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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流失已经成为我国税收领域的一项顽症,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工作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本文对税收流失的概念、形式、现状和产生税收流失的因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了治理税收流失的初步措施。
关键词:税收流失;税收政策
所谓税收流失,是指各类税收行为主体,以违反现行税法或违背现行税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导致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额的各种行为和现象。这里所说的各类税收行为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作为征税人的税务部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流失主要表现为以下种种现象和行为:
1.偷税。2.逃税。3.漏税。4.骗税。5.抗税。6.欠税。7.避税。8.非法的、任意的税收优惠和减免。9.征税人违规导致税收收入减少。
一、我国税收流失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新的税收制度的贯彻实施,税收已广泛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全国税收收入25718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GDP)的18.1%,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改善综合国力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轨期,国家法制尚不健全,人们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诚信纳税的意识还远没有得到树立,各种偷逃税现象还大量存在,税收流失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24万余户,查补总收入为369亿元,若按50%的查补率乐观估计,税收流失也在300亿元以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测算,我国地下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左右,按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18%匡算,2004年,我国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约为3696亿元。据国情专家胡鞍钢的保守估计,目前我国的税收流失约在3850-4450亿之间。从各种渠道的信息来看,目前我国税收流失情况已十分严重。所以,加强对税收流失的研究,对税收流失进行有效的治理,最大可能的减少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前我国引起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我国目前的税收流失是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混合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产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引起税收流失的动因。
我国现阶段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都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而现阶段,国家与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来进行的,税收直接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再分配,这种分配形式的主要特征是无偿性。因此,税款的多征与少征,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者的收益。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时,为了使自身收益最大化,便会采取各种手段偷逃国家税款,造成税收流失。
(二)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税收执法力度不够是税收流失的政策原因。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进一步改进,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建设仍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1.法律体系内部存在重大缺陷。现行税法形式体系不完善,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也没有相配套的税务违章处罚法、税务行政诉讼法等。2.现行税法立法档次太低,许多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开征,税收立法呈现立法行政化趋势,税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不够。3.现行税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操作性较差。如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规定、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规定等在实际的税收征管中操作难度都相当大。同时,税务机关的执法独立性较差,《征管法》虽然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由于需要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这些规定往往得不到落实,使偷逃税现象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税收流失。
(三)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低,是产生税收流失的体制因素。
1.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征管质量不高。1997年以来,虽然逐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但从几年来的运行情况看,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出现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务机关内部岗位职责不清,管理任务不明,淡化了税收征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而重点稽查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量,造成了税收流失。
2.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当前,知识经济的浪潮扑面而来,拥有现代知识,具备创新能力的人才将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决定性的因素。近年来,为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税务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但纵观税务干部队伍的现状,却十分令人担忧。一是专业型人才不足。二是复合型人才缺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复杂的税收工作需要,造成了税收流失。
3.税收征管手段仍显落后,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亟待加快。近年来,税务系统大力加强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但由于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全国的发展不协调,没有在全国形成网络。同时,由于没有与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联网,无法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使计算机管理的效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地下经济规模巨大,是税收流失的重要因素。
各种数据和信息表明,目前我国地下经济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影响,由于地下经济活动几乎完全脱离了税务机关的监控和管理,税收基本处于完全流失的状态。
三、税收流失的治理对策
(一)提高立法层次,加大税收立法执法透明度。
1.制定颁布《税收基本法》,对税法的定义、原则、税务机关的组织机构和权力义务、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务争议、税务中介和等进行明确的界定,使其真正起到税收领域的“母法”的作用。
2.提高现有税法的法律级次,增强税法的法律效力。(1)对于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经过修改后较为成熟的就按照法律程序尽快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审议通过,使之升格为正式的法律。(2)修订现行税法,以达到税法体系的内外统一。
3.强化税收执法,确立“严管重罚”的治税思想。在严格遵守《征管法》规定的处罚幅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对各类税收流失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按税法规定严格加收滞纳金,增加偷逃税者的风险预期和机会成本,减少税收流失。
4.强化税务机关的独立执法权。应考虑建立包括税务警察和税务法庭在内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使税务机关可以进行独立执法,不受其他部门干扰,增强对各种税收流失行为的威慑和抑制作用。
(二)改革完善现行税制。
1、改革完善增值税,充分发挥增值税优势。
尽快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加速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其扩展至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等等。
2.完善个人所得税。
(1)随着征管环境的改善和征管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并最终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2)降低名义税率,减少税率档次,简化税制,加强征管。(3)建立科学的费用扣除标准。
(三)立足现实,着眼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建立税收征管新秩序。
首先,要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纳税的遵从意识,强化公民对税法熟悉程度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其次,坚决堵塞会计信息失真的漏洞。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严惩虚假错误信息的披露者。再次,要加大税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征收管理水平。最后,要继续完善和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改革落后的征管手段,提高税收效率。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击地下经济。国家应尽快建立打击地下经济活动的有关制度,增强对走私、造假、盗版等破坏性、危害性较大的地下经济的打击力度,从制度上不断压缩地下经济的生存空间,减少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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