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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0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税法宣传月为主要抓手,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税收法律素质;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加强国税干部法制教育,大大提高了国税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
近五年来,我局坚持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税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兴税、管理强税,税干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从而有效地提升了我市国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部署,形成机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要求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历来是我们国税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
首先,领导重视,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四.五”普法规划施行后,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将“四五”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国税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了法规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四五”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形成了高效的普法工作机制。此外,我局每年的国税工作会议上都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每年都召开全局性法制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对普法的成果进行总结,对普法的内容、方法、步骤作出了具体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其次,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按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市国税局制定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五年来,我局及时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并将依法治税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纳入税收总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再次,落实机构,规范运行。2001年7月市局成立了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税务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几年来,我局先后制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度、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税收执法检查与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复议应诉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普法宣传与培训制度等一系列税收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健全了依法行政基础。
(二)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构筑依法治税的坚实基础。
1、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市局领导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市局党组把普法学法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市统一的普法活动。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税法宣传月、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和执法现状,我局采取了市县局培训、录象授课、到党校和××税校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民法、经济法等法律知识的全员业务培训。五年来,我局广大税干接受法制教育培训次数人均每年超过6次,学时超过40小时,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人均每年超过15天。“四.五”期间,我们组织编写了《××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保证每名国税干部人手一册,作为专业执法案头丛书,进一步提高了国税干部的执法素质,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2001年在全省和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基本知识”考试竞赛中我市获得了团体第二名。2002年市局按照总局统一要求,组织全市国税干部认真参加全国国税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达593人,参考率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96.62%。2004年我局又组织了全市税务干部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3、加强对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注重宣传效果,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为形成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国税工作更好地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的支持,近年来,市局及各县(区)局领导主动向市、县(区)领导专题汇报国税系统贯彻依法治税的工作措施,取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
(2)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近五年来,我们分期分批举办了各类业务培训班130多期,参加培训的办税人员达5000余人(次)。2003年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我局大力宣传,让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的内容。2004年10月,××电视台对我局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情况作了专题报道。
(3)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每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围绕主题,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编印、发放了《办税指南》等宣传材料10余万份。全市设置咨询台111个,拉横幅、标语300多条,举办文艺演出12场,观众达2万多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开展税收宣传,增强了税收宣传的整体效果。如2004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稿件,国家级8篇,省级10篇,市级173篇,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加强依法治税工作。
加强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税涉及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做好此项工作,就要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执法风险防范、执法质量控制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工作质量标准。国税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我局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标准。
1、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四.五”期间,我局根据省局、市政府有关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国税局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印了《××市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完善了税收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了以内部考核为主,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执法考核体系,实现了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从而规范了税务执法,提高了国税部门的形象,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2、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我局根据现行税务机构、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以岗定责的要求制定岗责体系,明晰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专业化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力求做到全市岗位职责规范统一。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执法行为,实行阳光执法。为此,我局制定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评议。我局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及时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此外,我局还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创新“两权”监督办法,依托和整合税收征管软件,建立了人机结合、动态管理的税收执法预警监控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把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关。为认真贯彻省局对税收重点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税收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市局重新调整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移送案件审理标准,制定了集体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规范涉税案件移送操作,市局与公安部门讨论研究,确定了根据案情情况采取会审移送、当时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三种移送办法,明确由稽查局扎口,法规处会审,分管局领导审批的案件移送程序、办法。
(三)加强管理,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和审查备案制度。处理好法律事务本身就是一个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局十分注重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使法律工作“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从制度上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办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规定,对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严格把好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确保文件制定和文书制作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同时,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局进一步明确凡是省局统一制发的文件,县(区)局不得重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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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职能。近年来,市局积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优化办税流程和简化工作环节和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很大步伐。《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1件与现行文件相冲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继续做好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同时规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许可和收费情形。另外我们积极进驻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纳税人开展“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并利用因特网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和服务。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上作了汇报,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提供了支持和储备。
(五)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十五”时期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根据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统一要求,继续坚持点面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优化税收法治外部环境的职能作用。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作用充分得以体现:仅2004年一年,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515起,查补税款1890万元,罚款674万元,滞纳金56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达95.45%,依法移送率达100%。税务稽查为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促进全市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保证全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三、五年普法成果显著,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依法治税和普法基础工作扎实,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了执法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税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都能自觉守法、廉洁奉公,干部没有发生违法犯罪情况。在市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连年取得优秀成绩,多次被评为免评单位。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长期的战略目标和永恒主题,普法是依法治税的基础和保障。作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我局依法治税和普法工作尽管已经构筑了较好基础,形成了一定氛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继续以依法治税为中心,以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和谐国税为契机,将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一是深入完善法制宣传培训制度。坚持做到法制宣传培训工作长期有规划、短期有计划、事事有落实、落实有效果,努力构建高效快捷的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法律培训。要按照“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学习型队伍为抓手,不断提高国税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以主动自觉学习为主,培训考核为辅的学习培训模式,不断加强国税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服务于法治政府构建的大局。三是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在搞好“税法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等各种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税法宣传工作,促进法制宣传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同度,不断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税务机关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通过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国税系统的普法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长足的进步,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
××市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