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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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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管理创新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传统的管理方式中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行政理念不深刻、法制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系统不完善等等。针对以上情况,文章以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作为切入点,对行政法视野下的社会创新方法进行研究,提出我国政府应该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通过服务职能的优化来体现创新性。

[关键词]

行政法;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社会管理创新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经济的发展与国家的稳定。这一理念最初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并从行政、法制两个角度出发,表达人民诉求,保证人们的基本权利。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管理的概念界定

为了探究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方式,首先要对社会管理的基本理念进行阐述。从本质上来讲,政府职能中包括社会管理,但它不是政府服务的全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社会管理中也包括许多内容,它不仅是以法制约束人们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有“管理自身”的意义。在社会管理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有着统一的执行规范,同时,在法制机构健全的同时,应该充分体现民主化内容,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每位公民的诉求都能够得到反馈,并化解社会中的矛盾。狭义上的社会管理形式是多样化的。首先,从管理主体上来讲,我国政府不仅关注社会团体,也代表了每个人的利益,以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整合,以构建城市与农村共同发展的“进步型”社会。从创新的角度而言,不同的专业领域有着不同的理解。在行政法价值的层面分析,“善政”是现代化国家追求的普遍理念。顾名思义,它是通过国家的自我改进和完善来建立合理的权利配置中心,并在优化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使社会资源能够平均分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创新社会的形成需要人民的共同努力来完成。只有公众都意识到自身的责任,配合政府的建设工作,才能够实现现代化格局的优化。为了突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本文着重从政府服务的角度进行挖掘和探索,体现行政法视角的价值。

(二)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不仅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先进理念,也需要全体人民的配合来达到践行的目的。首先,从其具体含义上来讲,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集中在“管理”与“创新”上。国家既要在原有管理方法上有所改进,也要提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一般情况下,政府会从经济、政治、法制、基础资源配备等几个角度出发,并在不违背国情与制度体系的情况下进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既不是传统管理方法的颠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社会管理创新体现的是活动的过程。同时,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长期的构建过程,但也要通过不断调整来完善,挖掘行政法制度中的合理性与科学化。但也必须意识到,创新的结果不具有永久性,它只能够保证一段时间内的社会繁荣。只有不断在管理中增强活力,才可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改变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各地政府要突破社会不协调的阻碍,为团体之间营造一种良性互动,并将缺位、停滞的状态补全,冲破现有形式的桎梏,是非常不易的。社会管理创新与新的价值追求有着一定的联结性。为了使现代化系统发挥其重要作用,国家应该通过相应系统的整合构建一种新的方法,并对行政法制度起到支撑的作用。另外,在行政法视域下,管理创新活动应该具有灵活性,将标准性规则作为制度完善的主体部分,并构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结构的转换来体现适应性。总体而言,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无限循环的过程,它需要人民和地方管理者不断在其中注入活力,并通过科学决策的方法优化内外部环境。最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是社会创新的基本保障,各地政府要保障其基本内容不动摇。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在短期内无法发挥其中的作用。首先,国家要确定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也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心内容。其次,要发挥管理的重要作用,在理念创新的基础上反映人们的整体诉求,以提高服务意识的方式加强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管理方法的创新

社会管理方法的创新是制度健全的关键,也能够强化人民的权利意识。社会管理创新不能只体现在理念上,应该与实践结合起来,并且在不断更正和改革的基础上找到适合人民发展的有效方式。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解决公共社会问题,保障人们在经济政治以及民主自由上的权利是创新的根本。同时,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也必须以文化、经济、法制三者的协调为准则,解决人们学习、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因此,从主要的创新方法上来看,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从政府与群众关系的角度来看,各地政府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社会中的作用,避免传统的权利意识,防止以权谋私侵犯人民利益的情况出现。同时,也要明确意识到:人民才是党和社会的核心,只有通过服务的强化以及社会组织结构的完善才能够突出管理的意义。群众也要学会合理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对不法现象进行监督,并对贪污腐败等情况加以制约。第二,社会政治体系应该以自由权利实施为导向,每位公民都应该参与到其中来,通过现代化的方式将诉求反馈出来。例如:国家可以在微博上建立“政府监督官方平台”,人们可以将监督内容及时发送出来,当地政府要重视并第一时间答复。以近期的“聊城辱母”事件为例,一审判决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偏向性,群众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反馈,当地政府及时做出了回应,并对没有履行其责任的警察进行惩处。由此可见,微博监督平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方式,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三,构建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防控预案。在一些社会群体性矛盾中,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很容易出现激化的现象。因此,政府应该从心理和物质需求两方面进行分析,善于利用“情绪管理”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后,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使民众主动参与进来,在行政法的视角下,各地政府要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并激发他们的民主合作观念,宣传并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形式主义、枉顾法律等情况的出现。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国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由于当前城乡之间的经济差异比较大,许多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但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流动家庭的居住环境较差,子女入学难以解决等。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应该对各地的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并以城市分区为主导,给流动人口的子女安排合适的学校,还可解决落户问题,健全医疗保障体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扩大服务范围,使流动人口生活得到稳定。只有将流动人口的衣食住行问题解决,才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基础。第二,推进对特殊人群的帮扶和管理。特殊人群的管理也是社会创新的重要部分。特别是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青少年,国家要帮助他们步入正轨。例如,对于一些吸毒者,政府应该聘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心理指导,填补心理上的空缺,给予他们高度的关怀。再如,对于一些在社会闲散的孤儿,政府要建立福利院,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助,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使他们长大后也能够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第三,发挥虚拟社会的管理作用。虚拟社会管理主要是指网络化监督方式,如,可以建立以民意反馈为主的信息官网,也可以让民众将想要了解的内容发送到微博平台,亦或是开设各地方政府的微信公众平台。民众可以对国家的一些行政法规定提出意见,加强监督使社会管理方式更加透明化。

三、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的作用

行政机关是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也是社会成员组织的主要机构。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府服务作用发挥的同时保障人民权益,并将政法机关作为执行中心,突出内部的优化性。在此理念下,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改革力度,体现创新管理的作用。首先,从精神层面来讲,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公正性,将社会矛盾的化解作为重点内容。其次,在法院、检察院以及投诉监督部门,应该推进民心工程的建设,确立公正公平的办事理念。总体而言,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相应的保障制度来体现,在增强社会团体互动的情况下优化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的作用进行阐述。从而得出结论:在行政法视角下,社会管理创新方式具有多样化等特点。国家应该健全行政保障机制,深化医疗体系改革,优化人民在社会中的权利。同时,也要确立综合性的帮扶制度,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利条件。

作者:于小龙 单位: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