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增值税改革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增值税改革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增值税改革

摘要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在增加我国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上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经济形势的向前发展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建议从增值税类型、征收范围、税制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方面加以改革

关键词生产型增值税现状改革思路

1增值税的历史渊源

增值税作为一种正式的税收制度投入使用,始于1954年的法国的改革。改革前,其前身是营业税,开始只是针对商品批发环节和工业生产征收,体现的是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特点。这种税收方式导致税负不公,不利于经济的发展,需要对此加以改革。增值税正是对此不足加以改革的产物,体现的是道道征收、税不重征的设计理念。自1954年由法国开始实行且取得成功以来,已被世界很多国家普遍推行和采用。

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所征收的增值税的抵扣处理方法的不同,可以把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这三种增值税各有其特点。生产型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在于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课税依据既包括生产资料,又包括消费资料,与国民生产总值范围一致,因而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则允许把当期购置的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价款一次全部扣除,课税依据只限于消费资料,所以称为消费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又与前两种计算方式不同,允许分期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按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的比例来扣除,课税范围相当于社会国民收入,所以叫做收入型增值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则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选择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是受我国当时的经济状况所制约。我国在1994年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生产型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核心税种主要是基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考虑。根据当时数据表明,我国1年新增资本投资额2000亿元,按17%的普通税率,若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要减少340亿元的税收,国家财政难以承受。从当时国情出发而选择生产型增值税,确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由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对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做任何抵扣,因而其税基最大,在纳税人销售收入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取得的国家财政收入最大。而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相比,扣除了当期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价款,税基最小,取得的国家财政收入虽然也因此而最少,却有利于刺激加大投资力度,所起的作用与生产型增值税正好相反。至于收入型增值税,则是界于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之间的一种税,理论上可行而实践中却由于受其计算的复杂而被限制广泛使用。

2我国增值税实行的现状

自1994年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是以生产型增征税为核心税种的税制结构,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了作用,我国财政状况逐年得到好转。据统计,我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自改革以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但是由于生产型增值税本身固有的抑制投资的特点,却并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形势。为了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目前我国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增加投资,扩大内需为主要内容,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却对其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2.1生产型增值税制约了资本投资

在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在购入固定资产的时候,该项资产便已在销售时缴纳了一道流转税,且已一并记入其原值,如再将该项资产的折旧并入税基计征增值税,势必导致税基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或企业来说,单位产品折旧含量大,将折旧计入税基,造成其税负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或企业,对运用高、精、尖技术的机电设备、计算机等高科技企业尤其突出。这种税负不公的情形客观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挫伤了企业技术更新和改造以及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却不利于先进技术企业发展的局面,而这是与我国转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高薪技术产业的产业政策相矛盾的。这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最大的弊病。

2.2生产型增值税提高了出口成本

对出口产品彻底退回国内已缴的增值税,实现出口产品增值税的零税率,加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而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征收模式,由于出口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不能抵扣,相当于产品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又征收了一次投资税,提高了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加大了出口企业的竞争压力,无形中起到了抑制出口的消极作用。2.3我国增值税税收征收范围不全面目前国际上规范化的增值税范围为所有货物销售、生产性加工、进口、修理装配、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而我国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工业和商业领域,主要在商业的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尚未扩大到农业和服务业。增值税链条在农业和服务业的中断必然导致其环环制约的功能发挥不够全面,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不利于第一、三产业扩大再生产,亦不利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如交通行业的发展,阻碍了经济结构的调整。

3我国现行增值税改革思路

我国在1994年改革时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的征收模式已不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这种局面在我国加入WTO后因其不适应WTO的相关规则而表现更加明显。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虽然由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税金的缘故而减少了税基,从而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但是从长期来看,却可以刺激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更新设备、改造技术、加快发展,从总体上扩大税基,仍达到增加税收的作用,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世界上其他国家亦多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据统计,在目前实行增值税的68个国家中,有57个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收入型增值税的国家有7个,仅仅只有4个国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包括我国在内)。

3.2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设计理念是,“道道征收,环环相扣,税不重征,税负公平”,为此对增值税范围提出了要求。而增值税征税范围越广,税款征收的链条就越紧,越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并且征税成本越低,这也有利于控制税源。因此,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可以考虑首先将征税范围延伸到整个工业生产流通领域,以及与工业生产联系紧密的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销售等领域。当条件成熟时,还可以适时把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也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而减轻服务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缓解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而带来的就业压力。

3.3完善税制,合理调整增值税在现有税制中的地位

税收杠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却可能因增值税的高税率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过大而导致排挤其他税种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应有的地位,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现。而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上升势头猛烈。个人所得税由于实行累进税率,不仅可以随着收入的改变而改变,而且变化的速度往往快于国民收入变化的速度,可促进国民经济更快发展。因此,结合现实国情,可考虑把我国以增值税为主的模式,逐步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的更合理的税制结构。

我们相信,在加快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完善税制体系的基础上,我国将可以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财税环境。

参考文献

1徐国庆.浅议增值税改革[J].山东纺织经济,2004(2)

2雷雅春.关于加入WTO我国税制改革的探讨[J].引进与咨询,2004(5)

3丁一琳.关于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4(1)

4陈玲.对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比较分析[J].兵团党校学报,2004(2)

5吕文珍.我国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向[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6闫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转型分析[J].山东经济,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