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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和公共活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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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和公共活动领域

摘要:公共性问题关系到每个人,关系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因而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密切注意和深入解决当代社会的公共性问题,有助于从根本上引导人类社会走向公平、公正、合理的状态,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因此,从哲学的角度对当代社会的公共性问题加以思考就显得非常重要。

人类的现实生活包括公共活动领域和私人活动领域两个方面。公共活动领域问题的实质就是共性问题,对公共活动领域的关注也就是对公共性的关注。对人类活动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性问题加以思考,是哲学最重要的使命。关注公共活动领域是哲学的一个必要的维度。所谓哲学回归生活世界,不应仅仅是向私人生活回归,更重要是向公共生活回归。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通过政府改革来解决公共性问题或危机为标志的公共活动领域的当代转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

关键词:哲学公共活动领域公共性

前言

近一些年来,公共性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的一些专家学者从各自的角度分别研究了关于公共性的诸多问题,从理论上为我国公共性问题的解决做出了贡献。然而迄今为止,对于公共性还较少系统的、总体的研究,或者说还较少哲学的研究。换句话说,也就是,哲学关于公共性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为了能对这种状况的改变有所帮助,本文想就公共性的本质内涵,哲学研究公共性的意义,我国现阶段公共性的问题和特点,以及如何为我国公共性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问题来谈自己的一些体会。下面从三个方面来展开论述。

一公共领域的本质内涵与哲学之关系

1.公共领域的理论

1.1.1汉娜•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

阿伦特认为古希腊城邦的公共生活组织是人类政治活动的典范,因此她所援引的公共领域理论资源主要来自于古希腊的政治经验,她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也即经常被人们称为“古典型的公共领域”。她建议把它解释为人的三种最基本的活动:劳动、工作和行动。这三种活动都是极为基本的,因为它们分别对应于拥有生命的世人的三种基本条件。”

阿伦特认为人类的三种基本生存状态:劳动、工作和行动,分别对应着人与自然、人与文明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她认为,劳动是相对于人体的生理过程而言,每个人的自然生长、新陈代谢及其死亡,都要受到劳动的控制和制约,劳动是人的生命本身,其目的是维持人的生命。

总的来说在阿伦特的理论中,政治属于行动领域,虽不完全等同于公共领域,却是公共领域中重要的一个方面。阿伦特认为在开展政治活动的公共领域中,作为平等主体的人们应该讨论、沟通,这是一种人存在的真正的生活状态。阿伦特认为随着资本主义文明的扩张,公共领域逐渐被私人领域取代而出现萎缩,只有劳动而无行动,只有行动而无政治,因此在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中,她最关心的是如何把政治行动起来,她主张只有把公共领域恢复为实践政治的理想模式,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进步作用。但是由于阿伦特没有进一步思考如何使公共领域在代议制民主制度内部建制化问题,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其公共领域理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对于这种局限性的突破则由哈贝马斯来完成。

1.1.2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区别开来。私人领域包括狭义的市民社会,亦即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区域。除此之外,私人领域还包括婚姻家庭的内在领域。公共领域则包括政治公共领域和文学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以文化产品市场和“城镇”(town)的出现为基础,以俱乐部和新闻出版为形式,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将社会的需要与国家相连接。政治公共领域则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进化而来。公共领域在整体上介于私人区域和公共权威区域之间。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具有政治功能,他将经济市民变为国家公民,均衡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的利益获得普遍有效性,于是,国家消解成为社会自我组织的媒介。在这个时候,公共领域就获得了政治功能。哈贝马斯的政治公共领域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内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做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它的首要基本特征。第二,公共领域发挥自己政治功能的前提条件是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因此公开性和开放性是政治公共领域坚持的基本的原则。

1.1.3公共领域内涵

近代社会的公共性思想主要以一种消极或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从古典自由主义的内容来看,虽然是在自由的旗帜下包含着各种相互冲突的政治哲学,但大多数自由主义理论家以“自然权利说”和“契约论”为核心,就“有限政府”及其职能进行了多方面地探索和论证。无论是自然权利说,还是契约论,都是为了权力制约、市民利益、和公民的权利保障寻求历史前提和逻辑起点,而权力制约、市民利益、和公民的权利保障又是法治的根本和核心。因此,可以说近代社会把政府的公共性看作一种法律责任和义务。

公共领域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

(1)公共领域位于公共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张力带,行使着对公共权力批判监督的责任;

(2)公共领域是由尽可能多的人参与、表达社会意愿的一个公共空间,各种观点和意见能在其中相互碰撞、展开理性讨论;

(3)公共舆论是公共领域的核心,公共领域通过公共舆论形式发挥自己的作用。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背景的差异,各国公共领域的发育与成长的路径千差万别,就此而言,中国公共领域的建构,自然要扎根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我们承认,在关于我国社会自主力量问题的讨论中,借鉴了西方公共领域的话语,但这是以批判、超越的方式借鉴的,我们特别强调这一话语对我国社会现实的有效性。因此,我们主要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现代化过程着眼,立足中国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强调中国公共领域的自然生成性特质,努力营造公共领域问题研究的中国语境。

2.公共领域与哲学

哲学和其他任何学术、科学一样,不应当也不可能只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活动和自私自利的享受,不能只关心私人活动领域。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不是私人性的,而是公共性的,是对人类生活及其转型的自觉反思,是对人类存在的现实的和终极的意义或价值的探索。哲学的真正本性就在于关注公共性,即关注公众、关注整个社会、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

这是研究公共领域必然落脚的问题,也是我国探讨公共领域问题的主要价值取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共领域理论只是西方语境下的一个特殊话语范式,主要针对的是西方社会,并不适合用来分析中国的社会和发展道路,中国也不具备产生公共领域的现实社会和文化条件。更有学者直接指出,现实条件下建构起来“公共领域”都是“伪公共领域”。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文化和社会条件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中国就无法建构起公共领域,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推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生活的深远变化。必然导致公共领域的发生。

二我国现阶段的公共领域的哲学问题反思

1.公共领域是人自由权的化身

康德认为,从公共性的要求来看,政治与道德、公共权力与民众公意应该是一致性的。这样公共性就意味着权力不是无限的,公共权力的运用须遵循公共权力的先验而肯定的原则,也就是先验的公意。只有如此,政治权力才是合法的,才有广泛的公意基础。这是由人类自由地运用理性的天然本性所决定的,也是人类自由地进行意愿表达和自由决定自己行动的天赋权利。

当一个系统中的一切异质性因素都被消灭干净的时候,这个系统也就趋于稳定和静止,可是同时它也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当一个社会的一切资源和空间都被政治国家所垄断时,这个社会的秩序就完全地被政治国家所控制。可是,同时,来自于社会自身的创造力也就不可能再被政治国家所接受,甚至不被它所允许。

2.公共领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公共领域是一个相对性的关系范畴,它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人,当他在家庭和经济领域中进行私人的自主活动时,他是社会中的“私人”或“市民”;当他进行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活动时,他是社会中的“公人”或“公众”;当他进行政治活动的时候,他就是政治国家的“公民”。

公共领域是理念层面的公共领域,是从其描述性意蕴中剥离出来的本质内涵。与公共领域的描述性意蕴强调它的实体性存在不同,公共领域的分析性意蕴则否定它是一个拥有固定边界的物质性空间,而认为它是在与政治国家和私人领域的相对关系中获得自身规定性的相对性的关系范畴,是一种抽象性的存在。

在马克思看来,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在资本主义时代形成的。也就是说,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一个摆脱了政府干预的自由放任的纯经济领域。当然,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封建的政治国家的性质是相冲突的。因此,只有在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后,市民社会才被真正确立了起来。对此,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专制权力,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把政治国家确定为普遍事务,即真实的国家。这种革命必然要摧毁一切等级、公会、行帮和特权,因为这些都是人民脱离自己政治共同体的各种各样的表现。

3.专业领域本身并不就是哲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所在

哲学专业研究的真正任务在于锻造哲学思维的方法论武器,以便在哲学面对公共领域的复杂问题时能够有一把更犀利的理性的解剖刀。历代杰出的哲学家,都是从具有专业水准的深人的哲学研究中找到新的更有力的哲学思维方法,因而才能在面对公共领域的问题时帮助和引导公众突破陈旧的思维模式,达到对事物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更深刻的理解,启迪智慧和创造能力,推动认识与实践的发展。

4.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别就是公和私、集体与个人的区别,是自由和必然的区别,是永恒和瞬间、有限和无限的区别。公共领域在一定意义上是比私人领域更富有意义的范畴,人类如果仅仅停留于私人领域,仅仅具有私人性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阿伦特指出:“独处的贫乏在于他人的缺失;就他们而言,私人并没有出现,因此就像他并不存在一样。不管他做了些什么,对别人来说都毫无意义,毫无影响,对他至关重要的东西对别人来说则无足轻重。”发生在私人领域内的活动是为了满足个体生存意志和获得生活必需品的活动,而公共领域则为人的个性、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因此,公共领域是自由王国和永恒世界,与私人领域的必然王国形成鲜明对比。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相互联系,互相依存,在政治哲学中,说公共领域是“公共的”,并不意味着它与私人领域绝然对立,恰恰相反,它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哈贝马斯指出,私人领域当中包含着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因为它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主要指涉及私有财产和私人生活空间,它是为个人生命的维持和避开公众注意的隐私需要而提供的一个可靠的隐蔽场所,它为人们提供了进入公共领域的物质性条件,以使人达至更高的存在。同时,公共领域不可能、也不会要求取代和覆盖所有私人领域,私人领域的存在是公共领域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一个人假如不能拥有一所房屋,他就不可能参与世界事务,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只有当私人们聚集到一起,把属于私人领域的感觉和意见拿来相互交换,形成某种共识的时候,公共领域才得以形成。如果一旦公共领域取代和覆盖了所有的私人领域,则公共领域本身也行将灭亡。

由于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可分为公共活动领域和私人活动领域,因而人的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利他性(或公共性)和自利性。每一个领域需要不同的原则,一旦错位就会给该领域造成消极影响或损失。一般说来,私人活动领域以自利性为行事原则,体现一种个人本位主义,即每个人可以是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以个人利益为根据来对一切进行理解、判断和选择;在公共活动领域以利他性或公共性为行事原则,体现一种“公共人”品质。作为“公共人”,不能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相反要谋取公共利益最大化,有时甚至为了公共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像国防保卫、消防、公共医疗等公共领域的工作人员,时刻都要准备为了他人和民众利益献出自己的生命。

5.公共领域虚拟空间的构建

因社会组织自主性欠缺,难以进行自由的组织化利益沟通与协商来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国一直以来都不存在公共领域。表面上看这种说法有道理,但终究似是而非。中国历史上的确不存在公共领域,当下却的确已存在公共领域。但当下公共领域主要不以“现实”的形式呈现,而是主要以“虚拟”的形式呈现——这是它的存在遭到忽视的主要原因。中国公共领域的虚拟性源于其基础的虚拟性:在体制改革和信息化过程中,从网络、公共电视、平面媒体等生发出来的虚拟社会组织。

现实中,虚拟的公共领域正是通过公共事件或者公共话题形成虚拟社会组织,聚合公共舆论,批判或影响政治决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日常参与,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维护与增进了公共利益。

6.民众公众公共意识的淡漠

反映在公众对公共领域的问题缺乏兴趣,投票率的一降再降,公共讨论机制形同虚设,最终使“公共意见”沦为受集团控制的领域,沦为“操纵的公共性”,当不同个人的意见受到操纵时,就无所谓“私人”,同时也无所谓“公共”。因为公共性原本的意思就是让参与者均能公开地发表自己独立的意见,当人们不能或不想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共同体制度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制度也就丧失其合法性的根据。阿伦特认为,在现代,公共领域的丧失的最明确证据莫过于人们几乎彻底丧失了对永生的本真关怀;与此同时,对永恒的形而上学关怀也已经彻底丧失了,而且前一种丧失在一定程度上被后一种丧失掩盖了。

哈贝马斯特别强调公共领域的价值,认为它正遭受商业化原则和技术化政治的侵害,使得人们自主的公共生活越来越萎缩,人们变得越来越冷漠和无情,只有重建非政治化、非商业化的公共领域,才能使人们在自主的公共生活领域重新发现人的价值和意义。社会舆论的突显和发展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称之为舆论社会的到来(这种舆论社会是继市民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的一种新的交往机制,不代表任何具体的社会形态。

三哲学对我国公共活动领域的关注

现阶段,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在社

会物质财富极大增长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基于这一社会现实,作为一种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良性发展的有效方式,社会运动能够也必然在当今社会发挥独特的作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既不能把民间自发社会运动看作洪水猛兽,也不能坐视不管。社会运动应该引起政府对有关社会问题的注意和重视,政府完全可以利用社会运动的契机,动员、整合不同的社会力量,促进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1.现实社会与人活动的互动性

由于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可分为公共活动领域和私人活动领域,因而人的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利他性(或公共性)和自利性。每一个领域需要不同的原则,一旦错位就会给该领域造成消极影响或损失。一般说来,私人活动领域以自利性为行事原则,体现一种个人本位主义,即每个人可以是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以个人利益为根据来对一切进行理解、判断和选择;在公共活动领域以利他性或公共性为行事原则,体现一种“公共人”品质。作为“公共人”,不能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相反要谋取公共利益最大化,有时甚至为了公共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像国防保卫、消防、公共医疗等公共领域的工作人员,时刻都要准备为了他人和民众利益献出自己的生命。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复强调,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这样的活动主体必然是一种具体地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活实践的个人,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而与之相对,马克思所批判的旧哲学则把活动主体不是设想为“绝对精神”、“自我意识”、“唯一者”,就是设想为“人自身”。人、自然和社会之间又是一种相互形成、相互开放的关系。

现在的问题是参与公共活动的人们未能体现出利他性的原则,反而体现自利性,出现了角色需求的错乱,即以私人活动中的“经济人”角色、身份来要求自己,从而导致了公共活动领域的私人化。对此,公共选择理论除了未能提出批评外,还认为从事公共活动的人本来就是“经济人”,因此,只有通过对公共活动领域进行市场取向改革,才能相对地减少公共活动领域中谋取私利的行为。这实际上等于为那些以公谋私的人的行为提供了一种理性辩护,这样一种辩护只能导致政府的进一步失灵和公共性更严重的丧失。

2.公共活动领域价值的取向

我们研究公共政策价值的最终目的是要在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坚持明确的价值取向因为价值取向是公共政策最本质的规定性从行政管理学和公共决策学的角度看任何公共政策都要作出某种选择选择是否恰当取决于对政策对象即客体的认识和价值判断是否正确如何确保政策主体对政策客体作出准确无误的价值判断是政策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是指政策主体确立的政策价值活动的方向政策价值取向决定于主体的政策价值追求而主体的政策价值追求决定于主体的利益与需要价值取向在政策过程中对目标的确立方案的选择价值的判断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共政策应坚持下列价值取向。

社会舆论的产生和发展孕育了一种新的时代气质和文化精神,伦理道德是其最内在的精神本质。社会舆论的伦理精神是通过其基本价值导向和规范而表现出来的价值理想精神,与传统伦理精神有根本的区别,是社会舆论本质的反映。社会舆论的伦理(这里所界定的伦理不是狭义的伦理道德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总称)精神主要表现为个体伦理精神、权利伦理精神和契约伦理精神,这些伦理精神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3.“公共领域”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桥梁

“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特有的,从社会分化出来,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在这一公开的场合,他们就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将一些要求反

映至国家公共权力部门。我们可以想象:架在一条大江上的大桥,桥跟两岸的堤都有一定的联系,桥的两端在两端的江堤都有一部分延伸的地方。两端的江堤就分别是国家和社会,桥就是“公共领域”。然后我们可以看到:“公共领域”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中间桥梁,不仅如此,这桥在江的两堤都有延伸的部分,“公共领域”

本身就是市民社会所特有的,从“社会”而来;另一面,“公共领域”一定程度上进入了国家公共权力部门。国家与社会是被公共领域分开的,也是被公共领域连着的,既界定国家与社会的不同区域,也使两者联系。

4.哲学要走向大众市民

如果哲学只专注于在专业领域里深究而不走进社会这个大讲坛,不仅影响哲学的发展,而且危及哲学的生存,未来的哲学更应当关心公共领域,大力开拓公共领域的哲学。哲学表达方式不应当只是追求与科学表达方式的一致性,还可以追求与文学表达方式的一致性。面向公众领域的哲学,在表述形式上也许应该更像文学,而不是更像科学。其实,在科学走出专业领域进人公众领域,如进行科学普及教育时,最经常运用的恰恰是文学的表达形式。在这方面,哲学也需要向科学学习。从我国来说要从理论指导上说要以“以人为本”作为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以人为本”就是指把人作为社会的主体和中心,在社会发展中以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发展为终极目标。在改革和完善公共性事业体制时,要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社会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如果有十个人,我们围桌而坐,每个人都表达他的意见,每个人都听别人的意见,那么一个理性的意见形成过程就能透过交换意见而进行。参与者中谁最适合将我们的观点陈述给上一级的议会,也会变得很清楚;而在上一级的议会中,我们的观点会透过其他观点的影响而获得澄清、修正,或证明是错误的。绝不是说国家中的每个住民都必须是这种会议中的成员。并非每一个人都想要或必须关注于公共事务。如此,可能会有一个自我选择的过程,将一个国家中真正的政治精英聚集起来。对公共事务没有兴趣的人,只消满足于由别人在没有他参与的情况下为他做决定。但每个人都要有机会参与。

5.积极开发利用网络等新媒体,以促进人民对各种议题的呼应

①要重新设计并提高搜索引擎能力,以便于它既能提供又能引导关于各种议题的理论和实践信息,并更切合人们的兴趣和视角。

②要改变传统纸质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资源平衡,建立更多具有替代性的中转媒体,并加强互联网的使用。

③要不断探索新媒体的潜力,以便建立一种旨在刺激辩论的“网络中国”。

④要创建一种“在线对话行动力量”,来加强网络论坛的积极性。

与传统大众传媒相比,网络公共领域最大的特点就是提高了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评价的热情,构筑了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与公权力之间互动的平台,成为培养公众参与精神的新摇篮。市民社会的多元价值评判经过公共领域(自发的公共聚会场所或机构),进行公开的、自由的、理性的讨论和认同而整合为公众舆论,进而通过政治生活系统(如新闻媒介、压力集团、代议机构等)成为统治者制定公共政策及典章规则的依据和舆论督导力量。

总体上说,传媒既是一种技术性的信息承载平台,又具有特别突出的影响力,因此,以加强传媒作为构建中国公共领域的突破口,既具有可操作性,又便于衡量效果。最后,以重大社会事件如三鹿奶粉事件为切入点,加强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促进公共领域建设。我们不应该因这些事件的恶理性而感到失败,它正好说明了我国社会转型的症结所在,也指明了今后社会转型应该努力的方向。就这些事件本身来讲,也激起了前所未有的大讨论,这种讨论正是建构公共领域所需要的。从这个意义上看,诸如三鹿奶粉事件等重大社会事件不仅促进了大众媒体的发展与反思,也增强了人们的公民意识、维权精神,并极大地说明了公共领域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结语

就中国当代公共领域的现状来说,我们认为还基本上处于零散、不健全、缺乏有机性的阶段,社会公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民主参与、公开讨论、平等协商、有效监督的公共平台尚未成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对话机制还不健全。因此,要建立一个成熟有效的公共领域,使之成为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中介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需要来自国家与社会的双重努力。

在当今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公众对传播活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并且往往单方面地依从媒介信息的引导。我们的大众传媒一定要重视并利用自己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空间这一天然优势,促进我们的公共领域建设。然而,检视如今的大众传媒,在对待民众、对待政治的倾向上,有些表现确实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一是过分追求“对上负责”,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教化”民众;二是迎合民众,以满足市民文化消费为旨趣。这些传媒的掌握者和运作者谙熟市场规律,张扬商品意识,利用职业优势诱导大众消费潮流,甚至人为地制造出流行的时尚和偶像,以便从中牟利。许多品位不高的出版物的风行都是作者弃雅从俗、传播者精心“包装”“炒作”的结果;三是“告别革命”,对政治文化有意冷淡、疏离,对现实社会中的重大问题或回避,或冷眼旁观,缺乏应有的关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