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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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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论文

一、铁路建设中引入民间资本的优劣势分析

1、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优势第一,有助于推动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把铁路推向市场化。对于铁路改革而言,铁路吸收民间资本是把铁路推向市场化的一条捷径,一方面可以广开铁路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另一方面民间力量的注入可以为铁路发展带来新鲜血液,可以加快改变铁路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铁路面对市场竞争的能力。第二,有助于缓解铁道部资金压力。铁道部资产负债率近几年已经攀升至70%的高位,2011年发行铁路债一度遇冷,单纯依靠铁道部和地方铁路局投资,资金方面将捉襟见肘,而引入民间资本将有效缓解燃眉之急。第三,民间投资者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证。铁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市场主导作用以及国家政策,能够保证民间投资者的利益。一旦路网规模建设完成,铁路将进入稳定的投资回报阶段,投资者大可以不必担心。第四,提高铁路投资增速。2012年1-4月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48%,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增速为-58%,引入民间资本将提高铁路投资增速。

2、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劣势第一,投资回报率低。引入民间资本,局部领域竞争加剧,投资回报率降低,对利润锱铢必较的民营企业可能会望而却步。第二,在铁路建设上,民企处于天然劣势。中国目前铁路建设主要由国家负责,引进民资的新政策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鲜少有成功的案例,民间资本在铁路行业总是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对铁路的运输调度指挥权和定价权更是无法染指。第三,民间资本到位需要较长时间。回顾历史,民间资本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不到1%,到2010年接近50%,引入民间资本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资本到位需要较长时间。

二、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障碍分析

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实质上是一种公私合作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方式,主要表现为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多样化安排,《意见》内容齐全,但由于民营企业在资金等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弱势,现实案例中,民间资本往往会受到排挤或不占据重要的控制权,因此民间资本的进入依然不容乐观。

1、政企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铁路体制虽然有过巨大的调整,但依旧遵循着投资主体单一的经营模式,这也就意味着铁路的发展难以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计划经济时期政企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铁路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参股铁路项目的民营股东常常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的积极性大大减弱,因此,这也成为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首要障碍。

2、产权缺失产权的缺失是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最大障碍。对于铁路行业来说,运输调度指挥权和定价权尤为重要,但按照国家对铁路运营高度集中统一的要求和现行的定价模式,民间资本所有者很难得到这些重要的权力。一旦二者就这些问题产生了分歧,民间资本很难占据主动权,因此协调好产权的分配是十分关键的。

3、现有政策不够具体、完整《意见》特别强调,“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招标条件,确保公平竞争”,但是仔细研究这个文件,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没有落实,包括民间资本介入的前景,介入的渠道、利益的分配等。在整体的详尽的政策出台之前,民间资本的持有者一定会担心投资容易回报难,不敢贸然迈入这个门槛。

4、法律障碍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缺乏法律保障,目前相关的政策仅为国家及部门框架性的指导意见,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许多民间资本持有方担心民间资本与其它资本在铁路投资领域中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享有不平等的税率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这些涌进来的“新鲜血液”,需要充分考虑。

5、铁路项目的固有障碍铁路建设项目具有高风险性,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的时间长等。投资者一般都倾向于选择风险较低的项目来投资,因此铁路建设项目的这些特性便成了投资者所无法规避的硬性问题,这一障碍没有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只能从其他方面来弥补。

6、尚缺少改革成功的试点目前民资投资铁路建设的项目,基本上处于两种状态:第一,项目在铁路建设阶段资金就出现了问题,至今仍未建成。第二,项目依托能源开发获得的利润回报,已经完成了几条支线煤运通道的投资建设,但在运营的过程中,在与铁道部及地方铁路局的合作过程中,又遇到了大量问题。总体说来,我国目前缺少成功的典范来引导民间资本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三、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对策建议

1、深化体制改革,构建良好民间资本投资环境该项措施的重点是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制度,调整经营机制。这样铁道部会脱离自身的利害关系,既能确保政府的公正性,也确保了运输市场的公平,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投入铁路的热情。

2、制定合适的利益激励机制首先,要改革铁路调度权力。经营模式中产权的划分和归属,必须在保持统一性和赋予民间资本一定盈利产权之间做出平衡,合资铁路的运输调度指挥权可以通过协商指定运输计划和统一费率来保证。其次,要改革运价机制使之与市场化融资相适应。在政府必须干预定价的前提下,允许民间企业有一定的定价空间,使其可以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根据供求关系调节价格,获得正当合理的收益。

3、建立健全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相应政策法规国家除了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更应对于一些重要的问题,制定相关详尽的政策,比如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具体方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办法、对社会投资的回报具体途径、项目建成后运作模式、交通运输统一指挥、以及其清算方法、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政府监管措施等等,这些都有待逐步细化解决。

4、建立健全相关的铁路投资法建立有效地政策法规保证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者风险是吸引投资者的必要条件。应本着公平对待、利益共享、合法保护的原则,对民间资本投资者建立一个可信的平台。通过立法的形式,把国家关于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铁路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制化,为实现铁路投资体制改革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5、建立“保险”机制第一,补助机制。铁路建设项目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民间资本的投入意味着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对民间资本投资进入铁路行业应当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适当的补助。第二,退出机制。资金一旦投入到铁路行业,想要回笼是很难的,那么一旦出现急需资金需要退出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呢?因此,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提高铁路资本的流通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投资者起到安心和鼓舞的作用。

6、鼓励民间资本成立“联合协会”民间资本在铁路投资方面占的比例毕竟是少数,如果民间资本投资者都孤立开来,那么在铁路的运输调度指挥权和定价等重要方面将更难争取到话语权。如果投资者们联合起来,成立一个民间资本联合协会,相互依靠,壮大自己的力量,通过组织方式将中小型投资者集结成大股东,便于争取合法的权力。7、发展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第一,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的独立运营项目开发模式,完全由民间投资建设和运营,如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模式;第二,也可以利用民间资本的统一运营项目开发模式,通过国家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的办法,共同出资建立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做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效果,如BMT模式(Build—Maintain—Transfer建造—维护—移交)、BLT模式(Build—Lease—Transfer)、BT模式(Build—Transfer建造—移交)等等,这些模式对于民间资本投资铁路行业都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以上政策可以作为现阶段铁路建设引进民间资本的参考意见,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从体制上获得突破,真正发挥市场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障碍。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具体政策并做好监督工作,使民间资本更好的服务于铁路建设。相信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定会有更多的民间资本积极投入到铁路建设中来,为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

作者:曹茜芮单位:大连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