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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和深入,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的文化,剔除其糟粕,合理地吸收其精华,是建立和发展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是我们在对中国传统文化再认识过程中所作的初步探索。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对文化一词从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总的看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解释,把文化看作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解释,将文化理解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意识,观念的积淀。本文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讨论文化的。所谓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实践中所形成的各种政治思想、理论、政治价值观念等的总积淀。
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当是自我国进入文明社会直到新中国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政治文化。但在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的政治文化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主体,至今仍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所谓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人类总是按照不同的地域,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创造其文化的。一定的社会结构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它的特征。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除了具有封建社会的一般特征外,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揭示其具体的特点,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那么,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1.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2、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
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经济结构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大影响,就是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
小农经济本身缺乏社会的凝结力,要靠外在的行政力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作过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选集》第一卷.第693页)因此,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只能是君主制度,而国家对土地享有的最高所有权则为君主的专制提供了根据;同时它又使国家的兵力来源和财政收人直接来自农民,因而也就使对农民的管理成为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王权微弱,缺乏全国行政系统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王权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固然有奴隶社会的传统及其他多种原因,但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不能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上的这—特点,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
以宗法关系作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并以此作为专制王权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又一主要的特征。
中国奴隶社会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到西周时,奴隶主阶级还根据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确立了分封制与等级制。从此,这种根据族制来区别人们等级地位和决定财产与权力继承的宗法关系就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的主要社会基础。在这种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中,家、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产与政权,而且家、族与国家结合成为一体,家被看作是国的基础,国被看作是家的扩大;国王不仅是政治上的统治者,还是全国最高的家长。这样,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虽然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代替了分封的君主制,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除王室外,取消了家、族的世袭权力,但是宗法关条仍然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被继承下来,并得到巩固发扬。这首先是由于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的传统已深深刻印在人们的意识中,仍像一种巨大的惯性力一样起作用;二是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也是旧制度下,享有某种特权的宗族的后裔,宗法关系的继承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三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出现为宗法关系的存在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条件,缺乏凝结力的小农经济需要宗法关系来维系,而一家一户长期在一小块土地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家族的存在起到了巨大的稳固作用。由此,宗法关系不仅得到继承巩固发扬,而且以纲常伦理原则赋予了“天理”、神意的权威,并受到“国法”、“家规”的保护。反过来,它又象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束缚着人们,对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维护专制王权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外靠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行政力量,内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基本特点,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锁匙。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一直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以维护王权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论作,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问题,却有种种见解,尚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务实的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务实的,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注重人事,与人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比较中,有的论者提出,西方是理性的思维,中国则无理性。这种论点未免失于偏颇。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并不乏理性思维。如在人性、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均表现出很强的哲理性,并不比西方逊色。不同的是: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注重于对事务本身的认识,追求理论上的完整,如在国家问题上,总是注重对国家自身的认识。通过国家的起源、本质、作用、分类等一系列理论论证,达到对国家完整的认识。因此,西方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思辩色彩,表现出求“真”求知、追求“科学”的倾向。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有一段话,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作了十分精辟的表述。他说:“既然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开始探讨哲理,那么显而易见,人们为理解(事物)而开始追求知识,不再是为了实用”(《形而上学》卷,卷二,982B)。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不乏理性思维,但并不注重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事,在于论证人事的原则,集中表现为人的行为的道德准则和为政、从政的方法。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与人的政治行为紧密结合和追求实用的倾向。
第二,注重治国之道,而不注重制度的研究。对治国方法的研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历史的横断上看,各家各派都十分关心治国方法的问题。司马谈对诸子百家的分析是对这一点很好的说明:“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也”(《六家要旨》)。这就是说,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提出一套治国安邦的方策。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治国的方法问题也是各朝各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通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治与法治、德治与礼治,君道无为与君道有为、王道与霸道等问题的争论得到表现,而且更深刻地反映在对于“政治”含义的理解上。中国古代就把政治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政者事也”,“治者理也。”“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到了近代,尽管政治的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关于政治这一古老的观念仍没有改变,政治仍被解释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孙中山所说的:“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与中国不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注重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当然,西方并不是在各个时期都是如此。但从总体上看,对制度的研究是西方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是通过对国家一般理论的讨论,而达到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认识。翻开任何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务实性的原因,论者们曾提出各种理由,有的认为是因为中国古代工商业不发达,因而没有西方那样发展的自然哲学,也有的认为是因为西方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体形式,而中国则2000多年一直是君主制度,不存在政体问题。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必须从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对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去寻找。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关系不仅造成了君主制度的长期存在,而且使君主集天地君亲师各项权力于一身,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达到极为专制的程度。以君为师,以吏为师确认了权力对认识的最高裁决权。各种思想都只有为王权和封建秩序服务,并为统治者首肯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情况造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附性,因此,中国古代不存在独立的认识主体不能不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原因。2、重民的政治文化
对待“民”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周代就提出”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无逸》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和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待“民”的问题更具有突出的地位,出现了“富民”,“养民”、“牧民”以及“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吏为民役”等各种有关“民”的思想。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民本主义”的文化,也有的认为是“人本主义”的文化。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因为“人本主义”是西方近代文化中的观念,其中“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指社会上一的切人。作为一种思想理论,是为反对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而提出的,其前提是反对将神作为目的,提倡人是目的,反对封建的等级不平等。提倡人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人”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概念,是指处于社会最低等级的人。而有关“民”的思想都是针对君民关系而言的,其前提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承认封建的等级不平等。
至于“民本主义”也是不贴切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只有君才是目的。上述种种关于“民”的思想,都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荀子有一段话讲得很请楚:“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已,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已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已用,不为已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君道》)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应是“重民”的政治文化。上述各种关于民的思想,尽管是作为君主维护统治的手段而提出的,但却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民的重视。
为什么历代统治者要“重民”呢?原因就在于这种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专制王权建立的基础,是国家兵力和财政的直接来源,没有民的支配,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维持。对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离娄上》)的“政在得民”的思想和唐甄提出的“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明鉴》)的思想,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重视民的原因。
3、伦常的政治文化
道德作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的纽带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此,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总是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道德与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与西方又有很大的不同。其一,西方传统政治文化尽管有道德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开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则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总是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一般表现为善、正义等一些抽象的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则总是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不管主张如何变化,伦常问题都始终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内容。孔子时虽还未成系统,但“为政以德”成为其思想主干。“忠”、“恕”、“孝”、“悌”都成为重要命题。战国时期,特别是儒家,不论是讲性善、伦常“根于心”的孟子,还是主性恶,其“善者伪也”,即礼义皆系人为的荀子,都无不论证了伦常问题。至于以后,虽然出现了主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董仲舒的神学、主张“名教本于自然”的玄学以及主张“孝悌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的理学之间的区别,也都不过是采取不同形式,论证了纲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伦常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如下两点:
第一、伦常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孔子把礼看作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荀子把“有辨”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辨”即“别”,是礼的核心和本质。程颐把“天理”看作是人的本质,“人只有个天理,却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遗书》卷二十四)。所谓天理,不过是神化的三纲五常。既然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因此,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实现道德,而实现的途径则是按照伦常的规范要求修身养性。这样伦常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便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伦常是重要的统治工具。
伦常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思想基础,而政治文化又是以伦常来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它的突出表现是“德政”的思想。
德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要求统治者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感化百姓,并通过“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以教化百姓。中国儒家历史所宣扬的“正者盖所以正人之不正”,“躬行其实,以民为先”(《朱子语类二、三》)“以德为教”,“明人伦之教”都是对中国传统德政思想的极好注解。
在德礼政刑四种方法中,德政历来被置于首要的位置。关于这点孔子有一段话说得极为清楚:“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用伦常的思想进行教育,其次才是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就要使用刑罚了。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的政治文化,对于维护专制王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格外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而被置于至高的地位。
三、总评
以上,我们提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虽然,它并不一定反映出全貌,但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政治文化在建立自己的观念形态与实际措施中,注意于从实际的过程中去提炼出思想。中国政治文化强调了为政者要以身作则,要考察民心,注重民意。中国政治文化在政治统治理论上,重视社会关系的调节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和谐。从这些看来,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仍有合理性的方面。因此对于中国政治文化不应采取简单地否定态度,而必须看到其中的合理成分,并在现实中,不断地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东西得到更大的发展。
与任何文化一样,政治文化是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因此它必定具有时代烙印,带有时代的局限与不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亦是如此。如中国政治文化的务实性只求于适应现实,适应于封建宗法关系,使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凝固于封建关系这个模式中。中国政治文化重“民”。但“民”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重民思想只能是培育对“官”与“皇权”的肯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重视伦常,“移孝作忠”,“亲贵和一”,其根本所建立正是一种以君主为最高主宰的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而将上述三方面进一步概括的话则是个人的自主性丧失,而君父权力的无限扩大。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个人是处于宗法关系网包围中的人,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从而都不能象近代社会那样,或像西方古代希腊国家中的人那样独立出来,以公民的身份而出现。因此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个人只能是缺少或失去主体意识的人。而家庭整体与封建专制国家则对个人有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说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儒家很强调人格独立,主张“克己”,“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但这种人格独立往往表现出是在克制自己的个性与欲望.服务于宗法关系中来实现的。
从政治上说,中国古代社会的整体并非如西方是作为个人联合体而存在的。它无论表现为国家还是村落或家族,最终都表现为排除了任何个人因素的“一”。所谓—即君,即父。“君,国之隆也,父,家之隆也”。“一国则受命于君”。因此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的整体是以“君”、“父”为代表的。换句话说,“君”、“父”就是整体。由此来看,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所体现的个人与整体关系,实际上是个人隶属于“君”、“父”,隶属于各级的“父母”官的关系。这点是同西方不同的。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所表现出的这种关系在封建小农经济条件下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集中社会力量,维护社会的存在和民族的发展。但也正是这种“隆君”而湮灭了个人。而在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条件下,又是一支可恶的势力。因此中国政治文化必须要抛弃这种封建主义的糟粕,使中国政治文化中合理的优良的东西得到正确发挥。
中国政治文化是在中国这个具体的历史环境条件基础上产生的,有其特殊性。但是中国政治文化是世界上所有文明国家中的整个政治文化中的一个部分,中国政治文化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走向世界。从世界上所存在的先进政治文化因素中汲取有益的科学的东西,使中国政治文化在保留优秀成份的基础上不断地吸取有益成份去壮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