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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近年关于“三农”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要求,我县的农业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新时期两个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贯彻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优化农业支出结构,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在扶持我县农业发展,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面贯彻各项扶持农业的政策。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免征农业税的相关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让免税政策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利用“科技之春”交流会之机,设立农业税政策咨询点;并抽调同志参加县上组织的一号文件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解读财政方面的惠农政策,受到社会各届好评。 二是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面积的测算、核实,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对补贴农户实行张榜公示制,农户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上报。
四是对各项资金的发放实行数据库管理,按照乡镇、村、组农户建立数据库信息资料。
五是设立专户,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全县设立专户11个。
六是严格执行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我局成立工作组,严格按照“四签字”、“五到户”、“六不准”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办事。
七是留守乡镇深入村组、督查指导兑付工作。县局安排全局各单位分别包抓乡镇,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协同主管的领导深入村组督促发放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资金的发放任务。
八是圆满是完成了1419.18万元的发放工作。①完成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430.18万元的发放;②完成了2004年良种补贴资金21万元发放;③完成2005年退耕还林资金846.92万元发放任务;④完成农业税灾歉减免121.4万元发放任务。
二、对农民落实了春播地膜玉米的补贴。
2004年上级下达我县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5.3万元。我们按照省《2004年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各乡镇、县农税局、县农技中心核报的基础资料,我县地膜玉米面积涉及6个乡镇,48个村,212个村民小组,1667户农户。地膜玉米面积5270.2亩,依据补贴标准和核定的面积将资金拨付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农技站兑付到农民手中。2004年的兑付工作圆满完成,我们也向农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财政落实支农资金及项目资金情况
1、支农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县支农预算安排511万元,占总预算的4.66%,其中:生产性支出65万元。农业支出324万元,林业支出48万元,水利支出139万元,截止200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为524万元,占支农总预算的103%。
支农预算的生产性支出2005年比2004年在农业支出中增加15万元,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中要求要加大对支农的投入力度,“大县不低于60万元,小县不低于40万元的支农生产性投入”,而且必须保持每年10%的增幅。
2、争取支农专项资金情况
2005年,争取农业专项资金共计937.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57万元,用于土地治理项目;争取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扶贫重点村建设;争取林业天保资金133万元;争取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9.3万元;争取农业科技入户专项资金3万元;争取营头镇镇区供水工程资金20万元;争取畜牧小区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争取《眉县奶牛标准化高产技术集成示范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拨付农业专项资金979.5万元。
3、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3290万元,拟争取国家投资1246万元,已落实13个项目,到位资金976万元,拨付677.3万元。
4、申请科教文专项资金项目16个,拟争取国家投资1269.7万元,已落实项目5个,到位资金655.4万元,拨付资金618.4万元。
四、财政对支农重点项目的支持情况
根据宝市财办农专(2003)56号文件,我县2004年实施了财政投入40万元专项资金的优质粮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该基地在我县常兴、马家两镇7个行政村建立优质粮食基地2万亩(其中:优质粮食示范方田4000亩,一级小麦种子田2000亩)。项目从基地落实、技术培训、采土化验、统一配肥、统一供种到精量半精量播种,以及田间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基地全部实行订单模式管理,陕西老牛面粉公司按市场收购价上浮10%收购,可为农民增收150万元以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出了一条新路。
五、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及“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后,我县农民减负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2002年4月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一个逐步取消(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个调整(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的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选调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持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近三年来,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逐年得到了减轻。
税改前,我县每年农民负担总额为2286.3万元。2002年,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停止征收乡统筹,村提留及屠宰税,全县每年向农民少收各种税费1198万元。
2004年,我县全部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并实行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全县又向农民减收农业税225.61万元。
2005年,我县全面免征农业税后,全县农民实现了零负担。
在基本实现了农村税费改革第一阶段的预期目标后,我县又通过落实粮食直补及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增加了全县农民的收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004年,省、市确定我县粮食直补资金430万元,我县核定应补面积34.26万亩。按照每亩12元补贴标准,共向种粮农民发放粮补资金411万元。农民人均受益15.23元,户均增收60.12元。
2005年,我县核定粮食种植面积33.69万亩,继续按每亩12元的补贴标准,共向种粮农民发放粮补资金404.33万元,同时向农民发放良种补贴17.21万元,两项共计向农民发放补贴421.54万元,农民人均受益15.62元,户均增收61.43元。
以上,是我们在农民减负方面所作的工作,但是,农村税费改革对我县财政影响也较大。一方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及屠宰税,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民收入得到增加,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我县财政收入总量影响较大。实施税改后,为了保证地方财力不受影响,上级财政对地方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我县财力变化不大,但是,税改前我县地方财政收入总量3711万元,而到2005年,全县财政收入总量仅为2620万元,下降1000余万元,使县财政的自给率明显降低。
总之,在目前形势下,财政工作和“三农”工作密不可分,我们要把农业增产,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挂在心间,为“三农”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认真解决好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让公共财政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