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建设精神文化论文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建设精神文化论文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建设精神文化论文

一、文化分层理论与公安文化形态

当代文化理论一般把文化分为几个层面:其一是基本层,是社会人群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各种娱乐性技艺、兴趣、爱好等。它们和人的生活最为紧密,是人的生活乐趣的基本表现形式,具有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参与面广等特点。比如,各种文玩器物之把玩、三教九流之绝技、鸟兽鱼虫之饲养、琴棋书画之表演、劳动实践之创造等。其二是习俗层,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礼仪、禁忌、习俗、宗教等。其三是制度层,是国家、单位、机构、组织等为规范社会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则、契约等。其四是精神层,是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体系。精神层不仅仅是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取向、精神皈依,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的价值取向和赖以存续的精神支柱。比如,国家推行的核心价值观理念,就是文化的精神层最集中的体现。精神层看不见、摸不着,其实它才是文化之精华,是文化运作的大脑与中枢。所谓政治信仰、民族精神、道德律令等,皆属于精神层面。哲学思想、文学艺术等,是精神层最为常见的载体。有人把文化分层形象地类比为一个“洋葱头”,最外的为基本层,处于核心位置为精神层。各个层面紧密联系,形成一个结构系统。没有外层文化的支撑,内层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少了精神文化的主脑引领,文化也就失去了精气神,成为无帅之兵。与之相适应,公安文化也是分层的。第一层是公安文化基本层,它虽然不像社会文化层那样包罗万象,但是具有公安文化特色。比如,警察图书馆、警察博物馆,警官俱乐部、各种类型的协会等。第二层为公安礼仪层。包括公安特有的文化礼仪、各种行为仪式等。第三层为制度层。有关人民警察的各种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条例、禁令等,都包括其中。第四层是精神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上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体系。四个层面相互关联、渗透,形成公安文化分层运作的体系。当然,文化分层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其目的在于说明人类文化以什么方式存在,以何种功能作用于人群。尽管分层略显生硬,但基本表明了人类社会文化运作的方式,为我们研究文化基本功能、实施文化育警战略提供了基本的参照系。

二、公安文化育警现状分析

根据上述文化分层理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文化表现为多个层面。在此背景上,文化育警也不再是单个层面的实施,而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浅层次的行为规范、兴趣、爱好的培养,也要有中层次的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管理,更需要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哺育、心灵的升华。但在当前公安基层文化育警的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那就是实体化、浅层次、形而下、操作型、娱乐型文化研究多,高层次、形而上、审美性、精神性文化活动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文化育警的认识不够全面,将文化育警等同于“表层文化悦警”、“文化产品享警”、“文化技艺惠警”层面,还没有上升到精神文化产品育警的高度。在当前公安文化育警的过程中,基层蕴含着巨大的热情与能量,成千上万的人民警察参与到公安基层文化建设伟大实践中。但公安基层领导比较偏爱“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见效快”的实体文化形态,将文化建设重点主要放在浅层次的实体文化建构方面。诸如警察图书馆、警察博物馆等知识文化形态;警察茶社、棋社、沙龙等休闲文化形态;音乐、绘画、书法、摄影等才艺文化形态;警营文化月、文化周、开放日等仪式文化形态;警官艺术团等社团组织文化形态;地方特色警民联谊文化形态等。这些当然是有很大育警价值的公安文化形式,但是由于大多处于公安文化体系的表层结构,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安文化的精神特质。其结果是将文化育警过程湮没在大众文化建设的海洋里,实体文化过剩,精神文化缺失,导致实际文化活动与警察精神需求脱节现象发生,给许多警察留下“被文化”印象。不可否认,公安文化的繁荣要靠基层文化的繁荣来支撑,但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在抓大众实体文化的同时,更要重视高层次、审美性、精神性文化产品的建设,因为它是公安文化的“塔尖”。“塔基”和“塔尖”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崇高的文化理想和艺术追求创造具有公安“灵韵”的黄钟大吕之作,才是公安文化发展的“黄金塔尖”。基础层、特色层、精品层构成公安文化建设的基本结构层次,有了合理的结构体系,文化育警才能兼顾形而上和形而下,达到对人民警察娱形、悦心、培德、聚魂的作用。

三、高层精神文化在文化育警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育警不仅仅要让人民警察享受技艺、礼仪等实体文化,恪守、信服中层制度文化,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心灵开放层面上自由自觉地接受高层精神文化,成为高素质的人,而“非工具”的人和“单向度”的人。其原因在于:实体文化的娱形、悦心作用,可以使人民警察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舒缓疲劳,减轻压力,投入到更为紧张的工作之中;制度文化,能使他们形成坚硬如铁的法律理性精神。但达到这样的层面依然不够,因为在当代文化理论看来,一个不知疲倦、拼命工作的个体,一个唯命是从的被动主体,一架冰冷的法律机器,并不能称之为高素质的人,因为他们可能是“工具”的人或“单向度”人,而不是马克思意义上“全面发展的人”。怎样才能避免培育对象成为“单向度”的人,答案显然是明确的。“单向度”的文化才是培育“单向度”的人的根本原因;丰富、立体、全面、高品位文化的哺育,才能避免工具、单向度的人的出现。这就要求文化培育者自觉遵守文化教育的基本规律,避免强制性文化灌输,实施多渠道的润物细无声式的文化哺育。除了培育身体强壮、心理健康的主体,还需要培育具有更高精神追求的马克思意义上的全面发展的人。最终目的是培育警察的精神世界,形成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筑牢精神信仰体系。就是说,高层精神文化育警是文化育警高级阶段,在文化育警中具有统摄地位,是培育高素质人民警察的必由之路,也是文化育警最终目的与归宿点。就目前情况看,基础性文化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人民警察享受到了文化活动带来的种种乐趣,但也确实存在样式单调重复、行为功利应付、形式大众化等现象,高层次、精神性、审美性文化教育机制、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与提高人民警察文化软实力、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升人民警察价值判断力这一育警总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如何实施高层次精神文化育警

其一是思想意识方面。实施主体方面,特别是领导层,一定要充分认识文化分层理论,了解文化诸层面的性质与功能,把文化哺育看做一个相互关联的结构系统,既要有浅层次的行为文化,也必须有高层次精神文化。避免将相互关联的文化形态割裂开来,单层面实施文化育警活动,防止育警过程的碎片化、庸俗化。在实施对象方面,要使受教育主体切实感觉到精神文化对心灵的滋养与提升作用,杜绝在文化育警活动中搞形式主义。全警上下要形成这样的意识:文化活动是人生难得的精神享受活动,是人类文明成果的盛宴、思想灵魂的升华,而非一项需要“被动”完成的“任务”和“负担”。

其二是培育体制方面。制订合理的文化育警大纲,正确配比文化育警所需文化产品层次比例,制订近期、中期、长期培养计划,使文化育警规范化。文化育警是一个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由低级到高级的渐变过程,因此,制订合理的实施大纲,实行目标管理,是文化育警取得成功的机制、体制保障。基层机关要根据警察实际接受能力以及文化感受兴奋点、关键点、特色等,找对切入点,步步引导,由俗及雅,由浅入深,由行动层到精神层,由培育日常行为、兴趣爱好向培育核心价值观转变。在时间要求上,要给予足够长的时间段,不必急于求成,也不必天天督促,而是把文化育警看成国家层面的精神启蒙教育,常抓不懈,按大纲要求不疾不徐、有条不紊地实施,日积月累,由量变到质变,必见成效。

其三是层次转型。在夯实表层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应适时向高层次、审美性、精神性文化教育转变,这是文化育警成功的关键步骤,也是文化育警根本目的所在。无论何种形式的文化育警,其基本理念都是通过“文化”这一中介,达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影响,这种影响应是多层面、立体型的。从表层转向高层,文化育警就不再是靠物力、财力投入,建警察沙龙和博物馆、成立警察俱乐部、举办警察文化艺术节等中介形式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高层次精神文化产品的介入才能完成。选取的高层次育警文本要有思想、哲理深度,尽量贴近警察生活,引起他们思想上的共鸣。例如,一些优秀公安小说,较好地把握了生活、艺术、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显出丰厚的人性内涵和公安文化底蕴。《警察世家》中周栓宝的善良与正义、刘海山的执着与忠诚,《无悔追踪》中老肖的忠于职守,这些人物背后都隐藏着一座水下冰山———不为邪气所动摇的人性、法律底蕴。有了这一深厚底蕴,警察才有属人的判断力。欣赏这样的艺术文本,才能给受教育者以审美震撼力,陶冶和净化心灵,形成高素质警察队伍。

其四是实施文化育警要遵守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原则。育警形式可灵活多变,多种多样,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引导实施。如引导警察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艺术鉴赏力;聘请专家就某些人类精神价值极高的文化名著做“导读”报告,做到“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提高普通民警对文化精品的接受与欣赏能力。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由浅入深,慢慢接触高层精神文化,逐步理解高层精神文化精髓,主动享受高级精神文化,达到开阔视野、了解社会人生、增强社会管理创新意识之功效。

其五是最终实现受教育主体的文化塑形。所谓文化塑形,是指通过文化氛围的熏陶,让人自觉按照某种行为规范、思维方式、精神信仰行事。因此,文化育警活动的目的必须凝结在“人”上,培育理想的人是最终目的,其他都是手段。一个精通法律文本的人,如果缺少人性内涵,他的执法水平就只能停留在较低层面上,甚至可能变成缺少人性光辉的酷吏;一个对青山绿水怀有爱心的人,才有可能自觉保护环境;一个真正体悟杜甫诗中“忧国忧民”高尚情怀的人,在执法活动中才不会出现“扰民”现象。文化育警不是一种知识教育(浅层),而是一种“精神塑形”教育,一种信仰和价值观判断能力的培养,一种对社会、自然人生正确体验能力的培养,一种美好心灵的哺育(深层)。只有实施了高层次文化塑形教育,主体才能以正确、全面的视角理解真相,透悟人生真谛。对于失去判断能力的主体来说,即便有丰富的人文知识,也只能是知识的叠加和堆积,这样的人知识虽多,但摆脱不了素质低下的命运。

五、结语

建构和谐社会,使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主体。在文化育警工作中,只要坚持做到表层与深层结合,物质与精神结合,软实力与硬实力结合,行为文化与精神文化结合,俗文化与雅文化结合,强制与自觉结合,充分营造人性化学习、思考的环境,就一定能完成人民警察的行为塑形、道德塑形、自我塑形、精神塑形,培养出具有独立人格、维护正义、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人民警察。

作者:李广仓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