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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竞争,实质上是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是技术、品牌、人才的竞争。近年来。我国出口企业频频遭到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牵制,大大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甚至被迫从某些市场退出。可以说,战略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制胜的法宝。因此,研究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有助于改变我国目前的被动局面,为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借鉴。
[关键词]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制度
跨国公司是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角之一,凭借人才、技术、管理、资产和全球营销网络等巨大优势,通过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成为代表全球先进生产力水平、企业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文化理念的优强企业群体,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统计全球跨国公司的总数已达6.3万家,产值占全球总产值25%,某些特大型的跨国公司一年的产值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GDP;在技术领域更是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跨国公司占总收入的98%。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竞争,实质是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是技术之争,专利之争,也是商标之争。因此,跨国公司的经营和知识产权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同样深受跨国公司的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战略目标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其自身优势,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制度的变化有利于保护其竞争优势。可以说,跨国公司早已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核心目标的关键战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自身优势、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利润。
一、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
知识产权是指行为主体以智力劳动的方法在科学、技术、文艺等领域创造的精神财富的专有权,并以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为核心。跨国公司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技术力量,不仅拥有较强的研发体系和庞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还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主要承担者,并通过政治的、文化的、经济技术的和法律的手段实现其知识产权的全球垄断,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向有利于本国利益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构成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推行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跨国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是全世界,对其技术成果的保护也需要扩大范围,需要统一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在出现跨国公司技术创新全球化趋势之后,跨国公司不断推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化,使其获得全球竞争优势。大多数的国家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作用,但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力度还存在差异,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还存在一定争议,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副作用”。因此,跨国公司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需求,必须要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其国际化、国民待遇化。
(二)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技术领先是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源泉。一方面,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产品,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形成新的知识产权,利用创新技术或产品获得利润。另一方面,多个跨国公司进行合作,形成技术联盟,不仅能够实现技术共享,提高技术水平,形成对某种行业的技术垄断。阻止其他厂商进入,同时能够分摊过高的研发费用。总之,跨国公司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性、保护性使其处于技术产出的高峰期,为保持竞争优势打下基础。
(三)战略化地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转让。知识产权作为跨国公司的资产,通过技术转移不断为公司赚取利润。目前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的途径有: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跨国公司可以多次、重复地进行技术转让,并且结合企业的其他战略实现其整体利益最大化。
(四)推行跨国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为全球技术标准。这是近几年跨国公司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出现的新热点。实力相当的企业相互合作,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形成企业联盟,对外联合许可声明,最终构成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控制,通过各种手段推动其成为行业标准,保护其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借助于技术标准的特殊地位,强化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借助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以实现对某些技术标准事实上的垄断。
(五)保护企业产权,利用法律手段防止侵权、打击侵权。知识产权的获取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包括创新的费用、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知识产权不仅是跨国公司获取利润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需要巨额运行成本的财产。因此,跨国公司必然不遗余力地利用国际公约、各国法律对侵权行为进行“围剿”,这不仅能够巩固其技术领先的地位,还能够获得高额的侵权赔偿。
二、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形式
(一)跨国公司专利战略。专利是跨国公司重要的知识产权资源。尤其对于技术领先型的跨国公司更是如此。专利战略是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之一。具体包括:
1鼓励创新,注重生产和掌握专利技术。专利是一种技术垄断资源,掌握了专利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往往在科技创新上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形成新技术,并以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因此,跨国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是惊人的。例如,杜邦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就拥有尼龙工业的80%的专利。可以说。由于跨国公司规模大、投人多,所生产和掌握的专利数量的绝对值是其他企业难以比拟的。大量的专利数量也为跨国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首先,凭借技术上的垄断,创造较高的市场占有率。SHARP公司在液晶显示器方面拥有的专利名列世界第一,同时该公司占据了该产品20%的市场占有率。其次,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技术转让获得高额技术使用费,跨国公司占据着国际技术贸易额的60%一70%。
2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前提利用专利技术。专利为跨国公司带来的实际利润是跨国公司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一方面,企业通过将专利技术投入生产实践获得利润;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控制核心技术的同时。将部分专利进行商品化经营。比如,波音公司早在1969年专门成立了一个叫“波音附带产品”的机构,专门从事波音公司专利技术的转让。已经出售了200件专利许可证。专利的商业化经营包括通过出卖、许可、合资、战略联盟、与目前的商务整合和捐赠等6种途径获取利润。由于各国科技发展和资金状况不同,对先进技术的接受能力存在差异,技术落差使得跨国公司进行技术转移成为可能。因此,跨国公司能够多次向多国转移同一技术,多次获利并能延长专利技术的寿命。
3利用专利技术构筑贸易壁垒、保持垄断优势。除了常规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与专利结合构筑外,还有以专利技术单独构筑的。所谓专利壁垒是指专利所有人依据其专利权,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产品以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司法机构起诉,阻止该产品的进入或向该产品的制造商征收高额的专利使用费。专利壁垒的结果是使该产品无法进入本国市场,即便进入也会因为产品成本大幅上升而失去国际竞争力。
(二)跨国公司商标战略。商标对跨国公司而言,同样意义重大。商标的最初意义是便于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识别。然而,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水平和管理体系以及强势的企业文化。赋予了商标极高的经济价值。商标的意义不仅在于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为公众所认识和接受;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广泛的影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其所代表的商品是优质产品;为广大公众信赖和喜爱,拥有良好的社会评价;还在于它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作价、转让,具有交换价值和投资效用。因此,商标战略也是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不断强化商标优势,以品牌扩张和品牌商品化来带动商品的销售。商标的优势来源于跨国公司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而企业的创新能力又是决定产品优质的前提。由于跨国公司创新能力较强,使其品牌本身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品牌扩张更为容易。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不断地投入研发,创造更多的新产品和高质量服务,将其商标使用在不断推出的产品上,使消费者由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认同,进而形成对商标的认同和忠诚;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利用消费者对自己商标的认同,将成熟的商标不断使用在各种产品和服务上,带动企业多元化发展。
2利用文化手段提升品牌形象。跨国公司极其重视商标文化。一方面,重视商标的本土化,以获取当地消费者最大的认同。为了能将其商标在各个国家都形成统一的认识和丰富的内涵,跨国公司往往投入巨资,结合当地文化,以最佳方式翻译商标,使其与产品或服务有较为直接的联系并且为商标构想美好的文化内涵。例如,可口可乐公司在引进中国时就动用了大量的人物力进行商标的本土化,最终采用了“可口可乐”的中文商标。据说这是该公司在各国市场中翻译最好的商标。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往往将其商标的文化内涵与其母国文化紧密结合,借助母国文化,利用当地消费者的猎奇心理,进而促进商品的销售。例如,耐克公司聘请篮球天才乔丹作为广告明星,赞助体育赛事等,逐渐形成“耐克”等于运动、等于NBA、等于体育天才甚至等于一种人人向往的生活方式的时尚潮流。因此,“耐克”培养了大批忠诚用户。
3多种手段结合,提高品牌竞争力。首先,跨国公司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注册的地域十分广泛。其次,跨国公司利用品牌的购并获取竞争优势。在竞争对手同样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品牌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联合的方法解决,例如时代一华纳和克莱斯勒一梅塞德斯。通过这种方式,跨国公司不仅可以通过两家企业的信誉、产品、历史积淀和创新优势合并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同时还可以吞并或弃用竞争对手的商标,一举多得。最后,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原产地标志、技术标准标志、材料标志等商标,增强消费者信心。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规范也越来越复杂,产品的原材料也往往决定着产品的质量。因此,跨国公司充分利用技术标准等证明商标,树立消费者信心,如纯羊毛标记、GB标记等。
(三)跨国公司版权战略。版权也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意义上版权对于经济企业的重要性是次要的。然而随着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兴旺发达,受版权保护的客体越来越丰富,同时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兴盛,使得版权战略逐渐成为跨国公司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经营战略。
1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在各种文化产业形成版权优势。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财富的聚集,文化不再是简单的“思想者的工作”,而是越来越需要资金的投入和技术的参与。如一个新软件的开发,不仅需要智慧的创造,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跨国公司掌握了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在文化产业中必然拥有比较优势。如美国的迪斯尼公司、时代华纳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达到“视听极限”,制造了有着极强冲击力的影片、音乐等文化产品。
2版权的流转与专利技术相结合,以战略同盟或战略集合体的方式获利。随着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版权的载体已经从书、文字、电影、音乐等形式,扩展到各种数字形式的存储格式,实现了媒介的高技术化和数字化。这样就使得掌握技术产品的制造商和文化跨国公司形成战略联盟,互相依赖。相得益彰。
3利用各种手段保护版权。以计算机软件业为例,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主要行为是未经许可的复制。即所谓盗版,而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是禁止未经许可的复制,对于版权的合理保护是法律所允许的。所以。跨国公司首先利用法律途径对其版权进行保护,可以利用专利法或者版权法。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各种技术实现版权的保护。如利用序列号、对软件进行加密、采取许可协议等;特别是以服务为导向的软件,已经弱化软件本身的价值,强调了与之相配套的服务功能,有效地防止了盗版行为。
(四)跨国公司商业秘密战略。商业秘密保护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还不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点。直到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才将商业秘密保护当作了重点,写入了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商业秘密同样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企业财富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体现。因此,跨国公司注重建立自己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将商业秘密保护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和把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竞争社会,丧失或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意味着对企业的毁灭性颠覆,因此,在众多的跨国公司中将商业秘密与专利密切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公司技术管理的通用法则。跨国公司不会把所有的技术都公开在专利文献中,最为关键的部分仍然作为企业的商业秘密来加以保护。例如,每天都要喝掉2.5亿瓶的可口可乐配方仍是最高机密。迄今为止,知晓这一秘方的人还不到10人。不为原液配方申请专利,而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正是可口可乐公司能够独霸市场的奥秘所在。跨国公司的商业秘密战略包括商业秘密的获取策略和保护策略。
1获取策略。商业秘密的主要获取途径应该是技术的提升和引进。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技术的积累和研发的投入,是成本比较高的一种获取方法。利用情报是获取商业秘密的另一个重要方法。有人总结出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十八种主要方法,即“公开文献,提炼合成;企业案例,细心研讨;巧用人才。借鸡生蛋;废旧回收,垃圾淘金;逆向工程,解剖研究;新闻,获取秘密;企业资料,流露秘密;鉴定会中。隐藏秘密;招聘人才,了解工艺;广告招聘,内含商机;法律诉讼,法律调查;专利文献,探明底细;调查访问。实地考察;购买技术,异地获取;浏览网站,跟踪对手;仓储库存,采购渠道;经销零售,侧面了解;招标投标,分析标底”。据美国未来集团统计,在美国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已经有60%以上的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竞争情报系统。宝洁公司每年投入高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巨资用于市场情报的采集和研究。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也曾经公开承认,微软专门有人到其竞争对手办公室的垃圾箱收集情报,并借此掌握了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可见,跨国公司已经把商业秘密提升到战略高度予以重视。2保护策略。对于商业秘密,跨国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有效方式加以保护。商业秘密虽然在法律上存在一些空白和不足,但仍有一些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并且在不断地完善。多数国家对于那些向国外竞争者透漏本国人或者本国境内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人都处以较高的刑罚,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致被削弱或者破坏。比较著名的案例是,199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底特律总部采购部经理洛佩兹跳槽到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任职时,将通用的十几箱保密资料带到大众,引起美国司法部以所谓“工业间谍案”采取调查。从该案可以看出,各国政府对其本国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关注和重视,为跨国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法律保障。经济手段也是保护商业秘密重要方法,主要包括下列3个层次:(1)用分配方法来保护商业秘密。即对接触、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给予较优厚的工资、奖金待遇,若有可能再辅之以必要的雇佣合同,写明一旦享受特殊津贴,则应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2)用长期化劳动契约来保护商业秘密。在人员流动比较普遍的今天,这一方法更具有重要作用。劳动契约长期化,可以使关键岗位的职工由于收益长期化的预期而留在岗位上。再辅之以较优厚的工资、奖金会更有作用。(3)以某种产权安排来保护商业秘密。比如:允许商业秘密的持有者或接触、掌握商业秘密的人拥有部分股权,使之与企业成为命运共同体。比如说,日本许多中小企业中掌握和从事关键技术、工艺的职工,往往是终身雇佣的职工或是企业的股东。其用意是既防止人才流失。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在内部管理上,企业也会设立专门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由懂技术、懂法律、业务精通的专职人员负责商业秘密的日常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关保密制度。包括: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和人员职责;企业商业秘密认定机构与认定程序;废弃文件、废物处理的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使用、转让、解密、销毁制度;企业对外交流(发表文章、广告、展示、出席会议等)商业秘密审查制度;对外新产品信息的商业秘密审查制度;企业各类情报、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企业员工保守商业秘密规定;企业商业秘密投资的审查、保护制度;商业秘密争议处理制度、保密工作奖惩制度等;在订立人事合同时签订保密协议等。
三、知识产权战略对跨国公司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战略是跨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处于绝对核心地位,其意义重大,不仅能增强公司竞争力,而且能够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利润。
(一)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在发达国家,一个企业的资产构成往往可以直接反映出该企业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大,说明该企业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越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大大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企业已经屡见不鲜,在高新技术领域更是如此。以德国西门子为例,它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400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管理着该公司各类知识产权约15万项。荷兰Philips公司在全球设有10个知识产权办公室,有150多名专业人员,管理着6.5万个专利、2.1万个商标和6000个外观设计。在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财富的同时,又是创造人类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工具和手段。
(二)知识产权贸易是跨国公司经营的重要形式。所谓知识产权贸易。狭义的理解就是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利的转让、版权的许可、版权的转让、商业秘密的许可等等。近年来,知识产权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原因在于跨国公司掌握可观的知识产权数量及知识产权贸易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有力的竞争武器。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企业要想长远发展,首先应该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充其量也只是别人的搬运及组装的工具而已,不仅导致国际分工的低级化,而且还严重损害企业的创新能力。跨国公司就是凭借着其强大的技术力量在全球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知识产权成为构筑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手段。比如令我国出口企业损失惨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s)大都与知识产权有关。以欧盟CR法案为例,要求销往欧盟市场的低挡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其实该安全锁的标准技术已经被发达国家的公司申请了很多专利,要达到法案的要求,中国企业必需支付专利使用费或者被迫退出欧盟市场。自2002年以来,涉及我国对美出口产品的“337条款”调查数量逐年上升,我国已连续5年位居涉案国家(地区)的榜首,涉嫌违反“337条款”案件达46起。可见,知识产权壁垒已经成为出口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
(五)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的重要内容。跨国公司进行投资,除了投入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外,更加注重投入生产技术、品牌、经营管理、商誉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近年来,跨国公司把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在该国未来保护状况作为投资的首要指标,例如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状况和本公司已有的知识产权是否在当地被抢先利用等。“产品未到,专利先行”已经是跨国公司通用的游戏规则。
四、跨国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
(一)跨国公司拥有的大量知识产权和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跨国公司由于规模大、投人多,所生产和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是其他类型的企业难以企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有力武器。跨国公司的长期发展说明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对于现代企业而言,除了重视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外,研究与开发、营销、员工培训、管理队伍的建设、财务管理等更为重要,所有这些商业活动相互依赖,但知识和专业技术起到核心作用。
(二)有效的组织和严密的制度是跨国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管理基础。大多数跨国公司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设置,由专业律师和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营和研发情况决定技术以何种法律状态投入市场;定期收集相关信息,交流情况,对侵权行为实施调查、取证、诉讼等工作。这样不仅能使企业掌握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还可以实施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跨国公司在企业内部有着严密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让员工签订各种合同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三)强大的政治手段是跨国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策略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跨国公司在表述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利益诉求时,往往借助于政治手段,使自己的利益上升为国家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影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跨国公司实现其知识产权战略的政治手段包括:一是跨国公司通过母国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诉求上升。形成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国家诉求。进而通过国家内部的利益团体的斗争或者国家间的政治斗争来实现其知识产权战略。一般是通过借助民间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组织的力量形成战略联盟,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将跨国公司的利益反映到政权机构,以政治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利益。二是跨国公司通过利用自身的经济和政治资源与东道国进行谈判,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有利于自身的制度安排。东道国政府在谈判中的利益往往是获取对方的专利技术、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就业、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跨国公司则利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市场资源和资本、技术优势进行要价。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说跨国公司处于主动地位,进而获得在东道国的政治资源。三是部分跨国公司通过政治贿赂来实现其目的。比如,埃克森石油公司向意大利某政党捐献2800万美元;雷诺公司也曾将2500万美元用于政治利益。总之,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手段达到让决策者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安排。
(四)发达国家完备的法律环境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合理借口。尽管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法案的实行,是为了保证产业的合理秩序,但是就现在全球的产权现状而言,所谓的知识产权法更多的是体现发达国家的意志,发展中国家在很多场合都受制于知识产权这个人为设定的技术壁垒。发达国家竭力巩固和扩大自身在全球商业价值链上游的领导地位和高额利润率,但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知识产权法案的存在,在核心技术上往往受制于人。最近几十年,美国政府和企业致力于在全球推广知识产权理论。事实上,这个实践得到极大的成功,美国企业和政府将一个狭义的知识产权定义成功地扩展到了一个全球性的广义的定义,使未来的每个产品都印上了知识产权的烙印。这其中明显地刻上了霸权主义的思维。就这几年沸沸扬扬的DVD事件而言,明明是本国的自主研发的技术,由于知识产权法的存在而被认定是侵权行为。目前世界上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主要是发达国家制订的,规则的制订者更晓得如何为自己牟利。
(五)跨国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为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奠定了物质基础。跨国公司产值占全球总产值的25%,其经济实力不言而喻。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全球跨国公司已达6.3万家,其海外分支机构已达93万家,它们不仅掌握着全球1/3的生产和70%的技术转让,还掌握着全球2/3的国际贸易和90%的外国直接投资,名列世界前100名的经济实体中有29名是跨国公司。某些跨国公司,如通用汽车公司,它的附加值甚至高于某些国家,如秘鲁、阿尔及利亚、新西兰等国的GDP,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跨国公司的生产体系“以世界为工厂,以标准为纽带,以各国为车间”在世界全方位重组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生产定位和布局,生产愈来愈不取决于本国资源禀赋,而更多地取决于规模及外部经济条件,尤其是整合世界资源的能力。这不仅在生产和贸易上得到长足的发展,还能够促进研发和技术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