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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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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影响

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下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行业变化。出口退税和出口增长的矛盾给中央财政的压力也会有所缓和,不过,要根本改变这个矛盾关系,恐怕还需要更深层次的税制改革。

近几年来,我国信息产业一直保持着三倍于GDP的速度发展,因而产业的统计数字历来也是莺歌燕舞。不过,2004年这种状况将有很大不同,只要把数据前后一比,人们可能会发现,全行业三分之一的利润不见了。

是产业本身出什么问题了吗?这种情况对国内的企业来说还从没遇到过。事实上这并不是产业的问题,问题在于2003年10月份的一个不速之客,国务院《关于改革现有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对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由现行的平均15.51%下调三个百分点。而具体到信息产业,绝大多数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由原来的17%调低为14%,其中包括2003年电子产品出口前五位的显示器、手机、集成电路、激光视盘机和打印机。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这对国内电子信息出口产品的影响面为60%。实际上,目前这些产品的出口平均利润并不高,显示器和手机为3-5%,电脑为3-4%,彩电为3%左右,空调约为5-6%,微波炉为4%左右,这样一来,这些产品的利润空间就将受到压缩。

春节前后,信息产业部连续召开了几次出口企业座谈会,讨论退税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影响是肯定存在的”,一位专家分析,“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对外资的吸引力”。至于最后的结果,“就看各自的造化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

事实上,并不仅仅是电子信息产品受到了影响,与外贸相关的大部分企业都将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在调整后的政策中,对国家鼓励出口的科技含量高、关联度较大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对农产品及深加工等国家引导和扶持的产品不降和提高退税。由于这种差异,这次调整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新政策对农业及深加工企业表现出积极的扶持和保护,虽然目前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比重较小,直接影响有限,但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将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限制羊绒原材料出口,可使国内象鄂尔多斯等公司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强的竞争力。另外,国家鼓励出口的行业如工程机械、印刷电路板等产品的出口因退税保持不变而不受影响。以钢材、化工原料进出口为主的公司因相应产品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而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以技术和成套设备对外贸易为主的公司,因主要产品的出口退税保持不变,受到负面影响较小。

本次退税调整对有色金属、纺织、服装及外贸进出口公司的负面影响较大。此次对大部分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下调,且下调幅度较大,在5%至13%之间,铜、铝、铅、锌等产品出口将受到冲击。而且,由于近年铝、锌、铅冶炼企业规模迅猛扩张,产品已出现过剩。如果出口受阻,国内需求不能吸收所有供应时,将会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服装、玩具、棉纺类企业也是受损较大的行业之一。因为纺织服装企业大多产品涉及出口且比重较高,同时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毛利率较低,退税下调4个百分点对一些企业来说,获利空间被大大压缩,这些企业将面临严峻挑战。

压力下的改革

出口退税政策本是国际惯例,当国与国之间发生贸易往来时,凡是实行增值税制的国家,出口方往往将其出口商品的税率调低(从理论上讲可以调低到零),以增加其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进口方为防止低税的进口商品对本国商品的较大冲击,在多数情况下,都会在进口环节增加按照本国同类商品税负水平的增值税,以使进口商品的价格与本国同类商品的价格大体上保持相同水平。这种做法是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所认可和接受的。但中国目前的出口退税额却是政府主管部门提前做出预算的,带有极强的计划性,很难及时兑现,与出口的市场化趋势正好相矛盾。下面两组数据说明这种矛盾积累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全国累计应退未退税额,2001年底为1440亿,2002年底为2000亿,2003年底2770亿。而国家财政退税预算指标,2001年为1070亿,2002年为1200亿,2003年为1230亿。这表明,中国政府欠中国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已经相当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列举一组数据:从1997年到2002年,退税指标的年均增长率是17.8%,而应退税额的年均增长率却是37.4%,两者相差近20个百分点。欠退税随着出口扩大而迅速攀升,如同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给中央财政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长期忍受政府欠退税煎熬的企业经营者都感到非常焦心,“规模小的企业,分分钟都面临生存危机;规模大的企业,因为资金实力相对较强,一时倒不了,但被拖欠退税额度更高,所以也活得很困难。”因此,有人这么评价新政策:“过去退税率虽高,但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新机制如能保证不欠新账,对企业而言未必是坏事。”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认为,中国政府之所以下很大决心调低出口退税率,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缓解国内逐年增长的财政赤字的压力。自2001年以来,中国连续两年财政赤字超过3000亿元,同时,近五年来,对出口企业的欠退税总额达到3000亿元以上。如果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财政收支状况将进一步恶化。第二,缓解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近年来,一些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纷纷指责,人民币的币值被严重低估,导致了对一些国家的贸易产生巨大顺差。因此,要求中国调高汇率的观点有相当的市场。中国政府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决心在近期内维持人民币汇率不变,但在其他方面,将为改善与别国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于是,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办法自然就成为首选的政策工具,并预期出口额将随着退税率的降低而有所下降,以达到减少与一些国家国际收支顺差的效果。而高盛驻香港的中国经济师梁虹分析,这说明中国政府已确认不需要再靠发放补贴的手段来刺激经济增长了。

治标还需治本

新出口退税政策能否最终解决出口欠退税问题,还难下结论。一味降低出口退税率,很可能只是拆了东墙补西墙,换来暂时财政困难的缓解。根据以前经验,降低出口退税率解决新欠,治标不治本。有专家指出,“出口退税指标管理”才是直接原因。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出口退税规模受预算安排严格控制,而出口退税的预算安排,又是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安排的外贸出口增长规模,加上其他一些因素,通过测算得出。因此,出口退税规模安排的是否合适,主要取决于计划安排的外贸出口增长规模是否合适。如果规模安排过于保守,就会出现退税缺口。外贸出口的实际增长主要受国际市场的影响,而近几年国际市场难以准确估量,同时主管部门做计划也通常保守,留有余地。因此外贸出口规模安排总是不准确的。由于外贸出口连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使预算安排的出口退税指标与实际发生的出口应退税数额发生较大的差距,导致了大量出口欠退税款,也由此而产生了财政隐形赤字。

对出口退税实行严格的预算指标管理,则源于“现行增值税分配体制”。1994年实行的新税制,将增值税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出口退税则全部由中央负担。这一分配体制要求对出口退税实行严格的预算指标管理,否则将会影响中央财政的可支配财力,等于中央给了地方“隐性转移支付”,出口越多的地方,得到的越多,而全国90%以上的出口都是沿海发达地区创造的,享受到的“隐性转移支付”自然最多。因此该专业人士认为,“现行增值税分配体制”是产生“出口欠退税问题”的根源,并认为只要分配体制不变,出口退税就要实行指标管理,只要外贸出口越计划增长,出口欠退税就要发生,财政也就难以摆脱这一问题的困扰。要取消出口退税预算指标管理,就需要改变现行的增值税分配体制。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引入地方政府责任应该算是政策的进步,不过“出口欠退税”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很可能还要落在现行增值税改革的问题上。

另外,退税率的下调一个弦外之音是外贸体制的改革。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说:“按照我国目前的外贸体制,出口商品大多数是在内地生产,收购到沿海出口,如果让地方政府负担部分退税款,很可能会引起生产地和出口地的税负矛盾。”基于此,他认为:“改革外贸体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而财政部有关人士透露,外贸体制改革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产品的结构;二是通过积极引导,加快外贸出口制的发展,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这既可以降低出口成本,在国际上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更可以缓解收购出口带给沿海省份的退税压力,缓解生产地和出口地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