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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税收超常增长看减税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得从我国近几年来税收超常增长速度谈起。“九五”时期,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每年增长额都在千亿元以上,1999年税收总收入突破万亿元,2000年超收2000多亿,2001年又增收2511亿元,比上年增长19.8%。这种增长速度令不少人感到不安,照此速度增长,税收收入实现“翻两番”的目标,时间不用太长,但是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税收超常增长。我国税收高速度增长,并非完全依赖于税率的提高和税种的新设。在整个超收收入中,政策性、一次性收入和税收流失回笼收入所占比例较大(2000年车辆购置税增加266亿元,减持国有股收入122亿元,利息税40亿元),同时,有一部分收入是经济内生增长带来的税收自然增收。另一方面,我国94税制改革之后,税收制度一直平稳运行,未能进行较大的变动和调整,只是根据经济环境状况灵活作了些停、开征税种的工作。(如固定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停征,车辆购置税、利息所得税的开征)。因此,从上述税收增长收入的结构和94税改后我国税制的平衡运行状态可以推出,税收增长并未是真正在法律基础上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其增长在很大程度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即税务工作者的勤勉工作、征管方式的改变和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逐步提高。
再回过头来分析一下我国税收收入结构。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6.3%,2001年上升至23.9%;与之相对应,流转税1994为79.5%,2001年下降为69.3%,这组统计数据虽然表明所得税在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但从总体上看流转税占绝对优势的基本税制结构没有根本性改变。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确立了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税的复合税制结构,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这种绝对地位有所改变但我国的税制结构仍然是属于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典型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推行减税政策,至少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税收收入的降低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这不仅存在经济风险还蕴含着相应的政治风险。显然,减税存在着较大的阻力,虽然广大投资家期望政府能够削减部分税收,但事实上,投资需求的增长在目前看来取决于投资者情绪、经济景气指数和市场进入门槛的高低三大因素,减税直正与投资需求的增长关联程度不高;二是通过减税来扩大内需,在我国缺乏实践环境,西方国家通过低税政策可以鼓励勤奋工作、提高税后收益水平产出规模和企业自身的积累率,进而达到带动经济增长的目标,但在我国处于转轨时期推行减税政策,“储蓄—投资—产出”循环流势必会受到险碍,并不一定会给经济增长带来多大的刺激(这从我国降息与储蓄存款的增长关系可以得到进一步证实)。三是事实上,我国一直以来对企业都实行了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未能冠以“减税”二字,而是以“税式支出”的方式存在。从1994年以来,特别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后,政府已经在很多领域相机实行了力度很大的税收激励政策。例如,暂停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允许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抵免企业所得税;对高科技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实行特殊的广告业务费用扣除法;并与此同时,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出,在支持农业、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综合上述分析,答案我们不言自明,税收的超常增长实在不能成为减税的理由。
二、从当前政府的事权看减税
目前,我国已是WTO的正式成员,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到全球经济之中去。我国税收制度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帮助企业在资源配置全球化的过程中,在整个世界经济做大做强的过程中间切到其应有的份额,简而言之,其主要功能是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政府可以通过税式支出和直接的财政支出两种方式来达到目的,但无论是那一种都需要政府财权的支持。
坦诚地讲,我国经济仍处于低水平的增长阶段,通货紧缩压力较大,还需要通过积极财政来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当今,政府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花大力气解决:(1)继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挥乘数效应;(2)西部大开发的直接资金注入(或转入政策性银行);(3)社会保障投入和下岗人员再就业;(4)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5)增加教育、科学、环境、农业投入;(6)农村费改税后面临的巨大财政支出缺口。以上六项项目,项项都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政府强大的财力来推进改革,丝毫马虎不得。所以,从经济运行环境来看减税具有一定的难度。
三、从经济运行环境看减税
无论是“减”还是“不减”,改革的推进是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之下。1992年,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历程,2001年又加入了WTO,可以说,我国的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正逐步由不成熟、不规范走向成熟和规范,在这种体制转轨过程中,很多问题会由于诸如传统和国情的原因而使问题复杂化。因此,当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推进、投资需求不足、通货紧缩伴生、“三农”问题凸现等关键问题交融构成我国宏观经济大背景的时候,减税是很难的选择。1994税制改革的起因是为了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而进行的改革,而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经济运行环境下,减税和不减税不是税制改革的要害,改革应着眼于运用税收杠杆增进国家、企业效率,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着眼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公平税负;着眼于全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四、从税负看减税
税率高低差异对企业竞争力影响较大,世界银行顾问凯思·马斯顿(M·Kars-den)曾对70年代10组20个不同税负的国家进行实证分析,他认为,低税负国家或税负适中国家的增长速度要明显快于高税负国家,并得出税收每增长1%,就会引起GDP增长减少0.36%的结论。但事实上,我国企业负担过重的真正原因不在于税,而在于不规范的收费。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都很低(前者大约为15%,后者大约为12%),这远低于西方国家和周边国家的水平。
税与非税的地位几乎平起平坐,这在任何一国都是少见的。因此笔者认为“减”与“不减”不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规范税种、优化税制,归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降低纳税人“费负”,使企业朝着政府调控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