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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图书馆学管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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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图书馆学管理反思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探讨了图书馆的现象和本质;探讨了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和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并对图书馆学理论框架的建立做出了初步的构想。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图书馆学;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客观知识;知识社会管理

关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据统计至今约存在五、六十种观点。认识论认为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要有过程。以德国学者施莱廷格于1807年首创的“图书馆学”这一名称作为开创性的基本标志,图书馆学已经走过200年的发展历程,并已步人具有自我认识的成年期。”’然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不确定,便无法奠定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也无法确定该学科的学科地位乃至从根本上危及该学科的存在。问题的要害是必须首先确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仅就此问题从哲学的观点进行的探讨。

1科学研究的对象

1.1科学和学科研究的对象“研究对象是一门科学的逻辑起点。”要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首先要讨论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的直接目的是对客观世界做理论的表达。”科学研究客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一门科学只有上升到研究一种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才能称之为一门科学。诸如:物理学,研究物体的运动规律;化学,研究物质性质变化的(运动)规律等等;科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某一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同时,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必须是独特的,是在本质上区别于大干世界中其他任何事物的事物,这门学科才有存在的必要和道理。依此逻辑推理,图书馆学必须是研究一种本质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独特的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的科学。《图书馆学》应该揭示“图书馆”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一般规律。

1.2图书馆的本质图书馆只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机构只是其表象,并非其本质。依一件事物的表象去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种研究没法进行。“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了。”对现象层的描述,可以通过直观思维实现,而对本质的揭示和解释,则必须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哲学认识本质。”图书馆学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图书馆的本质(已另文探讨)。

2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2.1知识具有客现性关于知识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一句话解释的极为精辟。即“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词典》。首先,本概念中的“客观事物”即是人类意识以外的客观存在。其次,“正确认识”的含义即认识到“客观事物”的本质。知识实际上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类头脑中的映像。这种映像一旦形成并被确认,就可以离开人类而单独存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原理之一是:“关于客体的真理性知识是这个客体的复写……”精神的活动,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关于物质客体的知识也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人类文化信息(知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共记忆。”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知识可以成为客体。当知识脱离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大家一直在讨论的客观知识——客体——客观事物的一种。反之,如果否认知识的客观性,则既不利于图书馆学对象的确立,同时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2.2关于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1)客观知识是那些已经脱离了人们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比如各种各样的文献知识。知识一旦脱离了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文献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已),就成为客观意义上的知识,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主观知识”在这里指知识进入人的意识范畴,并且与人的意识发生交互作用的结果。所谓“主观知识”其规律性不好轻易言谈。人的意识和潜意识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利用需要复杂的知识交流与逻辑思维,这是基于文档的显性组织系统无法完成的。”主观知识是否能够研究其规律、把握其规律不妨以后慢慢探讨。要避开哲学误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如果哲学观点有问题,科学的认识肯定要受到影响。我们把介入人类意识范畴和人的意识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知识叫做“主观知识”不论它是初次介入还是再次介入,也不论是对个体的还是对群体的介入;而把那些能够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叫做“客观知识”。如果我们把“图书馆学”定义在研究客观知识的范畴之内,其理论框架就比较清晰了,理论体系也比较容易建立了。以下笔者提到的“知识”基本指客观知识。(2)关于真知识和伪知识。不能否认在客观知识中含有伪知识。因为所有的真知都是在同谬误不断地比对,不断地批判中而更加趋近于绝对真理。伪知识的存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然的。它们存在于各个种类的文献之中。但它们并不妨碍我们对整体的客观知识的规律的研究和把握。

3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

3.1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图书馆”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在对“知识”进行工作。中国古代的藏书楼——对知识进行工作。搜集、贮藏、整序、组织——知识。如当时的校雠、目录、分类等等。后来,西方正式有了“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知识的社会传播。直至今日融贯中西的图书馆,其工作对象仍然是知识。对知识的搜集,贮藏、整序、组织、流通、传播、传递。“图书馆作为公共知识的记忆系统,使知识得到了有序的存贮和积累”我们一直在说:图书馆是对文献进行工作。其实文献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才是文献的核心,本质和价值。应该说图书馆一直都对“知识”进行工作。

3.2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实质是一知识。“知识中的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客体。”而图书馆的本质就是对客观知识的社会管理。所以可以说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关于“客观知识社会管理”的学问。

以下是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情况:

4几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图书馆学的对象的论述,涉及几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具有迷惑性,所以必须将它们的本质区别叙述清楚,才能确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唯一性。

4.1知识和信息信息是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外在表现。——《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信息是客观存在,但它的存在及规律不一定都为人们所认识。如迄今为止,大到宇宙、太阳系以外的星系;小到基本粒子以下的粒子,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认识。这些事物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是信息却不是知识。冗余和垃圾信息也不是知识。二者的联系是都具有客观性;二者的区别是:信息包含尚未被人类认识或不需认识的客观事物,而知识是已经被人们认识的并必须认识的客观事物。

4.2知识与情报纵观了许多关于“情报”的解释,基本上认同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既然是有意识有效用的信息,怎么可能不是知识?所以不能认同将情报(或情报的一部分)划分在知识之外。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二者的区别是:知识包含情报,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

4.3知识与文献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的存在形式。二者的区别是:a、一种是包含着事物本质的事物的存在形式;b、一种是某一种客观事物的本身。

5图书馆与其他社会构件的区别

若想清晰地阐述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与其他很多的相似和相近的学科不同,必须阐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和其他许多社会构件的本质的不同。也即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唯一性。

5.1图书馆与媒体(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的区别:图书馆有对知识进行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而媒体没有;

5.2图书馆与教育构件的区别:图书馆具有知识的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功能,教育构件没有;

5.3图书馆与档案馆的区别:图书馆是对全社会知识的记忆和管理,档案馆只是对部分知识的记忆和管理。综上所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是“知识的社会性管理”,这是图书馆于任何一个其他社会构件的本质性区别。

6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6.1“图书馆”的概念(1)图书馆不是一个社会机构,它是一个社会现象。无论有无“图书馆”这个社会机构存在,这个社会现象都将存在并伴随人类社会的始终。(2)“图书馆”不是一个物理实体,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即离开固定化的、规程化的物理实体,“图书馆”照样存在。例如,现在的数字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等等。“图书馆”概念的确立关系到“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的确定。“图书馆”是“知识的社会依托”。

6.2图书馆学的基本框架结构综上所述,图书馆学就是研究“知识社会管理”的科学。图书馆学的基本功能就是:(1)揭示“图书馆”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规律;(2)建立图书馆学体系;其中包括建立图书馆学的基本学科体系;分支学科体系,交叉学科体系,未来学科体系等等。对知识的深化管理,也是笔者曾经提出过的关于图书馆工作者必须对知识(科学概念)体系进行认识和把握;关于文献的质量管理思想的一种升华。

图书馆学将研究知识的起源,知识的搜集,知识的整序,知识的组织,知识的规律,知识的社会分布,知识的社会流向,知识的社会传播;知识的社会增殖等等。。这样定义的“图书馆学”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学学、知识学。传播学。计量学、心理学、认知学、管理学、系统学、计算机科学等等学科。《图书馆学》是具有自己独特研究对象的科学,是一门伴随人类社会始终必不可少的科学,是涉及很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科学。是人类社会对知识的科学认识和科学应用的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具有巨大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