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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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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

摘要:文章通过比较国内外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企图寻找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找到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管理上的不足,提高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绩效,以利于生态工业园区健康稳定的发展,促进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

关键词: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

一、引言

1992年美国Indigo发展研究所首次提出生态工业园(Eco-IndustrialPark,EIP)概念以后,生态工业园已经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我国自1999年启动生态工业园区项目以来,形成了一批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包括广西贵港(制糖)、广东南海、包头(铝业)等,这些园区试图探索出了我国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本文主要从中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上来探讨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的进一步发展。

二、中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的特点

世界各国的生态工业园区都有自己的特点,这里主要介绍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的特点。同是,也介绍了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自己的发展特点。

1、国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的特点

美国是首先提出生态工业园区概念的国家,美国可持续发展总统委员会(PCSD)组建了生态工业园区特别工作组,推动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美国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和私人部门,包括城市政府、城镇政府或它们的开发组织、地方经济发展公司、私人产业和其他的社会组织。生态工业园区具体管理上涉及物业管理者和社区管理者两个管理主体。管理实践中,物业管理者和社区管理者各司其职,但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优先关注园区投资者的利益,而社区管理机构关注的则是整个社区的健康发展和各个成员单位的利益。为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一些生态工业园区在组织建设时,通过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机构互设代表来解决这些问题。物业管理者多为生态工业园区的开发者,主要是保持生态工业园区的商业绩效,保持园区的稳定以及园区对于进驻企业的吸引力,同时,为社区和进驻企业提供一些具体的服务;社区管理者是维持社区企业的凝聚力,主要是沟通企业间的创新性项目,有效利用社区内企业的资源,降低社区内企业的成本等。

欧盟是生态工业园区的发源地,丹麦的卡伦堡共生体系是世界上最早的生态工业园区。欧盟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得到欧盟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欧盟生态工业园区发展可分为规划建设与自发形成两大类。丹麦卡伦堡工业共生体系是自发形成的典型案例;荷兰、芬兰、法国、英国等欧盟国家则采取政府规划方式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同时欧盟各国民间规划方式也逐渐成为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民间规划中,政府、非政府公共部门以及科研部门不占主导地位,只承担间接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等职责。民间规划方式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市场形势灵活地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欧盟各国居民的环保意识高,也积极投身到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中。可以看出,欧盟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多元化,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多由融资方组成,但它们很少参与园区内部管理,当地居民正逐渐参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派出代表参与园区内部管理。

日本从1997年就开始规划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并把它作为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在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上形成了产学官一体化的模式,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体,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主要由环境省和经产省共同负责,实行双重管理制。环境省负责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工作,而经产省主要从产业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对可回收资源的管理工作。日本政府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行直接的财政支持或补助的力度不够,因此,日本的生态工业园区由民间自主投资、自己经营。日本两个发展最好的生态工业园区都是民间自主投资、自主经营。例如,藤泽生态工业园区由EBARA公司独立投资和独立经营,整个园区由EBARA公司拥有和管理,所有的废物交换都在EBARA公司下属企业之间进行,整个流程为EBARA公司所管理。

2、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情况和管理模式

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项目虽然起步较晚,但这些园区试图探索出我国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打造出新型工业化及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树立了循环经济典范。

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的宏观管理主要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进行管理。2006年9月1日起,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将依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三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企业超标排放的工业园将不会被验收。“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是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加强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加强国家和各地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环境执法的行政监察,对生态循环工业园区的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园区的微观管理方面,园区建设完成后成立园区管理委员会来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园区管理委员会一般隶属于园区所在的市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大多采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重点企业在园区成立循环经济联谊会的形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园区政府的主要工作是:首先,发挥政策优势,完善政府的服务职能,制定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培育共同的组织文化;其次,发挥“第三方”的功能,协调企业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充当企业治理制度中的“第三方”;最后,制定总体发展方案,进行积极维护和管理。例如,广东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是由佛山市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和佛山市南海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限公司来管理,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园区有限公司负责园区的招商工作和园区经营。

三、中外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从以上内容可知,决定运行那种管理模式,取决于政府、企业、居民等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下面将从这两个方面来比较国内外园区的管理模式的差别。

1、政府在生态工业园区管理中的角色比较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尤其是在推动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园区的管理中的角色却不一样,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政府在园区的管理上主要是宏观层面的管理。美国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和私人部门,包括城市政府、城镇政府或它们的开发组织、地方经济发展公司、私人产业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欧盟各国政府、非政府公共部门以及科研部门不占主导地位,只承担间接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等职责;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体,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产学官一体化的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在园区的微观管理中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

我国政府在园区的管理上既有宏观层面的管理,也有微观层面的管理,管理部门在协调企业利益和企业与社区利益方面的能力有限,造成许多企业对自己的原料来源、数量、性质、能源的种类和消耗量以及排放物的种类和数量存在着一定的隐瞒,使整个生态园区的管理和资源协调不够透明,这种管理组织上的缺陷导致生态工业园区的运作存在不少问题。园区管理委员会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管理效率不高。同时还要充当企业治理制度中的“第三方”的功能,政府在园区的管理中扮演了几个角色。

2、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的比较

生态工业园区管理主体决定于园区管理模式。如企业自发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其管理主体一般由各企业派出代表组成管理机构,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各种公共事务。注重企业的利益。由政府规划的生态工业园区,其管理主体一般是当地政府,在企业间出现矛盾时,政府处在中立位置协调矛盾,比较注重当地公共事务的管理,强调整体规划和环境保护。

国外的生态工业园区既有自发形成的也有政府规划的,园区的形成方式多样,园区的管理主体也呈现多样化。美国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和私人部门,包括城市政府、城镇政府或它们的开发组织、地方经济发展公司、私人产业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欧盟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多元化,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多由融资方组成,但它们很少参与园区内部管理,当地居民正逐渐参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同时派出代表参与园区内部管理;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体,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产学官一体化的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包括政府、投资方、社会组织、企业、当地居民,管理主体多样化。多样化的管理主体有利于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市场形势灵活地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活动,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保证生态工业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参与园区管理和和建设的积极性,较好的协调了各方利益,提高了整个园区的管理绩效。

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主要是由政府规划建设的,在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上采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重点企业在园区成立循环经济联谊会的形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各级政府和环保等主管部门主要在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方面给予指导,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予以支持。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有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参与,但是参与度比较低,居民基本不参与园区的管理。可以看出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比较单一。单一的管理主体,没有企业和居民的参与,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都不高,园区的管理绩效不高,各方利益协调困难,加上管理部门在协调企业利益和企业与社区利益方面的能力有限,生态园区的管理和资源协调不够透明,这种缺陷导致生态工业园区的运作存在不少问题。

四、结论

通过上述对国内外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模式方面的比较,认识到不同的管理模式对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有不同的影响。欧盟的一些研究表明,由公共部门计划创建的生态工业园区对市场的反应灵敏性不高,且规划成本过高。国外的生态工业园区政府在园区的管理中主要是宏观层面的管理,不对园区的微观层面进行管理,而且,国外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多样,尤其是企业和居民参与到园区的管理中,发挥了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园区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政府既参与宏观层面的管理,同时也参与微观层面的管理,园区的管理委员会行政色彩过浓,企业、居民等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园区的管理中参与度不高,管理主体比较单一,没有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因此,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不但要继续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也要吸收更多的和园区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园区的管理中,促进我国态工业园区更加高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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