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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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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

论文关键词: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指导作用

论文摘要:邓小平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必须从具体事件抓起、要抓典型;要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种制度;要依靠法制等论述,对于我们搞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邓小平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对此作了许多精辟的论述,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党风廉政思想,本文就此作一粗略探讨。

一、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党必须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许多有益的东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住各种考验,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但是,必须看到,在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政策漏洞,为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创造了条件。因此,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党和政府机关内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党内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它的危害性极大,影响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败坏党的形象,造成人民群众的不满、失望等,而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被坏人利用,就会走向极端,引起社会动乱,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此,邓小平十分关注,他告诫全党必须高度重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早在1979年11月,他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上就指出:“有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做出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这使我们脱离群众,脱离干部,把风气搞坏了。”1(P217)1982年4月他又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1(P402)“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1(P40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显得更加严峻和紧迫。1986年1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2(P154)因此,邓小平要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要一手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要一手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惩治腐败。邓小平特别强调搞好党风建设的重要性,他对陈云同志提出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断表示赞同,认为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风气好转。

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

党内出现不正之风,产生腐败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如我国曾是一个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国家,专制主义、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随时可能影响到党内。干部特殊化、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正是这些思想的反映。同时,一些意志薄弱、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影响的人极力推崇西方的价值观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改革开放则为这些人提供了机会。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精神文明建设未给予高度重视,忽视党的建设,致使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理想淡薄、信仰动摇,出现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因此,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出现,既有客观的条件,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腐败现象,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是不可能的,必须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才能使反腐败斗争健康进行,真正地抓出成效。1982年4月的一次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我看,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1(P403)1986年6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邓小平再一次强调:“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2(P164)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讲话中重申:“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2(P379)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立足现实,抓紧抓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这样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健康稳步发展。

三、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

邓小平认为,端正党风,搞好廉政建设首先应该从领导干部做起。他指出:“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1(P125)他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光荣传统,带头廉洁自律。他说:“我们的同志、同志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成为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化身,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中,发生了多么巨大和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到我们这一代,而且影响到子孙后代。我们的干部,特别是老干部,要以同志、同志为榜样,用实际行动搞好传帮带。”1(P125)他认为: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利私,不与群众同甘苦,不实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这些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广大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那么广大党员和群众就会心悦诚服地学习这种好榜样,从而在全党形成良好的党风。相反,领导干部带头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普通党员和群众必然会效仿,结果造成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所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必须有极高的警觉性和自觉性。

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具体事件抓起,要抓典型

邓小平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让广大群众看得见,取信于民,同时起到警世作用。他说:“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2(P152)1989年5月,他在同两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要求:“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2(P297)抓具体事件,首先要抓高级干部及其子女的案件,抓典型。邓小平毫不含糊地指出:“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2(P152)他认为:“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腐败、贪污、受贿,抓个一二十件,有的是省里的,有的是全国范围的。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2(P297)根据邓小平的要求,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抓典型大案要案,处理了一大批违法乱纪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贯彻邓小平和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案件。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对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和中止其担任的领导职务。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与鲜明态度,任何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的追究和严厉惩处。五、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种制度,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关键

同一种环境,同一个单位,一些人经得起考验,而有的人却贪污腐化,原因是什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的思想问题、世界观问题,腐败就是剥削阶级思想腐蚀的结果。因此,在党政干部中开展积极的思想教育,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是防止腐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1989年邓小平坦诚指出:改革开放十年来,我们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而且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所以,他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全体党员和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他还特别强调进行艰苦奋斗教育。他说:“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2(P306)通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增强他们的“免疫力”,提高防止腐败、保持廉洁的自觉性。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抓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完善各种制度,比较起来,制度更带有根本性。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P333)。如何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邓小平强调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新体制和新制度,以此规范、约束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邓小平提出要改革现行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用人制度,建立和健全一套包括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交流、回避等在内的干部制度等等。

在制度建设中,邓小平特别强调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早在20世纪50年代,邓小平就多次谈到对领导权力监督的重要性,1962年在七千人大会的讲话中又强调: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监督。1980年9月,他又提出,要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从而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滋长不正之风。邓小平认为监督有三种形式:一是党内监督。它包括党的纪检机关的纪律监督,以及各级党组织的上下监督和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二是群众监督。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1(P332)实行群众监督,使党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同时,也会使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慑于群众威力而收敛。三是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监督。邓小平认为:党外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六、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靠法制

法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邓小平指出:反腐倡廉问题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1986年在谈到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的问题时,他再次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2(P154)他说我们国家由于法制不健全,结果什么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等等都出来了。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视察时又一次提出,搞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P379)。邓小平认为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是立法要完备,就是要建立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二是执法要严格,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邓小平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1(P332)邓小平认为,只有坚决地做到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对于执法机关本身,邓小平要求它们要廉洁,认为对它们不廉洁的问题不能姑息迁就,不能以钱代罚、以钱代刑,这样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

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内容丰富,难于概括穷尽,认真学习他的这些思想,对于搞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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