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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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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位置

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普遍价值和制度逐渐在地缘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意义上演进的世界”,[1](中文版自序)但是民族仍然是当代世界的主要制度。对于国家来说,在前全球化时期的最大忧患是担心被看得见的敌人所消失,而在全球化时期的最大忧患是担心被看不见的全球力量淘汰出局。全球化是对地域国家的超越。全球机制化、制度化是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也是对国家及其边界的超越。全球化的不断上扬,势必孜孜不倦地寻求全球政治空间。“我们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对旧政治空间那种坚定不移的确定性正让位于新的、但仍然只是部分可辨的制约性与可能性”。[1](第11页)全球化对国家的挑战及其解决方式,将是全球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21世纪国家发展中必然面对的问题。但是,国家不应把全球化视为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而应视为积极参与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国家的理性起决定性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只有适应并正确应对的国家才能生存与发展。关键之点是,国家必须明确知道自己在全球化中的位置,包括优势与劣势,以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随着新世纪、新千年的开始,国家应当扮演一个新的角色。

全球化是国家面临的最严峻的课题。全球化意味着对国界的不断跨越、全球制度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跨国力量及次国家力量的不断膨胀。就全球化这一客观进程而言,国家处于应战的被动地位,难以防止国家权力向上、向下的转移。与此同时,国家在这一客观进程中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扮演着主动策划者与基础性角色。

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到20世纪,民族国家体制从欧洲走向全世界,但是,民族国家的生存方式是相对封闭的,边界、主权使国家成了“围城”。几百年来,世界生产方力的发展不断地冲击国家这一“围城”,而国家一直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及至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的全球化大潮酿成,人类发展的局部性与封闭性正走向终结,封闭性的民族国家形式远远不能适应世界生产力突飞猛进所造成的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形势,也不能适应在许多方面必须进行全球治理的世界形势,两者的矛盾终于揭开了盖子,国家面临巨大的挑战,既有外在的挑战,又有内在的挑战,不得不作出新的选择。

全球化的大趋势正在迅速改变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统一在民族国家内的状况,使国家与全球社会的相互依存性越来越大,全球化对国家的冲击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但在政治层面最具挑战性,其影响集中投射在国家主权上,严重地侵蚀和弱化国家主权,国家自主性受到严峻的考验。

主权是民族国家特有的本属性和固有的排他性权力。从本源上和本质上来说,主权具有至高无上的特性。黑格尔认为主权代表国家富有生命力的统一。国家凭借主权可以以最高权威和独立自主的方式处理它的一切内部事务和外部事务,不受其他国家、实体或力量的干涉和影响。主权的属性有内外之分,即对内主权——国家的最高政治统治权和对外主权——国家的对外独立权。对内主权是国内社会的垂直权力关系,对外主权则是国际社会主权间的水平关系,后者从来就是一种受到相互制约的平等关系。为了在良好的国际关系发展中获取国家最大利益,国家行使主权需要自我克制和控制,以便与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保持平衡。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是国家立于世界之林的命脉所系,也是现代国际关系活动的基础和准则。主权是一定历史环境的产物,是以世界民族国家体制的存在为客观基础的,民族国家及其形成的国际社会依然是当代的显著特征,在可预计的将来,它们不会显露出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征兆。但是,主权既然是历史的产物,也必然随着历史进程而演化,必然与变动中的国际环境相平衡,与变动中的国家利益相适应,换言之,国家的存在及其利益是它在主权问题上选择的内在动力,国际环境嬗变是这种选择的外在动力,这意味着主权的特性、地位和作用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进程中会不断发生变化。在当前的国际关系转型时期,这种变化尤其明显,具有典型意义。

其实,主权并非是先验存在的东西,而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众所周知,欧洲由中世纪向近代转型之际,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它们彼此之间以及它们与国际体系的互动才建构了主权和主权国家,奠定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基础。300多年来,对国家及其主权中心地位的认可一直是国际政治的根本特征和基石。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转型、上述互动的深化,主权必然面临不断的重构,因为主权将特定的国家权威与特定的国际社会结构、政治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它随空间与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社会建构的意义上来分析主权的变动性,我们同样会发现,全球政治生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生活,是多种社会关系之和,主权建构在这种社会关系特别是国家相互间有意识的社会交往活动之上。随着全球化与全球问题不断推动国际权力相对集中,国际机制与国际制度日趋扩展、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非国家行为者积极参与全球决策,跨国家治理日益增多,全球政治生活不断扩展和深化,主权也不断改变着自身的属性,这是国际关系互动实践不断建构的结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考察和把握主权的时代变迁。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过程中,在国际政治向全球政治发展的历程中,经历着社会性的重构。

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体系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国际俱乐部或国际共同体,主权就是俱乐部的成员资格或共同体颁发的行为许可证。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是独立的,互不从属的。主权国家间的这种平等关系要通过平等的相互承认来确定,在此基础上,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国际社会或国际共同体。

由此可以看出,主权既有体系层次上的意义,又有国家层次上的意义。可是,这两种意义是不一致的。国际体系对主权的规定是抽象的、平等的,因而体系层次上的主权是同质的。如果体系对主体的质的规定性能完全贯彻,那么在国际社会中有关主权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事实上,主权在法理上、形式上的平等受到实质上不平等的冲击。这是因为在国家层次上,主权的实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由于“国力就是主权的必要条件,但并不一定每个国家都能做到。任何情况下,国力都不是一个充分条件。”[1](第107页)在国际体系中国家主权以自我国力为基础发挥作用,而体系结构和进程揭示国家间实际能力分布的差异性和不对称关系,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处于民族国家的初创阶段,政治、经济与社会结构不够稳定,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困难重重,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较弱,它们对内对外的重大决策以及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抉择,经常受到内外势力的干扰和干涉,总体上处于劣势地位,它们的主权处于脆弱状态,而霸权与强权国家利用其力量优势,奉行扩张性、干涉性对外政策,否定体系对主权的规定性。因此,在实际上,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是绝对不平等的,虽然在国际法上似乎享有平等地位。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现今的全球化并非是纯粹意义上的进程,而是与美国的霸权纠合在一起的。美国的霸权并不单单是在一般意义上侵害了其他国家主权的有效性,恰恰是充分地利用其在全球化及其所带来的全球机制化中的主导地位和独享的特权,把它的霸权有效地扩展到其他国家的主权领域,从而限制和削弱了它们的主权。伊娜雅图拉和布莱尼用政治经济的分析方法揭示了在体系结构进程中处于劣势国家所面临的主权挑战。他们认为,国际社会是一个世界的政治经济体系,由主体国家和资本主义的全球分工组成。主权是一个自我意识和形象的实现,所有主权国家都有形式上的平等权利和责任。主权实现需要一国资源或财富的支持,而通过生产或交换获取财富的活动则是按照资本主义的全球分工逻辑进行的。这样,国家的主权逻辑和体系的分工逻辑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在马克思和斯密的论述中都能找到根据。马克思提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变革把人从封建的奴役和等级中解放了出来,所有的人都获得了形式上的平等。但人对获取财富的需要又迫使自由的人参与到分工体系的商品交换中去,自由的人又变成了不自由的人。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把国家分成了贫富两类。富国之所以富是因为它们的劳动分工发达,分工是财富创造的关键。但是,斯密没能把这种分工放到更宏观的那些只拥有劳力和那些拥有资本的社会关系中来深入地分析。主权国家的困境就类似于个体的这种政治经济困境,国家的独立和平等只是在形式上而不是在实质上获得了承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主权是一个没有实现的目标。[2]

马克思主义强调国际分工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切国际关系都是某种国家分工的表现,随分工的改变而改变。生产方式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制约着整个世界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经济全球化意味着生产方式及国际分工的历史性变化。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生产力飞速发展的标志。它的意义是世界经济走向由各国经济结成相互依存、共同运行的整体,是在世界各国维持主权和地域疆界的条件下,经济意义上的国界线的淡化。这种淡化集中体现在新的国际分工上。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分工比起工业革命引发的国际分工更具革命性意义。这是一种以高科技、水平一体化、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新型国际分工,主要是由科技革命和跨国公司加以推动的。此次国际分工的结构性的巨大变革仍然是在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发达国家有着强势的经济地位,掌控着国际经济秩序及其机制、制度的主导权,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不利位置,主要从事简单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与出口。这种全球经济的分工必然反映到全球政治的权力分配上,由于在国家层次上,主权是国家相互建构的,这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主权上不得不面对弱势、困境和挑战。

西方国家用主权理论巩固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地位之后,就陷入了某种困境,即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所倡导的独立原则及平等原则与资本的无限扩张性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当代日益深刻化。所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走上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构成了全世界民族国家的绝大多数,它们积极接受和实践主权的最高性与平等性原则使主权理论无论在影响范围还是内容深度方面都具有世界意义。这是主权理论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也是主权理论蕴含历史意义的最大体现。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巩固主权之后进而捍卫其经济利益,力图在国际领域获得公正待遇,抵制国际垄断资本的剥削与控制,抵制国际关系中的强权和霸权,努力改变现存的不合理的国际政治与经济秩序,对由西方大国构建并加以控制的世界政治与经济结构及其功能的挑战,这成了西方与生俱来的全球性扩张的藩篱。挑战者均以主权者的身分活跃在世界舞台上,都紧紧依靠主权这一最有力的武器,依靠主权平等这一国际法基本准则,这是创立主权理论的近代西方思想家和政治家始料不及的。主权原则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震撼力,与西方大国的愿望和利益相悖。因此,主权在国际上面临两股力量的冲撞,一方面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落实体系对其主权的规定性而努力,这就是国家间的平等、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另一方面,霸权或强权国家践踏体系层次上主权规定性的本质,这就是主权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

既然主权的困境来源于体系和国家间内在的结构性紧张,而且,从原理上讲,这种结构性紧张是现存的国际体系所固有的,因而彻底消除是不可能的,虽然这种结构紧张是自现代国际体系确立之日起就已存在的问题,但是,全球化极大地改变了体系和国家本身,体系的整体性和联动性大大加强,国家对体系的依赖以及国家间相互依存性、差异性和不对称性也大大加强。在全球化进程中,一方面,国家必须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以新的思维,从新的视角,重新审视全球政治,重视全人类和地球的命运,重视共同的利益,洞悉世界各国除了以共同的责任感,非排他性、独立性的利益追求,明智和建设性的方式,共享整体性和多样性发展的成果之外,别无选择。在这种情况之下,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国际行为也有了新的生长点。国家利益的内涵开始深化,这突出地表现在国家间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着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国际合作、国际机制、国际制度甚至国际一体化建设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生存和发展方式。这种互动关系的实现是以利益的权力的让与为条件和代价的。另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倾向于利用全球化所塑造的结构和进程的力量巩固其有利位置,强化其对世界的主导权,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只有参与全球化进程,积极融入国际社会,才能取得发展,推进现代化,因而处于一种被动受影响的地位,极大地受制于国际社会及其主导者。在这种情况下,体系结构所展示的国家的不平衡性,以及体系进程所揭示的国家的不对称性进一步加剧,并且随着全球体系组织化程度的迅速提高,以一种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全球体系和国家间内在的结构性紧张空前激化,主权在全球政治中的地位和意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球性因素和外部性因素日渐影响政府的决策,主权问题凸现出来,各种贬低、否定主权的观点应运而生。

因此,我们必须在体系和国家两个层次上作出极大努力,以缓和全球体系和国家间内在的结构性张力。

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体系对主权的质的规定性,通过强化国际法与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准则,加强有关的保障机制和制度建设,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促进世界格局多极化,反对霸权主义及其新干涉主义等,来进一步落实主权平等的原则。

另一方面,在国家层次上,我们寄希望于力量的平衡,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力量对比趋于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力量的整合,只有逐步纠正世界力量的失衡状态,才能使主权的困境不断得到缓解。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世界各国进行了富有成果的创新实践,它们在主权问题上的选择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它们在全球化进程中考察国家主权的变化,在主权问题上采取积极的态度,注重在与其他国家的互动关系中建构主权的新形态,把可自我调节的行动自由度与享有独立的方式统一起来,以适应全球化的新形势。现在应当在理论上作出阐述,确立国家主权的新分析框架,确立新的主观权,采取更自觉行为。尽管人们无拘无束地谈论主权的获得、失去或被侵蚀的方式,但主权说到底是一个政治权力如何行使或应该如何行使的问题。

为此,必须对主权内涵进行层次分析。主权的本质和内核是对内最高统治权及其对独立权,它在主权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一种核心权力,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本源。就国家人格和主权最高属性而言,主权是绝对的、抽象的、排他的、不可分割的、不可放弃的,这在全面的国际一体化和民族国家的消亡之前是不会改变的,而具体的主权权力则不同,它们是主权授予的下属权力,是主权的派生权力和具体表现,它们是相对的,具体的,可以自主限制的,可以自主让渡的。这种划分旨在为新的主权观奠定理论基础。

实际上,世界各国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都深刻认识到在全球化过程中国家主权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难以保证在单边主义的状态下作出重大决策,所有国家都要在全球政治空间中进行决策,调整自己的国内行为和国际行为,全球化的程度越高,全球体系越紧密,限制的压力越大,惟一的出路是在体系与国家、国家与国家的互动中进行互利的交换与互动,维持和增加合作关系,才能真正保有甚至强化主权,世界各国在主权的实践活动中已经对此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一方面,世界上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或已经在本质上放弃主权,美国是如此,欧盟各国也是如此,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对于作为弱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主权是它们的强大武器,在国内反对国家分裂,在国际上坚持主权平等,这不仅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保证国际关系实现民主化。因此,在涉及主权本质的问题上,世界各国的态度和立场都是刚性的。

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在当代的国际大趋势下,采取了柔性的态度,以自主适应的姿态,对具体的主权权力进行自主限制或自主让渡。这种自主选择,虽然历史上也有,却是偶然的、少量的,而在当代成为必然的、普遍的现象。它集中地体现在国际一体化进程中和发展中国家身上。

确实,在主权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有一个“度”,即不能超越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性。只要把握好这个度,国家就不会因此而丧失主权。换言之,决定主权丧失与否的不是国家自主限制与自主让渡的数量,而是它们对主权本质所产生的影响。从本质意义上来说,国家并不是彻底放弃这些主权权力,只是两者有所分离,只是共同行使这些权力,即在某种国际框架、机制或机构内政策协调或集体决策,必要时国家也可以收回这些权力。在这方面,欧洲一体化具有典型的意义。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成员国政府的最高管辖权和主权国家间的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受到了考验。且不说在有些方面欧盟有高于成员国政府的管辖权,即使像挪威、瑞士、冰岛这样一些非欧盟成员国,为了和欧盟建立紧密的经济社会联系,也不得不承认欧盟的规则具有优先性。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在欧洲一体化的实践中也发生了变异,大国在欧盟委员会中拥有2票,而小国只有1票。不过,华莱士认为,主权原则在欧洲一体化中并没有被废除,主权只是越来越以共同的形式出现。欧洲机制是专为专家等精英治理而设计的,技术管理型的治理被放在了欧洲的层面上,而政治代表仍保留在成员国政府手中。[3]成员国对主权问题的处理,事实上一直在坚持主权的本质和自主限制与让渡主权权力、坚持国际体系对主权平等的规定性和正视国家行使主权能力的差异性这两个方面总体上保持着良好的平衡关系。成员国选择一体化这条自主限制和让渡主权权力的道路,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并实现其主权。拥有欧盟委员会内一半票数的弱小成员国能够通过集体的力量否决大国提出的任何有损于它们关键利益的方案,从而有效地共同行使这些主权权力。

国家在主权问题上进行自主限制和自主让渡的必然结果是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即以必要的妥协和让步为代价,充分利用当今世界所能提供的各种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走向可持续发展和繁荣,这最终无疑会强化国家的主权地位。

简言之,主权理论是一种发展的理论。当代的主权理论应当是一种层次理论,它指明了国际体系层次上主权平等的同质性与国家层次上主权实践的差异性,以及国内层次上民族与地区分离势力的猖獗,造成了主权的困境,它把主权的内涵分解为作为主权本质的核心权力和其派生的各项具体的主权权力,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和维护主权的本质,而各项具体的主权权力可以灵活地根据国家利益的需要加以自主限制,或自主让渡,其目的是要更好地维护主权的本质,使之成为我们在与全球化和谐共进中的根本保障。我们需要一种刚柔相济的新主权观,以化解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重大挑战。

当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民族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它们的境遇、心态、反应有很大的差异性。在全球化的漫长历程中,主权问题将始终是一个极其尖锐的问题。

总之,主权正在从传统走向未来,从古典的、封闭式的单向权力走向当代的、开放式的互动权力。在全球化进程中,这一趋势将加速。[4]

当一个日益卷入全球社会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国家,第一次遇到了它的能力发挥的边界的时候,其主权面临的基本问题是自主性问题。沃尔兹就指出,“说国家拥有自主权,并不是说他们可以随心所欲,不是说他们不受其他国家的影响,不是说他们可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主权国家可能四处碰壁,被迫以他们不希望的方式行事,而几乎无法做他们愿意做的任何事情。国家的主权,从未要求国家不受其他国家的行为的影响。拥有主权和具有依赖性并不是互相矛盾的条件。主权国家很少有过自由而轻松的生活。那么什么是主权呢?说一个国家拥有主权意味着它自己决定如何处理它自己的内政外交难题,包括是否要从他人那里寻找帮助,并通过对它们承认义务而限制自己的自由。国家确定自己的战略,制定自己的路线,并就如何满足它们所感受的任何需要和产生的任何愿望作出自己的决策。”[5]这也就是说,国家主权的实际运作往往体现在选择自主性上。

全球化的魔瓶一经打开,足以激活影响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社会乃至文化自主性的各项因素。目前,政治的全球性特征十分明显。

这首先表现在政治自主性层面上。从国际看,全球化迫切需要共同规则,在全球化浪潮中出现了组织化和制度化趋势,日益发展的国际组织、国际制度和国际法,都拥有合法性的资料和某种超国家权利,对国家行为进行广泛的限制,对国家种种敏感的政治问题甚至政治体制进行广泛的国际干预,干预力度空前强化,约束力不可等闲视之。从国内看,在全球化条件下,代表特定利益的利益集团、政治组织甚至地方政府容易受到外界的渗透和影响,向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威发起挑战。自主性既涉及全球政治国内化和国内政治全球化,也涉及国家与国外力量以及国内各种次国家角色的关系。必要的自主性对于维护政治权威的合法性,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国家安全的自主性同样遭到削弱。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国际机制与制度的权威性与干预性与时俱进,而其主导权又往往掌握在霸权和强权国家手中,各种强力干预以至军事干预日趋频繁,国家的安全自动性趋于弱化。在前全球化时期,国家主要面对军事安全,如今却要应付综合安全困境。全球化已经冲破了国家筑起的“围城”,领土边界丧失了原有的大部分限制与阻挡作用,越来越多的因素实现了跨国自由流动,特别是信息、人员、高科技、资金全球性流动,国际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分裂主义、贩毒等有组织的跨国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艾滋病全球肆虐,环境污染、难民问题跨国蔓延,它们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中给国家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带来了棘手的新课题,单靠国家已无法全面控制,国家保护本国综合安全的能力在历史上首次受到严重考验。

全球化对经济自主性冲击最大。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历来是国家的首要目标,这通常是在国家坚持经济自主性的条件下实现的。经济全球化推动的发展潮流正在跨越所有国家的边界,改写历史格局,原先那种完全由国家主导的经济已经汇入了全球经济,国家从全球寻找市场、资本和技术,寻找发展之路,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国家的经济目标只有通过国际安排才能达到,否则有被边缘化之虞。今天与其说一国经济被置于国家的疆界内,不如说被置于全球经济中,而一旦融入全球经济,随之而来的就是经济体制、运作机制和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以及对国际经济组织、制度、规则的依赖和遵行,在经济上已难以做到完全自主,经济自主性的有限性已是不争的事实。况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统一的全球大市场的形成,跨国公司、非政府基金甚至个人都能利用其掌握的庞大经济资源,以各种方式操纵、控制甚至摧毁一国的经济命脉。国家难以掌控全球化、信息化的全球经济活动,国家对经济活动传统的控制力和管理权已经无可挽回地衰退了。

全球化及其衍生的全球问题在社会、文化领域中也越来越强劲地显示其跨国性,由此引发种种社会问题,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冲击不仅产生社会问题,还造成道德危机和认同危机,国家在解决此类突如其来的新问题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难以标本兼治,因为这些问题均超出其自主性的范围。

全球化绝不预示着民族国家的终结,世界性民族国家体制并未显现衰败或消亡之态,民族国家仍会比人们预料的更长久地生存下去,国家会继续起到确定社会需求并保证需求得以实现的作用。目前,对国家的惟一要求是在全球化条件下必然地担负起协调、规划及适度管理的重要责任,并需要有效率、有权威地在各种两难问题上作出巧妙的平衡。在国家与全球化关系的判断上,绝对的国家主义显然是幼稚可笑的,全球主义则夸大了国家在全球化中的失效。衡量国家的真正尺度是其职能的多样性和适应性而非特定性,适应性是其本能。历史证明,国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强大的环境适应性。国家只要在新的全球化历史条件下重新定位,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简言之,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国家职能的淡化,恰恰相反,新的历史条件对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显国家的地位与作用。因此,与其说全球化削弱了国家的权力,倒不如说加强了国家的责任、生存和调适能力。国家是个开放的、不断与其外部环境发生互动的生命力旺盛的系统。环境的历史性嬗变具有激活国家的巨大作用,全球化孕育着国家新的发展契机。

国家适应经济变化的能力,并非徘徊于凯恩斯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在经济的战略调整、宏观政策手段诸方面,国家有广泛的选择余地。从本质上说,制度安排决定了国家协调一致的反应能力。国家的调整能力依赖于正确的发展战略和国际竞争战略,及时变动的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对可持续发展产业投资的动员能力,产业政策一直发挥着重大作用,国家也可以通过政策来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投资战略和创新战略,以至直接推动其实施全球化战略。国家不断地通过更新政策,为创造性调整开拓广阔的空间,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国家的国内战略旨在处理好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致力于治理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失灵,并通过对资源和权利进行再分配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市场经济需要法制化的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这种微观管理主要是以立法、行政、司法手段对市场主体行为加以规范化。总之,要在有效力的政府和有效率的市场之间达到平衡和补促。

随着世界贸易规则同质化压力的增大,国际金融跨国界迅速流动所带来的风险骤增,国家通过全球谈判,不断制订新的规则、制度,建立相关国际组织,力求提高对世界宏观环境的调节与控制,尽可能引导经济全球化较为有序地进行。这就是说,国家在全球化大潮中不是一个消极被动的角色,全球化不仅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可以有所作为、可以加以设计和引导的过程。这是国家在全球和区域层次上的战略。这种战略并不是要取消国家自身独特的身份和目标,而是越来越多地参与治理全球市场失灵的全球集体行动,运用合作性权力安排来保证从全球化进程中获得更大的收益。这是一种在全球化中应运而生的伙伴关系。国家和市场也是影响全球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吉尔平指出,“两种对立的社会组织——国家与市场——交织在一起,贯穿着数百年来的历史,它们的相互作用日益增强,逐渐成为决定现代民办国际关系性质与动力的关键因素。”[6]政府或市场任何一方作用的过度或不足,都会造成它们的缺陷或失灵,惟有二元机制相结合。

经验证明,国家不再是前全球化时期的封闭型国家,也不再是经济全球化被动的应对者,它正在扮演经济全球化积极的推动者的角色,在不同层次都做出了极大努力。实际上,全球化是大国推动、广大中小国家参与的历史进程。

全球化是个不平等、非对称性的进程,具有非均衡的特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地位、作用与收益诸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的增长结构是“中心——外国”结构,发达国家处于中心位置,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外围,中心是全球经济的增长极,它通过不对称的相互依存关系,使外围向它提供供给,而外围则依靠中心的需求。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心把越来越多的外围国家组合进它创建的等级制的全球经济体系,因而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则感受到一种无形的、越来越紧的束缚。此外,一般而言,全球化的冲击和影响对发达国家并非想象的那样大,因为它们的调控机制较为完善,应对手段多种多样,可供调动的资料丰富,利用机遇的能力强,“对他们来说,全球化是件好事,但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发达国家也在对全球化时代的新课题进行探索和反思,“第三条道路”是一种典型的折中主义的选择,力图在“左翼”和“右翼”之间另辟蹊径,走中间道路,它赞同自由市场竞争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改革社会福利政策,平衡权利与职责,扩大公民的社会参与,主张用国际合作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可以用武力干涉别国内部事务。欧洲国家是最古老的民族国家,当它们在全球政治、全球经济和全球社会的变化了的情况下遇到了其能力发挥的边界时,采取了进取型的深化一体化的态度,再次走在民族国家发展历史的最前沿,它们的主要对策是把国家的权力和职能进一步转移至欧盟,在超国家层面上建立相应的替代机制,建构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处理事务能力的实体。欧盟的实践与经验是否为民族国家应对全球化,以及编织全球网络提供了某种历史启示呢?至于发展中国家就有所不同了,开放并加入全球化进程是摆脱贫困落后的惟一选择,却也是一着险棋。国家应对全球化挑战和利用全球化机遇的能力,与其现代化程度、综合国力水平和决策能力成正比,发展中国家比起发达国家来,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全球化有鸿沟。要参与全球化,首先必须信息化。美国有54%人口上网,而发展中国家只有约0.6%。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全球化犹如现代神话,可望而不可即。这些落后国家由于不能有效利用互联网正日益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所以,并不是所有发展中国家都能顺利地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全球化有风险,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经济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国的失衡与危机都有可能引发其他国家的失衡与危机。全球化有陷阱,特别是国际游资不断制造或推动了全球性或区域性金融动荡,使世界各国深受其害。全球化有隐忧,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市场化进程,它在创造效率的同时使利益分配失衡,财富越来越向少数发达国家和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导致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全球化给富国带来的好处超过了穷国。

通常,发展中国家政府机构庞大,职能宽泛,界限不清,政府权威不足,形象欠佳,自控能力低下,领导能力、管理能力、调控能力与动员、整合社会能力较弱,法制不健全,权力腐败,民众的信任度低,可以说,“大政府”危机是一个普遍性、综合性的问题,它与全球化对国家职能的更高要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因此,全球化实际上是发展中国家深刻的社会变革过程。

由于全球化并非是一个纯粹经济的、客观的历史过程,它涉及政治与经济、社会与文化、政治与市场等基本问题。这首先表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上。国家的适应性变化能力总是在一定的制度架构中进行的,这就是说制度变迁能力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灵活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使国家能采取新的主动行动,从而保证政策的适应性变化取得成功,因此,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改革不适应全球化的官僚体制、政府体制和政治体制是一项急迫的任务。这项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政治发展的成功转型是政治体系在全球化开放条件下继续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也是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的关键,而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则是市场逻辑展开的前提。换言之,政治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球化对于发展中国家所蕴含的意义。

政府适应环境变化的基本方式是转变与更新其职能。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政府要同时致力于治理本国市场失灵和全球市场失灵,在两个层次上提供公共物品,克服外部性,如履行环境保护、人口控制、反对恐怖主义、打击犯罪等职能。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来说,还要克服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残缺不全等“市场缺损”。这只能“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法律手段,替代一部分尚不发育的、残缺的或运行失效的市场机制”,[7]用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的方法培育和扩展市场,最终按照市场的经济的内在要求改变整个经济体制,使之反映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并帮助经济体先学步后奔跑。与此同时,政府又要十分注意与全球化伴生的许多风险,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管理职能、引导职能、驱动职能是十分重要的。而政府的职能转变是与行政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和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密不可分的。同时,经济全球化把政府行为置于全新的环境之中,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发展中国家政府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和足够的实力,对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府的功能、特点、政策工具等难以正确把握和灵活运用,也难以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而娴熟地抉择扩张性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使之协调配套。发展中国家在管理跨国公司方面同样面临着诸多难题。总之,在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政府要同时兼顾、平衡主权目标、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需要在实践中培养政策制定的预见性、准确性和艺术性。这是一个长期的学习过程,它们已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不仅要通过法律和秩序来保障市场的正常运作,还要运用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来培育和扶植市场经济体制,使之趋于完善和成熟。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其前提是国家采取正确的发展战略,否则国家将成为经济衰退的人为根源。

有选择地适度保护国内幼稚产业是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这种幼稚产业应当具有三个特点:比较优势、预期收益大于保护成本和积极的外部效应。但是,保护措施要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和综合效应,保护力度要与产业水平相适应,并随产业的发展而调整。引进外资是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举措,要引导外资的流向,使之有助于本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对于本国企业则要大力加以扶植,以明确的国际竞争战略和必要的政策和信息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确保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经济长期安全。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面前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它们可以直接吸收发达国家以及某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资本,发挥后发优势。它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公共政策,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强有力的政府指导,各种政策调整,可以造就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宏观经济的稳定、人力资本的形成、贸易对外开放、投资和竞争的环境,这样,既把本国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开放进程,又使经济全球化对其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政府要更多地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这是历史的差异所造成的。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中,发展中国家显然不能按照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这个自由主义的原则来行事,如果只强调解除管制,忽视了政府的必要管理和调节,就会在导致政府失效以及随之而来的市场失效的同时,使整个社会失去了必要的保护机制,因此,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是不可或缺的,当然,全能、全权型政府必须让位于有限职能、有限权力型政府,政府的角色应从经济的计划者和生产者变成一个更具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能力的系统的设计师,它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政府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要遵循非歧视性、自由贸易、竞争、公正、透明度、可预见性等原则,政府行为要符合国际规范。只有这样,发展中国家才能把全球化所蕴含的超越式发展机遇变为现实。

发展中国家应当力争成为经济全球化规则、机制与制度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与制定者,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发展中国家成功应对全球化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否则,经济全球化难以达到共赢、共存和共同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