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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是民主执政,因为民主政治已成为确保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稳定器,它是维护“政治合法性”的最有效途径;民主执政既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目的,又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基础、前提和保证。
关键词:民主执政;民主政治;政党:民主
中国共产党成立已有八十多年,执政也有了半个多世纪。新的历史时期,党所处的环境与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个变化”既说明了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转换,又说明了实现这个转换前后党所处在的历史状态。党所处的时代背景、环境条件以及党的主要任务的巨大变化,必然要求党的执政方式作出相应的改革、完善。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当前国际国内和党内情况的变化所提出的严峻挑战,才能保证党在新时期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才能保证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实现。
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由于对党的领导与执政之关系的不正确、不科学的理解,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条件的限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党的执政方式还存在着诸多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之处,比如,党、国家、社会几乎是三位一体,法制建设比较滞后,权力缺乏应有的有效的监督,等等。尽管改革开放后,我们党也采取了逐步加强民主和法制的建设等诸多有效措施来大力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但是,在新的世情国情党情急剧变化面前,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还没有完全达到理想的状态,依然还存在诸多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之处。之所以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就在于在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之时没有准确把握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切入点或者说逻辑起点。
从政治学角度看,所谓执政方式即是执政党掌握、控制、影响、运用或参与国家政权即公共权力,同时妥善处理与其他党派和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并以此来影响社会公众,借以实现自己在执政时期内特定目标的途经、手段、方式和方法,以及由这些途经、手段、方式和方法的系统化和稳定化而形成的体制和机制的总称。执政方式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它的各种途径、手段、方式和方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它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惯性和持久性,不会也不易随便改变。就中国共产党来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掌握、控制、影响、运用或参与国家政权即公共权力,同时妥善处理与其他党派和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并以此来影响社会公众,借以实现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期间特定目标的途经、手段、方式、方法以及体制和机制的总称。简单来说,党的执政方式就是党如何执政、用什么方式方法来执政。
考察以往我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历史则可以看出,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过去之所以没有完全达到预想的效果,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抓住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之“牛鼻子”。抓不住“牛鼻子”,就难以把“牛”牵走;唯有抓住了“牛鼻子”,所有的问题、难题方能迎刃而解。从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出发点、目的和效果来看,只有坚持民主执政,即坚持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用民主的方式、方法来执政,才是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牛鼻子”,才是我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
(一)从民主政治在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应该把民主执政作为推进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
对于执政党来说,究竟用什么方式、方法来执政才能更多地减少执政成本,更好地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呢?通观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历程以及中外国家政权更替的经验,可以看出,民主执政,即用民主的方式、方法,坚持民主政治的制度、体制来执政,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执政党来说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对于中国这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经济文化又比较落后的国家,对于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一党执政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的大党老党来说,则更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坚持民主执政,就是坚持民主政治的制度。作为制度的民主,“一直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一个理想、一个目标。特别是在今天,民主已经越来越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最基本的尺度”,它是“我们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的政治财富和精神财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它也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纵观世界历史尤其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可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循环于治乱兴衰之中,历代王朝都没有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即便是近代中国的国民党、二战时期盛极一时的德意日军国主义也都没有逃出“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命运。究其原因,从制度的设计来看,它们之所以会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命运,是因为它们实行的都是专制而非民主。因为在一个专制而非民主的社会里,总是由少数人来“治国理政”,少数人的“治国理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权力的高度集中,造成专制、非民主等违反广大人民意愿的诸多弊端;违反了广大人民的意愿,“治国理政”的少数人也就不可能永恒持久地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认可和拥护;由于人民才是社会变革、发展的真正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认可和拥护,这一少数人“治国理政”模式的崩溃也就成为必然。
民主执政、民主政治则不然,它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正因为如此,历史上和现实中所有真正的民主体制基本上都是稳固和强大的,能够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因为它是以人民为执政的根基;而非民主体制通常都是脆弱的,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地动山摇”甚至是土崩瓦解。苏东剧变,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没有民主的健康发展,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也表明,在‘家长制’和‘一言堂’大行其道的时候,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遭到了极为严重的危害;相反,当民主的精神得到发扬的时候也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最为兴旺发达的时候。”
中外各国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坚持民主执政、民主政治的制度,各种社会矛盾在它刚刚萌生的时候就可以得到有效的化解,国家就能保持长治久安;凡是在民主政治深深扎根的地方,所谓的政变、起义、暴动等暴力行为就会销声匿迹,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社会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水火不容而是相容共生,至少不会发生你死我活的“革命”。
以前我们一直有个误解,总认为民主、民主政治是资本主义所专有,一谈民主、民主政治,似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就是搞资本主义,搞所谓的“三权分立”,搞多党制、两党制,等等。其实并非如此。民主同样是社会主义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民主、民主政治只是治国理政诸多方式中的一种,虽然它也存在不少弊端和不足,并非尽善尽美,但是,不能否认,与其他治国理政的方式相比,它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治理的最佳方式,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最高成就,是确保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最有效的稳定器,这是一方面。另~方面,坚持民主政治并非一定要搞资本主义的那套“三权分立”,搞多党制、两党制。“三权分立”,多党制、两党制等等,也只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形式。坚持民主执政,实行民主政治的制度,一定的形式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抓住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在于主权在民,在于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能够当家作主,其表现形式就是人民有权利自觉自愿地选择能代表自己行使权力的代表和具体的领导者、执政者、管理者,并对其实施充分有效的监督,这才是民主政治的真谛和精神实质。只有把握住了这一点,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只要这一形式符合自己的国情,都是合适的。坚持民主政治,实行民主执政并不是什么赶潮流、赶时髦,而是因为与其他治国理政的方式相比,民主执政、民主政治确实有其无可比拟的优点和良好的效果。毫不夸张地说,能否坚持民主执政,是衡量一个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高低以及其能否适应浩浩荡荡的世界政治文明之潮流的试金石,更重要的是,它是确保跳出“历史周期率”现象的关键之所在。因为没有民主政治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国家权力就会从人民手中滑落,并蜕变为少数人用以统治人民的工具;没有民主政治的保障,权威就必然同权力划等号,社会主义建设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路。只有“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我们每一个人都期望我们的国家繁荣富强,期望我们的国家长治久安、太平和谐。如何实现这一点,党的领导和执政就是关键。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做才能实现这一目的?采取科学的现代化的执政方式、坚持民主执政就是最好的答案。但如前所述,在新的世情国情党情急剧变化面前,党的执政方式还不是十分理想,所以,坚持民主执政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抓住了“民主执政”这一“牛鼻子”,与之相关的问题、难题才能迎刃而解。因为民主执政,就是用民主的方法来治国理政,就是由广大人民群众这一“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来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而人民群众的力量智慧是无穷的。问题、难题由人民来解决,焉能解决不了?问题、难题解决了,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既然民主执政是使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之目的达到的最有效途径,那么,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就没有理由不由此首先展开。
(二)从民主政治维护政党“政治合法性”的效果来看,也应该把民主执政作为推进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
民主执政之所以能够强有力地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本原因就在于民主执政最能够有效地维护政治合法性。
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一国的公民对于本国现存的政治秩序、政权以及执政党执政的信任度、支持度和认同度,可以说它是政治权力能否以非强制手段维持其统治秩序、执政党能否顺利执政的问题。若一政治体系总能有效地获得和维系其政治合法性,则将大大有助于由政党而产生的、基于该政治体系的政府的运作尤其是政局的稳定。
作为执政党,尽管有诸多使命,但想方设法维护其赖以执政的政治秩序和政权的政治合法性,无疑是它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使命。只有维护了政治合法性,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巩固,执政成本才会大大降低,其执政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对于多党制或两党制国家的政党来说是如此,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则更是如此,因为在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维护了政治合法性也就维护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系,巩固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维护政治合法性的途径有很多,但最能有效地维系它的则是民主政治制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这一制度能够给予人民自觉自愿选择的权利,它使“政治合法性”由政治秩序即民主政治的制度提供。在实践操作上,这一制度规定,由人民来选择具体的执政者(领导者或管理者);人民选择的是具体的执政者(领导者或管理者)而不是政治秩序,这样一来,基本的政治秩序稳定与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风气等问题基本上就没有了直接的关联,因为基本的政治秩序是固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风气等问题仅仅与具体的执政者及其执政时所带来的经济绩效或所创造的政绩等问题有关联,这样就把政治秩序与具体的执政者个人及其执政时所带来的经济绩效或所创造的政绩等问题分开了。即便某一具体执政者执政时所带来的经济绩效或创造的政绩不佳,或出现了一些诸如社会不公、大量失业、贪污腐败等等社会问题,人民也只会对这个具体的执政者发生怀疑,但不会否定基本的政治秩序及其合法性。其缘由就在于这样的政治秩序给予了人民自觉自愿的选择之权利——选择能真正代表自己行使权力的代表,选择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执政者、领导者、管理者。不论是多党制、两党制或是一党制,其精神实质都该是如此。实行民主,坚持民主政治制度,就意味着由人民来选择并尊重人民自觉自愿的选择。当人民在某个时期所选择的执政者不能给他们带来预期的利益时,人民至多会认为,我们这次选择错了,但我们还可以再选择。民主政治制度就是赋予人民选择与再选择之权利的一种制度。人民怎么会因为自己一时的选择错了执政者就轻易地否定、放弃使自己具有不断选择之权利的制度呢?
我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历史地位、现实作用以及中国近现代史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又由于党坚持民主执政,因而在某个时期内由于某种原因人民至多会放弃对某个领导人的选择而决不会放弃对共产党执政地位、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所以,坚持民主执政,实行民主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不会出现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现象,更不会出现所谓的因领导人的更迭而“人亡政息”的周期率现象,相反却能实现共产党长期执政、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这从另一个侧面更加说明了民主执政应该作为推进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
(三)从民主执政与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相互关系来看,更应该把民主执政作为推进党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我党执政的主要经验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维护执政安全、巩固执政地位的总体目标之一,明确回答了也是迄今为止最科学地回答了党“如何执政,如何才能更好地执政”这样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但在这三者中,民主执政则应该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予以强调和加强。这可以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的相互关系来谈起。
首先,民主执政是目的,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必须与民主执政相统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执政最基本的精神就是“要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如果科学执政、依法执政不与民主执政相统一,不能够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又与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大相径庭。相对来说,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仅仅是实现民主执政的“手段”,民主执政才是“目的”。手段显现于外,目的深藏于内。诚然,为了实现目的必须要实施一定的手段,从表面看,似乎是手段在先目的随后,但任何手段的实施都必须以一定的目的为指导;脱离了目的或不去考虑目的的手段,则极有可能成为变异、走样的手段,其结果往往达不到真正实现目的的效果。从这个角度讲,欲坚持和实现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就必须先考虑如何民主执政,如何实现民主执政的目的。
其次,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基础、前提和保证。就科学执政来说,坚持科学执政,首先需要科学决策、科学制定和实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论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做出具体的决策,欲使其科学合理,都必须在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多次论证的基础上才能完成。若不实行民主,那么所谓的讨论论证就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深入进行下去。坚持民主执政,就是由人民来讨论,由人民来出谋划策,因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智慧、力量的真正源泉,是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制定的根本基础。所以,脱离了民主执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科学执政。
就依法执政来说,要坚持依法执政,前提是必须有完备的、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法。这样的法从何而来呢?它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民意见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愿望和要求的体现。如果不坚持民主执政,没有民主政治做保证,就不可能由人民来制定法律,就极有可能是少数人说了算,所谓“完备的、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就不可能制定出来;即便制定出来了所谓的“法”,也早已丧失了现代意义上的法的基本精神,因为依照这种方式所制定出来的“法”就极有可能仅仅是少数人意志的体现,是少数人的“法”或是由某个当政者的“话”而演绎出来的“法”,是所谓的“王法”、“霸王法”。过去历代王朝也都有“法”,其实质就是如此。若“依法执政”的“法”已经发生了变异,如何再去“依法执政”?
另外,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执政者是否真正完全依照已有的法律去执政,还有一个监督的问题,“监督,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保护伞,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底线和生命线。”监督的主体有很多,但最大的主体无疑就是人民群众。不坚持民主执政,就不可能由人民当家作主,就更不可能允许“不能当家作主”的人民来进行监督。人民群众若不能真正地当家作主而是完全受制于少数人,无论是制定法律,还是执行法律,都不可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和需求,这样就完全可能使所谓的“依法执政”成为历代王朝及法西斯的暴政和乱政。
由此看来,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者中,民主执政应该具有优先推进的价值。当然,强调民主执政优先推进,并不是说要忽视或否定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价值和意义。这三者是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忽视或否定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妥当的,都会使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走入歧途以至夭折。但相比较而言,总有一个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主执政才具有优先推进的价值,应该作为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切入点。
总之,不论是从民主政治在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是从民主政治维护政党“政治合法性”的效果,以及从民主执政与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相互关系,都可以看出,民主执政在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中具有优先的地位,应该视其为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逻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