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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自由主义思潮是当代西方意识形态,是发达国家的竞争战略和西方大国推行国家霸权主义的理论。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思潮,新自由主义的双重标准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新自由主义的人性论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自由主义的社会论有悖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论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双重特性。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思想;科学的发展现;评析
新自由主义思潮是20世纪30年代在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20世纪70年代末即经济全球化时期,得到充分发展。从理论向实践转化,从英美向全球扩展,从经济向政治、文化、国际关系深化,成为国际社会的“强势话语”和“主流”发展理论,对一些主要西方国家的政府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新自由主义在处理个人与国家、自由与民主、放任与约束、市场与政府、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上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其政策体现是“华盛顿共识”,立足于“竞争秩序”和“积极自由”两大原则基础上的新自由主义,无论从理论,还是政策来看,它的框架更加偏好个人、自由、放任、市场、效率的一面。新自由主义思潮是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其实质就是用经济学包装起来的西方意识形态,是发达国家的竞争战略和西方大国推行国家霸权主义的理论。对新自由主义我们应采取科学的批判的态度,对其进行研究认识,发掘它的“合理内核”,“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一、新自由主义的双重标准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新自由主义的双重标准是指战后发达国家在经济方面实行的二重化政策,即在国内搞国家干预,对外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搞新自由主义。正如陈岱孙教授指出的:“西方国家在国内甚至在国际生活中实行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但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模式或经济政策,取消国有企业,取消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洞开国内市场,与西方国家牢牢控制的世界经济接轨,其目的无非是要在发展中国家恢复新殖民主义统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演变为资本主义或外国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之所以推崇双重标准,惟一的目的就是:一切“为了美国的利益”。所谓美国的利益,实质是美国垄断资本的利益。由于它们在国内长期推行国家干预主义并收到实效,实行新自由主义必然遭到抵制和反对,因此,它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实行彻底的自由主义。但是,它们却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经营模式。包括放松对资本和金融市场的管制、私有化、限制或削减社会福利开支、减税等。在国际范围内,新自由主义主张商品、服务、资本、货币的跨国自由流动,实行所谓自由市场理论。它要别人开放市场,却设置各种条款限制别国商品的大规模进人。实用主义是美国思维的基础,也是其基本观念。任何文化都有它的基本价值观念,纵观美国的社会思潮,就会发现实用主义和双重标准,在一系列的重大国际问题上都表现得淋漓尽致。美国是新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输出国。它一方面向全球推销新自由主义,推行经济自由化、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借贷自由化,推动别国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又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汇率贬值等手段对本国市场实行保护主义,千方百计捞取利益。美国通过各种途径向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通过多种渠道向“转型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以影响该国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影响经济学界的舆论导向;由美国经济学家为“转型国家”制定经济转型方案,甚至出任“转型国家”政府顾问。结果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亚洲国家以及拉美国家都成了推行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新自由主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殖民主义者在全世界进行经济侵略和政治渗透的工具。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积极地回应新自由主义思潮提出的新挑战。
二、新自由主义的人性论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人性论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其人性论是相通的。在自由主义关于人的理解中,人是具有自治权利、受理性支配的。他要占有并且支配社会财富,要增加自己的物质财富,趋利避害。所以,个人主义、自主权利、理性主义、维护私有财产、追求个人利益,这些都是自由主义视野中个人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新自由主义宣扬“唯我”论,认为每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都是利己的,不可能有利他的动机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自己最大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强调个权利至上,认为按照人的本性的要求,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必须服从个人利益,社会只是一种供个人实现一己目标的工具;同时认为人的心智是有限的。哈耶克说:“存在一个绝对的局限,人脑永远不能通过解释的方式克服这个局限”。他们甚至公开反对公平,提出:“当公平取代了自由的时候,人们所有的自由权利都将处于危险之中”;“自由比平等更重要,试图实现平等就可能危及自由”。他们明确反对“以经济再分配的手段增进穷人的自由”,反对政府的福利开支,反对工会维护工人利益的斗争,提出“不能为了公平牺牲效率”。从理论上讲,新自由主义这一“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前提,即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个人的自由权利、个人的利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至高无上的,本身就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荒谬命题。因为它把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自私自利思想当作抽象的、亘古不变的人的本性,把历史的结果当作历史的前提了。这实质上是撇开人们的社会属性和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脱离现实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制造出一种抽象的“理想人”作为理论前提。其实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人性,所谓人的本质不过是社会关系的反映。
三、新自由主义的社会论有悖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新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和价值观前提仍然是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的社会论强调个人是组成社会的本源,从本质上说,社会是无数个人的总和。尽管无数个人在社会中联合起来,但是,绝对没有组成新的本体。与社会相比,最高的价值、尊严都应属于个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个人的幸福优先于社会的幸福。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米尔顿·弗里德曼指出:“自由主义哲学的核心是:相信个人的尊严,相信根据他自己的意志来尽量发挥他的能力和机会,只要他不妨碍人进行同样的活动的话。”这与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约翰·密尔的观点如出一辙,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到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的主宰。在新自由主义对社会的理解中,优先权明显在个人方面。但是,在人人相互为战的状态下,社会又是如何形成、如何维系的呢?于是就有了契约理论。17、18世纪主张自然权利、理性权利的契约理论是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先驱。新自由主义鼓吹极端个人主义,认为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违反人的本性的、不合理的事情,认为社会只是一种供个人实现一己目标的工具。这种观点显然有悖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确实需要重视并保护每一个人的个人利益,但决不能搞极端个人主义,要把个利益置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这样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才可能是协调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在社会生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我们提倡并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的社会观片面强调个人利益,将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之外,势必加剧利益矛盾,甚至破坏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