于这项开拓性的工作,一些从事人大理论研究的同志给予了好评。认为,这样做,以执法检查深化述职评议,以述职评议促进行政执法,是执法监督工作上的一个有益尝试。一方面,以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为述职评议提供了充实的第一手材料,使述职评议更加突出水利行政执法这个重点;另一方面,把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评议述职报告结合起来,使两者互为补充,有点有面,见事见人,增强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和实效。可谓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还有一项尝试,也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那就是以一法为主,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这项创新工作是从1999年开始的。当时,省人大常委会在谋划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时,认为森林法和防洪法有许多内容都涉及水土保持工作。很多地方水土流失严重,根子就在森林法和防洪法执行不力。如果单一地进行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就很难找到问题的症结。

“一法为主,多法配合”的检查,效果是明显的。通过检查,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山水思路,并提出,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治水必须治山,治山必须兴林”。要求省政府把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出台有关法规和政策,让上游贫困山区的群众得到适当的补偿,从机制上引导群众自觉投入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

2000年开展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时,也对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执行情况同时进行了检查。在进行这次执法检查前,常委会充分考虑了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之间的执法关系,认为几部法律同时检查,有利于人大协调两局之间的执法关系,明晰职能,避免相互扯皮,克服部门利益倾向。通过检查,常委会从宏观上、全局上发现了产品质量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省政府提出了要求:要加强领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又要明确职责,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2001年4月11日,杭州西子湖畔,春光明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专门听取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汇报。在谈到执法检查时,李鹏委员长不时插话,发表意见。他称赞我省人大“一法为主、多法配合”的执法检查,是“重在实效,重在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委员长还特别对省人大常委会把执法检查同开展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的尝试,给予了肯定。他说:“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结合起来,就是你们说的‘见人见事’的做法,既检查了执法情况,又促进了廉政建设,值得提倡。”

整改,立足长效

执法检查是监督手段,它不是目的。执法检查的立足点在于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因此,执法检查不能追求一时的轰轰烈烈,而在于通过扎实的整改,从根本上、从长效上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足于跟踪监督,每年都要进行“回头看”,把加大整改督促力度,作为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提高执法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好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比较低,生态效益林缺乏补偿机制是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多次组织专题调查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省政府加紧制定有关政策。还先后到丽水、温州、衢州、嘉兴、湖州等地与当地人大的同志一起进行“回头看”检查。通过各级人大的督促,各部门、各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编报率和实施率有了较大的提高,编报率从原来的30%,提高到现在的近100%。酝酿多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问题,省长亲自过问,并赴现场办公,这项工作起步较快。

持续两年的检查督促,对水利、林业等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执法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2000年上半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了以“河畅水清”为主题的执法大行动。全省共清障1738处,立案607起,及时查处了一批水事违法案件。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重大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批重大违法案件相继得到查处,涉案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永嘉县近年来连续发生6起特大滥伐林木案,一直久拖未决。在省、市两级人大的督查下,县里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现已抓获2人,有4人投案自首,都分别依法作了处理。

查处重大的违法事件固然可以震动一时,以儆效尤,但如何通过有效的治本之策,保证违法行为不再出现,才是执法检查要达到的真正目的。在督促整改的过程中,常委会尤其注重把督促重大违法事件的处理与坚持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每次执法检查后,常委会都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相关的决定。常委会对这些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进一步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000年,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后,常委会及时做出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决定》。为督促该《决定》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2001年5月和6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分别听取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尚未落实的案件提出查处意见和要求;7月初,办公厅发文,要求11个市的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贯彻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汇报;7月下旬,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4个调查组赴14个重点市县进行专题检查,并着重就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典型案件的查处进行督查。

不懈的监督,换来了持久的效应。2001年三季度以来,我省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中的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