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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发展模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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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发展模式对比

摘要:对哈萨克斯坦和中国民主发展特点进行分析和比较,虽然两个国家的推动民主方式、手段和进程不一样,但是只有向民主化发展才会有美好的未来,而且每个国家因为自身条件不同,在民主发展的模式上也会出现多样化的差异。

关键词:民主;模式;中国

1中国和哈国民主模式的发展

虽然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同是转型国家,但两个国家选择的转变方式不同,所以两个国家的目前民主化模式和程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在苏联剧变和解体的进程中,信奉西方的政治和民主制度的民主化浪潮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联盟的各个地区。哈国独立后的政治体制建设毫无疑问受其影响。哈萨克斯坦在独立前夕就仿照西方的政治体制模式建立起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制。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极力推行西方的价值观和民主政治模式,极力想把中亚纳入西方阵营,使中亚既摆脱俄罗斯势力的控制,同时又远离伊斯兰势力的影响。因此,哈国采用的是激进的休克方式推动民主。但这种民主模式既不能等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虽然从形式上看是具有相似性,但与之相比,还不够成熟和“存在缺陷”。事实上,在完全推翻一个旧体制,建立一个新体制时,会出现一个过渡性的体系,此间,在结合哈国实际状况过程中,制度还有待于不断的完善。在经过了十几年的艰难转型后,哈国已经初步具备了民主的基本要素。

相反,中国民主化不断完善和发展,虽然与哈国同属于转型国家,但与其转型所采用的“休克疗法”不同,中国走的是一种温和的渐进改革之路,民主改革也是从一个试点开始逐步推向全面。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得到了延续,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西方有关民主的经验,正逐步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应当看到,在去年中国党的十七大上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提到一个相当高度,尤其是之前主席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以之为中共十七大报告蓝本的“六·二五”讲话中。谈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字眼在一个段落内出现八次。他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中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同时,笔者认为民主不具有普遍价值,民主只是一种特定的状态。中国式的民主与西方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与哈国也有很大不同。中共领导的中央政府在推进民主化进程中具有决定作用,有中国理论家认为中国正在形成一种别具特色的政治模式,理想目标是实现中共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其最大特征,就是通过增量改革来逐渐推进中国的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

因此,中国如果继续按照渐进式改革的模式发展,那么在将来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可能沿着多条路径向前推进,包括党内民主,基层民主以及高层民主,这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轨制模式。

2民主实现领域(道路)

“民主是通过普遍参与进行管理;代表制则有助于实现这一参与。一个大型的民主社会,首先需要一个公正的、其目的在于充分而且准确地反映人民意志的代表制度”。其二,代表制可以在两方面发挥作用:一是选举;二是听取人民意见。很久以来,政治家和学者都把选举制度视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的标准之一。而当考察一个国家的民主模式时更是以选举方式作为判断尺度。

哈国政治民主的形式可以大致概括为总统制政府和地区代表制选举。这从宪法和现实政策中可见一斑。哈国在宪法的第一篇中明确规定:国体为共和国制,政体为总统制。同时,实行立法、执行、司法三权分立制,多党制和普选制“公民参与国家权力机关或地方自治机构的选举,按平等竞争原则选人上述机关,同样是最重要的直接民主形式。”哈国的宪法和法律都规定,凡是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权参加选举。每个公民投票的机会是平等的,只有一次投票权。公民参加选举是自愿的,任何人和任何机构都无权强迫。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宪法规定,为了解决国家和社会的最重大问题,可以进行全民公决和地区性公决。有选举权的公民都有资格参加。全民公决采用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制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宪法规定共和国内的公民可以建立不同派别的政党和社会政治组织,并允许其通过竞选的方式参与国家的政权体系。哈萨克斯坦有大小上百个党派,议会也由不同派别的政党组成。但实际上哈国的多党制还只是停留在宪法条文中,政党组织很难实现公平竞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多党制在运作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对多党制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明显地不倾向于允许建立人数众多的和有能力的政治力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哈国独立的时间尚短,当前的首要任务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独立和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与提高,而不具备广泛推行多党制的条件。要使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尚需时日。在这种政局下,比例代表制和最高票当选制皆无法推行。鉴于哈国多党制的现状,他在向民主化发展的进程中,其选举制采用的是地区代表制。这在宪法和实践中都有表现。此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皆实行普选制。年满18岁的国内公民都有选举权。按照旧的苏维埃区或以州、区、市为基础,将全国划分为人数大致相等的几十个区,各选区选出一名代表组成议会。

另外,哈国在政治体制运行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经济形势严峻;多党制未能发挥作用;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矛盾很重;民族矛盾时有发生和激化的可能。这都要求哈国总统认识到,要想使国家走出危机,实现“保持国家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就必须掌握强有力的政权。而总统集权既能巩固独立成果、保持社会稳定,又不改变国家向政治民主发展的方向。

对比起来,中国基层的民主选举制度得到很大的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中国的全国范围内得以推行,许多学者对于村民自治实行的效果持十分肯定和赞赏的态度,认为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它作为农民参与的民主化实验,在民主化实践中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并为中国的民主化提供了示范性作用”。而与之配套的村民直选制也受到好评,虽然在实行选举过程中产生了腐败等一系列问题,但这种改革的道路还是值得探索的。城市社区的选举改革则与之相仿,社委会采用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上海、宁波等地实行议行分离的社区居委会组织结构,有利于调动居民参加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中国基层的人大选举制度改革也已经启动,在去年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表述,表明未来选举更加公平化,会着重保障基层农民选民的基本利益。

中国选举民主化的推动力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融入世界,中国公民过去淡薄的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中共中央始终在推进民主化发展,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创新。另外,改革中的媒体制度愈发关注民众公正和权益问题。公民也有更多的政治渠道参政议政,因而也同时推动了选举制度改革,进而推动民主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民主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民众,特别是基层民众对民主的诉求,推动地方的民主试验改革。如果其中某项改革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又带有民主的普遍性,可能会在其他地区推行,并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