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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依法治税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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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依法治税汇报

坚持依法治税改善税收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生命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本着“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想,狠抓法规基础工作,不断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了从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从手工开票向微机开票、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顺利转变。逐步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大大减少,特别是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广泛应用,因手工操作而导致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进一步减少,依法治税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根据市局会议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下面从四个方面对分局的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年依法治税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内在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完善法制基础,是构建依法治税科学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

首先,我局成立了以分局党组成员和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核心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减免税审批委员会”等机构,对重大税务案件和减免税工作进行统一集体审理、把关。明确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审理工作程序,确保了执法质量,形成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

其次,以法规部门为依托,落实省局的《重大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审理暂行办法》。一线征管部门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首先须上报法规部门审理,在法律文书呈分局领导签发前,法规部门都逐案审理,从政策法规、事实依据、执法程序、文书内容上进行把关,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的出现。

第三,通过组织机构的建设把执法监督延伸、嵌入到税收执法一线中。在市局的指示下,我局挑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10个业务科(所)、2个税收征稽站设立了法规监督员,建立了法规监督员工作制度,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使执法监督在税收执法的第一线得以实现,扭转了过去执法行为在前,执法监督滞后的局面。

(二)健全法制规章,是构建依法治税相互制衡的组织运行机制

由于受历年来收入任务压头的影响,重收入轻管理的现象。我局也不例外,在税源管理、日常征管、税务检查、执法程序、征管资料、执行政策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根据这些情况,分局制定了涉及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源管理、税务检查,减免税规定、延期申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3项,使税收征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一线征管科所的征管行为。尤其是今年年初我局重新修订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税收任务的考核评分由过去占总分的60%大幅调底到总分的15%,转而突出了税收执法质量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力度。从而使分局的税收管理工作由“任务型”考核向“执法质量型”考核转变,打破了传统的“以收入定实绩”原则,而将考核标准定位在执法质量上。通过今年一、二季度的目标管理考核,对分局的税收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执法等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法制监督,是构建依法治税重在治权的组织保障机制

我局以“四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建立了干部学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一是通过“报告会”的形式集中学习《行政许可法》等系列法律。我局邀请了湖南大学知名法学教授来我局为全局干部做专题讲座。二是以各科所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每个干部都要写出学习心得。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一股学习讨论《行政许可法》的热潮。还先后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学习考试和“四五普法”考试,全局干部除两位长年病休的同志外全部都参加了考试,并取得了优良的成绩。

在学好法的基础上,我局更进一步强调用好法。一是强化法制监督。认真贯彻《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细化各岗位的职责、时限、权限和操作要求,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过错追究;二是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全面执法检查,特别是强化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对检查案件的复查监察,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先后抽调各职能科室的骨干力量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检查”、“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税收执法质量检查”、“第三产业税收征管专项检查”等多项执法督察,共查出问题37条,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并按《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一系列的执法督察工作,全局的税收执法工作有了较大改观,广大干部从思想意识上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另外我局还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2004年我局“出租车税收征稽站”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局授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光荣称号。

(四)加强法制宣传,是构建依法治税全面广泛的组织服务机制

在这方面,我局坚持不懈的抓好了税法宣传工作,一是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税种,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私人房产税等,以期引起人们的共鸣。二是在宣传形式上,既沿用了摆摊设点、标语广播等老一套办法,又因地制宜,采用了一些新的手段,如在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通过电波与纳税人现场进行车船使用税现场介绍和解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有针对性地选择宣传对象。针对***区高校集中的特点,在***区范围内的7所高校局域网上设立税法宣传栏,上传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范围和计算方法等内容,使高校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财务人员和广大师生通过登陆自己的局域网就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计算方法;我局还印制了几千份的个人所得税宣传资料送进了在***区范围内的市、区两级政府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使这些平时认为税收知识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群体了解税法,从而支持税收工作;和交通银行一起深入社区,现场办理“银税通”业务,解答“银税通”业务的办理和使用问题;将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印成册,送到下岗再就业人员手中。

(五)加强法制建设,是构建依法治税堵漏增收的补偿制裁机制

2004年我们在区、街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岳麓区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地毯式的税源大清查,澄清底子。重新建立了税源台帐和清册,并在税源管理上实行了三级管理模式:即专管员的责任管理、科所的收入质量管理、分局的重点监控管理。并按街道、路段划分责任区,对相应专管员及主管科(所)长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减少漏征漏管。在完善税源管理、加大征管力度的同时,着重抓好各类专项检查,有效落实国家税收有关法律法规。

1、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抓好了企业所得税及地方各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以文件的形式制定了汇算清缴考评办法,以考核评比促进汇缴工作质量的提高。并由分局检查科对全局建安、房地产、餐饮、休闲、娱乐等重点税源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采取了边检查,边结论,边入库、边整改的措施,确保了查补税款的及时入库,共检查了重点户56户,查补税款1852万元。

2、结合实际,抓好新兴行业的税收管理,寻求新的税收增长点。针对分局辖区内高校林立,房屋租赁业务活跃,其中尤以私人出租房屋居多的特殊情况,我局将私人房产税作为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来抓,会同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私人房产税的清理征收,成效显著,2004年查补入库私人房产相关税收191万元。今年我局又针对私人房产相关税收管理存在的管理难度的问题,大胆提出以地方政府为依托,结合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税收管理的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和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进而促进对私人房产相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将私有房产税收委托私有房产综合管理办公室代征,把私有房产出租的相关税收纳入政府统一规范的综合管理范畴,使私有房产税收的管理由突击性清查转变为日常性征管,由单个部门行为转变为多个部门联手,有效堵住私有房产税收因长期无法控管而造成的税收黑洞。另外,我局针对区内农村休闲行业的蓬勃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后一阶段,我局将组织对这一新兴行业的税收清查,将之纳入到正常的税收征管体系中。

3、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较多而又纳税意识淡薄的情况,我局组织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时2个月的地方各税大检查,分层次(省、市、区的单位),分税种,分阶段(企业自查、分局检查)给予专项清缴,以查促收,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行为。共下户检查101户,下达税务处理决定62户,共查补地方各税近1000万元。

4、针对省*****项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安置房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这三个以前一直认为是免税的项目都有非常隐蔽的应税行为。其中省*****项目查处应入库地方各税680万元,目前已入库200万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安置房项目查处应入库地方各税780万元,目前已入库145.6万元;*****经济适用房项目仍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目前已经认定的就应补缴地方各税457万元,滞纳金94万元。通过对这些原来一直认为是免税项目的清理,突破税收政策上的疑难,挖掘了新的税源增长点,有效维护了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通过对房地产、建安企业的日常检查,我局发现在房地产、建安企业中仍然存在着收入隐蔽、成本核算不清等税收漏洞,今年税收任务过半后,我局马上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成3个检查组,对区内的房地产、建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这次检查预计将耗时2个月,至2005年8月底结束。

5、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至2005年6月我局共执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56户,累计减免营业税58万元,个人所得税30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4万元,登记工本费18880元。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引导和促进就业做出了贡献。

二、近年依法治税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确保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完成1995年的7689万元增长到2004年的43500万元,十年翻了近6倍。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截止到6月30日止,我局共征收入库各项收入27772万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7.18%,同比增收7909万元,增长39.82%,初步实现了应收尽收,为***区、***市的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的高速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修订的规范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基础,以督查考核为保障,以利用信息技术来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固化了执法权限,优化了执法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征收阻力和人为因素,规范了执法行为,税源动态、税户管理、数据信息、户档资料等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也提高了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效率,对纳税人执法和为纳税人服务的运转时效也比得到了提高。

三是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利用依法治税的强力支撑,使各项税收法规及政策更加公平、公正地适用于每个纳税人,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同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堵塞征管漏洞,有力维护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拓展了服务空间,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通过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建立了对工作可测量化的考评体系,每一位干部的工作行为和业绩都能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和信息系统实现量化评价。同时,在信息化的支撑下,个别方面实现了税务机关行政信息资源与社会的共享,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也为以后开辟网上办税、网上咨询、网上评议的多种途径,畅通了纳税人言路,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实现了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

三、当前依法治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治税观念太浓,营造创新氛围不足

信息化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不仅是对传统执法手段的变革,更是对传统治税思想的变革,只有根本改变传统的治税思想,才能顺利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在实践中,我局要提高认识和转变观念作为先导,通过不断教育,使干部认识到信息化、依法治税一体化建设的相互关系,对提高税收工作水平、促进组织发展的长远意义。

(二)任务治税制约机制,依法治税缺乏保障

由于受历年来收入任务压头的影响,我局在税源管理、日常征管、税务检查、执法程序、征管资料、执行政策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种之间征收不配比,主要反映在房地产、建安及重点大户企业;在日常征管中,不按程序办事,某些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征管资料不齐全;税务检查中对证据的采集不够严谨等。这种主要以满足钢性财政支出需要的税收计划往往与经济增长不适应,从而导致税收任务的下达与国民经济发展相脱节。当税收计划与依法征税发生矛盾时,依法征税反而服从于税收计划,使依法征税成为纸上谈兵。

四、今后依法治税的工作方向

2005年我局税收工作的整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局税收工作会议及市、区经济会议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分局工作全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税收科学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市、***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按照这一整体要求,分局法规工作今年主要是以“四个进一步”为重点来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法制服务。

结合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完成好各项法制工作任务;进一步开展法制调研。针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疑点问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基层执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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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税法宣传是提供税收服务、展示部门形象的有效载体。2005年分局要着力于不断创新税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抓好税收新闻报道,提高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推进税法宣传由制造声势向增强实效转变,使税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使这些平时认为和税收没什么关系的人群了解税法,熟悉税法,从而支持税收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及后续管理。

在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上,做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合要求的一户不办,保证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同时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上也要加强,对当时符合条件给予了减免的要经常进行检查,看其经营过程中的减免税条件是否一直符合规定,对在经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已经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要及时恢复征税。

四是进一步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

在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上,逐步实现由收入导向转变为执法导向,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必须按照经济—税收—经济的原则处理依法治税和组织收入关系。二是依法治税是组织收入的基础和前提。三是组织收入情况是衡量依法治税水平和力度的重要标准。依法治税的过程,就是贯彻税法的过程,也就是组织收入的过程,依法治税贯穿于组织收入过程始终。

总的来说,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我局的依法治税工作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们将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思想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继续拓宽信息技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法制化的“一体化”建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依法治税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