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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外包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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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外包财税

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把一般性的业务或者服务的辅助环节交给外部机构去做,以便将自身核心能力集中关注于战略环节。对银行而言,业务外包不仅可以降低成本,减少交易和操作风险,减少与信用风险相联系的资本要求,而且能将部分人力资源从日常维护管理中解放出来,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据调查,美国有68%的信用卡业务都是通过非商业银行机构来实现的。从国际银行业务外包的运作实践来看,银行业务外包,既可以是非核心服务外包,也可以是核心服务的部分服务环节外包,还可以是核心服务的外包。银行业务外包通常有以下几类:技术外包,如呼叫中心、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IT策划中心等;处理程序外包,如消费信贷业务有关客户身份及亲笔签名的核对、信用卡客户资料的输入与装封等;业务营销外包,如汽车贷款业务的推销、住房贷款推销等;某些专业性服务外包,如法律事务、不动产评估、安全保卫等;后勤性事务外包,如贸易金融服务的后勤处理作业、凭证保存等。2002年,深圳发展银行和高阳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灾难备援外包服务合同,这是我国首个银行IT系统外包的合同。由此可见,银行业务外包问题已逐步进入我国银行实践。因此,准确把握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对于商业银行以及监管当局都极为重要。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首先,外包合同往往都有较长的期限,随着商业环境以及外包商自身的变化,外包机构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义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业务外包必然导致银行业务管理和操作上的改变,这些改变是为适应外包机构外包部分服务的需要而作出的,这种改变也可能增加银行的操作风险。第三,外包需要将保密性数据、战略性技术或者机构的账簿、记录交由第三人接触,而外包机构及其雇员都有可能违反保密协议,泄漏前述保密信息,从而引发操作、法律和信誉方面的风险。第四,业务外包实际上是将内部操作的部分业务或项目交给第三人,第三人的独立性造成了银行预期沟通和交流的困难。第五,银行业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对外包机构事实上的依赖性,外包机构服务的满意与否都需要银行付出成本,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如果外包机构的服务无法满足银行的预期,并导致银行要求更换外包机构,银行则需支付必要的成本。第六,业务外包要求银行在内部组织和人员结构上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在这一调整的过渡期内可能引发法律、操作、道德等方面的风险。如在某项业务外包后,需要将从事该项业务的内部人员进行相应的裁减,由此可能引发违反劳动法律的风险,也可能发生被解雇人员泄漏商业秘密、带走部分银行客户等方面的问题与风险。另外,我国的社会信用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由此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防范措施管理和控制好业务外包安排。业务外包实际是将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外部化,因此银行应通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外包业务在会计和风险上的管理作出适当的安排,尤其是在确定战略方针和目标方面应该设定必要的批准程序。要在管理结构上为业务外包安排设计合理的构建、管理、控制机制;要塑造跨结构的团队,充分发挥内部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在协调银行与外包机构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以促成银行对外包机构服务的有效监管;要维持有关监管外包机构人员的稳定;要积极主动地控制与外包机构的关系,及时针对问题和焦点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冲突;要善于识别和准确界定外包目标,尤其是外包机构的责任,并设定合理的评价标准,以便科学地评价外包机构的履职情况;要注意周期性地审查外包合同,并根据环境和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修改合同、重新设定服务标准。选择合适的外包机构。外包机构的选择,是确保银行业务外包顺利实现的关键。外包机构的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金融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已有的类似业绩等等都是影响外包业务能否按约完成的重要因素。因此,银行必须慎重结合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机构。组建合理的外包结构。外包业务的完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包业务的安排状况,尤其要确保外包机构准确地把握银行对业务外包的预期和目标。为此,银行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通过谈判与外包机构签订一个可操作性的合同,该合同应能准确、清楚地表述双方的预期和责任。多数外包业务合同周期较长,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外包,银行必须在合同的签订上注意保持合同对未来环境变化的充分估计。(2)为了确保合同的完备,应该在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外包服务的范围;协议涉及的术语界定;对各种附属服务最低标准的规定;支付要求;激励条款;保留与第三者合作的权利;合同分包的可否;数据与资料的所有权的保护及保密;承诺、保证、责任与追偿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适用;协议终止与破产问题;应急措施与商业回复计划;不可抗力等等。(3)合同必须对服务机构的人员与技术准备及维持作出明确约定。服务机构外包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管理员或者技术人员的稳定。(4)鉴于外包合同的重要性,银行应该注意结合运用外聘律师审查与内部法律顾问审查相结合的机制。处理好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业务外包操作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银行业的某些特殊性,诸如银行客户数据信息的高度保密要求等等,更是有赖于外包机构雇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因此,银行应注意在外包合同中,就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义务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特别需要对接触银行业务酌有关人员进行宣传,告知其各种法律的强制性义务和道德性义务。构建良好的控制机制并确保独立确认。外包业务由独立的外包机构自主按照合同要求来完成,银行对外包机构的控制直接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银行必须清楚地在合同中界定对外包机构的安全控制,并应通过适当的履行措施来保持这种控制的有效性,尤其需要在合同中要求外包机构在自己的内部建立相应的内控机制,确保银行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基于此,银行应该通过合同构建自己内部或者外部审计,建立对外包机构进行审查和评估的有效机制。设计必要的应急规划。针对外包机构可能发生的不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等紧急问题,银行应规划应急措施,并通过合同来确保其可执行性。另外,为有效地控制外包风险,除银行自身需要作出预防外,外部健全的监管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专门性的监管规章规范银行业务外包问题,以促使银行有效控制风险,并为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提供依据。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银行监管机构都已经有了针对业务外包问题的规章或指引。为此,我们必须构建相应的监管制度,一方面指引外包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另一面也为监管当局的监管提供可操作性的规程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