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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实践工作,就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便于指导以后的实践工作。
关键词: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问题探讨
近几年来,全国大中型城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全国市级以上城市的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得到了有效加固和治理,防洪能力明显提高,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发展。当前,随着市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阶段性完成,县城的防洪工程建设已摆上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县城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已掀起高潮。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坚持江堤建设与河道清障整治相结合,与城区道路修建相结合,与城区经济开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城市绿化美化相结合,与文化旅游景观相结合,改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味。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实际工作实践,笔者就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1、要科学规划,充分做好防洪工程
城市防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城市交通、土地利用、征地拆迁、城市排涝、流域防洪和城市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因此必须对防洪标准、防洪方案和工程总体布置等进行充分论证、综合规划。特别是各县(市)城镇以前基本上都是不设防城市,并且大多没有系统的防洪规划。因此,县(市)城镇在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前,首先要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系统地做好规划论证和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切忌盲目冒进,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技术保证,有利于选择重点分期分阶段实施,从而避免边施工边设计造成的工程考虑不周的情况,杜绝工程建设随长官意志随意变更和浪费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2、要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城市防洪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
城市防洪工程一旦立项实施,面临的最大、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征迁工作进度如何,往往决定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和效果,由于历史原因,城镇临河、濒江一带往往民居和工厂企业很多,造成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量很大,问题也很多,遇到的矛盾也很集中,处理不好,往往会触发集体性的群众上访事件,既不利社会稳定,又使工程建设难于实施。由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涉及到与洪水竞赛问题,施工期季节性要求很强,工程一旦开工,工期就必须有可靠保证。为此,地方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程的征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并一定做到: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适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办法,合理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化解矛盾,切忌急燥、粗暴;要保障拆迁补偿费用及时到位,切忌挪用、挤占老百姓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从事城市拆迁的单位一定要有资质。
3、要拓宽思路,走市场之路筹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资金
城市防洪工程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公益性、基础性投资项目,县城的防洪工程投资少则几千万元,多则超亿元,与县(市)自身财政状况相比较,投资非常巨大。靠以往那种单一的政府投资方式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地方财政也无力承担。同时,由于县城大都不靠大江、大河,且城市规模小,中央的资金支持也非常有限。因此,县城进行防洪工程建设一定要解放思想,打破墨守成规和“等、靠、要”的陈旧思想,拓宽思路,以城市经营理念,依据城市防洪工程建成和环境改善后城市土地会大幅度升值的市场因素,大胆采取“以地抵资、招商引资”方式,通过市场运作,从市场上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4、要规范管理,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建管结合,重视工程建成后的管理。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一定要严格按基建程序进行,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来组织工程建设,把项目法人责任制乃至终身负责制放在突出位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现代化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一定要在工程建设之初就考虑到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工作,绝不能再走以往“重建轻管”的老路。由于县(市)城镇以往都基本上是不设防城市,基本没有什么城市防洪设施,也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因此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立项后就要按建管结合的原则尽快组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机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所增加的土地,要优先考虑用于工程建设和今后的管理需要,保证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生活用地需要,并留有发展余地,以避免管理单位出现生存困难的现象。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时可为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建设管理职责,工程建成后则为防洪工程管理维护单位,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得到应有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工程效益的实现。
5、城市防洪工程应给流经市区的河道留有充分的行洪空间,满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区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寸土寸金,出现了土地开发向河滩要地,向河道争空间的现象,为了与河争地,就不断地把堤防向河道推进,修筑高堤。从眼前看扩大了城市建设用地,可能是利大于弊,但是从可持续发展,从生态水利的角度看,却是不利的。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对防洪标准的要求将逐渐提高,但是河道的堤防却不能无限制地加高,而且堤防的防洪安全总有一定的限度。同时缩窄河道,人为地改变了河流的流速、泥沙输移、宽深比的动态平衡,也造成河流两岸原有的生态和城市不可多得的自然景观受到破坏,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已有这方面经验教训,正研究退堤和扩大河漫滩,这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因此在城市防洪建设中应对占用河道进行充分的论证和报批,把眼前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结合好,应留有充分的河流空间以满足将来城市发展所要达到相应的防御洪水的能力或水平的需要,即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6、城市防洪工程应重视生态环境景观,要充分认识到滨江空间的作用,要全面更新观念,从多功能、综合性考虑,城市防洪工程应和城市排水、排污建设有机结合,城市防洪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水利防洪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和转变,水利行业也正在逐步以环境水利、资源水利取代单一的工程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人们的环境意识已日益增强,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过去那种单一的防洪保安功能的防洪建设与管理已远远跟不上时代要求了。因此,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必须把防洪减灾与城市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及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使防洪工程建成后既是一条防洪线,同时也是城市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生态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城市防洪工程设计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大。城市防洪工程的建筑物不仅要带给居民安全保障,还要给居民一个充分展示景观开敞的亲水性人文活动空间。因为流经城市的河流两岸的绿地、树林是城市中最自然的风景,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对堤防的结构型式进行技术与经济的论证,也要重视堤防工程与生态环境景观充分结合,要充分发挥滨水空间的作用,让其在高水位时用以行洪,在平时则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自然景观。在实践中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的观念已被许多城市所接受,并把它作为工程设计者格守的一项重要准则。
城市防洪工程包括堤防工程和排涝工程两大部分,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回顾几年来防洪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发现多数城市有两个方面未能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很好地统一起来。一是没有和城市排水工程相结合。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将城市排水规划与城市防洪规划截然分开,由城建部门负责市区的排水规划,水利部门负责河道防洪规划,两者在工程设计或水文计算方法上也存在很大差异,一些省份制定了《城市排水排涝设计规定》,但仍有概念上的差异,造成防洪工程的总体布局(主要是排涝工程)难趋合理,甚至出现排涝泵站无水可抽,而涝水却漫溢市区街头的怪现象。二是未能和城市排污处理工程相结合。目前城市排污工程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防洪工程建设,往往是城市污水直接穿堤排放于河流中,这样不仅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也留下了汛期洪水穿堤倒灌造成涝灾的隐患,严重影响了堤防功能正常发挥。因此,在将来的城市建设中必须把城市排水与城市防洪工程结合起来,统一实施;对污水应进行集中处理,与城市防洪工程结合考虑。
7、加强非工程或其它工程防洪措施
修堤建闸是城市防洪的一项直接有效办法,但并非唯一措施。从1990年代频繁的洪水可知,流域植被的破坏是造成洪水频繁肆虐的主要因素之一。某些县市修高堤建大闸,不仅投资大,而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堤防工程难以顺利实施。这就要求设计者广开思路,从其它角度来思考城市防洪问题的解决办法。如以削峰、错峰为目的,可以采取如上游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分片种植保水植物和产流时间不同的植物,规划河流走向,兴建调洪水库、水闸、排洪渠等其它水利设施,尽可能错开洪峰的相叠,增设预警调度系统,完善抗洪抢险组织管理等。通过多行业、多部门共同协调,采取综合治理,加强非工程措施,建立起多层次多领域的防灾减灾体系,来提高城市的防洪标准。
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任何建筑物都有其设计运行时限,堤防工程也不例外。
现时的堤防工程只能是现阶段历史文化、物质水平的一种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大、设计标准的提高、施工技术的进步和设计理论、新材料应用的发展,必将对今后堤防建设产生影响。这就需要我们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多为今后的堤防建设留出一定的“空间”。这就要广大工程设计建设者思考堤防如何结合城市的持续性生态发展,即要有长远的观念。创新是一个产业、一项工程的精髓,是技术进步的动力。要鼓励因地制宜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从长远看,这需要职能主管部门的扶持,给出切实的优惠政策,也需要设计单位之间、施工和新材料企业生产、管理部门间的技术融合、信息反馈,这样才能带动整体设计水平的提高。这次千里江堤建设中就涌现出一些新的设计探索,如射水法、高喷技术和土工织物材料在堤防上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