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通信设施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雷电对通讯设施的影响
作为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无论是在科学技术水平落后的旧中国,还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雷电都给我国造成过许多人力和财力上的损失。而在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通信设施为了满足与日俱增的社会需求,开始大量采用集成电路和智能化设施,这样一来,也为通信设施的供电电压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因为在供电过程中,电压往往会由于天馈线、信号线或电源线等受到雷击产生的过电压而发生异常,进而影响到各类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转,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现象。所以,在通信时代,雷电灾害早已成为了公认的社会公害之一。伴随着近年来,为国内外对通讯设施雷电过电压防护工作研究的不断深入,通信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已经在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的罪魁祸首上达成共识,即电脉雷电冲,它是由于通信设施受到雷电波冲击和雷电感应的影响后产生的。这一点便很好地解释了为何配置有良好的避雷措施的通信大楼仍旧无法逃脱雷电袭击的现象。在雷电天气中,进入到电力和通讯线路的电荷是由空中的雷电云层通过通信设施上的天线产生的,而这时候大地与线缆之间的连接障碍会使得雷电感应由于过高的电位而引发过电压现象,让通信设施中的电流超过电缆所能承受的极限,从而影响到通信设施的正常工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通信设施的防雷
2.1防雷原理就目前而言,疏导、隔离、等位和中和是我国专门针对通信设备和通信建筑的四大防雷原理。其中,疏导是以保证通信设备和建筑远离雷电或者雷电感应的直接袭击为目的的,在这一过程中,最常采用的便是运用疏导线让那些雷云中的电荷顺利传入到大地中,进而避免给设备的电缆造成的危害影响通信设施的正常工作。其次,隔离通信设施与雷击过程引发的过电压以达到保护的效果的原理被称为隔离。而等位原理则是将各类公共设施,诸如通信设施所在地、天馈线所在地、铁塔地等,放置在等电位上。最后,中和原理是通过杜绝雷电的形成来保护通信设施和建筑物的,在雷电现象中,大气中产生的电荷会与防雷设备产生的相反电荷离子相互产生中和作用。这四类避雷原理便是我国通信设施防雷措施中常用的。
2.2防雷措施
2.2.1通信设施外部防雷。接地装置和避雷针是通信设施外部防雷常用的方法,其中,接地装置包含了地极和接地线这两部分,而避雷带、避雷线和避雷网则是避雷针中最常见的三种。在雷电现象中,地面上的电场往往会由于空气中雷云的放电而发生异常,这个时候便需要接地装置和避雷针的协同工作,为了改变雷电导入电的传输方向,需要运用避雷针的顶部产生特定的电场,从而将电流逐步引导到接地线中,并最终通过地极顺利将雷电流释放到大地中,避免对通信设施和建筑造成伤害。但是受限于该过程中的各类变量限制,在日常的防雷避雷过程中,该装置并未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无论是在对雷电的反应敏捷度还是所能保护的范围的大小亦或能够承受的雷电流量,它都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无法满足正常的通信设施和建筑物的快速防雷要求的。要想防雷措施跟上我国飞速发展的通信领域的脚步,则务必要求避雷针能彻底改变以前的被动状态,在防雷过程中能够主动对通信设施和建筑物采取预防雷手段,不仅如此,还需要提高避雷针同时抵御各类雷击的能力,让避雷针可以兼顾到周边通信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提高对雷击产生的电流的承载量,这就要求避雷带和避雷线能够与保护物外部的所有金属零件的良好联通。除此之外,还需要将电涌保护器安装到天馈系统中,以实现对感应雷击的消除,为了保证通信设施外部良好的防雷效果,在安装电涌保护器时,还需要用接地线将它的接地端与地网牢固连接起来。而在复杂的通信工程中,防止供电系统遭受雷电攻击也极为重要,这个时候便需要将避雷装置延伸到供电系统的配电房和变压器中,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规划局(规委)、房地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电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电信用户使用通信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二、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法定职责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各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1算网融合
算网融合是目前的热门话题,大家都在谈“算网融合”,“算网融合”观点一致了吗?“算网融合”有共识了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都不是,“算网融合”融合没有取得共识,大家谈的“算网融合”往往不是同一件事。要推进“算网融合”的发展,必须首先要有共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将各自的观点发表出来,作广泛和深度的研讨,在广泛研讨的基础之上才可形成共识。共识首先要从定义出发来讨论和研究。那么什么是“算网融合”呢?算网融合涉及的范围很广,但下述三方面是一定要研究的。什么是“算”?从文字意义来说,“算”就是算力、计算能力,当然这是很窄义的定义,是一种对直接算力的定义。在这个定义下,首要的难题是,算力怎么度量?对直接算力度量是很难的,目前可以度量的算力只有CPU,对CPU算力的度量明确分为两种:一种是运算能力,通常可以用MIPS(即每秒百万次指令计算)来度量;另一种是交易能力,以一笔标准的交易为单位,通常可以用MTOPS(即每秒百万次交易)来度量。GPU目前也可以度量,一般用MFLOPS(每秒百万次浮点计算)来度量;另外还有一种度量方法,就是芯片中的CPU数和核数,这是对物理资源粗放的度量。除此以外还有吗?没有了,其他算力都很难度量。如TPU如何度量算力,DPU如何度量算力,XPU如何度量算力,ASIC如何来度量算力,专用的FPGA如何来度量算力,目前都没有说法。算力度量是“算网融合”中基础的基础,度量偏偏又是“难题”,目前尚无解决办法。另外,算力不能只考虑直接算力,还要考虑间接算力,间接算力如何度量也是问题。第二个难题是,算力如何标识,到目前为止算力标识是没有共识的,算力标识是算力应用的必要条件,没有标识,用户如何能用上算力,目前的基本概念是:算力标识由两部份组成,算力地址+算力属性,但没有共识。第三个难题是算力要成为基础设施,首先要解决算力池化和算力按需配置的问题,算力如何池化,算力如何分配和管理。由于第三个难题的基础是前两个问题,前两个问题不解决,第三个问题是无法深入研究的。第四个难题是算力如何能够按需、保质地到达用户。提供方能够供出的算力和使用方能够使用到的算力是不同的,算力提供方是要经过网络来向使用方提供的,网络如果“不听话”或“不给力”,算力也很难按需供出。这个问题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目前可以进行端到端传输的网络只有IP网,偏偏IP网是“不听话”“不可管控”的,如何将IP网作为基础来支持算力递送,是一个极大的难题。第五个难题是算力的提供形态,向用户提供算力,算力到底是以直接算力的形态来提供,还是以间接算力来提供。以直接算力的形态来提供,碰到的难点是算力难以度量,用户无法精准地提出算力需求,再有就是使用直接算力,对网络提出极高的要求;以间接算力的形态来提供算力(对普通用户),可能是未来算力提供的主模态,即用户使用平台或软件,平台和软件使用直接算力,这样用户是间接算力的使用方,如何提供统一的算力度量机制和统一的算力标识是极大的难题。窄义算力是指直接计算能力,但太窄义了,用户是很难使用的。实际上用户可以用的算力是广义算力,广义算力包括直接算力+间接算力。从广义上讲,算力=直接算力(窄义算力)+间接算力,间接算力包括:算、数、智,平台、软件,这样广义算力就是信息技术(IT)资源的全部了。什么是“网络”?很显然它不是指移动通信网,也不是指固定通信网,它是指作为基础设施的通信网整体,是指连通算力供给方和算力使用方的连接。核心要求是连通能力,还必须包括提供能够满足用户体验的网络性能。“算网融合”的网络是端到端连接的数据网,它包含移动接入和固定接入,包含支持数据网网元间的点到点连接的传送网,这里的网络是通信技术(CT)整体的集合。目前用于算力融合的数据网是IP网,但是目前的IP网能力太弱了,除了提供“尽力而为”的传输能力外,一切能力依靠外挂。50年来的努力,外挂技术已经不少,但认真研究后,发现它们全部是局部技术,局部有效、全局无效。IP网的全局技术已经50年不变了,远远落后需要。数据网技术的变革是迟早的事。“算网融合”是两个基础设施的融合,一个是通信技术(CT)基础设施,另一个是信息技术(IT)基础设施。IP网在互联网的发展中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是互联网已有的唯一基础设施,即通信技术(CT)基础设施。在算网融合中,目前通信技术(CT)基础设施还是IP网,而信息技术(IT)也将成为基础设施,目前IT还是以资源孤岛形态存在,IT孤岛资源要成为IT基础设施,需要通信技术(CT)的支持,什么样的通信网络技术能够支持目前是不确定的,IP网很难承担此重任。什么是“融合”?这是最没有共识的部分。融合是什么,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融合在一起,物理上难以区分了,它是一个物理融合过程,并不产生第三实体,融合后,在实体层面难以区分了,在虚拟层面上仍是可分的。“融合”是物理过程,就像青铜,青铜是融合的产物,青铜是纯铜(红铜)中加入锡或铅的合金(融合),在青铜中铜还是铜、锡或铅,只是它们的形态变了。化合就完全不一样了,化合过程会使原来的实体没有了,变成第三者(或第四者)新的实体。这一点认识很重要,“融合”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质没有变、形变了;“化合”则是你没有了,我也没有了,产生第三种(或更多)实体,如盐酸和氢氧化钠“化合”后产生氯化钠和水。对于“融合”的看法,是否大家都认可它是一个物理过程,而不是一个化学过程,这一点是存疑的,但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研究的技术路线。NFV提出后,网络中的网元已经不再全部是实体网元,网络中的网元可以是实体网元也可以是虚拟网元。实体网元的硬件和软件是一体的,是不可分离的;虚拟网元的硬件和软件是分离的,虚拟网元的IT资源(计算、存储、I/O等)是从云化数据中心中获取,软件是通过适当的渠道,加载到虚拟网元的IT资源上,只要虚拟网元的IT资源和实体网元中的硬件能力相同,它就可以成为与相应实体网元相同的虚拟网元,并可替代实体网元,在网络中运行,起到实体网元相同的作用。在这种场合,实体网元在形态上从有形成为无形的了,通信技术(CT)和信息技术(IT)在物理系统层面融合了,但从虚拟的层面,两者还是泾渭分明的,通信网还是独立存在,通信网体系没有变化,通信网能力也没有变,并不因为虚拟网元的存在而改变。因此,“融合”在物理层面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融合在一起,物理上难以区分了;在虚拟层面,“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质没有变、形态变了。这一点认识非常重要,涉及到研究的技术路线、采用的技术方案和相关的网元(或ICT信元)的引入。因为对这一点的认识是有深刻教训的,CCSATC1在研究FDN(未来数据网)时,由于NFV技术的引入,对编排器、SDN控制器和网管的功能分配用了1年多时间的讨论还是定不下来(实际上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其关键还是对融合的定义的认识,如果认同融合是物理过程,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编排器可以编排IT资源(特别是云化数据中心中的云资源,也可以编排云中的虚拟连接资源(云CT)),但没有能力来编排广域的通信技术(CT资源),SDN控制器和网管的功能分配是混淆和不清晰的,结果是导致融合过程进展缓慢。实际上,目前的融合能力,连创建一个数据网物理创新平台的能力都不具备。算网融合是很有挑战性的,目前技术缺口还很大。但最主要还是认识问题,如果认可融合是物理过程,那么算和网的融合是物理层面的形态改变,虚拟(或逻辑)层面还是独立的,那么算力体系的设计和网络技术的设计是相对独立的。算力体系和网络体系独立设计,并使其最优化,再建立算力体系和网络体系的联系。
2数字经济和算网融合(通信信息技术(ICT)基础设施)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支持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讨论,或者连想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是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和讨论。互联网发展的前期,它的基础设施就是通信技术(CT)基础设施,确切的说就是IP网,IP网是支持互联网发展的核心,是其唯一的基础设施。所以互联网的发展是以IP网的覆盖率来衡量的。“想要富,先修路”,同样“要发展互联网,先建设IP网”,早期的互联网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传统互联网设计理念中的业务网和承载网(IP网)的彻底分离,互联网业务全部是OTT形态的业务,只要有IP网,业务就“千姿百态”地发展起来,数字经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发展了。由于互联网的业务发展太快了,特别是音视频业务,音视频业务对网络的资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IP网,特别是IP核心网和会聚网资源有限,难以承担巨量的音视频业务信息数据的传送。内容分发网络(CDN)就是在这种场景下发展起来(“应运而生”)了,内容分发网络(CDN)是由多层级的存储器(含计算和存储能力)、在内容路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内容分发网络(CDN)已经成为互联网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和IP网共同成为通信技术(CT)基础设施。在内容分发网络(CDN)中多层级的存储器(含计算和存储能力)是属于信息技术(IT)资源,因此在内容分发网络(CDN)中实现了IT和CT的融合。NFV的提出和应用,网络中的网元已经不再是实体网元一种形态了,在网络中可以有功能和性能和实体网元相同的虚拟网元。虚拟网元实现了软件和硬件分离,虚拟网元的硬件(IT)资源取自云化数据中心(云计算),一般来说是以虚机或容器形态来提供,软件通过镜像的形态加载到虚拟网元的硬件(IT)上,虚拟网元资源和镜像形态的软件结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虚拟网元。认真研究发现,在这种场合下,网络技术并没有发生变化,IPV4中的所有网元都可以以虚拟网元的形态来提供服务,同样IPV6中的所有网元都可以以虚拟网元的形态来提供服务,IP网变了吗?没有变,IPV4网仍然是IPV4网,IPV6网仍然是IPV6网,只要虚拟网元的IT资源与实体网元的资源相同,网络能力和性能也不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只是它的呈现形态,实体网元不见了,虚拟网元取代了它,在这种场合IT和CT融合了。融合的结果使它改变了网络的形态,但没有改变网络的实质,网络只是发生物理的变化。在互联网的业务网层面,也在发生变化。互联网的业务网通常由控制面、管理面、网站和终端等组成。早期的互联网中,它们通常以实体形态存在,业务网的全部网元都是实体网元,网站也都是实体形态,终端也是一体机,软件和硬件是不分离的。互联网的发展,业务网中应用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以终端实现实时翻译为例,早期一般是在终端安装一个翻译软件,软件和硬件是在一个终端中,翻译工作都在终端中完成,由于终端资源(IT资源:计算和存储资源)有限,翻译的质量一般都不会高,现在的翻译软件一般都有“在线翻译”的选项,什么是“在线翻译”,实际上就是把翻译所需要的IT资源从终端分离出去,目前的IT资源通常都是放在云化数据中心(云计算)中,由于云化数据中心有强大的IT资源,它可以完成终端难以完成的(计算、存储等)任务,终端的工作需要有外部IT资源的支持。目前正在研究“云手机”,原因是手机的硬件资源(IT资源),尤其是中低端手机的硬件资源,不足以支持高端App对IT资源的要求而无法运行,这里的资源主要是计算和存储等资源不足,如果能得到外部IT资源的支持,中低端手机也能支持高端App,这就是“云手机”的设计理念。对于下一步工业互联网中的制造用智能设备,由于成本上的原因,设备的配置往往不会很高,通常能满足基本要求,当进行高端制造时,设备配置的IT资源往往不足,需要外部的IT资源来支持;另外,改造已有的智能设备同样会有这样的问题,一般地说,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设备的硬件和软件分离,这时候IT资源将必须成为基础设施才能满足需要。终端是如此,主机更是如此,原来互联网中的主机都是以独立形态存在的,现在还有吗?即使有,也很少。大量的主机已经没有自己的独立设备,它所需要的IT资源(计算、存储、I/O等)都可以从云化数据中心(各类别的云计算)获取。IT资源以孤岛形态存在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要求,IT技术资源的基础设施化已是必然。将IT资源孤岛变成IT技术资源基础设施,核心是数据网(端到端通信)技术的能力是否能满足要求,目前IP网从核心技术来说已经50年没有发生变化了,50年来IP网增加的补丁技术没有一项是涉及全局技术的,它们都是局部技术,在局部是有效的,但不能推广到全网。典型的例子是MPLS,MPLS是面向连接的、提供点到点连接的隧道技术,存在N平方问题,局部可用,全局不可用。互联网的前期,IP网是它唯一的基础设施(CT基础设施),目前信息技术(IT)资源也要基础设施化(IT基础设施),这将是互联网发展的两大支柱。让我们从数字经济和ICT基础设施的角度再来看一下算网融合。算网融合的“算”定义很重要。“算”如果只是指窄义的直接算力,范围太窄不好用。比较合理的定义是:“算”=直接算力+间接算力。间接算力包括:算、数、智、软件、平台等,如这个定义成立,算网融合等同于建设ICT基础设施,ICT基础设施=IT基础设施+CT基础设施。IT基础设施就是“算”的部分,CT基础设施就是“网”的部分,ICT基础设施就是“算”“网”融合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支持数字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算网融合”中的“网”是指由数据网(IP网)、传输网(网元间连接)和接入网(无线接入和固定接入)。传输网和接入网发展总体上是顺利的,技术上能满足信息通信发展的要求,问题最大的是数据网,目前唯一可用的数据网是IP网,但是目前的IP网能力上严重缺位无法担起此重任,需要有技术上和设计理念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的新型数据网。算网融合是建设ICT基础设施的第一步,目前的关键是理念上的共识,有共识才能有效的发展和推进算网融合,推进ICT基础设施的建设。
作者:蒋林涛 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第一条为加强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通信主权和安全,促进国际通信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和产权变更)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国际通信设施,包括国际通信出入口和国际传输网等电信设施。
国际通信出入口包括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和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
国际传输网是指从境内的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至境外国家和地区间进行通信的所有有线、无线和卫星等电信设施。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依照本规定对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市电信通信的安全、畅通,促进本市电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电信通信设施,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市电信局是*市市区电信通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在*市市区的贯彻实施;市属各县(市)邮电局是各县(市)电信通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在本县(市)内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电信通信设施的规划、建设
第四条市、县(市)电信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社会对电信通信的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会同城乡规划部门及有关通信设备的研究、制造部门,制订本市(镇)电信通信发展规划,列入城市(镇)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