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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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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管理

摘要: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是一项新事物,面临诸多考验,但上市仅仅是改善产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开端,改革发展依然任重道远。文章分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些方面的现状及其股改上市后所面临的具体挑战,提出从转变经营理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实现信贷业务均衡有效发展,及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各项发展要素的整合,从不同层面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的外部建设。

关键词:股份制改革;公司治理;道德风险;金融监管

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历程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与银行开放市场的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上市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挂牌。中国银行采取首发H股,之后发行A股的方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2006年6月1日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中H股融资总额112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也于2006年10月27日,通过空前的香港和上海两地A+H股同步上市。而中国农业银行对于股份制改革也正处于积极筹划之中。虽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具有的成效仍属于初步的和阶段性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资本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股份制改革后的市场化运作。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目的是逐步实现市场化经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业务发展质量,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从实际市场化运营中加以衡量。因此我们需要清楚、理性地认识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所处的境况及面临的困难,以求找到解决方案,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较好的市场运营效果,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面临的问题

1.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治理改革是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在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国家领导人最强调的内容就是搞好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因为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的性质。我国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了股份制改革,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初步建立起了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但从实际情况看,治理结构上仍然面临一些重要的缺陷和问题:股权结构不合理,组织架构需进一步完善。持股比例中流通股投资数量很少,在非流通股中法人股占绝大部分,而法人持股公司绝大多数为国有公司,国家股的比重统计数据过高。委托人、人缺失问题严重,股东大会、董事会形同虚设。银行董事会、监事会缺乏产权约束,丧失了对银行进行有效监督的内在动力。所有者缺位、委托-链条过长、国有股一股独大等问题还没得到彻底的解决。

2.资本金管理和资产运营方面。资本金不仅是银行重要的资本来源,更是银行永续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充足的资本金不仅为银行经营提供流动性的保证,而且抵御各类风险的最终保障。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满足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规定,这一监管要求也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门槛,为此,我国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入巨资,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2006年底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11%、14.05%和13.59%,虽然以达到上市的要求,但我们应该客观认识到这与国家注资是分不开的,而且现有的资本充足率与国外华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的20%还相差很多。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通过上市募集资本金补充资本,使得资本约束对信贷行为的影响降低,充足的流动性以及相对较为充足的资本金必然会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地发放贷款。作为公众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巨大的盈利压力,因为投资者不可能长期容忍上市商业银行把资金持续用于低收益的货币市场投资,也不会容忍持续过高的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在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趋势明朗、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带来的流动性相对过剩的形势下,如何实现信贷市场的有效投放并严格控制和规避风险,做好信贷规模增长与经营绩效之间的良好平衡,是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上市银行的最基本经营目标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上市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高效地管理资本金,运营资本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单一,来源没有保障,资本金补充并没有将资本充足指标与经营计划连接,细化到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分支机构,也没有将其与业绩、薪酬挂钩,而仅仅停留在银行向监管部门报送的监管报表。我国对于银行资本金实际成本、银行资本与目标信用等级的关系、经济资本与银行风险偏好、资本金管理工具等概念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掌握。

3.道德风险多元化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后,股份的多元化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由国家所有变为股东所有,股东利益取向的不一致可能使部分股东为自己的某项利益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可能因为股东股份大小的不同使得部分小的股东无力监督大股东的行为,从而使道德风险多元化。在委托中,经营者的经理人追求的是薪水工资报酬的最大化或者是职位等非金钱可以衡量的个人价值的最大化;而股东追求的是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或者是公司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由于信息不对称,经理人利用信息上的优势,通过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权来谋取自身的利益,侵害所有者的利益,表现为银行经营行为短期化,过度发放信贷,片面追求规模扩张,与借款人合谋制造假的呆帐贷款进行核销;或是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蚀利润等。而“股东至上”观念促使外来资本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金融市场寻租,并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说服银行将资本借贷给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借贷者或利用自身优势贷款,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转贷的黑箱操作等等。此外,也存在由于外来资本经济行为的短期性,对短期利益的追求可能使得他们在银行遇到风险或危机时资本抽逃而加剧银行的风险。

4.金融监管方面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必然面临着银行和证券一定程度上的混业,同样也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混业监管。而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各监管部门存在对跨行业、跨专业问题认识有限的制约,使被监管者有可乘之机,产生了分业监管与跨行业违规的矛盾,再加上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常规协调与执行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在危机状态下对有关风险的判断和识别,风险状态信息通报及相关救济措施实施等责任和义务,从而出现了业务交叉监管真空。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出于竞争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将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不断涌现,金融监管的难度加大。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方法和手段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尽管也做了一些改变,但仍存在较多缺陷,比如过分注重市场准入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缺乏深入研究并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只重视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当前管理当局侧重于商业银行执行法规政策的监管,但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侧重于合规性的监管的缺点就不断暴露,由于这种方法市场灵敏度较低无法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而在风险性监管上存在着风险识别严重滞后,也无法准确度量银行风险;另外对信息披露、紧急处理措施等方法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市场退出监管几乎是空白。以上缺陷使监管限于被动局面,被金融机构的创新行为推着走。这些问题都削弱了监管的力度,加大银行经营的风险。

5.僵硬的人事机制、激励机制。目前我国的银行系统的薪酬制度相对落后,无论执行的是传统的“行员等级工资制”,还是近年经改革后执行的“年薪制”,都是与员工的当期、当年的工作表现挂钩,与未来工作的预期表现无关。这种对员工短期工作行为的激励,容易诱导银行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短期行为,不利于银行长期经营绩效的提升和长远的发展。系统本身也欠科学,在实际薪酬构成比例上,虽然都规定了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的比例,但在实际执行中员工收入却有向员工的职务、职级挂钩的倾向,削弱了工资中活的部分的激励作用,且由于相关效益指标的计算考核难度大,而对存款、贷款等业务指标的计算考核简单操作且比较直观。到目前为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部门、员工的业绩考评仍是以对业务指标、而不是效益指标的考评为主。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与努力不一致,薪酬与绩效评估结果的依存度很低,相当部分员工对薪酬分配体系不满意,薪酬制度难以充分发挥激励效果。

在高层方面实行的是行长负责制,虽然行长负责制在银行的管理上保证了统一性和连贯性,并且也有利于明确责任,但容易出现“一言堂”的局面。用人机制上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的国有性质,使人们在观念上还保持有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行政手段要强于工作业绩的说服力,加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人力资本投资认识不足,导致人才投资不足,对人才的使用上往往“竭泽而渔”,忽视人才应有的”充电”机会,人事管理上以”管”和”监督”为主,人才得不到充分地信赖和尊重,没有自主权,人才发展空间狭小。而外资银行凭借优厚的工资待遇,良好的培训机制、优越的工作环境、富有生机的经营管理机制对中资银行的专业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形成强烈的吸引力,使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人才流失严重。

三、对国有商业银行出现问题提出的几点思考

1.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应建立以股东大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框架,明确所有者、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机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为避免董事会权力个人化,可考虑股东大会下设“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国家没有必要一定处于垄断性控股地位,可考虑国有股的比重降至50%以下,让有能力的战略投资者成为股东,特别是要缩小第一、二大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差距,让银行股份更趋于分散、合理;对于个人投资者,为避免其所持有股份过多,从而控制股份银行,可将个人投资者所能认购的股份相应的上限;改变单一产权结构,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可以优化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僵局,还可以吸收境外投资者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产品,增强国有银行竞争力,还可以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

2.扩充资本金,减少风险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金大小是衡量一家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大于8%,其中核心资本应大于4%,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没有真正达到这一要求,必须尽快补充到位。要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该从扩充资本,减少风险资产两方面入手。首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增加自身的盈利能力,增加利润,提高留存收益,不断壮大自身的核心资本金,并通过发行长期金融债券,补充自身的附属资本;其次加强信贷管理,加快从劣质信贷市场退出步伐,加大不良资产清收转化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从而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结构,减少风险资产,以提高资本充足率。

3.加强金融监管。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对于监管主体方面可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工作,使其监管向功能型发展。由人民银行成立“金融协调委员会”,通过立法使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法制化,其中“金融协调委员会”可以对三个原有的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其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保险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磋商,及时交流监管信息,界定业务交叉中的监管职责,解决分业监管中政策协调和配合问题。

4.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配套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与创新的实践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明确岗位资格标准,搭建以岗位资格培训为基础的全员岗位培训平台。建立经理人的绩效评价体系;董事长及其他经理层的收入水平与商业银行的盈利情况、公司的实力和给股东带来的回报挂钩;建立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在约束机制方面,要强调所有者约束,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权来监控董事和监事,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来任免行长和决定行长的年薪,充分利用监事会的作用对行长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强化外部约束和市场约束,完善证券市场,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控制问题。

5.构建鲜明且独具特色企业文化的策略。银行的企业文化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国有商业银行应将无形的文化引导成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激励手段,培育商业银行全员的价值观念,为员工价值实现创造条件,有效地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增强核心凝聚力。

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文化转型过程中,在保持和承继自身文化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吸纳差异文化的科学成分,形成鲜明且独具特色的符合企业转型要求的现代金融企业文化,成为转型过程中和转型后企业生命的支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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