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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性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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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性经济危机

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描述,并不是本文的目的。因为早在1988年发表“危机论”和1993年发表“国家资本再分配和民间资本再积累”时,我既已经对近半个世纪的危机周期做过总结。此次应社科院经济所和上海经济预测处之约再度捉刀,旨在以研究角度剖析危机政策的得失,指出经济危机与中国屡次进行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之间存在因果性的相关。

在回顾危机周期之前有两个因素必须首先考虑:一是在集权性的政府经济体系中财政是最重要的核心部门;二是在1980年之前,除了通过国家财政再分配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以外,没有其它资金来源。所以,财政收支变化直接反映经济周期变化。

一.中国的四次周期性经济危机与对应政策

第一个经济危机周期(1958-1968)

1958-1960年,危机发生。政府财政赤字1958年约为60亿,1960年达到100亿,占当年收入的比例从5.6%增长到14.3%,三年赤字总额达到200亿元,而当时的财政收入最高才600亿左右,高额赤字挤占了财政用于扩大再生产,增加就业机会的开支。1960年以后,由于财政投资能力下降,就业严重不足,政府不得不动员大约2千万城市人到农村去生产自救,以解决城市的失业问题。

1960-1962年,经济萧条。国家财政年收入进一步由572.3亿下降到313.6亿。从1982年重新修订并公开出版的六十年代政府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60-1962这三年的人口增长曲线呈下降趋势,“未增加人口”大约为2千万人,这其中大部分可认为死于饥饿。人们称之为“三年自然灾害”。

1962-1963年,经济复苏。由于政府在全面危机压迫下改革“一大二公”的统治经济为“队为基础”的村落经济,放松了政府对农村基层的全面控制,允许农民搞“三自一包(这种以放为特征的经济改革15年后再次重演,只是改名叫‘大包干’或者叫‘联产承包责任制’了)”,因此,农业生产全面恢复,农产品供给连年增长,农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也由8%上升到22%,财政形势有所好转。

此时,由于中央领导人之间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和在政治上的路线斗争越来越明显;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无法解决基层阶级斗争问题,因此“”正处在孕育阶段。

1963-1966年,高涨期。国家在经济形势初步好转后,增加了对工业的投资,使得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但紧接着财政赤字再次出现……随后,1968-1972年数百万的城市“知识青年”奔赴农村,其真正原因仍在于城市无法解决的高失业率。

此后即是这个特殊历史阶段。尽管非经济因素作用在这个阶段上明显大于经济因素的作用,也仅仅只是把危机期的阵痛延长而已。

第二次经济危机周期(1978-1986年)

1978-1979年,危机发生。国家财政赤字自1974年突破百亿大关后,连年亏损,到1978-1979年,赤字进一步增加到每年约为200亿,占收入的比例高达20%左右,比上一次危机爆发时的比例还高5%。其中的原因不仅仅只是“”对经济的影响,还有“洋跃进”--大规模举债用于基础工业投资;以及中越边境战争造成约50亿的直接非预算开支等等。

1980-1981年,经济萧条使得政府再次采取“放”的政策,逐步解除了对农村地区的控制,降低农业税收,提高农产品价格,允许农民承包土地、分户经营,开放集市贸易。这就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步。也是上一次为缓解危机而采取的“三自一包”政策的翻版。

与上一次经济危机相同的是,在城市采取“关、停、并、转”,压缩基建投资,使几百万基建职工“停工待料”,几千万城市人口“待业”;不同的是,时代自1976“四五”事件之后即告结束,后集权主义体制(PostTotalistarianSystem)缺乏准军事化的国家动员机制,无法再象60年代初一样迫使城市人去农村来解决失业问题,因此,犯罪率增高,全国开展“两打”运动,监狱暴满。

1982-1983年,复苏阶段。由于全国范围对农村土地的再分配和农产品自由市场的开放,粮食产量每年创历史记录地增加20%,1982-1984三年的总增加量约为75亿吨。中国农民第一次用自己的力量解决了吃饭问题,同时,农业产值也提高到工农业生产总值的40%。

1984-1986年,高涨阶段。工业产值增长幅度加快,同期财政赤字增加到每年大约100亿元。其中较重要的原因即是1982“利改税”之后形成的国有资产“单位所有制”作用。由于国家垄断金融的低利率政策和政府财政投资的无偿,相对于较高的物价水平而言,任何单位获得投资本身即是意味着吃进利差;又由于单位内部“利益同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一般有40-50%会以各种渠道转化为消费基金。因此,自1983年以后,非生产性建设投资也大幅度增加。在投资和消费双重膨胀压力下,供需矛盾和由赤字转化的超发货币量终于引发出全面通货膨胀危机。

第三次经济危机周期(1988-1994年)

1988-1989年,危机爆发。以1988年夏季大抢购为表象的全国范围的通货膨胀危机和1989年的社会政治危机相继发生,如果可以不考虑意识形态的影响来分析政府决策,则可以看到从1986-1988年在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强行压减投资消费双膨胀未能奏效的情况下,政府于1988年末开始连续大幅度调高利率,以此吸纳社会即期货币,减轻通胀压力,存款利率跳跃式地升高70-80%。而同时货款利率又在行政强制下不得提高,于是造成银行多年出现400多亿政策性亏损,最终冲入财政变成赤字。然后,高额赤字压迫政府改变决策行为,相应调高货款利率,危机又恶性循环转嫁给企业。这种流量资本调节的极端性措施是在不触动存量资本的情况下运作的,必然由于企业产权虚置而造成极端性后果,即:银行高利率造成企业资金成本大幅度提高---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最多的商业企业被迫减少资金占用,改购进为代销,向生产企业转嫁成本负担---生产企业如法炮制,缓付原材料款向原材料企业转嫁产品成本占压资金负担---连锁负债迅速波及全社会。

对1988年通货膨胀缺乏经验和规律的认识,在经济调节和行政控制上都反应过度,是第三次经济危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观原因。不仅货币政策过度调整是连锁负债的内在原因,而且市场政策的过度调整也是当时“市场疲软”的内在原因。

中国在进入九十年代之前只有“两极化的市场”:既无资本、技术、劳务、物资等要素市场,也无住房、保险、医疗、旅游、教育等社会消费市场。十亿民众可以进入的只是一极高档大件消费品,另一极基本生活消费品这样的“翘翘板”形的“两极”消费品市场。为了抑制通胀发生时本属短暂的对高档商品的抢购,政府在大幅度调整存款利率的同时还大幅度调高以彩电为代表的大件消费品价格,另加高档消费税,使等量货币的市场购买力大幅度下降,几乎一瞬间就人为地关闭了两极市场的一极。翘翘板一头空了,而另一头,据测算早在1986年大多数农业主产品即已受到“市场需求制约”,于是,1989年初城市消费品市场开始呈现疲软之态。

1990-1991年,经济萧条阶段。政府采取向国营大中型企业倾斜政策,投入1500亿贷款,但此时的连锁负债已达2000亿之巨,同期国营企业库存产品占压资金也已超过1000亿元。另据统计,国营企业亏损面已达74%,遂不得不将“全面倾斜”改为“点贷解扣”。

国营企业连年亏损,造成以国企税收为主要来源的政府财政连年赤字。先是1989年秋冬之交试图财政、外贸收权不果;接着以财政解困为目标,政府“甩包袱”式的改革政策便相继出台。其效果之一,即萧条阶段财政取消农产品购销补贴后的农村市场也走向全面疲软:以往国营流通部门凭借财政补贴,垄断性地占有农业主产品商品量的一半以上,当1990年取消购补,销补暗转明之后,国营流通部门的直接反应是立即大幅度减少购进和库存,同时挪用银行专项资金用于高利润经营。这一行为的直接作用是基本生活消费品市场不再有“蓄水池调节”,导致各种欺行霸市和价格波动无序化并且随时诱发社会动荡,经济矛盾日益社会化。

“菜篮子”等与是否稳定相关的问题渐渐成为各级政府分外重视的主要矛盾。其间接作用,一是二亿多小农户无法适应原有的国营大买主市场份额迅速下降到20%以下的新局面,“农产品卖难”再次普遍发生,农民收入随之连续三年下降,占有基本生活消费品市场60%以上的消费额并且一向稳定的农村,随之出现全面市场疲软。二是农业比较收益过低的老问题在农产品“卖难”和农民收入连年下降的作用下陡然突出起来,逼使农民背井离乡,“民工潮”大范围涌流。

1992年前后,中国经济渐渐复苏,并随即转入高涨。刺激经济复苏的兴奋剂有两支:

一是1988-1989年的高利率政策失败之后,政府又把利率连续调低到甚至低于原来水平,高利率时期大量吸收的存款必须贷出,因此资金环境暂时相对宽松,同时资本市场初步开放,低利率政策又使货币持有者转向风险大但收益率高的股票、证券市场和其他投资市场。

二是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央财政连年赤字,半数以上县级财政长期亏损,政府利益在财政分配难以满足的情况下,仍然每年以集团消费递增25-30%的速度迅速膨胀。在第三次危机已经吃空了可以行政占有的流量资本的逼迫下,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利益之手伸向能够即占即盈的房地产投机。全国性的开发区圈地热和房地产、股票、期货三大投机一齐上的存量资本瓜分浪潮忽然间似狂飙拔地而起,的确在暴富了一批投机于权钱交易的食利者的同时,在病态的经济背后又击一猛掌!

1993-1994年,经济高涨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1992年的7600亿,跃增至1993年的1.3万亿,1994年又在上年增长70%的高比例上再增40%。任何对存量资本的重新分配都会促进经济成长!尽管九十年代初以圈地运动和泡沫经济为表象的中国经济发展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但其实质不过是周期规律作用和对国家资本的又一次再分配。

之所以说是“又一次再分配”,是因为八十年代初那次农民曾对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做过一次再分配,并迅即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增长。所不同的是,那次分配是农民凭借社区成员的天赋权利和农业文明的均平传统所做的社会化占有;而这次分配是食利者凭借政府权利或以“寻租行为”赎买到的法权关系所做的特权占有。

无论如何,相隔十年的两次国家资本再分配尽管都与当时的意识形态主流相左因而不尽如人意,但却都形成了经济发展最起码的基础--利益目标明确的活跃的经济主体--因而促使经济高速增长,所以可以从历史角度肯定其进步意义。

1994-1995年,第四次危机发生。与前三次滞涨型危机不同的是,这是一次信用过度膨胀导致的通涨型危机,现象过程如下:上次滞涨型危机过程中,政府财政甩包袱只部分减少了亏损,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其税收主源国营企业效益低下的问题,企业亏损面一直在50%上下徘徊。到1992年自然赤字额已高达近500亿,1993年不计入债务的亏空进一步上升至800亿左右。此时,连续8年的财政向银行透支,已吃掉了国有银行全部自有资本金,使金融系统100%负债。尽管1993年末政府宣布不再向银行透支,发行1200亿国债抵补财政亏损,但银行部门仍不得不掏口袋购买其总额的70%。对银行而言,这意味着用债务(社会存款)来买债,亦即寅吃卯粮了;而对政府而言,这意味着用公众存款充填政府消费,显然是政府信用危机!

又由于上次危机中失败的利率政策使企业连锁债务一直未能根本解决,向国营企业倾斜和“花钱买大好形势”、“贷款发工资”等保稳定的政治任务又进一步迫使银行贷出资金的40%逾期难以回收。实际上即是用60%的可贷出资金产生的利润来支付100%的存款利息!人民银行资深研究人员指出:如果不是以国家为名,银行早该破产了!

金融部门如此困境之中既然不能破产,其解困行为只有两条路:一是投入高利润领域,提高贷款利率,以高盈利来抵补以往亏损;二是转向国际资本市场吸收其过剩、低息资金来缓解中长期投资需求压力,防止进一步亏损。

尽管国家现行政策限制使之无法公开走第一条路,但暗中违纪拆借或利用自办公司参与金融投机仍屡禁不止,使得国内资金市场利率一直在月息二分左右,高利贷由此横行全国;而第二条路--大规模举借外债(对外扩张信用),则显然正在发生作用。1994年上半年中国外债总额从上年800多亿元激增近半,达到1200亿,即是明显例证。同时,由于40%的逾期贷款包袱越背越重,银行也不得不眼光向内扩张信用。1994年上半年各项存款大幅度上升也是明显例证。

进一步分析则可以看到,金融体改要转换机制、实现“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因全行业统算竟无自有资本金并且超额负债而势难成立,唯有在划分职能之际将逾期贷款和亏损重负甩给政策性银行由国家财政背起来,才可能做到让银行有正常经营利润。但甩给财政的包袱势必恶化财政亏损局面,转而演化为新增内债,仍会扩张长期信用。

一般而言,当信用膨胀到临界点,必然发生信用崩溃。上一轮“三角债”的恶梦淫威犹在,新一轮连锁负债重又发生,这即是信用崩溃的表现之一。

本次经济危机与政府对应之策的其他性状特征与上次类似。例如高涨期的投资消费双膨胀与危机期的紧缩银根,控制物价等。只是此次压缩基建会相对影响几千万进城民工的就业,社会犯罪问题必然日益突出,且由于基数巨大而防不胜防。

正如七十年代末的危机导致了第一步农村改革一样,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中期的危机也促进了城市改革。农村改革中解体使农村发育出各种独立的经济主体并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农村社会恢复了自治形态。从而,以体制做组织保障的统购统销制度难于运作,农业投入品和产出品市场于是渐次开放,真正具有革命性的商品经济新体制于是在农村形成。同理,城市改革从八十年代中期日益触及产权,城市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和股份化使政府部门垄断和计划控制相对弱化,工业投入品和产出品市场也渐次放开。因此,假如没有新的战争把现在的中国“平民政府”再一次造就成“英雄政府”,则中国的市场取向的改革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二.中国的四次危机异同分析

四次危机的周期阶段基本上都是可以明确划分的。但四次危机发生的周期时间却一次短于一次:第一次1960--第二次1978(18年)--第三次1988年(10年)--第四次1994年(8年)。今后的危机周期在阶段性上可能更加难于明确划分,高涨与危机同步,或复苏与高涨同年;而且周期的时间距离会更短。尤其当非国有(国营)经济渐渐成为主要经济成份,国家垄断金融、外贸和计划控制要素市场的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中国经济将可能较少出现以往那种损失惨重的明显的大规模滞涨型危机。

改革前中国处于国家工业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其间发生的两次危机基本一样:工业扩张、投资膨胀的同时农业供给下降;其后是财政赤字导致分配不足,新增生产能力下降引发就业问题……其中,由于分配和消费都在严格的计划控制之下,因此对物价上涨的反应并不明显。

改革后的两次危机则显然与前两次迥异。一是危机形成于投资消费双膨胀造成的通货膨胀。二是对应危机所采用的行政计划手段与改革后的经济结构不适应,过度紧缩往往造成国有企业的生产停滞,反过来再作用于政府财政,形成恶性循环。三是随着市场化的民营经济逐渐成长和海外资本的大量涌入,政府毕竟已开始尝试着运用利率、汇率、税率等经济手段来解决问题。在国有资产瓜分狂潮和随之而来的权力财产再分配的动荡大体就序之后,一个理智的政府将有可能在对以往危机教训的认识中建立起“学习机制”,不再像过去那样大起大落地搬动经济杠杆,变幼稚无度为稳健干预。

此外还应看到,一方面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对缓解中国资金供给趋紧、市场利率过高的矛盾有愈益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对外开放,与世界经济并轨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国际性经济波动的影响。以八十年代以来国内的两次危机与同期美国的经济波动做对比分析,会看到某种程度的相似和相关。八十年代中期里根政府为了刺激美国经济采取高利率政策,使得海外资本大量涌入美国,造成短暂的虚假繁荣,背后却是企业不堪高利率重负,工业资本出逃,就业水平下降,外国商品包括中国货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速地高比例占领美国市场,最终导致美国经济“空心化”。布什政府上台之后不得不大幅度降低利率,又使得金融资本出逃,带累不动产业危机。共和党两任总统在利率上的跳跃式调整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不得不让位于。克林顿新的利率政策显然比两位前任稳健得多:利率水平介乎于里根和布什之间---可以认为,这是美国经济缓慢复苏的内在原因。

三.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问题比较分析

中国与前苏、东诸国在国家经济体制上有许多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中国十年改革的成功之所在,即是从国家垄断资本控制最薄弱的环节农村入手,对国家以名义所拥有的土地资本,再分配为以农户承包为形式的小额劳动者资本,创造了以大量劳动替代资本投入、进行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而城市改革从“利改税”入手作为第一步,恰恰让各部门根据实际占有的资产和既往收益留利交税,这就静悄悄地使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

堪称无独有偶的是八十年代下半期,当中国的经改开始触及城市工业体制中部门垄断资本的产权问题时,所遇到的麻烦与现在的苏、东诸国如无二致,随着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全民所有制演化为单位所有制,国营企业产权的“灰化”程度越来越大,城市国有企业职工早已把“爱厂如家”变成“厂里有啥家有啥”,而各类干部则依托自己控制的部门资本份额来进行“资源置换,权钱交易”,社会性的腐败正在蔓延。而从传统意识形态出发,在经济上采取对国营企业“输血”、“倾斜”的政策,则不仅造成数千亿无效益投资转化为库存占压资金和消费基金大量增加,而且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腐败。

西方舆论界对东欧国营企业民营化的诸种问题有不少分析。较为表面化的有两种,一是分析企业本身的问题,认为设备陈旧,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低下,无法运转;二是市场环境问题,不仅政治不稳定,而且缺乏资本市场必备的会计、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机构。而要等东欧诸国建立起必要的制度环境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他们认为起码还需30年。这种看法在中国推行国营企业承包制的八十年代也曾一度流行过。

无论是根据西方经济制度提出的私有化方案,还是套用西方经济理论得出的上述分析判断,其针对的仍是苏东诸国和中国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概念。而问题的结症恰恰在于这种“完全公有制”现阶段只是名义上的或理念上的;实际上,无论苏东诸国还是中国,公有制国营企事业单位早已在开放市场,货币交换的同时,静悄悄地转化为“单位所有制(企业所有制)”。

既然在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或称部门资本,以及全民所有制演化为产权关系极度模糊的单位所有制是苏、东诸国(包括中国城市体制)的本质性弊端,那么,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国家资本社会化”:通过清晰国营企业产权;还原劳动者付出的剩余价值,据以建立劳动者资产份额并以此做为劳动者资本再积累基础的经济机制,以此改造国家垄断资本和官僚政体,发展由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当然不是私有化,而是真正按马克思原意走向社会主义的必要一步。

大多数二战之后形成的东方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工业体系建设的过程上有相似之处。在工业化初期,国家凭借革命战争形成的权威,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获取工农业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形成国家资本。而对付出剩余价值的“国家主人”--劳动者,则通过平均分配消费品或票证供应支付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此时,因为体现在最终消费环节上的平均化,使得“国家主人”并不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在这个意义上,全民所有制在原始积累阶段是存在的,也可以掩盖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

但是,一旦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结束,各产业门类之间日趣频繁的交换便产生出日趋明显的不同利益,国家资本的公有制形式和内容即演变为各个国营单位依据事实上占有的不同国家资本份额,享有不同资本收益,从而造成社会收益分配差别化的部门资本。部门资本的受益主体是政府部门自身,而这些部门并不是付出剩余价值的劳动者,为了维护其所有权的合法性,部门资本所派生的既得利益者阶层必然一方面加强政治强权,形成官僚集权政体,另一方面强调“既得利益者所有制”的合理合法,维持僵化的意识形态控制。

如果真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应该认识到,这种资本类型包含的产权关系不仅是最模糊的,也是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东方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国营企业长期不景气,财政包袱沉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甚至导致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以这种产权关系为内容的所有制,和以这种所有制为名的企业资产,在任何主义、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中,尚无成功运转的先例。

因此,应该从企业产权清晰入手,还原不合理的部门资本所占有的劳动者份额,再建立独立的产权主体,使之进入有制度约束的市场。这样才有可能打破国家(部门)资本的垄断,铲除官僚集权政体的根基。这个过程中,公众中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产生,人们才会意识到产生于市场交换中的平等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权力。于是,民主政体和市场经济便有了社会基础。而这个过程的起码条件是要求相对稳定而有权威的政治控制……。如果象苏东各国那样搞私有化,把已经产权关系不清楚的国营企业统统交给一个新组建的、从未在资本形成过程中起过作用的、依靠一种并不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私有化部”来售卖,那当然解决不了苏东诸国的问题

从国家垄断资本最薄弱的农村入手发育市场;奠定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是中国改革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正如所说,中国自5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其实是搞了“国家资本主义”。而中国最近10年的经济发展,则是对国家资本做了一次“社会化”的再分配,各种非官方的独立经济主体在市场条件下的再原始积累。

1978年开始经济改革之前,中国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了工业化所必需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和条件,一是通过战争夺得政权的“英雄政府”的有力控制;二是国民动员机制中作用较强的极端化意识形态;三是通过自上而下结构严密的组织体系贯彻“剪刀差”,以垄断性的不等价交换获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而这些特征在多数东方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类似的。如果不涉及庸俗的意识形态之争,那么东西方之间真正实质性的区别在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方式、方法的不同。

中国50年代初只有5%的工业人口,15%的工业产值,15%的城市人口,人均国民收入仅50美元;没有外部市场,没有外部资金投入,并且周边地缘政治环境险恶,从朝鲜战争开始,区域战争和边境争端不断。在苏联断绝援助和西方封锁的条件下,实现中国工业化高速积累的制度选择是集权体制下的“自我剥夺”。政府通过对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无偿没收和对私营工商业的“赎买”,建立起国营工业的“启动资本”,然后通过“统购统销”关闭市场,垄断经营,推行工农产品剪刀差,使政府在高价销售工业品和低价收购农产品两头获利。再以财政二次分配和计划调拨投入国家工业化建设。

而为了保证统购统销的垄断性,扼止亿万自给自足小农的反抗,则必须在农村组建控制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全部经济环节的政社合一的准军事组织;在城市则建立以利益分配机制固化其中的科层金字塔式体制结构,向城市劳动者凭证分配低价生活必须品,以保证工业劳力的简单再生产。这样,城乡工农业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都通过这种体制投入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经过不到30年,到70年代末中国已形成了大约3万亿工农业固定资产和城市房地产。那时,由于公众在不同层次上的最终消费大致平等,因此,只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公有制”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单纯从城市经济看,中国的问题与前苏联、东欧相类似:国营企业效益低下--政府税收困难,财政赤字增加,举借内外债,通货膨涨--政府调控能力下降,社会动乱……。造成此类问题的根源也是类似的:即国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完成之后,社会化大生产促进专业分工---各个产业门类之间交换频繁必然要求符合价值规律的市场体系取代旧的计划分配体系--市场化的商品交换冲击了旧的集权主义政体,经济危机于是转化为政权危机。

对照苏东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看,中国90年代改革与发展的理性趋势是清楚的。尽管1989年的事件使各方面对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失去信心;尽管中国国内决策倾向一度企图靠“输血”给国营企业维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但这两方面显然都囿于庸俗的意识形态之争,因而都错了。

既然部门垄断资本和单位所有制是中国乃至前苏联、东欧诸国国营经济的通病,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能是清晰产权。通过还原企业资产中劳动者剩余价值形成的积累为“劳动者资本份额”,使之成为劳动者进行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的基础。这不仅应是推行股份制的真正合理内涵,而且应是判别今后改革决策的理性标准。

四.本世纪末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前瞻

如前文所述,中国在近半个世纪中会有4次明显的经济危机。而历次缓解危机对策之中最有效的是“大包干”,即把国家资本在农村的一半做了一次静悄悄的分配,根据区域血地缘关系所赋予社区成员的天然权利分配到农户,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于是,农村户营经济有了“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的基础,从而不期然创造了80年代上半期农村经济的高速增长。其理论意义,类似现在捷克已被国际社会公认是成功的“国家资本社会化”。其不同点,一是中国的农村是国家垄断资本统治最薄弱领域;农村的国家资本再分配迫使国家资本垄断经营获取剩余价值的基础---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同时解体,中国从此有了发育独立经济主体和政治主体所必需的市场化前提。二是这种再分配为“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了产权关系基本清楚的基础。劳动替代资本,即个体经济或户营经济不计报酬的大量劳动投入,创造出成倍高于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民间资本再积累率。

中国农民自发地按照平等原则,成功地做了一次权利财产的再分配,使得农户经济在形成之初即有机会获取最起码的“启动资本”,可以在户规模内优化要素配置。农户家庭和具有家族(家庭)结构特征的农村社区组织在经济上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区域资源配置;二是收入、福利的整合。在农村组织创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这两者都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因此,效益最优,收益和剩余绝对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改革的特殊贡献。

应该看到,中国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在15年的改革进程中有了新的变化:集中的部门垄断经营的城市资本与分散的民间市场化的农村资本相对立;与之相关联的,则是城市政治和农村政治因为利益结构不同和权力指向不同的相对立。这两种对立的统一,是中国得以在苏联东欧巨变之中幸免,并仍可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

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不仅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独立经济主体,而且已经演变为纳税人阶级,除交纳农业类税赋外,还向地方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交纳以提留、统筹为名的“行政税”,以农业主产品合同定购为名的“经济税”。因此,农民与基层政府的政治关系日渐“现代化”,即农村社区自治组织通过普选实现直接民主;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建立经济契约关系,变行政控制为管理服务。而在城市,除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者之外,市民仍为非纳税人并且是享受全面消费补贴的既得利益者阶级。城市政府对于市民仍通过既得利益分配机制来保持集权政体的行政控制关系。

“大包干”之后,村户之间形成两极化的产权构造,利益关系基本清楚。其后的发展,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农户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次非官方民间资本的再原始积累,表现为农户家庭成员不计成本的活劳动替代物化劳动资本投入所创造的高积累;农村户营经济的剩余必然转化为货币,并且投向在剪刀差作用下可以产生超额利润的非农产业。然后是城乡壁垒条件下的第二次工业化高潮。

与第一次工业化(国家工业化)高潮不同的是,第二次是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随着农村工业对于规模经济的追求和市场条件下不同产业之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乡镇企业团地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将会同步发展。此时,农村中以国家资本再分配为基础的第二次工业化高潮及其相伴生的大规模市场交换,必然对另一半国家资本,即城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政府房地产形成压力,迫使城市国有资产进行社会化再分配,并且生成新的经济主体,以此为城市非官方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基础,形成本世纪末市场趋向的第三次工业化高潮。

90年代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对中国城市国营经济“负效益”的压力日益严重,中期发生的危机(1994-1995),将会使企业新增债务和新增库存占压资金、加上历年财政赤字形成的超发货币量,大于国营工业账面固定资产……这种险恶的危困局面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解体时状况更为严重,但中国仍然不会垮。这一方面在于占人口80%以上的农村商品生产者所提供的占农副产品商品量绝对分额的市场供给量,“九亿人给两亿人搞饭吃”,足够保证吃饱穿暖;中国城乡关系好比“四抬大轿”,四个农人抬一个城人,四平八稳。另一方面在于被隔绝于城市计划体制之外的非国有经济已经开展了十几年市场化民间资本再积累,创造出粗估总值约9万亿元人民币(包括地产)的新财富增量;并且其产值已经占到GNP的一半以上(1993年)。即使在经济危机给国营经济造成极大损失的年份,民营经济仍表现出较高的增长势头。

有鉴于此,本世纪末中国的发展前景仍取决于能否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一是对国家负责任的政府主动推进民营化改革,允许民资继续对国有企业产权进行改造融合,促使其存量资本活化;二是改善对外开放政策,利用外资于基础建设并与政府主导的解决劳动力过剩的密集就业计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