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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身份和市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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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身份和市场逻辑

随着农民流入城市速度加快和滞留时间延长,国内社会学界对他们的研究日益深入,关注点发生了转向,更多地开始对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的职业、社会生活现状及其未来走向进行深描,研究目的也从单纯的对策性研究转向结合有关理论的探讨。

但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出发,对流动者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探讨,现有研究多持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着眼于国家政策,尤其是土地承包制、户口制度的微调、市场经济激活使农民有可能走出封闭的乡村,成为自己劳动力和资源的主人;对流动者流入城市后的研究,也多强调他们依靠亲友、同乡等非城市社会的关系网络来谋生,至多是利用城市官员来获得特殊利益,同时对城市社会的种种制度、形形色色官员是尽可能不发生联系或「逃避」,形成某种意义上的「非国家空间」或「市民社会」1;对流动者的未来走向,则多强调国家制度尤其是户口制度及附着于其上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惯性。

同时,对流动者与我国社会经济日益市场化之间关系的探讨,多是指出他们流入城市后通过市场中介获得生活必需,其它研究方向涉及不多,尤其对市场化、对流动者未来走向似乎没有──即使有也是在行文中暗含一种较为乐观的态度。

正是在这一阅读背景下,笔者试图介绍苏黛瑞(DorothyJ.Solinger)的《在中国城市争夺市民身份:流动者、国家与市场逻辑》一书,寻求进一步研究的启迪。该书研究资料除政府报告、学术期刊、新闻报导等文献外,主要是作者90年代初对中国六个大城市(天津、哈尔滨、武汉、南京、广州、北京)的城市官员、学者、50多个流动者的150个小时访谈。研究关注的时段是1983-96年。

在该书「引言」部分,作者就写到:在城市居民和官员的眼中,流动者是外来者、无根的非市民、流浪者,像漫无目的、漂泊不定、不祥的洪水一样,持续地、不合适地、无控制地涌进城市。同时,市场因素的进入持续稳定地榨取着原社会体制的精华,为农民流动提供了可能,但市场化具有双重效应,它同时加重了农民流动给城市居民带来的负面影响。虽然流动与市场最初都是国家高层官员有目的激活的,但它们随后表现出的力量却与长期附着于计划体制的城市居民期望、政府权力发生冲突。虽然他们也能认识到流动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但其心态是复杂矛盾的。从而,这些流动者遭受着缘自流动和市场带给城市居民不利影响而产生的种种歧视。

在这一背景下,该书不仅仅讨论农民流动的原因、机制和结果,而更多集中于城市社会中流动者、市场逻辑与城市居民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复杂冲突。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伴随逐渐深化的、城市居民不适应的市场经济的来临,政治性社区之外的流动者并不能轻易获得市民身份(citizenship)(页1)2。

全书可分为「引言」、「结构」(structure)、「行动」(agency)和「结论」四大部分。在引言部分,作者介绍全书主要论题,并探讨了「市民身份」和「市场逻辑」两个关键词。作者认为,国家社会主义体制包含了与研究相关的将农村与城市相割裂的三个强有力制度:以户口制度为中心的排他的、国家控制的迁移政策;等级序列的城市政府机构;官方登记的、先赋性的城市居民享有特别待遇的计划体制与定额制度(页11)。从这一认识出发,作者在「结构」部分的第2-4章中,讨论从建国后就给予城市特权的三项制度,如何使流动者成为一个完全没有资格享有市民身份的群体。在「行动」部分的第5-7章,讨论了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过渡和流动者的到来又如何重构这些制度。在这两部分同时讨论,制度过渡时期的国家制度、市场化和流动者之间如何持续决定着与再决定着其它因素。

第2章概述了从帝国时期到目前政府对地域性流动的管理,表明改革前的近30年,虽然赋予农民崇高的政治地位,但为完成工业优先、城市中心的发展战略而通过严格户口制度、强制性的粮食征收制度,拒绝将农民吸纳进城市,将其变成一个先赋性的下层阶级乃至贱民和工业后备军。改革后,国家只在很小程度上调整了改革前事实上将农民排除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的政策。

第3章考察了执行国家政策的城市政府机构,探讨了流动者与市场如何一起促使制度变迁。随着流动者和市场因素的到来,整个计划体制的效力受到冲击,使不同权力地位、地区和政府机构的态度、行为发生了差异,迫使他们通过市场寻求控制流动者的途径。其中一些机构在维持城市秩序的同时,在利益驱动下尽力对流动者的管理、服务、权利及市民资格(如暂住费、蓝皮户口)进行商品化,即以市场化方式来管理和控制流动者。

第4章集中考察计划体制和附着于户口制度之上的福利分配制度。在计划经济即将终结时,城市居民认为,流动者始终是制度过渡及市场化给他们带来挫折、焦虑的真正原因。作者通过公共产品具有竞争性与伸缩性的特点,重点讨论了市场与流动者对习惯性享有福利保障的城市居民的影响,尤其是就业、城市服务、公共秩序等公共产品的影响,认为在这些领域流动者很少与城市居民发生竞争或冲突。

该书的「行动」部分分析的是作为能动者的流动者,每一章对应于「结构」部分的各章。第5章考察在激活市场经济和允许农民流动的情况下,农民为甚么离开、如何离开、对流出地发展的影响。作者认为,他们的行动并不是完全自由理性的,而是受着种种阻碍与约束,因而也就难说仅市场化这一因素就能促进他们获得市民身份。

第6章讨论流动者如何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作者认为,以劳动部门对城市居民进行工作安排为特征的正式劳动力市场,迫使一些流动者开辟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使城市劳动力市场复杂化和市场化。作者主要考察了建筑业、制造加工业、褓姆、自营就业者、衣服加工业、乞丐与捡垃圾者六种职业的劳动力市场。

第7章探讨处于城市公共产品分配体制之外的流动者,如何创造新的内部差别极大的生存方式。生活所需的市场化提供了他们的生存途径,同时市场化促使非官方组织或群体的出现。依据各自社会网络和职业特点,他们建立了存在极大差异的生存方式,而这改变了城市社会原有的单一画面。

第6、7章关注的是,在市场经济初期,被国家制度排除在外的流动者如何参与到重构城市社会规则过程之中;在由市场化所导致的城市空间中,流动者如何对具有排外性的官方所定义的市民身份构成挑战,或者按特纳(BryanTurner)的话说,流动者的出现如何对改革前就存在的市民身份归属的高度限制性及分配的习惯性模式构成挑战(页14)。

「结论」部分讨论了未来流动者市民身份的可能形式、市场化和流动者的市民身份争取或赠予间的关系。作者对市场化影响和决策者意愿促使流动者获得市民身份并不乐观。虽然市场经济给流动者提供了充当市场社会到来的先驱与表征物的机会,但他们最多是准市民。研究结论是,流动者与市场一起塑造着不同于国家设计的原初意义上的市民身份;当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在改变着流动者的同时,流动者也在改变着这些制度;但在上世纪即将结束时其前途仍不明朗,最终结果仍将取决于国家的决策(页289)3。

本书遵循特纳的观点4,强调市民身份不是学者通常理解的政治权利及法律地位的问题,而是社会与经济的,是市民身份及其分配方式(页7)。这是因为作者认为,对于90年代后期的城市居民来说,法律制订、政治选举等有意义的社区政治生活参与的意义可被忽略;城乡间居民社会地位及权利享有的明显不平衡,而1982年宪法第33条规定又特别模糊。

同时,市民身份具有专有性和排外性的特点,而这与中国户口制度特征完全相同,官方认可的市民正是那些拥有法律认可的城市户口,或隶属于城市某一单位同时是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福利分配的享有者。如果流动者没有被城市单位雇佣,他们将不可能享有国家给予他们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权利,而这一保障是和城市居民居住地或单位相联的5。

因而作者认为,要考察市场化与市民身份间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其所处的制度过渡时期中前制度遗产,尤其是户口制度。自上世纪后半叶以来,户口制度的确是最基本的政治制度。但拥有城市户口才是官方认可的、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这正是苏黛瑞提醒我们注意的。

这群居住在城市而没有城市户口的流动者,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没有住房、没有粮油供应、没有工作保障、没有公费医疗、不能享有义务教育权利,同时也被拒绝在城市履行政治权利、不能从城市住处参军。正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他们在自己国家的城市里成为事实上的外国人(页4)。在西方,户口制度是阻止非本国公民的外国移民的政治参与;但在中国,被轻视的外来者是自己国家的公民而不是外国公民,自己国家的公民被排除在享有市民权的资格之外。不论流动者在城市居住多长时间,种种制度都阻止他们成为官方所认可的真正的城市社会成员6。

苏黛瑞的研究重点是市场化对这种市民身份的挑战,即集中于市场逻辑与政治制度的不确定性关系。改革前,中国经济是在缺乏市场、城乡隔离与分治的状况下运行的。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市场因素和流动农民才重新出现于城市社会。但作者发现,并不像马歇尔(ThomasH.Marshall)所说的市场化和市民身份获得之间是积极的、直线式的关系;也不像摩尔(BarringtonMoore)和李普塞特(SeymourM.Lipset)所期望的商业化和城市化必然导致民主制度的兴起。90年代后期或者说在制度过渡时期,市场重新阻碍着流动者获得市民身份,并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但同时,市场化也在促使市民身份的重建。

本书作者认为,在从中央集权配置资源和分配公共产品的计划经济型社会,向市场配置资源或向市场整合经济的市场型社会的制度过渡阶段,市场化的结果必须与国家社会主义体制的制度遗产相结合才能被理解。在这一制度过渡时期,户口制度这一关键性制度遗产同时获得从城市普通居民、公安和劳动等政府部门、经济发达地区等社会群体及官员的支持。正是这一强有力的潜在联合使这一制度得以维持,所以90年代后期市场化加快并没有改变官方所定义的市民身份内涵和分配模式。

同时,不仅仅是国家通过政府官员、种种制度与规则、行政机构来阻止流动者成为官方认可的城市市民,而且市场化在城市居民中形成一种计算成本与收益的竞争性心态,这一心态强化了对流动者的歧视乃至仇视,认为后者威胁到他们拥有的对公共产品的使用和福利享有,并将市场经济引发的社会病归罪于后者。特别当市场经济将坚持公平分配原则至上的政治制度内涵榨干乃至拖垮之时,更是如此。这有点类似于西方新自由主义宣称削减社会福利并引进难以控制的市场不确定性后,原受益者的期望受到动摇,引发对外国人的敌视和排外情绪。此外,市场化也鼓励政府部门对这些流动者进行非透明的费税征收,以获得财政收入,即对流动者商品化。

另外,流动者对市场因素使用也没有使他们融入到城市社会中,但这种市场化提供了新的联合方式、新的规则、新的城市生活,或者说新的行动空间。这进而侵蚀着长期以来官方明确定义和执行的对市民身份的界定及其待遇。即使当国家排除、歧视、商品化流动者,甚至阻止后者成为城市成员时,受到市场化与流动者联合侵蚀的国家自身也正经历一定程度的变迁,它被迫为控制范围之外的流动者供应生活用品。

苏黛瑞研究采用了国家社会主义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范式7。这一范式要求,对国家社会主义变迁过程和结果的讨论,都必须考虑国家社会主义独特的制度安排,不能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党和国家精英,而必须研究经济、社会以及经济和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既不能假定有效市场,也不能假定统治结构;同时市场化也不局限于经济交换的媒介即市场的成长。或者说,任何对农民流动的研究,都应对国家政策法规、经济制度、非正式规范、经济行为嵌入其中的社会网络诸领域间相互关系的变迁予以关注。

正如该书书名所提示的,它讨论的是「流动者、国家与市场逻辑」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在制度过渡时期的中国,由于导入市场因素,使国家社会主义形态逐渐发生变化,使国家对地方、部门和职业的指令性管理逐渐放宽,市场化也为那些勇于闯天下的流动者带来了机遇。这样,国家原先筑起、用以禁止外人入内的无形的坚固城市围墙,被流动者和市场化一点点地侵蚀。国家也借助于市场力量或某种程度的商品化实现着对流动者的控制。

但在制度过渡时期,前社会体制的核心:户口制度及附着它的行为、期望、社会地位的非正式遗产仍保持着它原有的能力,市场化迫使国家出于城市政府合法性考虑必须重视城市居民,这样并没有导致附着于户口制度之上的城市居民特权的崩溃。因而并不如一些学者所想象的市场化将必然给流动者带来市民身份及其待遇那样乐观,市场化事实上在阻碍着这一群体获得完全意义的市民身份;但同时,市场化也迫使国家考虑流动者,促使市民身份重建,但它已不同于国家社会主义时期所规定的内涵了。

虽然,流动者在城市社会中竭力储存各种经济及社会资本,但他们绝没有使用这些资本去争取社会地位向上流动的希望。他们虽然也学会了利用属于城市社会中竞争对手的规则与之竞争,并在生活实践中打破这些规则;但在制度过渡时期,对他们来说,最稳定的可接近的支持与庇护仍是他们从家乡移植进城市社会的社会网络。

同时,在苏黛瑞一书里,国家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抽象物,而是以复杂的和多元的形态存在,是以户口制度、有等级序列的政府机构、公共产品分配制度为强有力表征的具体物。在其内部,尤其是等级系列的政府机构那里,因部门或以财政收入或以维持计划体制就赋予的维持城市社会秩序为各自管理流动者的目标,存在着种种不协调与不合作,而不再是铁板一块。

流动者内部也不是无差别、无分化、同质的,可依据他们与政府机构、官员的关系分化为三类群体,而不同群体获得市民身份的可能性也完全不相同,同时,即使在同一职业内部分化也很明显。这三类群体是:通过合同或社会网络进入城市单位,政府为其提供一定保护;通过亲友、同乡进入,与他们联系紧密并相互依靠;无目的的、四处流浪的孤立者。作者还比较了无技术的、缺少教育的、来自内陆的体力流动者与有技术和资金、来自沿海地区的投资移民,前者是典型的「剩余劳动力」,他们更多地与正式劳动力市场相联系,也就受限于城市政府机构的管理及政策、与政府官员联系;而后者是「投资移民」,他们相对能独立于政府控制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及管理(页195)。同时,前者比后者更容易通过被城市企业或单位的雇佣而获得二等市民或准市民身份及待遇(页239);后者往往像浙江村那样形成自己的聚居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忘记了自己是暂时的、无政府管理的或被城市社会排斥的流动者,但对城市生活规则和官方认可的市民身份的侵蚀力要大于前者。事实上,他们是一种新的或另类市民身份形式(页241、250)。

综上所述,我们在苏黛瑞一书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看不到也不应看到一种纯粹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关系。或者说,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讨论的意义在于,「市民社会」更多地是一个「分析思维模式」而不是「社会实体建构模式」8。

除此之外,该书字里行间流露著作者对中国农民和流动者处境的同情。制度化歧视力量如此巨大,竟使他们在自己国家的城市里不能成为真正意义的市民。作者认为,中国城市的流动者遭受的社会歧视在许多方面远远超过了拉丁美洲、南亚和非洲城市的农民。首先,附着于户口制度的种种待遇将城里人与乡下人区分开,而这一区分的决定意义要大于其它国家。其次,其它国家阻碍流动者融入的因素如贫穷、阶层、低技术、教育缺乏、社会交往不充足等在理论上都是可以克服的,中国流动者同样也面临这些问题。但在中国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的处境与命运更接近二十世纪90年代前的南非黑人、二十世纪前半叶美国的黑人和亚洲人(页5)。这不能不令人想起清干隆年间妖术恐惧中怀疑防范的对象正是那些来自陌生世界的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流浪乞丐和化缘的僧道9。同时,国内一些所谓「价值无涉」的学术研究中,所隐含的城里人优越性或城市中心的取向,或许也正在参与建构着城市居民对流动者的排斥与恐惧。注释

1项:〈流动、传统网络市场化与「非国家空间」〉,《战略与管理》,第6期(1996);谢庆生:〈广州市的外省民工社群──中国民间社会的再现〉,《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总第18-19期(1997)。

2在政治学中"citizenship"通常译为「公民权」、「公民身份」等,但考虑到苏黛瑞一书的观点及中国流动者的处境,笔者在此将它理解为「市民权」、「市民身份」。

3另可见DorothyJ.Solinger,"China''''sTransientsandtheState:AFormofCivilSociety?",Politics&Society21,no.1(1993):91-122。

4BryanTurner,"ContemporaryProblemintheTheoryofCitizenship",inCitizenshipandSocialTheory,ed.BryanTurner(London:SagePublications,1993).

5另可见DorothyJ.Solinger,"TheChineseWorkUnitandTransientLaborintheTransitionfromSocialism",ModernChina21,no.2(1995):155-83。

6另可见DorothyJ.Solinger,"CitizenshipIssuesinChina''''sInternalMigration:ComparisonswithGermanyandJapan",PoliticalScienceQuarterly114,no.3(1999):455-78。

7YangCao,VictorNee,ZhouXueguang,"ControversiesandEvidenceintheMarketTransitionDebate/Reply:BeyondtheDebateandTowardSubstan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AmericanJournalofSociology105,no.4(2000);倪志伟、马修斯:〈国家社会主义改革中的市场过渡与市场转型〉,《国外社会学》,第5-6期(1998);孙立平:〈社会主义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国外社会学》,第5-6期(1996);周雪光:〈西方社会学关于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状况述评〉,《社会学研究》,第4期(1999)。

8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总第15期(1996)。

9孔飞力(PhilipA.Kuhn)着,陈兼、刘昶译:《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上海:三联书店,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