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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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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警示

“每当我想起1979年1月那个清晨,就会感到一股锥心之痛。首都德黑兰受到野蛮袭击已达数月之久,但是整座城市却陷入紧张的沉静气氛中,好像我们的首都突然之间屏住了呼吸。这是在1月16日,我们即将离开这个国家……”[1]这是伊朗王后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在《忠贞不渝的爱——我与伊朗国王巴列维的生活》一书中记述的“白色革命”失败后离开伊朗时的情景。

事实上,从那一刻起,关于伊朗“白色革命”失败的原因,就成为不少政界要人与学者探讨求索的热点课题。这是因为,伊朗“白色革命”给予人类社会治理的警示与疑问实在太多:为什么一场初衷还算纯真的改革反而失败?为什么这一失败又恰恰发生在伊朗经济“崛起”,并获得了明显成果的时候?为什么一场本在立志为民的改革,反而被广大民众所拒绝和抛弃?……

坦率地说,如果仅仅从国王巴列维发动“白色革命”的动机与其个人品质看,很难找到“白色革命”失败的真正原因。在巴列维看来,“导致这场革命的根本思想是:权利应归全民,而不得为少数人所垄断。”“我们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根本性的革命,一举结束一切社会对立和导致不公正、压迫和剥削的因素,消除一切妨碍前进,助长落后的反动势力,指出建设新社会行之有效的方法。而这些方法也要与伊朗人民的精神、道德、国家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其民族特点、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相适应,并能尽快地使我们达到和赶上当代世界最先进社会前进步伐的目标。”[2]而且,在“白色革命”中,巴列维国王率先垂范,把自己的125万英亩土地(占伊朗可耕土地面积的1/4)分给了伊朗农民,农民们因此感激得匍匐在地上亲吻他的脚。然而,历史是不会相信任何一个独裁者自我表白的“动机”,也不会相信任何廉价的眼泪的。因为,专制者的仁慈与宽容并不能改变其专制独裁的本性,并不能改变其对所有人自由剥夺的事实,并不能改变其极端违背人类社会文明治理的原则,诸如人道、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民主、宪政等原则的恶劣本性。

探讨“白色革命”失败的成因,角度和方法可以是多元的,也可以是多学科的。笔者以为,从税收入手,或许是一个更可能接近问题本质的角度。

税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税收是经济的反映。发达的经济,会为税收聚财奠定一定的基础,而停滞的经济则会消蚀税收的基础。因此,仅仅从伊朗十五年“白色革命”高速增长的经济成果,不难推测和想象其税收收入的规模,及其税收治理的基本概况。

“白色革命”最大最耀眼的成就在于,只用了短短十几年时间,伊朗的经济几乎瞬间创造了一个“奇迹”,人均收入由不足200美元,猛升到2000多美元。1968─1978年间经济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6─17%,按人口平均的国民产值从1960─1961年度的160美元很快跃增为1977─1978年度的2250美元。特别是1973年,伊朗由于刚刚从西方石油财团手中收回主权,又恰逢国际石油价格暴涨,国家每年的石油收入从40亿美元猛增至200多亿美元,一下子从债务国突变为债权国。作为石油大国,1959-1960年度,伊朗石油工业的产值大约是3.7亿美元,1968-1969年度达到11亿美元。此后一路飙升,1972年达24亿美元,1974年达174亿美元,1975年估计达到200亿美元。政府的税收收入也因此超速增长,规模日益扩大。在1959-1960年度和1970-1971年度间,国民生产总值从38亿美元猛增到107亿美元,即增长181%,年平均增长率接近10%。此后经济发展势头继续猛增,1972-1973年度国民生产总值增长20.8%,1973-1974年度增长47.3%,1974-1975年度增长70.7%。就是说,在这三个财政年度中,国民生产总值翻了3.7倍。国民总收入增长速度也非常快,在这三个年度中分别为20%、34%和42%。因此,研究者们一致认为:“1960年以后工业在伊朗的增长速度之大,几乎在历史上举世无双。”[3]

在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形势下,伊朗财政支出十分宽裕,为了继续保持这种全速发展的势头,就进一步发挥国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将税款大量支付投资于整个国家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便继续助推经济高速增长。这一明确的政策导向很快产生了明显的效应,摩天大楼、高级轿车、高速公路、超级市场、储运码头、电气化铁路等等现代化的公共设施,几乎一夜之间在伊朗境内拔地而起,到1977年,伊朗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七富裕国家。与此同时,伊朗不断加大军费支出,也一举成为军事大国。1954年,伊朗军费开支仅7800万美元,1974年跃增至36.8亿。3年之后,竟达到94亿美元!军费开支占政府预算的1/3,国民生产总值的9%以上。[4]1978年的军事预算已经占GDP的40%,达99亿。[5]仅70年代从美国购买武器就花费掉220亿美元。而且,为了使军队效忠国王,仅1978年一年就向陆军高级军官每人发放了近三万美元津贴。[6]

特别是1973年开始的第五个发展计划,最初就将投资额定为第四个发展计划的3.4倍。随后,由于石油收入随油价上涨而大幅提高,投资额又几乎翻番(增加84.3%),巴列维因此雄心再次膨胀,提出要实现铁路电气化,建设核电厂、要生产1500万吨钢等一系列超高速狂热发展的设想,准备在不久后成为居于美、俄、日、中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强国。随后,接连与英、法、意、德、日、苏等工业国家签订一系列协议,购买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其中,仅1975年同美国的技术合作协议一项,开支就高达150亿美元,购买包括八个核电厂,十万套公寓住宅,一个港口、二十座预制构件厂等。不可否认,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巴列维的现代化似乎取得稳固的巨大成就:十多年间,国民经济高速增长,1969-1978年增16-1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960年为160美元,1977-1978达2250美元。在此期间,不仅发展了原有的石油,纺织、烟草水泥等部门,还建立了石化、机器制造、冶金等新兴工业部门。1975年1月,伊朗《世界报》发表社论说:“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再过10年或12年,伊朗将赶上欧洲主要国家的现有生活水平。25年内,在工业基础和繁荣方面达到相当于世界上最先进国家的水平。”[7]据伊朗官方统计,从1963~1977年,10~49人的小型工厂也由1502家增至7000家,50~500人的中型企业由295家增至830家,500人以上的大型工厂由105家增至159家。[8]

然而,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带来伊朗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一方面刺激了对于劳动力的广泛需求,吸引大量的乡村人口移入城市,另一方面则导致了城市人口的膨胀。1960年伊朗人口的70%生活在乡村,30%生活在城市。但到了1978年,城市人口很快增长,共计1728万。[9]在城市数量急剧增多,城市规模明显扩大的同时,由于没有及时通过财税途径及时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特别是伊朗人民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贫富两极分化问题日显突出,各种社会矛盾开始集中激化。这样,“对于一小撮富于冒险精神的买卖人来说,‘白色革命’就好比一个聚宝盆,简直堆满黄金似的。”而对广大进城农民以及城市劳工阶层,则意味着贫穷和失去尊严,结果“富者越来越富;穷者越来越穷,而且人数还在成倍增加”,一夜之间由一贫如洗暴富为百万、千万富翁的“奇迹”并不乏例。[10]“在围墙后面,一边是纸醉金迷,一边是民穷财尽,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在豪化的别墅里,这个国家的名门望族,用夸大自己、无视他人、歪曲事实的哈哈镜,装饰着他们富丽的厅堂。”[11]结果,最令巴列维最为骄傲和自豪的工业化革命,却给城市下层人民和农村带来了的灾难。1974年的调查显示,73%的工人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准。1977年,伊朗有工人400万,除了少数企业里的技工,绝大多数收入微薄:四口之家平均日收入55-204里亚尔,而一公斤米和肉分别卖到90里亚尔和220-250里亚尔,一间房租金每日100里亚尔,众多工人只好全家住贫民窟。大批农民进城,扩大了产业后备军队伍,加之连年的通货膨胀,使工人处境更加恶化。[12]而一小撮人发了大财,拥有豪华的西式别墅,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居民,却依然处于最低生活水平之下,他们赤贫如洗,百病成灾。

鉴于这种改革的结果,许多受过教育的伊朗人开始反对国王的政权,学生们尤其憎恶国王对自由的压制。1963年,伊朗95%的人投票赞成现代化,然而在现代化计划推行15年后,同样有95%的人却投票反对现代化。[13]总的爆发终于在1977年启动,1978年秋,拥有绝对国家暴力权柄的巴列维国王,被手无寸铁,身披黑色长袍、头裹黑色缠头的毛拉们掀起的“黑色风暴”──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m)的“伊斯兰”革命所推翻。据胡韦达记述,反对者来自社会各界:“工人、知识分子、市场商人、戴或不戴面纱的妇女、缠着黑色、绿色和白色头巾的教士、孩子、青少年、穿西服的富人和衣衫褴褛的穷人。”[14]人们不明白,为什么力量如此悬殊的“两种革命”较量,胜利者却是弱者,而且“在这十五年里,全国人民的愿望竟然完全翻了个个儿。这种颠倒是怎样发生的呢?”[15]令世人最为不解的是,国王手中掌握着40万装备精良的军队,又有庞大的宪兵部队和警察力量以及令人生畏的安全机构“萨瓦克”,还有唯一的合法政党──御用的“伊朗复兴党”。而且,“1977年石油收入略微减少并未改变这样的事实:伊朗的外汇储备和对外投资多,外债少,石油收入哪怕与4年前的情况相比也堪称丰厚。”同时就国际情势而言,当时伊朗不但边境平安,而且称雄波斯湾,几乎直到最后时刻,巴列维仍然得到包括两个超级大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16]。

这确实令人费解!

从税收角度省察伊朗“白色革命”失败的原因,目的在于探寻伊朗“白色革命”给予世人的税收警示在哪里?

警示之一:谁是最高“税权”的真正执掌者?

税权是任何社会税收统治者或治理者都必须拥有的一种强制力量,这种强制力量的合法性在于其是否得到被管理者,即纳税人的同意。无疑,只有征得纳税人同意的税权才是合法的,才是纳税人应该且必须服从的。因此,只有在合法税权强制下的征税才是合法的。显然,伊朗的“税权”是没有经过广大纳税人同意的权力。所以,严格说来,伊朗所有的征税与抢劫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整个伊朗的财税大权,诸如征多少税,向谁征税,何时何地征税以及如何用税,向那里用税,用多少税等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都掌握在国王巴列维一个人手里。或者说,“白色革命”实际上体现的只是巴列维国王自己一个人的意志,也仅仅是巴列维国王自己一人一厢情愿的革命。财税同样,也体现的都是巴列维国王一个人的意志。而且,鉴于人性在无实质性约束制衡情况下,总是趋于追求权力最大化的事实,巴列维自然会趋于掌握所有的财税大权,实现自己的财税意志。诸如增强国力,巩固政权,沽名钓誉,大干快上“形象工程”、“标志工程”等等,都只会以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为圆心。而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任何人不得置疑。他说:“君主制是统治伊朗的唯一手段……想做事就得有权,想掌权就不能寻求别人的同意或建议,不能和任何人商量决策。”[17]这就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裁者。其父穆罕默德•礼萨国王曾说:“从王国的角度看,我乃是伊朗完整、统一的体现和象征”[18]而且庆幸,“伊朗宪法没有规定国王承担任何具体的责任,这是非常英明而富有远见的,其用意在于让国王凌驾于议会之上,不必像内阁诸大臣那样对议会负责。”[19]这样,在巴列维统治下的伊朗,一切政令实际上都出自于巴列维国王,议会只是逢场作戏,等同于傀儡。1957年以后,他还建立了一个规定的“政党制度”,同时组织起两个政党,一个是“执政党”,一个是“反对党”,两党领导人都由国王任命,两党成员都是国家的高官重爵。到了1975年,他又取消两党制,下令组织单一政党,所有伊朗人都必须参加这个政党,以便“整顿伊朗人的队伍”。凡是支持君主、宪法和“白色革命”的,都应该参加这个政党,不参加的人就一定是反对派,他们应该流亡,或者投入监狱。公开表明自己反对态度的人可以不被逮捕,但国王同时警告说:“他不应该抱任何幻想。”[20]自此,巴列维国王将自己完全打造成了一个现代独裁者。为了保持政权稳固的基础,就不顾一切地扩军备战,不断追加军费开支;同时不停地加强庞大的官僚体系建设,以便实现其独裁统治。结果,政府机构和官僚队伍,包括知识界和政府雇员的人数就越来越多。据统计,在白色革命之前,伊朗政府设有12个部,雇员15万人,但到70年代中叶,政府设有19个部,雇员增至56万人,[21]

在瞬间取得的经济成果面前,巴列维忘乎所以,个人意志不断膨胀,其底气就来自于经济超速发展带来的财政收入的剧增。因此,根本看不见广大民众的疾苦,听不见广大民众的呼声,更不会反思其独裁专制制度本身的非人道、非人权、不公正,非自由本性,无法理解广大民众的维权要求,眼中只有伊朗总体国力增强的幻象。所以,就把知识界疏离他反对他的原因归结为——“面对这么多新奇的事物,我们有些学生没有准备。他们思想还不够成熟,不知怎样对待显然是很舒适的新生活”。[22]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父辈和祖辈所经历的困难”,“同被宠坏了的孩子一样”,经常提出过分的要求。[23]结果,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危机也越来越深,用胡韦达的话说,“伊朗一九七七年的情景,就像一群饿鼠吞噬一块肥肉一样。”[24]而这一必然的命运,只有法国作家维利埃在1976年出版的对巴列维充满赞誉之辞的《巴列维传》一书的最后有所洞察:“伊朗孩子们要学会读和写的三个词,就是:Koda,Shah,Mihane(真主、国王、国家),说不定到了某一天,其中的第二个词儿甚至就可能给消灭掉了。”[25]遗憾的是,维利埃只说对了一半。

毋庸讳言,“税权”的高度集中与独裁,天然地充满君主个人的主观性意志特色,不论其征税还是用税,都无法摆脱这一“魔咒”的左右。而且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否则,就得接受“不服从者不得食”的惩罚。“白色革命”后期,巴列维王朝的君主专制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国王不但高居伊朗政治体系之颠,而且完全控制了伊朗的政治体系。一切重要决定,几乎都源于国王。他的意志就是法律,军队、萨瓦克、内阁、复兴党和官员不过是供其驱使的臣仆。为了保持绝对的控制和消除对王权的潜在威胁,国王对文武大臣“分而治之”,使其相互牵制,竞相邀宠效忠。这样就形成系一国之命运于国王一身的政治局面。[26]在这种独裁专制的高压政体下,几乎所有来自底层的利益表达之声,都被体制性地屏蔽掉了,任何反映广大纳税人需求意愿的声音都会被淹没。结果,财税越来越背离其终极目的,背离广大纳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税权”的合法性也日益减少,基础开始松动,进而危及巴列维王朝的政权基础。

其实,这是一切专制体制者,都迟早不得不接受的命运。对此,在伊斯兰革命中被伊斯兰法庭处决的前首相阿米巴·胡韦达的弟弟、曾任伊朗驻联合国大使的费雷敦·胡韦达指出,根源就在于“白色革命”从一开始就拒绝民主,是一种跛脚的社会变革。他说:“在国家发展的那个阶段,国王的基本错误并不在于加快经济发展,而在于对政治自由的疏忽。到一九七0──一九七二年,物质条件改善需要与民主齐头并进。这里,国王犯了严重的判断错误,放过了一些机会。”[27]在巴列维看来,只要牢牢抓住了权力,任何人都无法撼动他。于是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独裁者,就在政治变革上无所作为。经济改革的火箭已经跑到月球上去了,政治改革还停留在设计图纸之中。他不相信两者互为依存的关系,他相信人民吃饱了饭、过上了好日子就应该感谢他。“在我们国家里,国王是三权──行政、立法和司法──之首”[28]他始终认为民主宪政只是一种西方的“地域性”制度,而不是一种现代经济制度所要求的普适的制度和价值,因此认为别人对他种种批评,只是他人以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人。他没有认识到,不同国家的宪政确会因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对权力的制衡、限制这种精神却是相通的。[29]

警示之二:“税权”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什么?

“税权”的终极目的,也是一切权力的终极目的。人们为什么要同意和让渡自己的权力,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以免承受巨大的伤害。不可否认,让渡权力意味着风险,意味着对自己自由的束缚。但是,假如人人都不愿让渡自己的权力,或许失去的更多。因此,人们让渡他们自己的权力,承受一定的风险,其实是一种“害之中求其小”的“不得不”的选择。因此,选择让渡自己的权力和建立政府以及各种制度,就成为一种“必要的恶”的选择。而其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无不是为了他们个人自己的利益,而每个人自己的利益就等于全社会的利益。因此,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无疑就是一切权力的终极目的,是社会创建一切制度的终极目的,包括“税权”的终极目的,税制的终极目的,“税改”的终极目的。这样,一切制度,包括税制、“税改”的优劣判定,就只能看其对这一终极目的——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的符合程度了。或者说,一切革命或者改革,以及“税改”等等,如果顺应这一终极目的,就可能走在文明的大道之上;反之,则会背离文明的大道。

伴随伊朗“白色革命”而展开的税制革命,可以说,从一开始就背离了这一终极目的。伊朗的一切税制革命,其根本目的都在于如何巩固巴列维国王的政权,都是围绕王权的延续和加固展开的。因此,一方面是通过独裁的手段和途径任意向纳税人征税,无限度地攫取财富,横征暴敛;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巴列维专制政权的需要,任意支出,挥霍浪费。其后果可想而知,不论怎样,都是不断远离广大民众的利益和福利。伊朗“白色革命”背离这一终极目的的程度,可通过曾经出使伊朗的沙利文先生的记述窥其一斑。沙利文写道:“他们的收入虽然比他们有生以来所能期望的还要高得多,但各种开支也使他们非常不满。他们眼巴巴地望着为进行投机买卖建起来待价而沽的高楼大厦空着没人住,而自己在德黑兰南部的贫民区,十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他们看到政府官员和中产阶级乘坐有专职司机驾驶的奔驰牌轿车在城里来来往往,自己却因公共交通工具严重不足而不得不拼命挤车。他们的失望和不满是大量的,而能使他们感到宽慰的事情又实在太少了。他们当中许多人吸毒成瘾,许多人盲目地以流氓行为来发泄心中的怨恨。”[30]原因很简单,税收的征与用,都背离了人民的基本福利要求,背离了税收的终极目的。不论税收的征收与使用,都是围绕巴列维王朝的王权得失而转。这样,整个国家的税收治理结构,岂不出现扭曲和错位,结构性弊端就日益显现,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社会矛盾越来越激化,各阶层的普遍不满与日俱增,最终导致民心的溃散。事实上,在短期的经济空前繁荣之后,畸形的伊朗经济在1975年就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失调和混乱。由于世界石油需求萎缩,伊朗石油收入低于预期,政府的财政一下子就从上一年尚有20亿美元的盈余变为高达73亿美元的巨额赤字。为了弥补赤字,政府就对工薪阶层的税收从1975年的40.2亿美元增加到1978年的58.6亿美元[31]。同时,由于大量的石油美元突然注入,致使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卷土重来。广大民众的生活费用1975年上涨9.9%,1976年上涨16.6%,1977年上涨25.1%[32]。而在“白色革命”初期曾经受惠的农民,也因为随后政府的放任不管,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由于农民因缺少资金、技术、生产落后,生活继续贫困甚至更加恶化,对的态度也逐渐变为失望和不满。直接的后果是,革命后比前缺粮更严重。1973年比1969年进口农产品增加2倍,1974年仅小麦进口就达250万吨。[33]

其实,一切社会变革,不论是革命还是改良,最不可饶恕的失误就是在根本方向上出现了误差。一旦在这方面犯了错误,纠错的成本是无法估量的。碰巧的是,伊朗不幸踏上了这条不归路,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最终失败的种子。因此,迎接它的命运只能是失败。

警示之三:内部机制能实质地监控“税权”吗?

阿克顿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34]这是因为,大凡绝对权力,都是不合法的权力,都是未经被管理者实际授权的权力,也是缺乏实质性权力制衡与监督的权力。因此,这样的权力,如果不被滥用才是意外和特殊。

伊朗“白色革命”,自始至终都是在巴列维的独裁专制权力下导演和推动的。无疑,巴列维国王的权力是绝对的、全权的、无限的。也意味着,惟有巴列维国王一人拥有国家治理的全部自由,除此之外任何人,包括王公大臣们,管僚集团,都没有自由,都无权管理国家的一切公共事务,包括税收事务。这样,“白色革命”看似动机纯洁和高尚,实际上就其本质而言,是最无耻、最不人道、最不自由、最不公正,自然是最缺乏人权、法治、民主、宪政的所谓“白色革命”,是杀人不见血的“血色革命”,是厚黑无耻的“黑色革命”。“白色革命”至多是巴列维国王一厢情愿的幻想,是巴列维国王为了维护独裁专制,借用国家公器与资源而主动发起的一场赚取合法性的公关谋略。

所以,巴列维国王为了解决普遍的腐败与浪费而刻意组织起来的反腐组织与机构——“皇家调查委员会”,其实既是非法的,也是无力无效的,根本不可能对伊朗体制性的腐败产生实质性的遏制与惩治。特别是在急剧扩张,迅速发展的工业化与经济崛起之时,这种来自内部的监督根本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腐败几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毒瘤,始终潜存在伊朗专制体制的体内,只待时机成熟,就不可避免地阻碍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对此,沙利文早有洞察:“缺乏充分准备就投入建设庞大的工业企业,肯定会形成瓶颈问题。这些瓶颈问题往往是在同官僚机构打交道时碰到的。按照古老的波斯传统,官府的关节只须用钱就能买通。鉴于这些计划规模宏大、投资巨万,稍有拖延就会造成严重损失,因此行贿的金额十分惊人。结果,贪污盛行,涉及到政府最高层,而且事实上也涉及了王室成员。据我看来,强制推行工业化计划所带来的贪污之风,是对国王及其政权的一个重大威胁。”[35]对腐败,不能说巴列维国王没有觉察,否则,就不会成立所谓“皇家调查委员会”。甚至在他流亡国外的生命最后时刻,依然认为成立于一九七六年秋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是监督官员的最佳机制:“这是检查国家事务的现代化服务机构。在我看来,这种自我评价的办法比西方国家必须依靠‘忠诚的反对派’的办更加可靠、更加公正。反对派的批评很少以客观情况为依据。可惜的是,同我们后来的许多条款一样,这一条也没有来得及取得成果。”[36]在巴列维看来,西方民主制那一套,“他们要求‘真正的议会民主’,实际上只不过是蛊惑人心的宣传,结果将是对民主的歪曲与讽刺。这种民主常见于威信扫地的多党制。我所要的是增进我国实际利益的真正民主,但是,我的对手们对这个主张不感兴趣。”[37]认为“只有在君主立宪制的庇护下,伊朗各级生活才能广泛实行民主化。”“因此,为了实现真正的帝国民主,就需要有一个君主从上边进行统一。”[38]并一再强调,伊朗此时仍要首先发展经济:“没有白色革命,民主在伊朗将只是一种幻想,建立在饥饿、无知及物质和精神堕落基础上的民主只是一种讽刺,最终将成为民主最险恶的敌人。”[39]

然而,巴列维似乎直道流亡国外,告别人世,都没有弄明白,它失败的真正根源就在于自己坚守的专制体制本身的极端恶劣性,在于他没有弄清楚自己所奉行的独裁制度,本来就是一种违背人性的、极端不人道、不公正、不自由的体制,这一体制性,是从根本上拒斥广大民众监督的,是从心底里敌视广大民众的。因此,其权力自然缺少民主制度的根本性约束,法治制度性的根本性约束,以及宪政制度的根本性约束。所谓的“皇家调查委员会”,不过是为国王一人负责办事的机构,秉承的只是国王一个人的意志,监督和制约的只能是皇家之外运气不好的官员,而对国王及其皇家成员的监督与制约,只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对“税权”的监督也不例外。事实上,伊朗最大的腐败者就是国王及其巴列维家族。他们富甲天下,王族成员总共63人,却在瑞士银行有数十亿美元存款。国王本人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用黄金建造厕所,花费10多亿美元为自己预修坟墓。首相和各部部长也照此办理,想方设法为自己捞钱,除公开的合法收入外,纷纷在各大公司和政府机关设立秘密预算,日常生活甚至“从荷兰买花,从法国买矿泉水,从东地中海购买野味,从非洲购买水果”。[40]据一家美国杂志称,到1977年,伊朗官僚腐败的程度“已经达到沸点”。1973—1974年度的调查显示,伊朗人贫富异常悬殊,最富的20%的人占总消费的55.5%,而最穷的20%的人仅占总消费的3.7%[40]。城市化过快导致城市贫民人数激增,住房奇缺和房租飞涨,也成为困扰伊朗城市的尖锐问题。[41]毋庸讳言,一个国家最大的腐败和浪费,最可能发生的领域就是财税,这是一种体制性的、披着合法外衣的腐败。巴列维至死都不明白——只有权力互相制衡、限制的民主宪政,才是防止、反对腐败的有效措施和根本制度,而由皇家掌握大权,自我监督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根本无法制止腐败。“帝国民主”其实并无民主,已成笑谈。[42]

警示之四:谁有权剥夺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在伊朗“白色革命”发动前,巴列维国王已经全部垄断了伊朗的国家权力,剥夺了广大人民所有的政治自由,实行一统天下,独裁专制。1957年,军事管制结束后,为了防止反对派东山再起,巴列维就开始采取一系列强化专制统治的措施。首先是加强情报安全部门,建立了伊朗“国家情报与安全机构”,即臭名昭著的“萨瓦克”。接着下令召开议会和参议院联席会议,修改宪法。修宪后,议会的议员人数从136人增加到200人,议会的任期从两年延长到四年,议会法定人数降至议员总数的一半。而且,新规定赋予国王搁置议会通过的任何财政议案的权力;被搁置的议案,须经议会以与会人数的2/3多数再次通过后,方能成为法律。可以说,通过修宪,巴列维最大地削弱了国会两院的权力,以便自己操纵国会两院,控制财政资源的分配,对付反对派。最后就是搞御用的“两党制”。巴列维授意在议会组织的两个党是多数党“民族党”和少数党“人民党”。当这一切安排好后,巴列维认为“白色革命”的机会和时机已经成熟。表征是,连神职人员都已经就范。对此,沙利文写道:“国王自己也认为,从此可以放手推行他的现代化、西方化以及世俗化计划,不再会遇到什叶教派的严重抵抗了。”[43]结果,清真寺就成为反对派唯一可能存在的政治活动中心,因为“在一个不能够在议会发泄不满情绪的社会里,相对来说不可亵渎的圣地,自然就成了持不同政见者的活动中心。”[44]

与此同时,巴列维开始全面控制国内议论,不允许社会公众自由地对国家的政策方针发表反对意见,包括剥夺广大人民的税收言论自由。事实上,巴列维时代国王直接控制了全国的一切新闻媒体,只有两家独立的报纸,同时必须服从每个月由安全部门的新闻审查口径。1975年,国王下令书报检查机关只审查发行量达到3000份以上的出版物,而且在印出来之前不予审查。这就使得出版商不敢冒然将书刊付印,以防损失无法挽回。这样,任何被视为对国王和政府有不满的言论,都会被严厉处置。而国家的司法机器,实际上越来越成为执行独裁者意志、镇压民间异见、剥夺自由和迫害人权的工具。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伊朗制定出台了“颠覆罪”、“煽动罪”、“泄密罪”等等,以便用来打压媒体、拘捕异见者和制造文字狱。此时的伊朗,一方面箝制舆论,另一方面扼杀学术著作,实行思想禁锢。同时通过强制灌输,控制学校教育。所有中小学,都在政府控制下,进行忠于巴列维国王的教育。大学则在国家严厉监管之下,可以随时解聘教师。而且,校园中布满了特务,师生言行无不受监控。就是对国内的知识分子,虽然国王少不得他们来协助开发这个国家。(可)要是一位大学教授发表了一种独立不羁的思想见解,马上就会被开除,或者甚至被捕。[45]并且严密控制群众组织,一切群众团体皆为官办,不允许独立存在。[46]

巴列维时代最典型最恐怖性的行径是,对反对派实施无情的镇压。其恐怖统治的最重要工具是“伊朗国家情报与安全组织”(简称“萨瓦克”),这个组织在50年代曾为镇压民族主义反对派而建立,后来则成为世界上最臭名昭著的镇压机关之一。1975年,大赦国际总干事提出报告说:“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有比伊朗更坏的人权纪录”。[47]这主要就是指萨瓦克的镇压行动。萨瓦克在全国各地遍布监狱,对犯人酷刑拷打,花样之新,手段之毒,令人发指。其人在国内国外肆意横行,随时对伊朗公民实行暗杀、绑架等活动。“多年来,它随意捕人,非法刑讯,残酷折磨,以此镇压任何对国王统治的反抗。”[48]就在圣城库姆前方的卡维尔沙漠里,萨瓦克“有恃无恐地在这个荒无人烟的辽阔地区,把国王最危险的敌人毁尸灭迹。死者被装进口袋,然后在盐碱荒野上空从飞机里扔下。”[49]其暗杀活动中最著名的一次,就是在伊拉克刺杀了对国王最有威胁力的反对派领袖巴赫蒂亚里。巴赫蒂亚里是伊朗强大的巴赫蒂亚尔部落的首领,也是萨瓦克的第一任领导人。除“萨瓦克”外,巴列维还有一个机密机构,叫“国王检查组织”,专门对高官重臣实行监视。此外,由15名上校组成的达弗塔雷•维杰赫组织则是真正的情报安全核心,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底细。总之,王朝用重重迭迭的特务组织监视每一个伊朗人,一旦略有不慎,就立刻召来杀身之祸。[50]结果可想而知,全国万马齐喑,听不到一点批评意见,这就使得从国外泊来的诅咒之声吸引了无数心存不满的伊朗人。正如哈里戴所说,在专制统治下,一切过错都要由国王一个人来承担,当经济形势好时,尚不会出大问题;“但是在后来那些年份里经济恶化的情况下,这个因素就变得相当严重了。”[51]

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专制恐怖氛围里,广大纳税人有何基本自由与权利,他们的政治自由与言论自由,会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因此,所有税收的意志,体现的就只能是巴列维国王一个人的意志。自然,所有对“税权”的监督,也只能形同虚设。

警示之五:没有公正的税收与抢劫集团有何区别?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说:“如果没有正义,王国和大的抢劫集团有什么分别”[52]诚者斯言。在伊朗,根本谈不上什么基本的公正。巴列维家族本身就是一个依靠暴力与专制支撑的特别集团,他们享有大量看似合法但却极为不合理的特权。伴随“白色革命”的“深化”,财富就在巴列维的独裁暴力掩护下,迅速集中到了恺加王朝的一千家名门望族和巴列维王室的五十个家庭之中。同时在这些达官显贵、太子公主周围又聚集了一大群借助权力新生的暴发户,形成了伊朗的所谓“上流社会”。据《金融时报》的调查,“国王、他的姐妹和王亲国戚至少在一百零五个工厂企业的财政上插了一手,合股经营了十七家银行和保险公司、二十五家冶金和矿山公司、近五十家建筑公司和数量类似的食品厂。巴列维家族控制了二十四家豪华饭店,实际上垄断了旅游业、公寓居住区、商业中心以及附属的水泥和钢铁制造业……”[53]

结果,在国家内部,一边是以钱权为粘合剂团聚起来的统治集团,另一边则是生活水平日趋降低的劳动阶层。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托克维尔说:“对享有特权者来说,最危险的特权是金钱特权。人们一眼就能看出这种特权的范围有多大,等看清楚时,便十分不快。金钱特权所产生的金额有多少,它所产生的仇恨就有多少。追求荣誉,渴望领导国家的人,为数不是太多,但是不想发财致富的人却少而又少。许多人对谁在统治他们可以不闻不问;但是对其私人财产的变化漠不关心的,却寥寥无几。”[54]当代正义论大师罗尔斯精辟地指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55]无疑,伊朗“白色革命”给广大民众带来的却是极大的不公正,而这些都与税收统制结构的错位有关。如果一个国家的征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结构出了问题,就等于它的基础与基石开始松动,其距离危机与危险的悬崖就很近了。因此,阿萨德·阿姆罗依认为,巴列维国王在60年代所推行的“白色革命”是非常没有根基的革命,可以用伊朗的一句谚语来形容——“把自己的胡子剪掉贴在头发上”。用中国话来讲,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它把农业全部破坏了来发展工业,而工业又完全受西方的控制,并非从基础工业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同时,石油价格暴涨,使得国家一下子变得特别富有,这样的经济发展不过是虚幻的泡沫经济。此外,当时伊朗购买了许多先进的机器设备,现代化程度陡然提得很高,受雇佣的人很少,大量散失家园、涌入城市的农民工没有工作,大量的人失业,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56]

总之,伊朗“白色革命”给予世人的警示与启示是多方面,其中税收警示最值得后世关注和重视。100多年前,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曾在分析法国大革命的原因时就指出:“经济的飞速发展,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国家经济繁荣。这种不断增长的繁荣,未能安定民心,却到处激起了人们的不安情绪,恰恰是在法国经济状况得到最明显改善的地方,群众的不满达到了顶点。”[57]这无疑是在警示我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税收超常增长之时,一定要注意遵循税收的终极目的,从根本上解决“税权”的合法性以及制衡与监督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各种税收基本权利,诸如政治自由、经济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等根本问题,必须坚决捍卫征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公正。

这些,恐怕就是伊朗“白色革命”给予世人最大的税收警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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