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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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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我国从1995年开始引入政府采购制度,短短的7年时间在全国形成了方兴未艾之势,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都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高等学校实行政府采购目前尚属起步阶段,许多高校尚未开展,甚至对高校有无必要实行政府采购问题还在争论不休,本文就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作初浅探讨。

一、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势在必行。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公开招标为主要形式,从国内外市场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源于欧洲,形成于18世纪末,并以1980年建立的政府采购国际规则《政府采购协议》为标志,全面走向国际化。因此,真正完整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资本主义的优势,就必须大胆的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是一致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是相同的。已经被西方国家实施并证明是可以以有限支出获得更大收益的政府采购制度,我们应大胆地吸收与借鉴。

高等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承当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高等学校虽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是高等学校需要有稳定的办学经费。《高等教育法》第七章原则规定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经费筹措体制,即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体制。在这一体制框架下,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教育事业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因此,高等学校在购买教学、行政办公设备等经费支出时,实际上是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高等学校的采购理应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高等学校实行政府采购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种有效措施,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除要支付教职员工工资外,还会发生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业务费、维修费和其他费用支出。许多单位、领导往往在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方面不能把握自己,犯了错误,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我们寄希望于出现千千万万个焦裕禄和孔繁森式的好干部,更寄希望于建立起一整套反腐倡廉的机制。然而,国际经验表明,在公共资源的配置过程中,依靠道德自律或互相监督是不能杜绝小集团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合谋和腐败现象的,而公开透明机制的引入则大大降低了腐败发生的概率。政府采购作为一种科学、完善的采购制度,不具有产生腐败的前提条件。

高等学校实行政府采购能促进高校的财务管理,许多高校的财务管理是分散型管理。年初,学校财务处根据全年收入把支出计划下到各学院、系部。学院、系部根据财务下达的计划自行支配财政性支出中的教学设备采购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等,使得高校财务管理混乱。实行政府采购,年初报采购计划,使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促进了学校对各学院、系部的宏观调控,加强了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采购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更重要的是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

中国已加入WTO,而世贸组织的一项重要协定即为《政府采购协议》。它要求成员国的政府采购必须在公开、公正、竞争、经济与效益和廉洁五大原则上进行,也即要求成员国必须建立一个为所有供应商共同参入、公平评判的有效的政府采购的市场机制。充分的竞争可以有效的防止政府采购中的浪费与腐败,而公平的政府采购又能促进竞争,最终使采购主题得以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得理想的物品、技术或服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的支付。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首先要在国内积极推广和普及政府采购知识,进而还要向世贸组织的所有其他成员开放自己国内的政府采购这一巨大市场。政府采购早已在发达国家通行,并正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成为世界各国财政支出的重要形式。去年年初,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开展并逐步达到国际标准。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肩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的高等学校更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势在必行。

二、当前高等学校实行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一)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单位和个人还存在模糊认识。政府采购是个引进的新事物,各级政府领导、财政部门非常重视,各省市都积极行动起来了,成立机构、制定规划、开展试点、按程序操作,工作有声有色,形式喜人。但各高校由于地理位置不同,所受管辖区域不同,没有参入各地方财政政府采购,同时教育系统还没有进行宣传、发动。因此,对政府采购不关心、不支持和持无所谓的态度,加上受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影响,还有社会上一些相关的负面作用的影响,因而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和模糊认识。认为政府采购是"腐败权的集中"、"走形式"等等。既然政府采购势在必行,那么,教育系统应加大力度大力宣传政府采购,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各高校积极参入,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带头把这个好政策贯彻下去。

(二)初期政府采购手续繁琐,耗时费力。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高等学校在实行政府采购时,学校首先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预算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要求学校交足款项,然后才拟写招标公告,并组成评标委员会,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签定合同。这样一项采购任务的完成至少要一、二个月。一项小的采购任务也需半个月才能完成。这繁琐的过程学校确实不适应,特别是急需要的教学设备,如果不能马上到位,将影响教学秩序。建议建立完善快捷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在信息传出者与信息接受者之间架起一道信息传递的渠道和桥梁。尽可能通过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并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加速政府采购速度。

(三)初期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设备验收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许多设备购进来了用不着,设备坏了无法修。建议加强对供货单位的采购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参入严把验收关,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采购制度,对参与政府采购的商家和供货方进行严格管理,提高供货和售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使政府采购观念深入人心。

(四)资金运转模式不合理。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都是各单位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中心账号,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待合同签定、设备采购到位后,再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合同货款。一方面不利于采购单位从资金上控制采购,另一方面学校在资金较紧,而又急需的教学设备和其他设备时,采购中心是不会招投标的。建议货款由单位自行支付,一方面减轻了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的工作强度,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各单位可以通过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货款,并可以预扣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加强供货单位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质量,也便于各单位自行掌握购置支出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监督,并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

我国目前实行的政府采购仍属于初级阶段,如何使政府采购更进一步深入社会经济领域,特别是在高校中彻底贯彻施行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更好地为高校提高效益,节约资金,杜绝采购中存在的弊端,仍是我们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