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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销伦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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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销伦理管理

[摘要]本文首先简单论述了营销伦理的概况,然后对企业营销实践中出现的伦理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中把营销伦理问题首次明确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为之而不为”的问题,另一类是“切勿为之而为之”的问题。

[关键词]营销伦理义利并重诚信欺骗贿赂

营销伦理就是营销主体在从事营销活动中所应具有的基本的行为准则。营销伦理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虚假广告、盗版、回扣、贿赂等伦理问题极大地困扰着我们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诚信”成为当前大众生活中被提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在2001年有一本《大败局》的书十分畅销,作者通过对瀛海威、秦池、爱多、玫瑰园、飞龙等十家企业之败局的分析,得出了他们共同的三大失败原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普遍缺乏对规律和秩序的尊重;普遍缺乏系统的职业精神。而这三大失败原因多与企业伦理因素有关。在企业营销实践活动中,由于营销实践情形的复杂性和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变动性,我们不可能具体地罗列出营销中所有的伦理问题。本文中我把营销伦理问题明确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为之而不为”的问题,另一类是“切勿为之而为之”的问题。

一、必须为之而不为

1.没有义利并重

义利并重,最起码的条件是以正当经营为前提,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不损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但我们很多企业却连这点也做不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所列举的各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屡见不鲜。例如,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又如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义利并重也意味着企业赚钱的同时要为利益相关者带来好处,并以某种方式回报社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例如广告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批评者认为广告对社会有深刻的影响,他们认为广告促进了物质主义的横行,是利用人的弱点来赚钱。广告被指责为过分强调物质拥有,如拥有某辆名贵轿车或最新的消费电器对人的重要性。

2.不诚信

诚信原则是企业经营之本,除非只想做一锤子的买卖。因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赖于与企业利益相关者长期、可靠的合作。诚信原则要求讲真话,不欺诈。例如,不做虚假广告,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漫天要价,不偷税漏税,不做假帐,不虚报统计数字等等。诚信原则还要求一诺千金,说话算数。譬如,签定的合同要千方百计的履行,对消费者许诺的产品和服务应不折不扣地达到等。可以说,每一项营销伦理问题的存在都与违背诚信原则有关。例如,在市场营销调研的幌子下进行销售、夸大产品的功能、产品安全性、虚假广告等都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存在诚信问题的市场营销行为。

3.不公平

公平原则要求机会平等,如消费者应该有均等的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机会,供应者应该有均等的提供资源的机会等等。任人唯亲、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不按供货顺序供货、同一产品对不同的顾客实行差别待遇等都属于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公平原则也要求公平竞争,这是机会均等原则内在的要求。操纵价格、竞争对手信息的搜集、产品倾销、不公平贸易、限制性供应、排外交易,这些都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的要求。

4.没有互利互惠

互利互惠原则的最低要求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例如,若是通过欺骗性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搞垮竞争对手的,就损害了竞争者的正当权益。互利互惠原则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在于,企业应该考虑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分享,在自己获利的同时也要给利益相关者好处。不安全的产品、虚假的包装、欺骗性定价、产品有计划的淘汰、误导性广告等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竞争对手信息的搜集、操纵价格、掠夺性定价、产品倾销等是对竞争对手利益严重的侵害;货位津贴是对供应商利益的剥夺;污染环境、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等是对社会利益严重的侵害。这些都违背了互利互惠的原则。

5.不尊重人

尊重人就是尊重每个人的尊严、权利和价值。尊重人就是要承认人的差别,承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愿望。尊重人就是要把其他人看作是目的,而不是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即认真地对待他们,承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愿望。尊重人不仅是对企业内员工的尊重,还应扩展到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尊重。而市场营销人员在营销调研中,在直接市场营销中和网络营销中,却经常的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例如大多数消费者调查询问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分类数据,尽管多数是让被调查者选择年龄段或收入段,而不是要求具体的数字,但是有人认为这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再比如电话市场营销的时间和冒犯性,消费者常常抱怨不适时的促销电话扰乱他们的生活。

二、切勿为之而为之

1.欺骗

欺骗是指故意误导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这种不诚实行为是违反商业伦理的最常见形式。欺骗包括对研究数据或会计数据进行歪曲或做假,做误导性广告,以及不真实地描述产品。它的表现还有如篡改花销报告,剽窃其他产品的性能鉴定书,以及不真实地描述财务状况等。欺骗的范围从可能不产生危害或产生极小危害的小谎言到产生严重经济危害或人身伤害的欺骗性阴谋。

2.贿赂

贿赂是指通过购买影响力而操纵别人。贿赂被定义为提供、给予、接受或要求有价值之物,以达到影响官员履行公共或法律职责时所做行为的目的。有价值之物可以是现金或其他资产,也可以是交易完成后的回扣。贿赂使受贿人与其所在的组织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受贿人对其所在的组织有一种受托义务。而贿赂产生的个人利益很可能与组织利益冲突,最常见的贿赂目的是增加销售、进入新市场、改变或规避公共政策等。雇用应召女郎或支付现金很容易被判定为贿赂,而送礼物的意图有时则很难辨别。送礼可能只是在某种场合表示敬意的一种普通行为,也可能是以将来能影响商业决策为目的。关键问题是送礼的意图和期望的结果。如果送礼的意图是为了影响行为,那就是贿赂。只要礼物在事实上影响了行为,无论是否是蓄意的,礼物都起到了贿赂的作用。如果礼物没有对未来的行为产生影响,则不构成贿赂。但是,有时候很难证明礼物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3.胁迫

胁迫是指用暴力或威胁控制他人,迫使某人做违背其意愿的行为。这既可以是实际的、直接的或明确的,诸如用武力强迫他人做违背其意愿的事;也可以是暗示的、合法的或推定的,诸如一方受另一方压制,迫使其做依其本人意愿不会做的事。受胁迫的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公司,例如强迫一个零售商经营某种特定的产品后,这个零售商才能得到其想要的产品。

4.偷窃

偷窃就是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偷窃包括在内部交易中把内部信息当作自己的来使用,以及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欺诈,还包括使用一个公司的专有信息达到另一个公司的目的,这些信息可能是通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公司的计算机或程序而获得的。价格串通也构成偷窃,因为串通价格比正常高,因此买方要为商品交换付出多于实际需要的钱。在签定和履行合同的时候作假也构成偷窃。因为被侵害方在未予同意的情况下就失去了有价物品。同样,欺骗顾客、过度推销以及不正当定价都是在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取得其财产,它同样可以被视为是偷窃。

三、结语

企业营销伦理是在企业长期营销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它内受企业本身条件如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组织制度等影响,外受宏观环境制约,尤其还受到个人本身的道德素质高低的影响,因此,分析营销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对其治理应从这几方面入手。本人将在其他文章中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参考文献:

[1]吴晓波著:大败局[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

[2]陈宝庭刘金华编著:经济伦理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3]陈向军:论企业诚信营销[J].商业时代,2003年第20期

[4](美)林恩.夏普.佩因著韩经纶王永贵杨永恒译:领导、伦理与组织信誉案例—战略的观点[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5](美)戴维.J.弗里切著杨斌石坚郭阅:商业伦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