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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创新意识,切实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社会援助为支撑的“经济支持”模式。积极构建和发展“素质与能力支持”模式。
关键词高等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改革;创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特殊群体,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实行招生并轨、收费制度(范文)改革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日益突出,并呈逐年迅速上升趋势。努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须大力创新资助工作模式,着力构建“经济与素质、能力相支持”的“双线”资助模式。切实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把这项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创新的重要意义
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支持”,即帮助学生解决在校读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满足学生现时的表面物质需要,这是资助工作的根本所在;二是“素质与能力支持”,即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满足困难学生长远的深层发展需要。这是资助工作的终极目标。
(一)模式创新能满足困难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在新形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大背景下,资助管理部门担负着双重的“育人”职责。既要发挥资助项目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又要开展以勤奋学习、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生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又总是交织混杂在一起。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可能会造成只扶贫不扶志,虽然拿出钱资助了学生,却未必收到预期的效果。而着力构建“经济与素质、能力相支持”的资助模式能满足学生的深层多样化的需求,能让更多的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推动实现教育公平。
(二)模式创新能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模式创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而困难学生具有压力大、知识广、志向远等特点,这种群体特点决定了他们不会只满足于表面经济物质需求,而是更关注深层的长远发展需求的满足。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经济支持作为资助的基础,帮助学生解决顺利就学问题,同时,要更加关注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特别是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素质、能力”等多方面的问题。从目的性和规律性讲,这符合困难学生的内在需求。
(三)模式创新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应对教育新的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实际问题解决得好,思想问题往往迎刃而解;思想问题解决得好,又往往能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面临经济困难外,更容易产生心理和精神问题,大大影响了学习成绩的提高,影响了素质与能力的提升。此外一些学生“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学生诚信度不高,从而,贫困问题形成了一个自我加强的循环。这些问题的切实解决,能增强学生自主解决经济困难的能力和信心。因此,既要把资助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辅助形式。
二、积极构建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社会援助为支撑的“经济支持”模式
积极围绕“服务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目标,丰富和完善多元并进的“经济支持”模式,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一)按“统一规划,个性资助。确保三公”原则确定资助项目类别及结构。“统一规划”,即把各项补助与贷款相结合,实施一揽子资助计划,合理规划全年资助额度,在每学年伊始一次性划拨到学院,以便学生及时知情、学院合理统筹。“个性资助”,即结合每个学生的实际经济情况、个人能力、日常表现等因素,为其量身设计资助项目。既重点关注四类学生,即新生、毕业生、复困生、优困生;又增设个性化资助项目,如学院临时补助、营养支持、“爱心超市”实物补助等。“确保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就是切实做好宣讲、公示,确保公开;认真履行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条件,确保公平;不徇私情,确保公正。
(二)以“确保底线、鼓励自强”为原则。确定资助项目的实施次序。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测算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需求标准,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所得”不低于这个底线。在每学年伊始,学校先评定助学奖学金,然后受理学生的勤工助学和贷款申请。在审核申请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经济所得及个人能力、学习生活表现。最后,学校给予那些通过以上措施仍无法达到资助底线的学生一定程度的无偿补助。此外。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得资助款实行“额度封顶”,以避免资助款向少数人集中。
(三)大力突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体地位。“经济支持”包括“奖、贷、助、补、减”五部分。国家助学贷款是主体资助形式,但多数高校的实际情况却与国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一些学生认为只有无偿的补助才是资助,而贷款将由其本人偿还,不是一种资助;同时,一些高校在贷款制度(范文)设计上缺少深入思考,只要学生能提供相应材料就满足其贷款需求,没能将贷款作为一种主体资助形式与其他资助项目相结合,降低了贷款的效用。学校要引导学生认识到国家及学校向学生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引导学生看到贷款中的“隐形补助”。在设计贷款制度(范文)时,要确保“贷款补助一体化”,将贷款与学生困难程度、困难补助制度(范文)等结合起来。实行“先贷款、再补减”的资助政策,促使学生首先通过贷款解决经济困难。学校要积极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系统,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日常考查,提高学生诚信度,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四)加大勤工助学和助学奖学金力度。奖学金(面向全体学生的)和助学金在一些西方国家已取消,因为困难学生得到奖学金的机率很低;助学金容易使学生把资助当作是他们理应享受的权利,从而缺乏责任感和引发惰性。但以困难学生为唯一对象的助学金在增加,以奖代赈是各国通行的做法。通过开拓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提高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加大勤工助学力度;通过增设以困难学生为唯一对象,以学习成绩、学习进步程度、综合素质等为重要评定条件的助学奖学金;逐步减少无偿资助类别及总体额度,适当增设诸如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暂借款等机动、灵活的小额补助,以弥补系统资助后出现的遗漏和不足。
(五)大力引入社会援助。全力争取社会支持。社会援助的主体包括社会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这些社会支持的提供者分散于社会各界,援助行为也完全出于自发,没有统一的组织者。因此,学校若想获得有效的社会援助,就应当主动搭建起学校社会援助的平台,既为学校的困难学生争取更多的社会捐助,同时也为社会捐资者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捐赠途径。
积极搭建社会支持平台。要建立校内困难学生社会捐助中心。专门接受社会各界对困难学生捐赠的资金和实物,并负责将捐赠物分发到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手中。要大力开展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合作,学校除了发挥本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干预机制以外,还可以与社会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以及一些专业的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合作,定期为困难学生开设讲座或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借助丰富的社会资源扩大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完善社会援助管理。对困难学生社会援助的管理关系到社会捐助资金和实物的有效利用,也关系到捐助者对学校的信任以及捐助的连续性。学校社会援助管理主要涉及到捐赠资金和实物的存量管理、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以及困难学生受助情况反馈管理三个环节。首先要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设立专项账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使每一笔钱都用到实处;对于捐赠的实物,要对捐助者和捐助的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定期公布捐赠接受情况。其次要明确受助对象,通过发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等多种方式确定贫困生名单,根据贫困生的具体情况发放奖金、物品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最后要及时了解贫困生受助后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尤其对于获得较大数额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将他们的情况反馈给捐资者。通过与捐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提高捐资者对所捐资金使用的满意度,从而吸引他们继续捐资,并因此带动更多的个人和组织向高校捐资。学校还可以组织受助学生到捐资的企业或单位参观学习,由专业对口的学生提供科技服务,适当的付出可以使贫困生内心达到一种付出与回报的平衡。使他们在接受爱心的同时能奉献爱心。提高自尊水平和自我的效能感。
3强化资助工作对外宣传。从社会捐助困难学生的现状表明,捐资者往往希望将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奖优的项目远多于助困的项目。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向社会宣传帮困育人工作,宣传特困生先进事迹和社会各界捐款助学义举。同时,在对外宣传的过程中要与社会慈善机构和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高校的校友会联络校友,号召他们为自己的学弟学妹提供援助。
三、积极构建和发展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为主体的“素质与能力支持”模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其物质、资金的困难,也要解决精神、心理上的困难。更要着力于其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构建“素质、能力相支持”的资助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加强励志教育。解困的重点在于解心,扶助的目的在于成才、成功,励志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关心隐于行动中,把教育寓于活动中,从物质上、思想上和心理上全方位帮助困难学生,引导他们正视“物质困难”,认识到暂时的物质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困难面前产生的自卑、畏难、消极心态,一味“等、靠、要”的错误想法等种种“精神困难”,不断增强自强、自立意识,增强直面人生、克服困难的勇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要坚持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调查。对困难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在校园网、论坛、报刊、广播等媒体上建立“与困难学子面对面”栏目,了解其心理变化,主动倾听其心声,在资助的同时尊重其隐私、尊重其人格。定期召开困难学生座谈会,交流大家在学习生活上取得的成绩和心得。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感动校园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对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自强意识、爱心意识、感恩意识,化对家庭和亲人的小爱为对国家、社会、学校、他人的大爱,真正感悟到人生的真谛。
(二)强化素质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如周末文化、节假日文化、寝室文化、班级文化等,建立一种民主、文明、平等、相互尊重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困难学生在宽松的人际环境中学习、生活,获得别人的尊重和支持,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把自己融入到大集体中去。同时,可以开展多种活动让困难学生特有的文化反过来影响整个校园文化的建设,可通过鼓励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带动整个校园的学风建设;可通过困难学生勤俭节约,端正学生的消费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困难学生利用寒暑假从事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走出封闭的校园,多接触社会,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学会与他人交往,增强认知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塑造健全健康的人格。
(三)强化能力提升。自助,归纳为三句话:自力更生,解决生计问题;自我调整,健全心理人格;自强奋进,成就优秀人才。要大力突出困难学生能力与素质培养,实现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帮助困难学生提高整体能力。在机会、空间和资源方面。进一步向困难学生倾斜。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内容、机制)、可持续、易推广、参与式”的原则和“制度(范文)创新、资源整合及能力提高”的目标,积极开展参与式培训和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困难学生的基本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积极组织和引导困难学生参加各种特色活动,让困难学生在活动中走向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在活动和工作中学会知恩、感恩和报恩,强化学生的自我教育和提高。要积极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发掘潜在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困难学生不仅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回报,同时还能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处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为困难学生未来的就业奠定基础。
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
“经济与素质、能力相支持”的资助模式是针对困难学生比例居高不下,心理健康教育等问题凸显,资助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问题来构建的。这一模式的健康运行需要高校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在资金、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为资助工作创设良好的制度(范文)环境,推进工作规范化发展;努力为困难学生创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人人关心困难学生、人人参与资助工作的人文氛围,保障困难学生更好地安心学习,更好地全面发展。
(一)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要强化政府对教育的投人责任,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和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此,足够的资金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007年5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大幅度增加了对全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额度和范围,使资助困难学生的资金有了一定保障。同时,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国家、社会的联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4%~6%的比例足额计提资助款、专款专用;大力加强与国内外基金会、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界的联系,多渠道争取社会捐助。
(二)创新体制,强化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在领导层面,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财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学院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资助工作,制订资助政策。在组织层面,要建立独立建制的资助机构,本着“专家化、学者型”的建设原则,按在校生的一定比例,配备具有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校资助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要大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科研能力,确保资助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水平。在实施层面,在学院组建学生资助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及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为成员,以民主评议为主要方式开展工作。同时,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设立情报员、咨询员、协管员和指导员,随时搜集、上报学生的困难信息和资助需求,解答学生关于资助、贷款政策的疑问,策划、组织相关公益活动。
(三)全员参与,关爱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着力构建和谐校园。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其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加强统筹和领导,构建“一体化”的资助工作格局,即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财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学院多方通力配合,全校教师共同参与的资助工作体系。让“全面发展,全体成才”的育人目标溶入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校园文化,让浓浓的关爱伴随着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过程,使校园成为学生的生活家园、精神家园、成长成才的家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关涉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探索既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又解决其素质与能力提升问题;既努力解决现实问题,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模式必将有益于我国教育事业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