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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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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摘要】目前,我国在社区矫正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依旧存在较大问题,阻碍着我国矫正人员管理的效率,作为相关有关部门,必须要积极探索相关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为提高矫正人员的管理效率的提高提供支持。

【关键词】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信息化

社区矫正属于国家刑罚的一种方式,2003年开始在我国部分省份进行试点,2012年在我国正式的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是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方式。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确定到至今已经8年的时间了,经过多年的不断的探索和研究,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不断地改进,到今天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国的发展制度,对我国的刑罚的执行和对罪犯的管理改造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化的大力要求和建设,社区矫正的信息化也不断地随之发展,为后期社区矫正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技术手段和经济条件的诸多限制,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并不全面,只是基于部分地区的试点,大部分地区仍然没有建立信息化的建设系统。目前,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必须从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发挥社区矫正在我国司法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社区矫正的信息化概念

社区矫正来源于19世纪末期近代学派的社会化思想,相对于传统的监禁模式而言,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罪犯处理模式。[1]19世纪的时候,随着监禁模式弊端的不断显现,社会开始寻找一种新的罪犯的处罚方式,西方国家倡导民主自由,为了打破监禁处罚的模式,一种新的模式——非监禁刑罚的处罚模式被提出,这就是期初的社区矫正。随着非监禁模式传入中国,我国也开始进行相关的研究,但是我国的司法体制不允许这种落后的劳教制度的存在,逐步地进行改革,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信息化是指通过电子设备对社区人员的位置进行监控,从而实时掌握社区人员的具体动态,保证社区人员的安全。在社区矫正信息化模式下,对于社区人员的监控全部由信息自动化完成,极大的节省了社区人力物力的支出,而且信息化监控的效率十分高,能够快速的发现社区人员存在的危险并报警,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社区工作人员行动的效率,保证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一)加强社区矫正的档案信息管理。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一直是一个较大的问题,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升社区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工作人员将服刑人员的有关信息输入之后,信息化系统将会自动形成相关的动态指标,而且信息可以便于相关部门的随时查看和跨部门的调用,解决了不同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另外,信息化系统计算和汇总的准确率较人工计算汇总来说大大提高,出错率几乎为0,这为后期的档案使用的实用性奠定了基础,保证了有关部门的决策和计划的制定实施。

(二)实施矫正对象全程监控,防止漏管和脱管。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这对社区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社区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对于矫正人员的管理,社区根本无法做到有效的监控,脱管漏管的情况时有发生。实行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使用导航系统对于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时时跟踪矫正人员的行程,保证矫正人员时时掌握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实施信息化,极大地节省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本,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其效率,同时,社区矫正信息化能够有效防止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保证社区工作安全到位。

(三)为矫正人员的科学研判提供依据。对于矫正人员来说,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将会影响到后期相关部门对他们的研判结果,所以,为保证后期研判的公平公正,对于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就需要有一个比较公正的评价,但是,由于人工监控的局限性,对于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的监控并不全面,因此,在后期的研判中可能会造成研判结果的片面性,从而无法保证研判的科学性。[2]实施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之后,由于信息化管理是24小时的时时监控,所以能够有效地反映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综合表现,从而为矫正人员的后期研判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保证研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减轻了相关部门的研判压力。研判结果的科学性也可以影响矫正人员的心理,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三、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社务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未普及。社区矫正信息化的系统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便利和作用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国家也正在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但是,由于技术和资金问题,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并没有得到全面普及,相关的运营商目前并没有办法能够一次性提供如此复杂的通讯借口,这使得目前的信息共享工作依旧无法展开。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将直接影响工作对接的效率,在平时的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商问题,导致工作量加大,社区对于矫正人员的管理也是极大的考验,对全面实现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监控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

(二)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教育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监狱对于罪犯的管理原则依旧是惩罚手段和教育相结合,根本的目的依旧是通过教育使得罪犯能够积极改正,重新步入社会。对于社区矫正人员,他们的犯法行为比起监狱的罪犯要轻很多,所以对于他们的管理要更加的人性化,要最大程度地给予他们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不是通过惩罚手段来使他们进行改正。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区矫正依旧以惩罚为主,没有从根本上达到教化矫正人员的目的,所以,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管理建设仍旧处于初级阶段,距离真正发挥其作用依旧有较长的路要走。

(三)缺乏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的专业人才。科学技术和管理人才是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关键,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都是由当地的司法机关牵头,但是司法机关内部能够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的人才却极其有限,在各社区进行矫正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人员也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社区的编制人员较少,大多数属于公益岗位,并不具备管理矫正人员的素质,这就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速度。

四、社区矫正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一)加大社区信息化的建设力度。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是我国司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依旧不能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需要,必须要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这项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帮助,共同建设。国家要依据相关省份的实际情况给予其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大基础网络的建设,为基层的矫正人员管理部门相应的自主权,增强社区管理的实际作用。司法局要大力帮助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建设,为社区矫正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3]

(二)保证社区矫正管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我国对于违纪违法问题人员的管理都是以教育为主,为此,我国各司法单位配备的相应的教育人员,帮助相关人员在教育期间掌握一定的技能,以便教育结束之后能够顺利地走入社会。针对目前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家要命令相关部门及时做出相应的整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正确的导向,帮助其及时改正。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的不足仍旧是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为了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必须保证相应的人员配置以及技术配置。司法部门和社区要注重对于信息化建设的人才的培养,针对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在自我培养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招聘相关的专业人才,加快信息化建设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社区要针对相关的技术人才给予特殊的照顾,鼓励他们认真钻研,积极突破,为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社区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相关社区应该积极上报,与上级单位及时协商沟通,努力解决。

五、结束语

社区矫正档案信息化管理建设中的问题通过不断地探索一定会解决,我们要在不断的科学进步的过程中积极发现提升相关工作效率的新方法,为矫正人员的管理提供新的好渠道,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红岩.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与完善[J].学术交流,2011(4):15-16.

[2]刚彦,王敬.浅析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5):15-118.

[3]吴爱英.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J].中国司法,2010(11):6-11.

作者:赵道 单位:南昌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