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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嬗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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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嬗变方向

一、关于公共管理范式嬗变或转换的论争

(一)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范式论争的概述

1999年,陈振明教授撰文指出:西方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行政学)在其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出现了三次范式转换,即从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的三次重大突破。“作者力求表明,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主题、方法和理论形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现实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尤其是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1]之后,陈教授又在自己的著作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三种范式的名称略有变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或学科,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研究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10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该领域发生了三次重大的范式转换,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公共政策分析再到公共管理学(在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被称为‘新公共管理(学)’)。”[2]但是,这一观点随即遭到了不同意见的批评。蔡立辉教授在2002年撰文反驳说:“无论是从范式转换的意义上,还是从新范式形成的意义上,‘公共管理范式’兴起的观点都是不能成立的,也极不符合学术规范。特别是以西方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为例来证明‘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更是难以成立。”[3]他还进一步批评道:“认为现在是由‘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发展到‘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的时代,这是没有充分的学理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是十足的误导(misguiding)。”[4]关于公共管理范式的争论由此引发,更多的学者加入到论战当中,各抒己见,见仁见智。例如:王乐夫教授在2005年撰文认为“公共管理学研究的视野和内容要比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宽泛得多。”“也可以说,公共管理学是以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其他相关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最新成果而发展起来的。公共管理学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研究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问题,不断探求一些新的结论,正逐步形成新的知识体系。”[5]黄健荣教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2005年,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写道:“公共管理是一门新兴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和应用范式,它的兴起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模式的批判、接替和超越。”[6]2008年,他又在自己的新作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概括:“广义而言,公共管理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其主要发展进程历经前工业社会的统治主导型模式、工业社会的管理主导型模式,现在正转向服务主导型模式的治理。”[7]

(二)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范式论争的焦点

综观中国学界关于公共管理的范式之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是否存在范式嬗变与转换;二是公共管理范式究竟有哪几种类型。夹杂在其间的还有关于公共行政、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争论。关于第一个问题,现居主导地位的意见是认为公共管理的新范式确已产生,也有少数学者认为公共行政并未出现新的范式,也未发生范式转换。关于第二个问题,学者们意见尚不统一,有二范式说、三范式说甚至多范式说,其中持三范式意见者居多———但在范式的具体指称与内涵界定上也不尽相同。至于将公共管理的范式嬗变与转换置于中国国情下讨论,观点就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

二、公共管理范式之争的原因

以笔者浅见,关于公共管理范式嬗变或转换的论争,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范式概念的诸多歧义性理解以及其他替代和挑战性理论研究工具的运用。

(一)范式概念内涵及对其歧义性理解

一般认为,“范式(paradigm)”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是由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于1962年在其不到13万字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运用范式来揭示科学发展和科学革命的结构,并提出和分析了前科学、常规科学、范式、危机与反常、科学革命等概念,认为科学革命实际上就是范式的转换:“每一次革命都迫使科学界推翻一种盛极一时的科学理论,以支持一种与之不相容的理论。每一次科学革命都必然会改变科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会改变同行们据以确定什么是可以采纳的,或怎样才算是合理问题的标准。”[8]遗憾的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范式概念时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涵义,其本身就存在许多模糊的地方。正如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女士总结的那样:“库恩那种半文半白的文笔对水平不高的读者来说,要理解他笔下的范式倒真是一个困难。根据我的统计,他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一书中至少以二十一种不同的意思在使用‘范式’,可能只多不少。”[9]她逐一列举了库恩对“范式”的21种描述,并将其概括为三种类型,即“分为三个主要的部分”[10]:一是形而上学范式或者元范式(metapara-digm),它可以被理解为一组信念、一种神话、一种有效的形而上学思辨、一个规范、一个新的观察方式、一个指引感觉本身的有条理的原则、一张地图、某种决定广大实际领域的东西。二是社会学范式(sociologicalparadigm),它可以被定义为一个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像一套政治制度,也像一个公认的法律判决。三是人工范式(artifactparadigm)或构造范式(constructparadigm),它被以更为具体的方式来使用,例如把它作为一本实际的教科书或经典著作、一些供给的工具、实际的仪器设备、更带语言规范地作为一个语法范式、带有解说色彩地作为一个类比、较富心理特色的有如一个格式塔图形和一副反常的纸牌,等等。可见,库恩范式概念的芜杂与捉摸不定,一方面有利于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来发现若干理论兴奋点,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也使得许多学者并不刻意去全面理解和把握范式的内涵,而只是“盲人摸象”似地依据自己的理解来使用范式概念与范式转换理论,从而在客观上造就了一片“范式丛林”。当学者们在论及公共管理范式时,也许使用的并非同一套话语标准,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对范式理论的挑战性概念与理论

库恩提出范式概念之后,不少西方学者对其进行了批判。1965年7月,在伦敦裴德福学院举行的科学哲学讨论会上,当代有名的一些科学哲学家专门用了一天的时间讨论库恩的范式论,[11]并提出了若干新的概念与理论解释与之分庭抗礼。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学研究纲领”概念和“韧性与增生理论”。

1.科学研究纲领

伊姆雷•拉卡托斯为了强调科学发展的连续性和科学进步的合理性,提出了科学研究纲领(scien-tificresearchprogramme)的模式。在拉卡托斯看来,科学总是以研究纲领的形式向前发展的,它是一个有结构、有层次的整体。研究纲领内部有相对稳定的“硬核”,外部是柔韧多变的“保护带”,还有一套解决疑难问题(例外性)的机制,即辅助研究法(heuristic)。硬核是约定的,是作为研究纲领未来发展基础的、最普遍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原理,它比范式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保护带由各种辅助假设构成,当遇到反常或否证时,保护带可以通过调整辅助假设而达到保护硬核的目的。“所有科学研究纲领都可用其‘硬核’来刻画其特征。纲领的反面助发现法禁止我们把矛头指向这些‘硬核’。反之,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表述、甚或去发明一些‘辅助假设’,在这个硬核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带,以致矛头只得改而指向这些假设。正是这些辅助假设构成的保护带必首当其冲受到检验,进行调整再调整,甚或全部更换,才使得那个因而成为坚硬的核得到保护。”[12]而当研究纲领失去解释力和预测力时,它就会因逻辑的和经验的原因而碎裂,人们就会抛弃这种的退化的研究纲领,而采纳进步的研究纲领,这是科学革命的基本原理,是一个自然的新陈代谢过程。

2.韧性与增生理论

在同库恩的论战中,保罗•费耶阿本德描绘了他的科学发展模式。他认为科学有一定的“韧性”(tenacity),人们总能够从许多理论中选出一种可望取得成功的理论,即使遇到巨大困难时仍可加以坚持,而置大量反证于不顾。有了韧性,我们就不必用顽强的事实取消某一理论了,我们可以使用其他理论T''''、T"、T"''''等,即对现行的理论进行调整,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增生原则(principleofprolifera-tion),容许不同理论的并存。[13]在费耶阿本德看来,科学之所以不断发展,正是增生与韧性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他坚决反对范式的绝对统治。虽然在范式之外,还有其他多种关于自然科学研究、科学理论发展的解释模型,但是在后来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多数学者似乎更偏爱并只移植了库恩的范式概念,承认科学理论的演变是通过一个理论范式取代另一个理论范式的革命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当范式理论的解释力出现问题时,争论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在很多时候,公共管理的范式之争与其说是学术思想的争鸣,不如说是理论研究工具的竞争。

三、对公共管理范式之争的反思

(一)公共管理究竟是否出现了新的范式

反对公共管理新范式说的学者也承认,公共行政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使用了不同的概念、理论、方法与研究模型,但认为这些不同的理论与方法不过是在同一公共行政学范式下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的自我调整。“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公共行政学自产生后100多年以来,经历了许多重大发展阶段,形成了许多理论流派。但构成为公共行政学研究背景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没有变,共同体信念没有变。各种概念、理论与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维护有利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这个核心。”[14]显然,批评者在这里已经运用了科学研究纲领的思想,即认为公共行政的“硬核”没有被触动,只不过其周边的“保护带”遭遇了一些挑战而已。言下之意,陈振明教授等人关于公共管理新范式的提法只是看到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些技术性表象,而未对其理论内核细加审视。但是,仅从公共行政学的百年历史中来界定公共行政的“硬核”,或许并不全面。黄健荣教授显然看得更加深远。他将整个公共管理的发展进程置于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特别是国家产生以来的广阔背景下加以考察,从而得出了三次范式嬗变的结论,并且对三种范式各自的“硬核”进行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梳理与概括:前工业社会的统治型行政范式以统治者为中心,以实现统治阶级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维护阶级统治为主要任务,以专制体制为其运行基础,以统治者的集权专断为管理方式,其本质是政府的阶级统治功能;工业社会的管理型行政范式以处于权力制衡系统中的政府为权力中心,以经济效率等工具理性为主要价值取向,以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主要任务,以民主和法治为其运行体制的基础和管理方式,其凸显的是政府的管理功能;而当今正在转向的服务型行政范式则以有效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强调公民本位和服务本位,以公平正义、人文关怀、民主、法治和责任等价值为运行基础,以多元参与、合作共治为运行方式,突出的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服务功能。概而言之,从价值取向上看,统治行政寻求对等级秩序与资源的攫取,管理行政追求理性与效率,而服务行政寻求增进共识与合法性。如此看来,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观亦即理论“硬核”部分已然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正如其研究方法与管理实践等“保护带”所遇到的情况一样。黄健荣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挑战的实质:“反映了对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所有文明的标志是对人的尊严和自由赋予的尊重。”[15]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体现了人类社会管理思想和管理科学的进步,反映了对人的尊重和权利的尊重的改善。“根据对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理论模式宏观背景的考察,基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公共管理理论模式作为公共行政模式的替代物,它是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中出现的一次重大突破或一次深刻的变化,它体现了公共管理方式的根本性、方向性的调整,它是对公共行政理论模式的一种超越,一种新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正在取代公共行政成为新的、有效的公共部门管理理念。”[16]如果在21世纪仍然看不到公共管理领域的这一显著性变迁,而拒绝承认任何公共管理新范式的出现,那么即便不能被指责为顽固,至少也应当被批评为迟钝。

(二)公共行政的概念要被废弃了吗

公共管理新范式出现以后,原有的旧范式是否就立即被“革命”了呢?范式之间能否并存与竞争?这一争论集中体现在“公共行政”概念的存废问题上。在国外学者中,欧文•休斯似乎是极力主张范式替代说的:“传统的公共行政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上受到质疑,新公共管理的应用意味着在公共部门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范式。”[17]但在现实中,“公共行政”概念并未因“公共管理”概念的提出而寿终正寝。“进入90年代,公共管理逐步成为一种与传统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并驾齐驱的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三大途径或三大范式之一。(这三个学派有着各自的信徒、学术活动和专门的杂志,且彼此之间的学术联系不多。)”[18]主张范式转换的陈振明教授显然也承认范式并存的客观现实。普通老百姓也不难看到,官僚制虽然遭到诸多诟病,在当今世界各国依然是政府行政的主要组织模式;新公共管理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并未放弃理性与效率的价值尺度(4E标准即是明证);中国在大力建设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同时,一些著名大学却在纷纷将“公共管理学院”的名称改为“政府管理学院”……费耶阿本德的“韧性与增生”理论,似乎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现象。尽管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但仍然可以在韧性的作用下坚持很长一段时间而不会立即退出舞台,因为增生原则强调容许不同理论的并存。不仅费耶阿本德反对范式的绝对统治,事实上,就连主张“科学革命”、曾提出范式“不可通约(incommensurable)”观点的库恩本人后来也曾部分地修正自己的观点。他解释说,自己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谈到“范式不可通约”时,是含有范式之间可以“部分交流(partialcommunica-tion)”的意思的:“我是不相信存在着完全、绝对的不可通约的,或有什么无因之果”[19]———但自己的缺点是只提出“部分交流”这一名称,对它缺乏深入分析。黄健荣教授则是以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易位的观点来看待“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并存状态的:“从语意及其实践来看,公共行政都只是政府体制运行的单向度行为,而公共管理的概念涵盖公共行政,是一个更广泛、更深刻的概念。公共管理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和实践范式出现后,公共行政这一术语或概念当然还能够也需要继续使用,但应是作为公共管理之下的一个学科分支和应用范式的一个分类概念来使用。”[20]其实,范式的并存与共生状态,也是与后现代公共行政的多元性特征相符合的。戴维•约翰•法默尔认为,后现代主义的“他在性”观点使“公共行政学科已经介入了差异性的论争”[21],并走向“反行政”的态度,以“向‘他者’的开放、偏爱差异性、反对元叙事、颠覆已建立的秩序”为基本特征。“公共行政者应力图对其实践非正典化”,即“机构应当让自己的文本、它们的思维和决策方式去面对公民的文本”,“承认没有优先的意义存在”[22]。尽管解构主义哲学并不完适用于公共管理,但它所坚持的人类社会体验的多元性、复合性和差异性还是较为客观的;其协调冲突,通过“文本”社会性地建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主张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此外,有学者认为,公民意识的成长是公共管理范式转换最为根本的促动因素。[23]“公民意识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包括主体意识和公共意识两个主要方面,是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辩证统一。没有公民行使权利的主体意识,臣民的劣根性就有可能在现代社会中复活,进而给种种变相的专制政治提供人格支撑;没有公民履行义务的公共意识,个人自由就有可能演化为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进而破坏宪政民主制度的秩序基础。”[24]因此,只有当公民意识强烈提升,公民对“主人”概念能够明确自我定位后,政府才能在行使公共权力时理顺委托—关系、摆正“主人”与“仆人”的位置,最终促使公共管理范式在实践层面上事实性地从传统公共行政变迁到服务型公共管理。

总之,公共管理对公共行政的超越和接替应当是人类社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又是一个“淡入”和“淡出”的历史过程。对公共管理的范式嬗变既要以一种积极的前瞻态度来预期,又要以一种渐进的包容态度来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