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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过大连的人都会体会到,大连市区环境优美、大街小巷特别干净。而我省的宁波市,近年来借鉴大连、青岛等城市治理垃圾的经验,全面推行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机制的改革,城区道路的清洁度大为提高,尤其是主要街道已可与大连相媲美。
关键词:垃圾管理;管理情况;垃圾污染
Abstract:Dalianhasbeentounderstandthewillofthepeople,Dalianbeautifulurbanenvironment,inparticularthestreetsclean.Theprovince’sNingboCityinrecentyearsfromDalian,Qingdaoandothercitieswastemanagementexperience,thefullimplementationoftheenvironmentalclean-upoperationmechanismreform,cleaning,cleanlinessofcityroadsgreatlyimproved,especiallyinthemainstreetshavebeencomparablewithDalian.
Keywords:wastemanagement;management;garbagepollution
前言
众所周知,垃圾污染城市环境,损害城市形象,是国内及至国际上的一大难题,而治理垃圾又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看似简单,其实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作为一名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近年来,我先后到过大连、宁波两城市学习考察,围绕两城市如何治理城市垃圾,为什么能使城市保持如此干净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就学习借鉴大连、宁波经验,尽快提高我市环境卫生作出了一些思考。
一、大连治理城市垃圾的基本做法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市经济迅速发展,进入九十年代城市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城市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从96年以后加大了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力度,狠抓城市垃圾的治理,对垃圾的管理和扫保、收集、除运作业方式进行了改革,对垃圾的处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有效成果,使城市环境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促进了城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基本做法是:
(一)建立系统的城市垃圾行政管理体系
首先,理顺管理关系,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三级管理体制。城市环境卫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市城市建设局是市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垃圾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城市垃圾管理的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垃圾处理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所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全市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城市建设局是同级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垃圾管理,所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收运作业及管理。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领导下和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垃圾的管理和部分收集作业工作,开展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垃圾管理法规体系。城市垃圾管理涉及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人,且具有动态性、反复性的特点,需要时刻不间断地进行管理,难度很大。大连市通过法制手段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城市垃圾管理有法可依。从1993年起,大连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连市市容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废弃物排放管理规定》、《大连市城市毒菌废弃物管理规定》、《大连市生活废弃物袋装化收集管理规定》、《大连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评比标准》等几十部法规,由于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有效地约束了市民的行为,强化了市民的环境意识。同时也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使垃圾管理走上了法治轨道。
其三,加强社会监督,实行透明的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从九十年代开始,大连市每年把治理垃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列入市政府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事关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政府实施这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并明确责任人,由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年末将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也由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以此作为市民评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政绩的依据。同时,将目标实现和计划完成情况置于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民、舆论监督之下。市人大代表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政府或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到现场进行检查。在每年一度的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议上,市、区政府必须向全体代表报告当年城市环境治理和垃圾管理任务完成情况,会议期间还接受代表和委员的质询,对于市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则由市长或分管市长与市民代表在电视媒体上进行对话,解答市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市、区政府和职能部门都设有市民热线电话,设立专门接待处理机构和负责人,并将此公布在报纸上。媒体发现问题或接到市民的举报,及时赶到现场调查,通过每天的专栏节目向全市曝光,督促职能部门和违章单位迅速解决。职能部门实行社会承诺服务,凡市民提出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由于市政府采取透明的决策和公开公正的措施,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有效的监督,使城市垃圾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得到了保证。
其四,重视规划调控,将环境事业的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连市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把环卫事业的发展作为优先发展项目列入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便于实施,同时编制《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列入社会发展计划。将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作为环卫规划主要内容,在规划中明确近期、中期目标和实施措施,据此纳入年度社会发展计划予以实施。在这方面,大连市在实施中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其五,形成整体合力,对环境和垃圾实行综合治理。影响城市环境和垃圾管理是由多方面的因素组成的,如城市燃气气化率,道路和上、下水设施状况,城市环境的绿化,商业网点、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工业废渣,污水的排放,违章建筑和棚户区等都制约着城市垃圾管理和环境的改善。而这些问题,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或解决某一个问题所能全部解决的,必须是政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地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从1994年开始,大连市组织各级政府及城建、规划、房产、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城市环境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改造,先后对城市道路实施了大规划的维修工程,对200多个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治理改造,掀起了清除违章建筑、拆围透绿、种草坪的高潮,对路街、商业街进行治理,改造棚户区,配套道路、上下水、煤气设施,搬迁污染企业,治理工业废渣、废气、污水等。经过5年的努力,这些重大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了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污染源,改善了城市
环境质量,也为城市垃圾管理创造了条件。
其六,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加大环卫资金的投入。垃圾从收集、转运到处理的投入是相当大的,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单靠政府拨款是不够的,必须多渠道解决资金,当然并不意味着减少投资,而是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大连市从1995年至1998年,政府平均每年投入近亿元人民币,占城市维护费的30%左右。按照“废弃物产生者对废弃物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大连市向企事业单位征收垃圾消纳费,向旅店住宿业征收城管费,向市民和外来人口征收卫生费。所收取的费用均用于垃圾处理。大连市认为,推行收费制度,既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收费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控制城市垃圾的总量。
其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地维护环境卫生,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政府在进行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中,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由于历史原因,市民落后的卫生意识和生活陋习根深蒂固,如何让市民转变观念,建立新的环境价值观,使政府行为变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大连市从两个方面进行解决。一是围绕着建设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制定实施计划,把宣传教育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对市民进行教育,特别是新闻媒体围绕着城市垃圾管理进行大量卓有成效的针对市民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大大地提高了市民的环境意识。在大连,每天都可从各类新闻媒体上看到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报道。二是通过环境建设和改造,让市民切实感到自己是受益者。如刚实行垃圾袋装收集时,许多市民不适应,但是当他们看到污染环境的垃圾箱、桶撤掉后,确实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时,都能够主动配合。再如,当进行拆除违章建筑时,进行绿化种草坪时,许多市民认为这是没有意义的,而当城市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干净起来,使人们感到出了家门就象花园一样温馨舒适时,他们就能为有这样一个环境而感到自豪,就能认识到自己是受益者,就能自觉参与和维护城市环境,就能使政府的行为变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如今在大连,没有人踩草坪,没有人伤害广场的鸽子,而且还很少有乱扔滥排垃圾的行为。
(二)建立完善的城市路街扫保作业体系。
城市路街清扫保洁作业是城市垃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主要手段。大连市为实现全国一流的城市清洁度,几年来不断探索,改革与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作业标准和作业方法,建立起完善的城市路街扫保作业体系,由此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延长扫保时间,实行动态扫保作业。96年以前,大连市环卫专业队伍采用一日2至4扫的间断式清扫作业方式,作业时间也是一班倒的6至8小时(下午5时前环卫工人下班)。96年以后,大连市改革环卫作业方式,提高作业标准,环卫专业扫保队伍实行每天17个半小时的三班倒滚动式扫保工作制。具体做法是:每3名职工为一组,从早4:30至晚上10:00间,实施不间断动态作业。按照每人平均扫保6000m2的任务,每个组(3人)负责扫保18000m2的道路(包括马路和人行道),干一、二的两名职工早4:30同时上班,干到7:30,共同完成晨扫工作后,留下其中一人干到中午12:30,另一人从早上7:30休息到中午12:30再上班干到下午5:00,干三班的一名职工下午2:00上班,一直干到晚上10:00。这样不但从早上4:30至晚上10:00的17个半小时里每条路街都保证有人工作,而且早4:30至7:30,下午2:00至5:00的污染高峰时间里,每条路街都保证有两人重点清扫保洁。职工每周轮休一天,由机动人员换班。
大连市将环卫专业队伍的路街扫保作业与沿街单位“门前五包”保洁作业相统一,原则上采取“门前五包”费的办法。对那些不愿缴纳“门前五包费”的“钉子户”,发生问题后,由执法队伍依法从严处罚。收取的“门前五包费”弥补了部分环卫经费。
每日路街扫保作业交替一览表
时段划分作业时间作业人员
4:30—7:303小时甲员工、乙员工
7:30—12:305小时甲员工
12:30—14:001.5小时乙员工
14:00—17:003小时乙员工、丙员工
17:00—22:005小时丙员工
备注甲员工日工作8小时;乙员工日工作7.5小时,丙员工日工作8小时
2、遵循客观实际,科学核定作业经费。大连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的确定及作业经费的核拨,依据“同类参比,分类核算,随量增减”的原则,不照搬照套建设部有关标准,遵循客观实际,较好地解决了作业经费上的“扯皮”现象。具体说就是将环卫工作与其它产业工人的劳动强度、技能等综合因素进行比较,以略高于其它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为原则,并计算出每人能够承担的作业量,尔后以作业量来确定单位作业费用,其中也包含劳动工资外的综合性费用,经费随作业量的增减而增减。在分类核算上,对路街扫保作业经费采取以平方米计算,对垃圾除运作业采取以吨位计算,对作业机械经费采取以专项经费分级承担。如路街扫保作业经费的核定,按每位职工扫保6000m2计算,一、二类路街每平方米每年经费1.50元,人均年度经费9000元,不足部分由其它创收收入和“门前五包费”补充;三、四类路街每平方米每年经费0.42元,人均经费2520元,不足部分由向居民收取的卫生费和“门前五包费”补充。路街作业面积一年一定,随着作业面积的增减相应增减财政核拨的作业经费。
3、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班组优化组合。为提高路街扫保质量和工作效率,近年来,大连市环卫行业积极推行改革,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作业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班组优化组合,竞聘承包。具体做法是:各区环卫处所属各作业所的路街扫保职工,公开竞聘产生或民主选举班、组长,再由班组长择优选出组员按三班倒工作制度重新划分班组。作业所内划分若干个作业班,每个作业班一般有6个作业组,1个机动组(用于调休),每个作业组3人,所、班、组、员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扫保作业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所长、班长除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外,还承担日常的检查考核。从而实现了“组织体系高效化,作业管理制度化,检查考核经常化”。职工在未被组合期间,拿基础工资的70%(每月300元左右,其中残疾人400元),待岗人员发基础工资的50%(每月200元左右),期限
不定。缺岗招聘临时工补充。各区还成立了路街扫保公司,作业所改为分公司,以分公司作为经济核算单位,推行市场化运作。大连市环卫作业体系的改革,改变了靠吃“皇粮”、“铁饭碗”、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确立了竞争、质量、效率意识,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这也是大连市环境卫生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4、加大内部监管,实行严格检查考核。大连市环卫行业在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和优化组合的同时,制定具体的路街扫保检查标准和劳动纪律奖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此规范、约束职工行为。《规定》中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在制定出最低工资不少于400元的基础上,实行以分计酬的经济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将每人每月的奖金及固定性补贴200元进行以分计酬(奖),把职工利益与劳动成果、贡献大小结合起来,每人按百分制进行经济奖罚。凡省、市、区卫生检查达不到标准的,每次扣当事者30分;由于指挥调度不当扣分的,每次扣所长20分,扣检查员20分,出现散装垃圾的,路面有垃圾及门前“五包”没有按规定完成晨扫的,果皮箱没及时掏挖及箱体不干净的,都要按规定扣分。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区的路街扫保公司、分公司作业班设有专、兼职检查考核员,对考核员实行从早6:00至晚10:00的弹性工作制,并确定明确的工作职责:检查扫保质量及三个班次交接状况,亲自动手拾遗补缺,有什么活,干什么活,按《规定》具体对路街扫保质量实行跟踪检查。各级坚持日检与周检结合,明检与暗检结合,发现违章违纪,按规定当场处理。同时,成立专门小组,派专人专车每天巡回检查劳动纪律情况,查出一件处理一件,从而保证工作质量和劳动纪律规定的落实。
大连市环卫行业还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敬业爱岗。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开展消灭“暴露性垃圾”达标竞赛活动,调动路街扫保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环卫工人,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如,每逢节日,市领导都要慰问看望环卫工人,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或不公正对待时,有关各方面都能及时、严肃地对相关人作出处理。各级政治上的关怀,大大激发了环卫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调动了环卫职工的积极性。工人在作业时从不放过一块碎纸,一个烟头,一点碎石,变“要我干好”为“我要干好”,环卫工人普遍具有为大连市争光添彩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几年来的努力,使全市建成区路街保洁达到了“七净六无”,真正做到了“白天晚上一个样,大街小巷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
(三)建立良性的城市垃圾除运处置体系
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决定了垃圾成份的改变,而垃圾成份的改变又势必促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式的改变。近年来,大连市适时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法进行了必要的改变和调整,建立了良好的城市垃圾除运处置体系。
1、垃圾收集袋装化。95年之前,大连市收集垃圾采用敞口垃圾箱与叉车、敞蓬运输车相配套的除运方式,由于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垃圾成份的变化,这种除运方式逐步落后,并严重污染城市环境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它严重地制约了大连市的对外开放和发展。从1995年开始,大连采用垃圾袋装收集与密封压缩车相配套的方式,进行了定时定点收集的探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随后逐年推广,扩大规模。到1998年,全市建成区的垃圾袋装化率达到96%,使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的改观。目前,大连市已在试行垃圾分类收集的方式,争取用5年时间全部普及。
大连市规定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每户每月缴费1元,市政府拨出专款向居民配发垃圾袋(按每10户每天1只计)。居民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建立一支稳定的收集队伍,采取上门收集的办法,垃圾袋装化的质量比较好。各街道办事处将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楼院楼道清扫保洁、垃圾房管理、除“四害”工作相融合,相关经费捆绑使用,实行一体化作业,划定区域,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制,形成网络化,节约了成本费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2、垃圾除运密封压缩化。垃圾除运车辆设备的更新换型,是除运方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城市垃圾成份的变化,使垃圾的密度减少,体积增大,使用普通车辆运输,不但效率低,消耗大,而且在除运过程中给城市造成的污染也是相当严重。大连市不设垃圾中转站,推行密封垃圾压缩车直接将垃圾运至处理场。目前,大连市有密封压缩垃圾车160台(大多为8吨国产密封后压式垃圾车),全市垃圾除运实现了密封压缩化。
3、垃圾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是垃圾管理体系的终端工程,无害化处理水平如何,是衡量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忽视垃圾无害化处理,对整个城市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大连市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在城市垃圾管理中,从垃圾产生、收集、储存、除运到最终处理都进行了统筹规划,对垃圾处理的主导思想是,在使垃圾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使之逐步走上产业化。1986年,大连市规划了20.75平方公里垃圾处理用地。1988年投资建设了日处理2000吨生活垃圾填埋场。1996年,大连市采用静态生物发酵技术对垃圾进行高温堆肥实验取得成功,产品应用于粮、油、水果、蔬菜的生产取得良好效果,可使50%的垃圾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并能获得可观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大连市还同世界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于1998年动工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工程。该项工程采取比较先进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对垃圾渗滤液和沼气进行集中处理,使其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该工程已投用,大连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也提升了一个档次。
三、宁波海曙区环卫保洁作业机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宁波海曙区学习借鉴大连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全面实施了环卫保洁作业机制的改革。自2000年10月1日起,全区主次干道、街巷支弄和居民区全面实施了18小时和16小时的动态保洁作业,为实现环卫保洁工作的高效和长效,营造城区洁净的环境,奠定了基础。
(一)海曙区环卫保洁概况
海曙区现有公共保洁的路街(区域)面积236万平方米,其中城市维护费保洁的主次干道1
06.9万平方米,非城市维护费保洁的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44.8万平方米,街巷支弄及居民区84.3万平方米(不包括物业小区保洁面积)。全区现有环卫作业单位10家,即:区环卫服务中心(公司)、段塘环卫站、工业集团保洁公司、城隍庙区域保洁队伍和6个街道的环卫保洁中心(公司)。全区共有环卫工人1235人,其中事业编制环卫职工457人,非在编的聘用人员796人。从事一线路街扫保作业和垃圾收运工人926人,从事中转站、车队、公厕管理、内河保洁等各类岗位工人327人。
(二)海曙区环卫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海曙区从99年上半年开始实施了“管做分离”的环卫体制改革,即将原环卫处中从事环卫作业的人员分离出来,成立了暂保留事业性质,实为企业化运作的区环卫服务中心(挂区环卫服务总公司牌子),将原环卫处中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与市政处、园林处分离后的管理人员相合并,成立了从事行政管理职能的城建局管理处和建设处,将过去管理范围侧重于自身作业部分,扩大为全区的社会面。99年下半年,海曙区月湖街道对居民区保洁工作进行了改革,将过去由居委会为单位向居民收取卫生费,聘用1—2名清洁工,每天履行1—2次街巷支弄和居民区清扫作业的形式,改由街道成立社区服务性质街道保洁服务(中心)公司,实行集约化、企业化运作,推行动态巡回保洁,同时向辖区单位提供环境卫生方面的社会化服务。2000年上半年,全区推广月湖街道的经验,6个街道先后成立了街道保洁服务中心(公司)。另外,区工业集团公司为给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成立了一家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主次干道保洁的公开招标。
(三)海曙区环卫作业机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定指导原则与总体目标。提出了“全区统一规划,分块组织实施,合理界定类别、科学测定标准,适当调整任务,形成全面覆盖,完善配套设施,创新考评办法”的指导原则。要求通过改革,建立起适应创建新形势和城市形象要求的保洁作业的运行机制,实现保洁工作的高效和长效,提高卫生总体水平,争取在半年时间内达到并超过大连市城区的道路保洁度。
2、划分保洁作业类别及保洁形式。将城区主次干道、街巷支弄和居民区等所有公共区域(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和居住区通道)划分为四个类别,实行18小时(04:00—22:00)和16小时(04:00—20:00)的动态扫保作业。一类道路(区域)为城区主干道中的主要形象线,共30万平方米,实行18小时三班倒保洁作业,即3人一组,每级负责约7000平方米,每人作业6小时;二类道路(区域)为城区主次干道中的重要形象线,共71万平方米,实行18小时滚动式保洁作业,即3人一个组,每组负责约10000平方米,每人作业7小时;三类道路(区域)为除上述一、二类外的城市所有主次干道,共50.7万平方米,实行18小时保洁作业(其中16小时滚动式保洁作业,2小时巡查式保洁作业),即3人一组,每组负责约13000平方米,每人作业7小时,四类道路为街巷支弄和居民区,共84.3万平方米,实行16小时滚动式保洁作业。保洁人员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6个固定组增配1个机动组,机动组轮流换班。改革后,全区236万平方米保洁道路(区域),实行18小时保洁作业的有151.7万平方米,占64.3%,实行16小时作业的有84.3平方米,占35.7%。
3、调整保洁作业任务。为解决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与人行道“两把扫帚”保洁的弊端,形成保洁作业的集约化,提高作业效率,在核定道路面积时,海曙区将车行道与人行道合并计算,一条道路统一由一家作业单位保洁。鉴于区环卫服务中心增加了原保洁道路人行道的作业面积,海曙区将33条原由区环卫服务中心保洁的城区主次干道划归街道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委托保洁服务中心作业。
4、制定保洁作业的标准及考核办法。在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上,采用对垃圾废弃物在地面滞留清除的分钟考核制,即一类道路(区域)和部分二类道路实行15分钟考核制,二、三类道路(区域)实行20分钟考核制,四类道路(区域)实行25分钟考核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环卫保洁人员未清除垃圾废弃物的实行累计倒扣分。建立区、街道、作业单位三级每日随机抽查和巡查考核制度,制定《海曙区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明确具体的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等。为做好考核工作,海曙区抽调区城管办督查科、城建局管理处6名同志组成区环卫考核办公室,其中4名同志为专职考核员,2人一组,在每天的作业时间内随机考核。考核某一单位时,临时通知该单位管理人员赶到现场,考查情况当场签字,按月统计公布成绩,兑现奖惩。
5、落实经费保障。对原城市维护费保洁道路,因人行道面积增加和保洁标准提高所需新增加人员,按每人每年8000元(含物耗)核定,对原非城市维护费保洁道路(区域)的面积(不含物业公司保洁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年0.5元补助。另外,为有效地控制有关经费的专款专用,保证保洁经费的落实,全区统一归口管理“居民卫生费”、“门前三包费”和“营业垃圾有偿服务费”,归入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所有权、支配权归属不变,定期划拨,严格监督使用。
四、启示与建议
大连市城市垃圾管理取得了卓著的成效,其做法与经验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宁波市海曙区学习借鉴大连经验,全面实施了环卫保洁作业机制的改革,实现了环卫保洁工作的高效和长效。目前,海曙区的成功经验已在宁波市区全面推广,宁波市区道路清洁度大为提高。近年来,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与大连、宁波市相比,我们的差距十分明显,虽然我市的经济实力和人口、地域等条件无法与两城市相比,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的推进,衢江新区的成立,西区开发的启动,市经济开发区、沈家工业园区、双港开发区的规模形成,如何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有必要借鉴大连、宁波等城市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理清思路,狠下决心,大胆实践,勇于开拓创新。
在现阶段,我市要提高以城市垃圾管理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加快环卫行业改革,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调整管理职能,推进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措施,以实现全方位,覆盖式的城市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一)调整管理职能,建立“管干分离、统分结合”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
首先,对现有环卫专
业队伍实行管干分离,使环卫作业单位成为市场主体,使环卫管理部门成为政府的行政主体,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卫行业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必由之路。环卫作业单位从现行管干合一的体制中分离出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说,环卫作业单位不再是政府的附属。在改革初期,对分离出来的作业单位可保留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固有作业业务采取逐年递减的办法,进入市场竞争,对于垃圾处理场等难以进入市场化运作的单位,也要推行企业化管理,实行独立的成本核算,逐步转化为国有控股型的企业。环卫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真正承担起全社会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的角色。实行管干分离,既可打破环卫行业管做不分的格局,解决重干轻管的问题,又可打破环卫行业的“大锅饭”、“铁饭碗”,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
其次,在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的格局中,依据“重心下移、立足社区、上下协调、精简高效”的原则,调整并完善三级管理事权,使政府有效地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在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部门中,分别是内设环卫管理机构。市级环卫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环卫发展计划、行政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区环卫行政管理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对垃圾处理场(厂)等难以由各区分散设置的作业单位进行直接监管。区级环卫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承担环卫作业市场的招标、发包,对街道、近郊乡镇环卫行政管理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对垃圾中转站等作业情况进行直接监管。街道环卫管理机构是辖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者,监督、检查、考核环卫作业情况,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是向居民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居民开展区域自助管理,劝阴、举报和协助执法部门查处违反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
其三,环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将街道、近效乡镇这一层面作为综合执法的基本组织实施单位。
(二)推进机制改革,建立“科学严谨、务实高效”的城市路街扫保作业及管理的运行机制。
1、改革路街扫保作业标准,推行道路扫保作业等级管理。首先,将城区主次干道、街巷支弄和居民区等所有公共保洁区域(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和居住区通道)划分为4个类别,实行18小时(04:00—22:00)、16小时(04:00—20:00)和14小时(04:00—18:00)的动态扫保作业。目前,我市环卫专业队伍大多采用路街扫保每日2班工作制(即04:00—11:30一班,11:30—18:00一班),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的街巷支弄和住宅区甬道大多是每日1扫工作制。要提高路街清洁度,必须借鉴大连、宁波的做法,主要路街实行18小时的三班倒动态扫保工作制,一般道路实行16小时的扫保作业,街巷支弄和住宅区甬道也要实行14小时的全天扫保作业。其次,要重新测算核定扫保作业经费标准。按扫保职工人均承担的作业面积、人均综合费用、工具装备、管理费等因素,测算出每平方米的经费标准,以此核定扫保作业经费,增减面积,相应增减经费,改变目前环卫经费一定不变的不合理状况。其三,修改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考核。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在扫保时间内随机抽查的“分钟考核法”(即在规定时间内,考核保洁人员是否及时清除垃圾)。
2、要改革路街扫保作业的组织形式。首先,将社区居委会承担街巷支弄和住宅区甬道扫保作业收归街道集中委托(招标)作业。街道成立企业性质的保洁服务公司。三类以下路街及街巷支弄和住宅区甬道保洁可委托(招标)街道保洁公司或其它环卫作业公司承担,实行集约化、市场化作业,社区居委会配合街道环卫所实施监管。这样一方面可培育作业主体,发展社区服务业,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扫保作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其次,对城市路面实施统一扫保作业。目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由多个部门单位分头作业。城市主次干道由环卫专业队伍扫保,小街小巷由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而人行道按“门前三包”规定应由沿街单位自愿出资委托代包或自包,沿路公共绿化带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保洁,由此产生“多把扫帚扫一条路”的状况,造成保洁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监管困难。要打破这种局面,采取统一的政府投资,沿街单位出资(吸取“门前三包费”),绿化管理部门贴资的融资办法,实行一条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公共绿化带)一把扫帚清扫保洁的一体化作业体系。这样做也有利于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
3、要强化环卫作业队伍的内部管理。环卫工作既要注重社会效益,也要用市场经济的新机制更新管理格局,用自我加压的新举措突破原有定势。要加快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承包责任制,增强职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学连、宁波、青岛的经验,一方面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班组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取消“大锅饭”,打破“铁饭碗”;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职责”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量化管理,严格按标准和要求实施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取酬,由此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
4、要强化对环卫作业情况监督考评。在监管责任体系上,日常监管考评工作落实到区、街道环卫机构。要划定监管责任区,建立监管责任制及相关工作制度。在监管方式上,坚持区、街道环卫管理机构日常监管与市环卫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抽检考评相结合,注重随机性。在监管时段上与扫保作业的时段相一致。考评情况与支付给作业单位的作业经费挂钩,预留5%—8%的作业经费,待综合考评后兑付,以加大监管的力度。
(三)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系统、全面”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体系
首先,要完善环卫管理的法规体系。从目前我市情况看,以环卫、市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的法规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由此加重了“执法难”和“难执法”。因此,我们要学连市的经验,近年内抓紧制订完善配套法规,使环卫管理有法可依,走上法治的轨道。
其二,完善城市维护经费的保障制度。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而大连市则较好地把握建设与管理的关系,他们在注重建设的同时,狠抓管理,95年以来,每年环卫经费的财政投入平均在
1个亿。宁波市环卫经费的财政投入也排在浙江省首位。要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的效能,更好地改善城市形象,应在抓好城市建设的同时,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增加管理经费的投入,使城市管理工作能够获得充分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拓展筹资渠道,当前,要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精神,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以形成政府投资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稳定的充分的资金保障渠道。
其三,要建立环境卫生规划的保障制度。制定《衢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民计划,并确保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其四,要健全环卫管理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市民群众、新闻舆论的民主监督作用。
基五,要加大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树文明新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