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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据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的成果,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保护,50年后东北黑土区1400万亩耕地的黑土层将彻底流失,我国最大的粮仓将不复存在;80年后西南岩溶区将全部石漠化,近1亿人将失去生存发展空间。据国土资源部近年调查结果,全国目前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不到1.2亿亩,且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随着人口增加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基础设施大量占用土地,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现代化进程中超强度、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将很可能超出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生态环境面临巨大挑战。2011年11月10日,水利部与原铁道部签订了加强水利和铁路发展合作备忘录,在铁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方面形成了共识,主要内容为:一是搞好铁路建设水土保持;二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申报铁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认真做好监理、监测和验收工作。近年来,国家水土保持执法部门定期对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例行执法检查,从以往只注重项目审批和验收,到如今全过程检查和监督,表明铁路建设项目对水土保持工作影响较大,我国水土流失形势非常严峻。在此背景下,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并正式纳入项目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中,但铁路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单位对水土保持法认识尚欠到位,往往不注重水土保持工作或者只在口头上重视,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或敷衍了事,落实不到行动上。为此,有必要对铁路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内容以及与铁路工程间相互关系进行阐述,对当前铁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进一步提高建设者水土保持认识水平,从而制定对策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为铁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程序和主要措施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法规定,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部审批,设计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开展后续设计并由施工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项目管理机构将按规定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并按季度提交监测报告分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工程完工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水土保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水保专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投产。下面就铁路项目水土保持主要措施作一介绍。
(一)工程主体措施
工程主体措施包含于铁路工程建设本身,如路基边坡圬工防护、植物防护、排水系统以及隧道出入口防护、桥台锥体防护等。
1.圬工防护。
路堤地段填筑完成后,为保证路基边坡稳定而采取的圬工骨架防护或全坡面圬工防护,为减少边坡水土流失骨架四周设有挡水坎并使雨水沿圬工坡面流入排水沟。路堑开挖后,为保证路堑边坡稳定和减少水土流失,对边坡采取骨架护坡、全坡面护坡、护墙、挡土墙、预应力锚索、锚固桩等防护措施,并在坡顶外侧设置天沟,坡脚与路基本体间设置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同时,铁路建设工程要求形成独立排水系统,排水设施均采用浆砌片石或混凝土水沟,最终将雨水引入地方水系,既保护了铁路路基本体安全,也避免了水土流失。圬工防护既是工程本身需要,也是水土保持措施重要内容,对减少水土流失起着重要作用。
2.植物措施。
铁路工程植物防护措施,是利用成活的灌木、乔木或草等植物作为防护材料,通过植物的叶、茎和根系与被护体的共同作用,形成有生命的保护层,保护边坡等工程免受大气降水与地表径流的冲刷,达到稳固土体、保持水土、改善环境、防御灾害的目的。因此,其既是铁路本身绿色通道建设需要,也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需要,如边坡骨架内植草、种植灌木等均为防止水土流失的工程措施。在确保铁路边坡稳定的前提下,植物措施是工程防护的首选措施,也是建设生态工程的具体体现。
(二)临时设施措施和工程临时措施
1.临时设施措施。
临时工程指施工企业为完成铁路建设,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在工程沿线设置的临时办公、生产场所,以及为完成施工任务设置的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如大临设施有梁场、板场、铺轨基地、栈桥等,小临设施有便道、便桥、搅拌站、加工厂等,以上设施用地一般通过临时租赁用地,待工程完工后再采取措施恢复。临时设施对原土扰动较大,易引起水土流失,因此在建设管理中,均要求施工单位在选址时应永临结合,并要形成独立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2.工程临时措施。
工程临时措施是指在铁路建设开工前、施工过程或在完成阶段工程时,为减少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工程措施。开工前临时措施有:路堤地段填筑前在施工区域两侧设置临时排水设施,路堑开堑前在开挖区域两侧设置临时天沟,隧道掘进前对出入口进行临时防护措施。建设过程中有:路基完成填筑边坡防护未施工前设置临时排水槽,路基预压期间对填筑区用无纺土工布覆盖,桥梁钻孔桩施工期设置泥浆池,路堑开挖一个坡面在平台设置临时排水槽等。
(三)取弃土场
取土场、弃土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监控的重点,因此,路基填筑土石方尽量利用隧道弃渣、路堑挖方,当弃土不能利用或不足时方能考虑其它取土点,取土场尽量选择沿线荒地、山地,避免在良田取土。取土场取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最好在开采时先将区域内表土收集,取土后再覆盖。弃渣是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最直接的行为活动,一是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占压和植被破坏,二是形成大量新的水土流失策源地,对周边和下游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甚至构成安全威胁。在工程设计中要树立少挖就是多保护少破坏、少弃就是多利用少危害的观点,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减少弃渣数量。不仅要在总量上实现挖填利用平衡,还要在标段上做到平衡,还可以与相邻项目间进行平衡。这样不仅可大幅度减少开挖的范围和数量,还可大幅度减少弃渣占压土地的数量,起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弃土应遵循先挡后弃原则,必须在弃土区域砌筑挡渣墙,然后再弃,弃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四)河堤恢复工程
铁路跨越河道区域,因工程建设需要,一般桥墩设置在河堤附近,桥梁基础施工时河堤不同程度受到损坏,因此,须对河堤进行加固防护,一般采用浆砌片石工程措施。在非通航河道地段,施工企业一般在河床上设置临时便桥或便道,工程结束后应对河床进行清理,以便洪水季节泄洪流畅。
三、实施过程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一)实施过程存在问题
1.临时措施不到位。
临时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有:路基工程,路堤地段清表后,两侧未设置临时排水设施,导致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水乱流,水土流失严重;路堑开挖前,天沟或临时天沟未设置就开始开挖施工,开挖断面两侧未按要求设置排水沟;路基预压土施工后,未按设计要求用无纺土工布覆盖土层表面。桥梁工程,钻孔桩施工前未按规定设置泥浆池,或虽有泥浆池但泥浆仍然乱排;基坑开挖弃土乱堆,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场地混乱。隧道工程,进出口边坡防护不到位,无临时排水设施,边坡失稳,存在安全隐患,泥土乱流;掘进过程中,洞内未按要求设置排水设施,弃渣乱堆,无规划方案。
2.取弃土场防护不及时。
取土场无取土规划方案,土场无临时排水设施,随意开挖,边坡偏陡失稳,场地混乱,尘土飞扬;取土完成后,无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管理无序。弃土场缺少弃土方案,未按照水土保持规定,先围挡后弃土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弃土边坡偏陡失稳,植物措施未及时施工等。
3.工防护滞后。
路堤填筑完成后,边坡防护措施未及时施工,导致边坡坍塌,影响路基本体稳定和引起水土流失严重;路堑开挖时,边坡防护未按照随开挖随砌筑的规范要求实施,甚至整个路堑开挖完成后,几阶边坡长时间未进行防护,导致边坡失稳流塌,严重影响堑坡稳定。
4.植物措施未跟进。
圬工防护完成后,只要季节适宜,应抓紧植草防护。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边坡植草无方案,未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环境的草种,导致事倍功半,既加大成本投入,也影响水土保持措施效果。
5.临时工程复耕不规范。
临时工程完成使命后,未按照要求及时拆除和复耕,既影响当地环境和生态,也不符合水土保持规定要求。
6.河堤河道恢复未达标准。
桥梁工程结束后,河堤边坡防护施工不规范或未防护,河堤回填土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采用不渗水土填筑,填筑未压实或压实不到位,洪水季节易垮塌;河床施工废料未及时清理,堵塞河床,影响泄洪。
(二)对策措施
水土保持坚持“谁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导致水土流失的主体,是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说生产建设主体对其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因此,针对以上时常出现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需要施工企业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工程主体来对待,从建设管理角度出发,笔者觉得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
2010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水土保持法》,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其核心内容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在规划及实施时,必须制定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监测和验收工作,对不执行水土保持工作并引起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增加了惩罚性措施。因此,必须对广大参建员工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
2.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成立水土保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指明水土保持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轨排基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贯切“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制定岗位责任,明确各方责任,特别强调水土保持保护重点,提出水土保持过程的具体做法,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管理办法有效执行。落实“三同时”制度、监测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对工程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应加强监理工作,并将水土保持工作内容纳入监理招标范围内,明确监理职责,要求监理对水土保持措施与工程主体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4.纳入日常检查考核。
项目管理机构在平时质量安全检查中,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检查考核项目,充分利用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各施工单位定期检查评价,加大奖惩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各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内容。
5.落实水土保持验收制度。
及时委托水土保持评估单位,对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责任单位整改,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并顺利验收。
四、结语
水土保持工作关系到国民长远安全,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铁路建设项目,理所当然响应国家号召,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也是铁路建设质量本身要求,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是有机的统一体,因此,作为铁路建设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空间。
作者:王永芳 单位:中铁24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