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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表明税收占财政收入中地位的指标。科学和准确地掌握分析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对于进一步优化财政结构和产业结构、强化税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我们于近日对*县地税部门自1994年机构组建以来,地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以期从中找出有借鉴意义的启示。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东北部。全县共有十个乡镇,27万人。近十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地实际,确立“工业立县、农业富民、科教兴绛、优化环境促发展”的战略,县域经济迅猛发展。工业上形成了焦油化工、机械制造、精密铸造、冶炼冶金、食品加工、建筑材料六大支柱产业;农业上,以建设农业特色县为目标,着力培育以牛鹿为主的畜牧业,以山楂为主的林果业,以中药村为主的种植业三大特色产业。全县GDP以年均%的速度增长,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达****万元。
*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002年,随着县域内省级开发区——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成立,又分设了市地税局直属机构华信分局。按照现有的财政管理体制,华信分局税收收入也一并归入当地财政收入中。因此,本文所说地税收入,指绛县地税局和华信分局的税收收入之和。
二、近十年地税税收收入绛县财政收入相比的几个特点
1994年以来,随着GDP的不断增长,*县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也同步增长。具体情况如表一。
1994年以来*县财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收入情况表(表一)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财政总收入
国税部门收入
地税部门收入
财政部门收入
完成数
占总收入比%
完成数
占总收入比%
完成数
占总收入比%
1994年
2571
1433
56
1231
48
-93
-4
1995年
3449
1895
55
1335
39
219
6
1996年
5378
3143
58
1776
33
459
9
1997年
6312
4007
63
1812
29
493
8
1998年
7239
4611
64
1927
27
701
9
1999年
7562
4524
60
2058
27
980
13
2000年
8151
4996
61
2118
26
1037
13
2001年
8745
5703
65
2265
26
777
9
2002年
11692
8255
71
2805
24
632
5
2003年
12782
9049
71
2934
23
799
6
2004年
16859
12871
76
3012
18
976
6
2005年1-11月
17146
12995
76
2866
17
1285
7
合计
107886
73482
68
26139
24
8265
8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十年来,*县财政总收入达107886万元,其中国税部门收入占68%,地税部门占24%。地税收入约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与其它收入相比,地税收入呈以下几个特点:
(一)地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
1994年*县地税收入1231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2571万元的48%,地税收入几乎占到县财政总收入的“半壁江山”。但是,随后,地税收入逐年下降,到2004年降至18%,不足五分之一,今年前11个月只占17%。
(二)地税收入呈逐年增长态势,但增幅小于同期财政总收入和国税收入
经济决定税收。1994年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地税收入的绝对额由1994年的1231万元增至2004年的3012万元,年均增幅9.7%,对财政的贡献逐年增加,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但是地税收入却没有与财政收入同步协调增长。这期间财政总收入年均增幅达21.7%,比地税收入增幅高12个百分点。而同期国税收入也是“高歌猛进”,增幅高达27.1,比地税高17.4个百分点。,
(三)地税收入占县级收入的主导地位削弱
在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一般预算收入是最能体现县域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征收管理部门聚财职能的重要因素。从表二中,我们可以看出,地税部门县级收入有以下的特点:
一是地税部门组织回的县级收入占县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中的比重,远远高于国税部门,占据主导地位。1994年以来,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共9650万元,其中地税部门组织回的县级收入20596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收入的51.64%,远远高于同期国税部门县级收入。但随着经济形势和财税制度的变化,地税收入占县财政预算中的比重也在发生相应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地税部门县级收入在县财政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4年,地税部门组织回的县级收占县一般预算收入高达78.4%,而国税部门只占22%,到了2001年,地税部门县级收入下降到了49.93%,下降了18.7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税部门县级收入由1994年占一般预算的22%上升为31.72%,增长了9.72个百分点。2002年,财政体制发生新的变化,对部分税种实行中央、省、市、县四级分成,地税和国税部门县级收入占一般预算的比重总体上都有所下降,但在随后的几年中,国税部门县级收入由2002年的23.52%上升到去年的29.30%,增长了5.78个百分点,地税部门由54.59下降为44.47%,下降了10.12个百分点,今年1—11月份又下降为42.93,下降趋势更为明显。
国税、地税县级收入
占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情况表(表二)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财政总收入
一般预算收入
国税县级收入
地税县级收入
完成数
占财政总收入%
占一般预算收入%
完成数
占财政总收入%
占一般预算收入%
1994年
2571
1523
335
13.03
22.00
1194
46.44
78.4
1995年
3449
2126
431
12.50
20.27
1299
37.66
61.10
1996年
5378
2930
742
13.79
25.32
1736
32.28
59.25
1997年
6312
3273
967
15.32
29.54
1806
28.61
55.18
1998年
7239
3336
1117
15.43
33.48
1902
26.27
57.01
1999年
7562
4170
1095
14.48
26.26
2010
26.58
48.20
2000年
8151
4542
1242
15.24
27.34
2081
25.53
45.82
2001年
8745
4476
1420
16.24
31.72
2235
25.56
49.93
2002年
11692
2887
680
5.81
23.52
1576
13.48
54.59
2003年
12782
3142
740
5.79
23.55
1591
12.45
50.64
2004年
16859
3625
1061
6.30
29.30
1612
9.56
44.47
2005年1—11月
17146
3620
1072
6.25
29.61
1554
9.06
42.93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