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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防止虚假新闻的根本举措。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培养新闻人员的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全面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防止虚假新闻的产生。各媒体单位要抬高门槛,切实建立严格的新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和管人关,坚决把不符合新闻职业标准与道德标准的人排除在新闻大门之外,将违反职业道德、搞过虚假报道的记者清除出队伍。
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是新闻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功。各级新闻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新闻工作者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实话,不弄虚作假,全面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真实性。新闻从业人员要坚持深入细致的采访作风,认真核实消息来源,确保新闻事实准确,坚决杜绝虚假不实报道。媒体管理部门要尽量减少采编人员用电话采访,强调记者到现场进行采写新闻。要加强重大新闻的采访管理,对重大新闻的采访应该多个记者采写,然后综合对比形成稿件。对网上的稿件未经核实不可使用,只是作为记者的参考信息。
要完善规章制度。合理而有活力的新闻管理机制是对新闻工作者遵守职业规范、发扬敬业精神、专业研究业务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是杜绝虚假新闻报道,促进新闻工作者发扬深入求实工作作风的安全保障。各级新闻管理部门要加强采编管理的制度建设,构建虚假新闻治理的刚性责任体系。要加强编辑把关制度建设,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采编工作态度,以科学规范的采编流程全面进行监督与把关。要落实责任制度,各个报道管理环节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将虚假报道的萌芽消灭在进入传播轨道之前。要严格流程,每一篇报道都要从选题、策划、采访、制作、编辑、刊播的各个环节入手,层层把关,多方求证,务必把所报道的事实弄清弄准。媒体要在坚持和完善现行考核积分制度的同时,还应强调对记者、编辑全年的综合考核,将记者编辑在本年度是否写了虚假新闻列入其中,若有,应该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要加强监督管理。接受并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是维护新闻真实性、防止虚假新闻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形成专业的媒体监督与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要形成由社会人员组成的媒体监督组织,凝聚社会各方的力量,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角色对媒体从事批判与提出建议,以推动媒体规范性运行。要及时公布虚假新闻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信箱并及时答复举报的群众。要设立专门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收集并处理各行业各部门的群众、专家、学者对新闻质量的反馈,广泛并积极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监督。另一方面,要严格惩戒力度。要推开新闻报道实名制度,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报道等任务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时对刊登虚假新闻的媒体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要加大法规建设。严谨完善的法规是防止虚假新闻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防止虚假新闻除了依赖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外,还应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制假新闻者的惩罚力度。目前,一些国家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立法,在这方面我国还有一些差距。虽然我国还没有《新闻法》,对新闻界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规范,但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惩治虚假新闻的条例条令,开始对虚假新闻的制造进行积极的探讨。比如,新闻出版署1999年出台了《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2009年又《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尤其是后者,明确提出了完善问责制度是遏制虚假新闻的重要手段,督促新闻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并对不同情况的虚假新闻提出具体处罚措施。当前,还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法规体系,确保虚假新闻管理有法可依。可以说,只有健全的法制,才能从根本上根治虚假新闻这颗“毒瘤”。新闻从业人员也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好“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侵权、毁誉现象。
本文作者:邵迪作者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