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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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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

乡镇企业在农村改革以及相应的市场体制形成过程中的发展历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过程。首先,在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初步成功,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展开的时候,变动巨大的经济环境给予具有灵活体制的乡镇企业以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使得八十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在中国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消化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还为国家和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因此,发展乡镇企业,曾一度被誉为“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乡镇企业外部环境不断恶化,乡镇企业在经营机制、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也逐步显现出来,并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乡镇企业发展的分部胜和粗放性所导致的巨大的环境成本也逐步显现出来,对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农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就促使我们要重新思考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并力图探讨一条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乡镇企业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猛发展原因

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从社队企业开始的,从1979年到1983年期间,社队企业的发展已经改变了过去那种忽明忽暗、躲躲闪闪的现象,变得相当明确具体,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规范和制度。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制度基础。从1984年1月1日开始,中共中央即用第1号文件的形式开始为社队企业的大发展鸣锣开道,“现有的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建议各省、市、自治区开始“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文件,同意农牧渔业部(现农业部)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并指出:“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我国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要积极地“鼓励农民兴办乡镇企业”;1986年国家开始实施“星火计划”;1987年国家开始建立乡镇企业实验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都直接改善了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同时,几年农村改革的成功,使得农村的生产力从旧的体制束缚中脱离出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提高。1984年中国粮食总量达到4.07亿吨,创历史最高水平;棉花、油料、生猪等农畜产品也都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农业经济的大发展直接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直接刺激了农民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的欲望。1985年,全国每个农业人口从乡镇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已经由1978年的每月20.l元增加到了每月133.79元,增长了5.7倍;农民从乡镇企业取得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匕%增加到了1985年的34%,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这一比重甚至高达70%-80%(2)。农民还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出了他们致富的诀窍:“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要想富,农工副”。这表明农民不但有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希望,而且也总结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发展经验。

除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具备良好外部环境以外,乡镇企业的内部机制也是其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乡镇企业作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一支新生力量,其发展的先天特征就是模仿国有企业,以便实现低成本、低门槛进入市场。据测算,80年代末乡镇工业与国有工业之间的结构相似系数达到0.7539,其中,制造业0.8767,轻工业0.9160,纺织、食品和机械三大行业达到0.98511[3]。这种高度的同构现象,使得乡镇企业在许多市场上与国有工业形成竞争。由于乡镇企业灵活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机制,同时因为国有企业的机制转换尚未完成,国有资产产权虚置严重,转制的整体环境给予了乡镇企业极大的发展空间。1984年以后,乡镇企业进入了发展的高潮期,大量的中小型联户及个体企业相继产生,成为这期间乡镇企业发展的明显特征,也大大推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1984年,乡镇企业数达606.52万个,其中,户办、联办企业占69.3%,总收入1537.08亿元,比1983年增长65.5%,其中,乡村两级企业增长36.5%;1985年乡镇企业总收入又比上年增长66.9%,其中户办。联户企业总收入增长1.85倍;1986年全国乡镇企业总数中,户办、联办企业数占88.6%,乡镇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9.8%。同样,这一期间,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也增长很快,1984年增长61%,1985年增长34%,1986年增长13.7%[4]。在这一期间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了很大的贡献。我国农村劳动力总数超过3亿,按现有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估算,起码有近一半的劳动力需要从农业中转移出来[5]。然而,此时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完全铺开,城市中的第三产业发展还极为不充分,就业吸纳能力不强。这些劳动力若向城市转移必将影响到城市的稳定发展,虽然这是一种极为丰富的资源。因此,当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人们便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以期乡镇企业的发展既能解决农村中大量剩余劳动力,也能避免西方国家城市化之初的大量的城市问题的出现。

二、乡镇企业发展的特点和问题

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八十年后期和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发展势头受到了遏制,其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同时其发展所造成的环境负效应也对其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从外部环境看,首先,乡镇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比较严重,国有银行的乡镇企业贷款占全社会贷款总额的比重1993年只有8.5%,而1994年则下降到5%左右,1995年虽然回升到了10%,但仍是一个很小的比重,与其快速发展的状态极度不匹配;另外国家扶持中西部乡镇企业发展的专项贷款的到位情况也比较差,只有规划,而资金却得不到及时落实。其次,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直接影响到乡镇企业的发展。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没有国有企业就不会有乡镇企业,往往是国有企业形势好,乡镇企业的发展就是气。因为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雷同,国有企业目前经营上的困难也同样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再次,东南亚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出口下滑,也造成乡镇企业出口竞争压力增大,增长速度下降。金融危机所导致的我国周边国家的货币贬值,虽然有利于其从金融危机中恢复过来,但是却给我国出口同类产品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乡镇企业产品出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同时,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剧了贸易摩擦,使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也加大了乡镇企业出口的压力。此外,乡镇企业所承受的税负不断加重,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减弱。在1994年国家推行新税制,并开征了新税种,同时取消了乡镇企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使得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在内的企业实际税额明显增加。乡镇企业除了应缴国家税企业下岗人员的增多和职工自我风险意识的增强,城乡居民还将会出现节约支出、惜购消费品的现象,乡镇企业的产品销售困难重重。

从乡镇企业自身的角度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乡镇企业的滞缓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乡镇企业产权结构存在着一些缺陷,这是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规范的根源。乡镇企业的主体是乡镇集体企业,而集体企业的产权虽然归社区农民所有,但实际上由社区政府所控制,所以,真正的财产所有者并不具备选择经营者的资格。使问题严重的是社区农民是以集体的名义拥有财产所有权的,在这其中,个人权利被取消,因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农民对社区政府的监督失去有效的动力。社区政府虽然被国家指定为农民集体利益的代表,但它不可能真正完全代表农民的利益,因为它的成员同样是具有自利动机的经济人。同时,因为社区政府只是控制集体企业的剩余分配,而不是完全占有,所以它也缺乏尽心尽责挑选经营者的积极性。经营者是企业权威的中心,他作出生产计划,直接指挥生产经营,决定采取何种方式、何种技术进行生产,并且监督企业内部生产人员的行为,对他们的生产绩效进行评价,决定报酬的支付结构和支付水平。经营者在企业中的突出作用意味着对他的监督和激励同样至关重要[6]。然而,在乡镇集体企业中,作为所有者的社区政府不能让经营者获得的权益与他所承担的职责密切相关。社区政府不能让经营者安全拥有集体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为如若如此,乡镇企业将成为经营者所有的企业,而不是集体所有的企业。所以,社区政府必须与经营者就企业权益和责任的划分不断地进行协商谈判,并最终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及部分企业财产和利润损失。最终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就出现了极大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损害所有者的行为更容易发生。如果再考虑到社区政府不是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者,企业的经营人员有时就是他自己的亲朋好友,社区政府有可能与经营者合谋等现象,那么现今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混乱、集体财产流失严重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

乡镇企业的产权安排中具有不利于其发展的因素,这直接导致了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而同时我们还看到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自身出现了问题,同时,其与环境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突出表现就是乡镇企业布局极其分散,“村村冒烟”,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1992年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国的2079万家乡镇企业中约有1900多万家分散地建在自然村里,占92%;7%的企业建在建制镇里;只有1%的企业建在县城里。这种分散布局的状况目前仍然没有什么改观,而布局的分散性直接造成了乡镇企业污染的点多面广,难以治理。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味追求大规模、高速度,给环境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1985年,国家曾做过一项相关调查,结果表明,当时乡镇工业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占全国“三废”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0.7%。9.3%和11.l%。1990年这一比重分别为7.2%。12%和1.6%。除废水排放比重有所下降外,其它两项的排放量都大为提高;另据调查,受乡镇企业污染的耕地目前已达到2800万亩(大工业污染耕地约为6000万亩)。而据预测,到2000年,乡镇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就将达到120-220亿立方米,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将高达270亿元左右[7]。淮河流域小乡镇企业的污染已经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许多耕地将永远失去生产能力,正是这一趋势的突出体现。

三、乡镇企业的未来——可持续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这~概念是于1980年由自然保护国际联盟(IUCN)首次提出的,当时只不过是环境保护主义急进分子的一个“说法”。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广泛接受并使用该词是1987年以后的事。在1987年出版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将可持续发展描述成“既满足现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然而,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不过得到普遍认同的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即基础广泛的经济发展,是指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及高效的、节省自然资源的技术进步等各方面协调基础上的经济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中,与生态环境的综合发展形成了很大的矛盾,其所形成的负面影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乡镇企业这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重新焕发无尽活力的必经之路,具体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一)应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革,打破地域界限,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

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强的地域性、社区性和封闭性,这不仅造成了乡镇企业的分散化发展,大面积恶性影响环境,甚至也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设置了重大的障碍。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无偿量化给职工和经金外,还要承担以工补农等各项社会性支出,以及多达上百项的基金、收费等额外负担,所有这些,都使企业在经营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最后,消费市场的不景气也影响了乡镇企业的正常发展。国内消费需求从1999年以来持续平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幅都有所下降。此外伴随着城乡营者的股份是不能买卖、抵押和继承的。个人出资购买的股份虽然可以流通,但是也仅仅局限于企业的内部。这一制度安排,结果将使得企业越来越走向封闭。这种封闭性不仅不利于企业吸引外来的资本,从而阻碍企业规模的扩大,而且也木利于本企业内部要素的优化组合,对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形成很大的障碍。

从环境的角度来看,股份合作制也不利于防止环境外部性。环境外部性指的是某个微观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对其它微观经济单位所产生的非市场性的环境影响,简而言之,就是承受环境负面影响的通常不是造成这一影响的行为主体[8]。乡镇企业的封闭性,在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仍不能改观,也使得受其环境污染损害的个人或经济组织无法对其生产经营施加影响,这就把收益者和受损者完全割裂开了。因此,环境污染的排放量,最终将由收益者(乡镇企业)和受损者之间进行谈判协商确定。但是,受损者由于比较分散,不是根据其经济实力形成的一定组织,而同时乡镇企业由于能够给社区政府带来不菲的财政收入,因此社区政府将在这一谈判过程中会给予乡镇企业显性或隐性支持[9]。社区政府在社区中具有很大的决策权,因而,不难看出,这~谈判过程终将导致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决定,环境污染因而日益严重。这也就是当前许多地方的乡镇企业造成污染,但最终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解决,最终需要彻底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制改革,走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道路。对于一些规模小、生产不稳定的集体企业,最简洁的办法就是以公开的市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这样,一方面企业由独立的经济人所有后也就完全按市场规则进行生产和交易,从而克服了原来集体产权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盘活存量资本来提升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10]。对于其它大部分乡镇企业,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允许股份跨地区流动,这样,将有利于企业资金的筹集和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将有利于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优化。更为重要的是,流通的股份就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提供了对乡镇企业生产经营施加影响的机会,因而也为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可能性。受害者与收益者同时持有乡镇企业的股份,将有利于他们之间降低谈判的交易费用,从而将有利于乡镇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法治精神,注重科技投入,提高文化素质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即将到来,知识和技术将成为决定现代竞争的关键。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其以农村为依托,大部分生产的是初加工和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产品,这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将逐步显示出其劣势来。另外,乡镇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素质也决定着乡镇企业的发展未来。

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中的地域性和地方宗族观念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法治精神极为缺乏。然而法治精神对于现代社会是极其重要的,因为随着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市场交易中的木确定性日益增强,要消除木确定性需要花费巨大的交易成本来搜集信息费用,但信任的建立可以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为市场交易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11]。乡镇企业的主要经营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法治精神的缺失,使得乡镇企业在大范围市场交易过程中承担较高的信息成本,也使国家相应的区域性发展政策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因此,在乡镇企业中加强教育投入,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技术水平,将成为乡镇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